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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测标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3-151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以网络、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

2、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列席监事3人。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杰中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及逐项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54,500万元,发行数量为5,450,000张。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面利率

第一年0.2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6.8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

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4,5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信测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信测标准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4.789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100元)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47895张可转债。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113,790,200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5,449,981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97%。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938”,配售简称为“信测配债”,优先认购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T日)(9:15-11:30,13:00-15:00)。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元),超出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认购量获配信测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②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370938”,申购简称为“信测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T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债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拟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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