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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装配: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7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74股票简称:中铁装配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志强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

股权变动性质:拥有权益的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中铁装配”)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铁装配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第一节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中铁装配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志强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转让中铁装配的股权减少 12,605,000 股非限售普通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孙志强

姓名孙志强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1022519590613****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情况

(一)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比例以及其个人持股的种类、数量、比例

股东姓名职位股份种类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孙志强董事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473,49822.96

(二)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此次权益变动主要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考虑到其自身资金需求,拟转让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持股数量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如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孙志强持有上市公司 69,078,498股非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09%。

2023年11月6日,孙志强先生与陈志刚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

12,605,000股的中铁装配股权转让给陈志刚先生,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3%,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义务,陈志刚先生保证转让价款来源合法。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志刚先生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2,605,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3%。

权益变动前后股权结构:

1、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孙志强69,078,49828.09

2、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孙志强56,473,49822.9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孙志强

受让方:陈志刚

(一)股份转让及交易对价

1、 陈志刚先生有意协议受让孙志强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

12,60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13%(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孙志强先生同意转让。

2、 孙志强先生在本协议生效后,将持有的标的股份连同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陈志刚先生。

3、 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10.74元,转让价款共计 135,377,7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叁仟伍佰叁拾柒万柒仟柒佰元人民币。

(二)付款与股份过户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孙志强先生和陈志刚先生双方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办理股份转让的申请。

2、在深圳交易所就关于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孙志强先生指定账户支付股份的转让价款2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甲方收取后应用于缴纳其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3、孙志强先生向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5个工作日内,孙志

强先生和陈志刚先生双方应共同到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本次全部标的股份转让至乙方的过户登记手续。

4、陈志刚先生第二笔付款即110,377,7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壹

仟零叁拾柒万柒仟柒佰元人民币在股份过户完成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上述款项自股份过户完成日后的10个工作日起计息,如乙方未按前述时间支付,受让方按3倍一年期LPR承担利息。

(三)协议的签订及生效

本协议经孙志强先生签字,陈志刚先生签字后成立并经深圳交易所批准本次协议转让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订,除非经双方共同书面同意或本协议另有约定,不得变更或解除。

(五)费用及税收

1、孙志强先生和陈志刚先生双方自行承担与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

下的交易相关的各自费用。

2、转让方应就其本次股份转让应缴纳的税款依法申报纳税及缴纳税款。

(六)协议签署日期

协议签署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为69,078,498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69,078,498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 0 股。2023年9月20日,孙志强先生将其持有的 26,354,090 股上市股份质押给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交易对方就股份表决权等事项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孙志强集中竞价2023/9/26-2023/9/2815.82,011,5000.82%
2023/10/0915.4167,4000.07%
大宗交易2023/9/22-2023/9/2713.64,040,0001.64%
合计:6,218,9002.53%

注:减持比例按减持时对应的公司总数计算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以下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志强2023年11月6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志强

2023年11月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房山区
股票简称中铁装配股票代码3003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孙志强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西潞园四里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一致行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 持股数量: 69,078,498 股 持股比例:28.0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 变动数量:协议转让12,605,000股 变动比例:5.13% 变动后持股数量:56,473,498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2.9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志强

2023年1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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