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和规定,作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以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
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和了解,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
我们对于公司报告期内的担保情况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严格执行证监发
[2003]56 号文件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
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对于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严格执行
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傅丰礼 张晓荣 贺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