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作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阅邹迎光先生个人履历等材料,董事候选人邹迎光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证券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与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简历所述之外的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曾受证券监管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名邹迎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阅拟聘任邹迎光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的相关材料,邹迎光先生符合上市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本次聘任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和满足经营管理需要,聘任程序完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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