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甘耀仁、马千里、李天明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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