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5 年6月2 日与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签署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38 研究所新区科研综合楼弱电智能化系统承包合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38 研究所即为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简称“华东所”)。本公司负责完成该科研综合楼弱电智能化系统的系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以及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因上述交易的交易方为华东所,华东所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华东所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合肥市淠河路88 号
法定代表人:吴曼青
注册资金:7,418 万元
经营范围:雷达、电子系统、技术防范工程、电子产品技术服务,机械加工,百货、五金交电、家具、木模、建筑材料销售;印刷;住宿、餐饮、货物运输、物业管理与服务、房屋租赁;几何量测试、无线电测试、环境实验;电镀及服务。
关联关系情况:华东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8.11% 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东所新区科研综合楼位于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是一座椭圆型六层建筑、建筑面积36000 平方米。2004 年10 月,华东所就“新区科研综合楼智能化工程”项目向多家系统集成商发出邀请函,本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在遵守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保密局对涉密单位建设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提交了一项具有充分可靠性、先进性、灵活性、扩展性、升级性的智能化系统集成方案,最终公司以超前的设计意识、优质的服务以及以前所建项目客户的良好反应,一举竞得该项工程。该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机房建设系统、一卡通系统、报告厅会议系统、多功能厅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管道工程;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内容及金额
公司于2005 年6 月2 日与华东所签署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38 研究所新区科研综合楼弱电智能化系统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9,081,231元。
2、结算方式
(1)合同自签订起七日内,华东所向公司支付总金额的30%预付款,即人民币2,724,369 元。
(2)本工程分为10 个子系统,公司按系统将设备材料运抵工地现场。当某一子系统设备材料到齐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七日内,华东所向公司一次性支付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4,540,615.5 元。
(3)各子系统验收合格7 日内,华东所向公司一次性支付该子系统合同余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决算后一周内付清余款。
3、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签字日期为2005 年6 月2 日,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竞标获得而形成,是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正常发展的一部分。由于该工程项目技术要求高,内容涵盖全面,项目的完成对公司系统集成业务的发展将会具有积极的意义。
六、备查文件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38 研究所新区科研综合楼弱电智能化系统承包合同》。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