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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股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7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1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授予日:

2023年

、登记日:

2023年 11月

、授予价格:

1.92

元/股

、实际授予人数:

、实际授予数量:

1,432万股

、股票来源: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明细表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及登记完成限制性股票名单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占目前股本总额的比例(%)
1张春山董事长1,430,0009.99%1.00%
2宋登昌董事、总经理1,430,0009.99%1.00%
3周兴山副总经理1,430,0009.99%1.00%
4荆震副总经理200,0001.40%0.14%
5赵金红财务负责人100,0000.70%0.07%
6核心员工(37人)9,730,00067.95%6.79%
合计14,320,000100.00%10.0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3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除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新生之子张春山以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明细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实际授予数量占授予总数量的比例实际授予数量占授予后总股本的比例
1张春山董事长1,430,0009.99%0.92%
2宋登昌董事、总经理1,430,0009.99%0.92%
3周兴山副总经理1,430,0009.99%0.92%
4荆震副总经理200,0001.40%0.13%
5赵金红财务负责人100,0000.70%0.06%
6侯月东核心员工60,0000.42%0.04%
7于秋丽核心员工1,430,0009.99%0.92%
8李耀华核心员工1,430,0009.99%0.92%
9胡西佔核心员工60,0000.42%0.04%
10赵彤核心员工50,0000.35%0.03%
11马强核心员工200,0001.40%0.13%
12王胜琛核心员工440,0003.07%0.28%
13李大勇核心员工50,0000.35%0.03%
14张仁龙核心员工100,0000.70%0.06%
15耿帅核心员工150,0001.05%0.10%
16张正学核心员工50,0000.35%0.03%
17张丰先核心员工50,0000.35%0.03%
18丁福明核心员工50,0000.35%0.03%
19左臣云核心员工200,0001.40%0.13%
20褚延滨核心员工100,0000.70%0.06%
21郑绍河核心员工75,0000.52%0.05%
22李抗抗核心员工50,0000.35%0.03%
23赵国庆核心员工75,0000.52%0.05%
24胡文浩核心员工50,0000.35%0.03%
25夏伟核心员工50,0000.35%0.03%
26邹浩核心员工250,0001.75%0.16%
27刘宣华核心员工50,0000.35%0.03%
28朱兆杰核心员工50,0000.35%0.03%
29杨盛朋核心员工1,430,0009.99%0.92%
30张正召核心员工105,0000.73%0.07%
31刘闯核心员工550,0003.84%0.35%
32黄涛核心员工75,0000.52%0.05%
33王杰核心员工150,0001.05%0.10%
34徐福东核心员工150,0001.05%0.10%
35张海龙核心员工100,0000.70%0.06%
36周兴堂核心员工100,0000.70%0.06%
37赵贤明核心员工1,430,0009.99%0.92%
38倪翠翠核心员工100,0000.70%0.06%
39张道亮核心员工100,0000.70%0.06%
40司利敏核心员工70,0000.49%0.05%
41刘振华核心员工100,0000.70%0.06%
42王登现核心员工200,0001.40%0.13%
合计14,320,000100%9.21%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

解除限售要求

(一)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个月。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而增加的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受解除限售条件约束,且解除限售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解除限售。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7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指标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各年度业绩指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以2023年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且扣非后净利润增长不低于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以2023年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且扣非后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以2023年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且扣非后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0%。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以2023年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且扣非后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0%。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以2023年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且扣非后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扣非后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上述业绩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扣减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现金分红。

2、个人层面绩效指标

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绩效考核有关制度、文件,在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对应的业绩考核年度内,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个人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对应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评分等级ABC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100%90%80%0%

若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扣减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现金分红。

三、授予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数43,695,08430.51%14,320,00058,015,08437.30%
无限售条件股数99,510,91669.49%-2,000,00097,510,91662.70%
总股本143,206,00012,320,000155,526,000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张新生10,574,3887.38%10,574,3886.80%
牛昕光8,458,2005.91%8,458,2005.44%
张锡奎4,236,4002.96%4,236,4002.72%
李旭阳4,167,8002.91%4,167,8002.68%
刘天鹏3,790,0002.65%3,790,0002.44%
刘德春3,049,2002.13%3,049,2001.96%
杜世强1,890,0001.32%1,890,0001.22%
陈升儒1,594,2151.11%1,594,2151.03%
张春山2,016,0001.41%3,446,0002.22%
郭延伟630,0000.44%630,0000.41%
王永臣1,810,0001.26%1,810,0001.16%

本激励计划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

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51Z0014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3年

日止,公司已收到张春山等

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7,494,400.00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二)《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51Z0014号)。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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