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先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5,952,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拟进行三季度利润分配。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三季报未分配利润为118,663,741.34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税前现金红利15,286,5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股票红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952,4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序号 | 名称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1 | 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宏艳、余申奥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市朱老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