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6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宁红涛、熊海涛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2)。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3)。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