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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3-08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上午9:15至2023年11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2.01《选举何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牛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林茂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赵久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3.01《选举王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关易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林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2.00、3.00提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提案2.00、3.00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久红

电 话:0769-22897777-8223传 真:0769-87882853-8569邮 箱:stock@eastups.com邮政编号:52380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1月6日

附件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76

2.投票简称:易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2.00、3.00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联系地址: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邮编备注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769-87882853-8569)送到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238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及子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2.01《选举何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牛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林茂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赵久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3.01《选举王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关易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林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相应地方填上“√”;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3.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4.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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