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一、可转债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7号文核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公开发行2,9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亿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65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9亿元可转债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平煤转债”,债券代码“113066”。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合计认购“平煤转债”12,469,700张,认购金额1,246,970,000元,认购比例为43%。
二、可转债的持有变动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告知函,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1月7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平煤转债”3,000,0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35%。本次转让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平煤转债”9,469,7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2.65%。本次转让的具体变动
情况如下:
持有人 | 本次变动前持有数量(张) | 本次变动前占发行总量的比例(%) | 本次变动数量(张) | 本次变动后持有数量(张) | 本次变动后占发行总量的比例(%)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2,469,700 | 43 | 3,000,000 | 9,469,700 | 32.65 |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