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勤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0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31号)和《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万股,并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0,0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3,300.437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3.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99.5626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6.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1名,持有限售股共计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11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配售对象承诺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4,000,000股。
(二)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 数量 |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 剩余限售股 数量 |
1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0 | 1.00% | 4,000,000 | 0 |
合计 | 4,000,000 | 1.00% | 4,000,000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配限售股 | 4,000,000 | 24 |
合计 | 4,000,000 | -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灿勤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灿勤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灿勤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灿勤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李一睿 胡海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