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014 证券简称:特瑞斯 公告编号:2023-102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权益,规范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它方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必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公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