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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0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7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15.7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3.65亿,证券业务收入为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12 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何政2002年2002年2003年2022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兰英英2015年2015年2017年2022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发明2002年2002年2001年2022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2年年报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2年年报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年报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年报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2年年报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年年报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年年报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0年年报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2022年年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2022年年报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年报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年报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 审计收费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

审计工作量来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证明材料,该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2023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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