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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8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9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52.1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0元,共计募集资金52,8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8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9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83.00万元(含税),以及公司前期预付的承销保荐费50.00万元(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1,837.00万元。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4.51万元,与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51,891.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2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 金额2023年9月30日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河西支行4305016363080000026912,182.30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190403092920002805111,57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6028752952958,300.00已销户
限公司湘潭市板塘支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209000010000029173319,917.70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1904030919200017160已销户[注]
合 计51,970.00

[注]该账户用于存放靖西电化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和靖西电化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可使用的募集资金,先由公司以增资方式投入靖西电化公司,再进行募集资金置换,未将募集资金直接存放在该账户,故该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为0元,该账户已于2022年11月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因主要领域需求发生变化,高纯硫酸锰未来需求大幅增长的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项目经济效益、发展前景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9,568.3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基于“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实际投入使用,符合结项条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变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原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变更后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8,300.0040.10
2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11,491.51204.33
3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7,182.303,220.72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募集资金项目“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3,220.72万元,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7,182.30万元差异3,961.58万元,系公司调整了部分建筑架构,优化了项目实施方案;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管控和监督,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公司研究院项目于2021年至2022年获得政府专项资金合计768.00万元,在优先使用政府专项资金的情况下减少了募集资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40.10万元,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8,300.00万元差异8,259.90万元;“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

204.33万元,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1,491.51万元差异11,287.18万元。系主要领域需求发生变化,高纯硫酸锰未来需求大幅增长的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项目经济效益、发展前景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公司终止上述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前次募集资金无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形。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项目投入28,382.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584.6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5.9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0元。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9月30日编制单位: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1,891.5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1,967.45[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3,584.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5.45%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26,311.11 2021年:20,803.49 2022年:836.61 2023年1-9月:4,016.24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1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24,917.7024,917.7024,917.7024,917.7024,917.7024,917.702019年2月28日
2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7,182.307,182.303,220.727,182.307,182.303,220.72-3,961.582022年6月17日
3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8,300.008,300.0040.108,300.008,300.0040.10-8,259.90详见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说明
4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12,400.0011,491.51204.3312,400.0011,491.51204.33-11,287.18
5补充流动资金23,584.6023,584.6023,584.60
合 计52,800.0051,891.5151,967.4552,800.0051,891.5151,967.4575.94

注: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总额之间的差异原因系利息收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9月30日编制单位: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一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2023年1-9月
1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1]
2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2]
3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3]
4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3]
5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4]

[注1]靖西电化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与靖西电化公司其他生产线按照最终成品型号确认相关生产成本,未单独核算效益[注2]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与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电池材料的发展战略紧密相关,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的基础研究和产业化的无缝对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从而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3]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已终止,未产生经济效益[注4]补充流动资金系与日常资金一起投入公司日常经营,该项目未单独承诺和核算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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