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存在异议的说明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孙剑非和陶海荣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投弃权票,分别出具了《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投弃权票的说明》,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孙剑非出具说明的具体内容
“本人事先收到了公司发出的此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并在会前充分了解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事项的各项情况,并亲自参加了此次董事会的现场审议,对公司相关议案投弃权票。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相关要求,发表陈述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故本人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另外,本人自2020年5月起正式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未参与公司2017年至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议工作,故对相应年度的追溯调整后财务报表发表弃权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追溯调整后的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本人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合上述内容,本人对如下议案投弃权票: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特此说明。”
二、独立董事陶海荣出具说明的具体内容
“本人事先收到了公司发出的此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并在会前充分了解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事项的各项情况,并亲自参加了此次董事会的现场审议,对公司相关议案投弃权票。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相关要求,发表陈述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故本人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另外,本人自2021年4月起正式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未参与公司2017年至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议工作,故对相应年度的追溯调整后财务报表发表弃权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追溯调整后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本人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合上述内容,本人对如下议案投弃权票: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特此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孙剑非《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投弃权票的说明》;
2.独立董事陶海荣《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投弃权票的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