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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7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7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6日以口头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春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5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就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出具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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