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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017号关于对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7

问询函【2023】第017号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鑫汇科)董事会:

2023年11月6日,你公司披露对外投资公告,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鑫汇科电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汇科电器”)以现金增资的方式投资中山市鑫能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能电器”),本次拟投资金额 2,638.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取得鑫能电器 35.00%的股权。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鑫能电器资产总额为 8,550.43 万元,净资产为-684.36万元;2023 年 1-8 月营业收入 7,379.41 万元,净利润-897.71 万元。根据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深中洲评字(2023)第 2-063 号),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鑫能电器于评估基准日(2023 年 8 月 31 日)股东全部股权价值为人民币5,632.00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本次股权投资的背景,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以及履行的尽职调查程序;列示上市以来你公司公开披露的对外投资情况,说明频繁对外投资的原因;

(2)说明两种评估方法的结果及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以表格形式列示本次收益法评估的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折现率等,并充分说明前述参数预测依据及测算过程。请评估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说明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与投资标的股东及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关系,是否存在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4)结合鑫能电器经营情况及合同中最低投资回报、回购条款等,说明是否构成明股实债及该交易的潜在法律和商业风险。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11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特此函告。

上市公司管理部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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