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8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纳热光伏扶贫有限责
任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368,178.6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4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24,755.9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7%,因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的日常运营,同意九洲集团拟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纳热光伏扶贫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洲纳热”)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属的融资租赁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本金不超过18,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和担保期限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纳热光伏扶贫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李寅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该项授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九洲集团 | 九洲纳热 | 65% | 55.01% | 36.82亿元 | 18,000万元 | 6.23% | 否 |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工商情况
名 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纳热光伏扶贫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22MA0NKCXJ5B
住 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嫩水花园B座101座213室
法定代表人:刘宗凡
注册资本:7,84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190)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及经营发电场;光伏扶贫;变电、供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场的勘测、设计、施工;光伏电场光伏组件成套安装;风力发电机组成套安装调试、维修、有关技术咨询。
成立日期:2015年4月8日
2、被担保人股东情况
九洲集团控股公司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九洲纳热65%股权,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九洲纳热35%股权。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未经审计) | (已审计) | |
资产总额 | 363,868,680.30 | 360,374,677.72 |
负债总额 | 200,154,369.36 | 213,043,279.75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63,714,310.94 | 147,331,397.97 |
项目 | 2023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已审计) |
营业收入 | 38,695,700.15 | 50,262,207.36 |
利润总额 | 18,717,962.51 | 22,466,104.79 |
净利润 | 16,382,912.97 | 19,597,322.58 |
注: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3]7636号《审计报告》,2023年1-9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九洲纳热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为18,000万元人民币的售后回租业务进行担保,资金用途用于置换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和支付其他应付款项。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和担保期限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九洲纳热每年的发电收益能够偿还银行借款的本金、利息及各项手续费,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可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九洲纳热日常运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上述议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九洲纳热提供担保有助于保证其日常运营。电力相关产品的未来收益可以覆盖项目借款的利息及本金,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九洲纳热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368,353.1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4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24,755.9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