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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9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的时间、方式、程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的时间、方式、程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十点。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5:00—2023年11月24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1396许昌智能2023年11月21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京翰(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南省许昌市中原电气谷许继集团新能源产业园—许继智能科技大厦四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会议室。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止目前,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该议案的有效期顺延12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为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该议案亦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除已调整发行底价及前述议案有效期延长外,《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其他内容不变。

(二)审议《关于延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止目前,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该议案的有效期顺延12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为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该议案亦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除已调整发行底价及前述议案有效期延长外,《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其他内容不变。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止目前,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顺利推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进,公司拟将该授权的有效期顺延12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为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不变。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②由代理人代理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③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④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2.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下午2-5点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中原电气谷许继集团新能源产业园—许继智能科技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374-3212398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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