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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北京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

十分开始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

广场A座二层多功能厅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召集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介绍会议基本情况、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 审议各项议案

四、 填写表决表并投票

五、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六、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 宣读法律意见书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1. 关于选举刘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阮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李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议案一:

关于选举刘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刘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刘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刘晖女士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并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直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除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所披露者外,刘晖女士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刘晖女士不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

此外,刘晖女士之选举并没有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条的规定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公

司股东注意的事项。刘晖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刘晖女士简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刘晖女士简历

刘晖,女,1970年2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23年8月起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7 月起担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 年4 月起担任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担任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并先后兼任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至2014年担任本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05年至2009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部总经理助理、养老金及机构业务部副总经

理、交易管理部总经理。1992年至2005年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刘女士先后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和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

议案二:

关于选举阮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阮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阮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阮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阮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阮琦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并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直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除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所披露者外,阮琦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阮琦先生不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

此外,阮琦先生之选举并没有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条的规定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公

司股东注意的事项。阮琦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阮琦先生简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阮琦先生简历

阮琦,男,1966年7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自2023年7月起担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首席信息技术执行官。2014年至2016年担任中国人寿数据中心总经理兼本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2004年至2014年担任本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0年至2004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电脑处副处长,信息技术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阮先生系高级工程师,1987年8月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计算机与通信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7年12月毕业于厦门大学EMBA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议案三:

关于选举李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李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李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李冰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并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直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李冰先生不在本公司收取任何董事袍金或薪酬。

除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所披露者外,李冰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李冰先生不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

此外,李冰先生之选举并没有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条的规定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李冰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李冰先生简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李冰先生简历

李冰,男,1975年5月出生。现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1年至2023年8月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合规负责人、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部总经理。2010年至2021年期间,曾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法律责任人,并先后担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李先生先后毕业于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拥有法学博士学位。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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