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彤女士主持,以现场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监事会同意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7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