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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测标准: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7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EMTEK(Shenzhen) Co.,Ltd.(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69栋)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1-1-1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兼具债券性质和股权性质的投资工具,交易条款比较复杂,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投资者购买本次可转债前,请认真研究并了解相关条款,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三、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2023年3月6日中证鹏元出具的《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第Z[292]号01),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中证鹏元将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设定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偿债风险。

1-1-3

五、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和决策、监督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文件要求,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继续遵循《公司章程》中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对公司股东给予回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和股票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积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公司运营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另

1-1-4

行分配股票股利。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购买资产或对外投资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果变更股利分配政策,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股东回报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5、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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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6、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8、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1-1-6

9、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变化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延续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如监管部门或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提出新的要求,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对现有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修订,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2020年度

2021年5月19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65,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股利19,530,000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1年度

2022年4月20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74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0,024,3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3、2022年度

2023年4月26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3,790,2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发放现金股利人民币34,137,0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1-1-7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年实现可分配利润占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比率
2020年1,953.006,025.1832.41%
2021年2,002.438,005.5724.33%
2022年3,413.7111,804.8828.9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7,369.14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净利润8,611.8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85.57%

注:公司于2021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六、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纳不及预期的风险

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新增77.17万小时/年核心设备检测能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前后公司与本次募投领域相关的产能对比情况如下:

1、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

单位:万小时/年

类别核心设备运行时间
公司现有设备产能(季度)51.38
华中地区现有设备产能(季度)10.45
公司现有设备产能(年化)205.52
华中地区现有设备产能(年化)41.79
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新增产能32.78
本项目整体扩产比例15.95%
本项目华中地区扩产比例78.44%

2、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

单位:万小时/年

类别核心设备运行时间
公司现有设备产能(季度)51.38
长三角、珠三角现有设备产能(季度)40.93
公司现有设备产能(年化)205.52
长三角、珠三角现有设备产能(年化)1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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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核心设备运行时间
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新增产能44.39
本项目整体扩产比例21.60%
本项目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扩产比例27.11%

本次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整体产能扩产比例将达到37.55%。此外,公司其他在建、拟建产能9.86万小时/年核心设备检测能力,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和意向订单无法覆盖未来新增产能。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新能源汽车与武器装备领域提供检测服务。2022年度,公司汽车领域检测收入为20,776.6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8.14%,无武器装备检测收入。公司下游市场受产业政策、技术革新等因素影响较大,若未来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动、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进而造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纳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华中军民两用基地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新增32.78万小时核心设备检测时长,假设从第3年起逐步达产运行,第3年产能释放系数为25%,至第6年产能释放系数达到100%,各项成本、费用根据历史水平结合项目情况进行预计,预计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0.73%,静态回收期为7.35年。

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新增44.39万小时核心设备检测时长,假设从第2年起逐步达产运行,第2年产能释放系数为10%或25%,相应到第5年或第6年完全释放,各项成本、费用根据历史水平结合项目情况预计,预计各子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63%-27.21%,静态回收期为4.99年-6.20年。

项目主要财务指标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华中军民两用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10,785.1115,697.52
平均利润总额2,333.002,287.14
所得税率25%15%
平均净利润1,749.751,944.07
平均毛利率59.43%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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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净利率16.22%12.38%
内部收益率10.73%18.63%-27.21%
静态回收期7.35年4.99年-6.20年

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均需一定时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可能受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延期、设备无法有效利用等因素影响,进而导致募投项目面临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新增折旧摊销对业绩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会使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增大,并将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提折旧摊销。短期内会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从而使公司面临盈利能力下降、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摊薄。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T+1T+2T+3……T+10建设及运营期平均
1、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①-1,375.483,796.52……2,800.063,269.98
[注1]54,510.8754,510.8754,510.87……54,510.8754,510.87
募投项目新增营业收入③-3,133.1512,836.75……38,814.4029,425.14
总营业收入(④=②+③)[注2]54,510.8757,644.0267,347.62……93,325.2783,936.01
新增折旧摊销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⑤=①/④)-2.39%5.64%……3.00%3.90%
2、对净利润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税后折旧摊销⑥[注3]-1,148.283,080.73……2,239.592,649.06
现有业务净利润⑦[注4]12,308.1012,308.1012,308.10……12,308.1012,308.10
募投项目新增净利润⑧-297.01-2,604.09-1,768.50……6,987.403,693.82
[注2]12,011.099,704.0110,539.60……19,295.5016,001.92
新增折旧摊销占总净利润的比例(⑩=⑥/⑨)-11.83%29.23%……11.61%16.55%

注1:现有业务营业收入为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注2:上述总营业收入和总净利润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注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税后折旧摊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1-所得税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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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军民两用基地建设项目适用25%税率,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适用15%税率;注4:现有业务净利润为2022年公司合并口径净利润,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未来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为

3.90%,占总净利润的比例平均为16.55%,整体占比均较小,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影响较小。由于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且如果未来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管理不善,使得项目在投产后没有产生预期效益,则公司存在因新增折旧摊销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四)社会公信力、品牌和声誉受到不利事件影响的风险

检验检测机构是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只有保持客观、独立、公正,检验检测机构才具有社会公信力。社会公信力、品牌和声誉是检验检测机构凭借优质的服务,经过市场长期考验和积累逐渐形成的,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品牌和声誉是检验检测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一旦出现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不实等不利事件使公司社会公信力、品牌和声誉受损,将直接对公司业务发展和利润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严重情况下甚至将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五)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090.27万元、16,390.82万元、21,060.70万元和26,814.54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1,037.03万元、1,529.99万元、1,987.30万元和2,485.49万元,计提比例为12.82%、9.33%、9.44%和9.27%;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7.43%、87.26%、85.70%和86.80%;截至2023年6月30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为88.77%、83.81%、69.08%和0.00%。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有效甄别优质客户,或者未能及时发现原有优质客户经营情况恶化等极端情形,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回收的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子公司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子公司苏州信测厂区建有一间开闭所,此开闭所系为解决所在园区供电滞后,经请示当地供电部门后建设。但因该开闭所建设与苏州信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设方案不一致,使得苏州信测未能完成规划验收,截至本募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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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签署日,苏州信测相关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同时,苏州信测可能因开闭所的建设,存在被主管机关要求限期拆除并处罚款的风险。若开闭所被拆除,苏州信测可能面临短期用电问题进而影响生产经营,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12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2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 2

三、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四、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设定担保 ...... 2

五、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 3

六、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7

目 录 ...... 12

第一节 释义 ...... 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2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9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 4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41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41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43

三、其他风险 ...... 4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0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50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51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 53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 55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 59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71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 94

八、公司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 115

1-1-13九、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 ...... 119

十、公司业务经营许可情况及经营资质情况 ...... 150

十一、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55

十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156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 156

十四、最近三年公开发行的债务是否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157

十五、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的情况 ...... 157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58

一、审计意见 ...... 158

二、财务报表 ...... 158

三、主要财务指标 ...... 158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 169

五、财务状况分析 ...... 177

六、经营成果分析 ...... 169

七、发行人现金流分析 ...... 242

八、资本性支出分析 ...... 244

九、技术创新分析 ...... 245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249

十一、本次发行的影响 ...... 250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253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 253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担保的情况 ...... 256

三、同业竞争情况 ...... 257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 259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68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 26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68

1-1-14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 297

四、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 298

五、本次募集资金管理 ...... 302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303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础情况 ...... 303

二、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304

三、注册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 308

第九节 声明 ...... 309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0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1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1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14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15

六、债券评级机构声明 ...... 316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 ...... 318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321

1-1-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般性释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信测标准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文意需要亦包括其所有子公司及分公司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预案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发行方案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前次募投项目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包括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及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和高磊
信测电磁深圳市信测电磁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前身
信测有限深圳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信测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武汉信测、武汉美测武汉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美测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武汉美测测试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中信测华中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湖北)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莞信测东莞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宁波信测宁波市信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信测厦门市信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州信测广州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中信测华中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湖北)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测标准(宝安)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测标准(南山)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系公司分公司
三思纵横深圳三思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三思上海三思纵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系三思纵横的全资子公司
广东诺尔信测标准环境技术服务(广东) 有限公司,原名为“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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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信测EMTEK INTERNATIONAL LLC.,系公司合营企业
南山分公司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光明分公司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松山湖分公司东莞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松山湖分公司
永航电脑深圳市永航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吕保忠持股40%的公司
白龙水上乐园海南白龙水上乐园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吕保忠持股5%的公司
千碑文化东莞千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吕保忠配偶刘红燕持股49%的公司
信策鑫青岛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由深圳市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更名而来
WAIAN LLCWAIAN LIMITED-LIABILITY COMPANY,系美国信测股东
华南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华东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台湾省
华中包括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
海外指中国之外的地区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原国家质检总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认监委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ert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CNCA),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国家认可委、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实验室关键场所国家认可委认可的检测机构实验室关键场所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根据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SGS瑞士通用公证行(Société Générale de Surveillance,SGS)
BV法国必维集团(Bureau Veritas,BV)
Intertek、天祥集团天祥集团(Intertek Group PLC,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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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祥及其相关主体天祥及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等主体
UL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nderwrite Laboratories,UL)
UL及其相关主体UL及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等主体
T?V Rheinland、TUV莱茵集团(T?V Rheinland)
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re ,CQC)
中国船级社中国船级社(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CCS)依据国际公约、规则以及授权船旗国或地区的有关法规提供法定检验、鉴证检验、公证检验、认证认可等服务。
莱茵及其相关主体莱茵及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等主体
华测检测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试试验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科院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广电计量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西测测试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思科瑞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李尔李尔有限公司(Lear Corporation Limited)
李尔及其相关主体李尔及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等主体
联想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联想及其相关主体联想及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等主体
华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华为及其相关主体华为及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等主体
飞利浦飞利浦(Phillips)公司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及其相关主体比亚迪及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等主体
东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东风及其相关主体东风及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等主体
广汽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通用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蔚来蔚来控股有限公司
小鹏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理想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主体
格力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延锋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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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锋及其相关主体延锋及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等主体
彼欧彼欧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佛吉亚佛吉亚(FAURECIA),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旗下汽车零部件企业
佛吉亚及其相关主体佛吉亚及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等主体
安道拓ADIENT ASIA HOLDINGS CO,.LIMITED(安道拓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安道拓及其相关主体安道拓及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等主体
菲菱科思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同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创维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小米小米集团
航天工业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中船重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友达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友达及其相关主体友达及其下属公司、分支机构等主体
股东大会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可转债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
新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解释第13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
《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
《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财会〔2021〕9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
《财会〔2022〕13号》《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
《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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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五矿证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名词释义
标准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文件。在本募集说明书中,“标准”主要是指与检测行业相关的合格评定标准
检测ISO/IEC 17000-2004《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按照程序确定合格评定对象的一个或多个特性的活动”
认证ISO/IEC 17000-2004《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关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的第三方证明”
认可ISO/IEC 17000-2004《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合格评定ISO/IEC 17000-2004《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与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有关的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证实”,合格评定的专业领域包括检测、检查、认证及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
认可机构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负责对认证机构、检测机构进行资质批准和实验室能力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
认证机构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范围内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检测实验室从事检测活动的机构
检出限产生一个能可靠地被检出的分析信号所需要的某元素的最小浓度或含量
可靠性检测

为了检测产品在规定寿命期内,以及在预期使用、贮存或运输等环境下,是否能够保持可靠性而进行的检测

理化检测借助物理、化学方法,使用检测仪器或设备进行的检测
RoHS《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毒有害物质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RoHS),由欧盟制定的一项法规,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在于检测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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醚6项物质
中国RoHS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第32号)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要求对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通过国推自愿性认证或自我声明的方式,完成对电器电子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合格评定
REACH欧盟法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REACH),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和使用安全,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程序
电磁兼容/EMC检测电磁兼容(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检测指对系统或设备在所处的电磁环境中能否正常工作,同时是否对其他系统和设备造成干扰,包含电磁干扰(EMI)和电磁敏感度(EMS)的综合评定
电磁干扰(EMI)电磁干扰(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EMI),指机器本身在执行应有功能的过程中所产生不利于其它系统的电磁噪声
电磁敏感度(EMS)

电磁敏感度(Electromagnetic Susceptibility,EMS),指机器在执行应有功能的过程中不受周围电磁环境影响的能力

射频(RF)射频(Radio Frequency),指可以辐射到空间的电磁频率
产品安全检测评估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给使用人带来的危害及危害程度,从而判断该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指标要求
强制性产品认证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以及保护环境,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强制要求实施的一种产品认证制度

CMA中国计量认证(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CMA),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所必须取得的一种资质
CSA加拿大标准协会(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CSA),成立于1919年,是加拿大最大的安全认证机构
CPSC美国消费品安全协会(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ttee,CPSC),成立于1972年,CPSC负责对美国市场上销售的各种产品进行认证
TSCP美国玩具安全认证(Toys Safety Certification Program ,TSCP)是美国玩具行业协会开发的综合,产生玩具认证方案,旨在协助制造商、进口商和零售商控制产品安全及合规性,同时降低回收产品的风险
IC加拿大工业部(Industry Canada,IC)作为政府机构,负责电子电器产品进入加拿大市场的认证事务
VCCI日本的电磁兼容认证标志,由日本电磁干扰控制委员会 (Voluntary Control Council for Interference b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管理,根据 CISPR 22 评估信息技术产品是否符合 VCCI 要求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成立于1947年,是国际标准化领域的全球性非政府组织。中国于1978年加入ISO,并在2008年10月正式成为ISO的常任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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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TA国际安全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Safe Transit Association,ISTA),该组织发布了一系列的标准以及测试程序和测试项目等文件,作为对运输包装的安全性能进行的统一依据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成立于1906年,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国际性电工标准化机构,负责有关电气工程和电子工程领域中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IECEE国际电工委员会下设的电工产品合格评定体系(the IEC System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Schemes for Electrotechnical Equipment and Components,IECEE)是基于IEC国际标准下的多边认可体系
CB体系认证机构体系(Certification Bodies’ Scheme),是由IECEE运作的一个国际体系,IECEE各成员国认证机构以IEC标准为基础对电工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即CB检测报告和CB认证证书在IECEE各成员国得到相互认可的体系
CBTLCB检测实验室(CB Testing Laboratory)依照IEC实施检测项目和发布检测报告
ISO/IEC 17025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共同制定的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
A2LA美国实验室认可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A2LA)
ELV报废车辆指令(End-of-Life Vehicle)。ELV为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为保护环境,减少车辆报废产生的废弃物,制定的报废车辆回收指令
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RRR汽车产品再利用和回收利用率(Reuse/Recovery Rate)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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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EMTEK(Shenzhen) Co.,Ltd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69栋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信测标准股票代码:300938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审批及核准情况

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修订了再融资相关规则,原公司预案和论证分析报告等文件引用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8号)已废止。为衔接配合上述变化,2023年2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修订稿)》《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等相关议案。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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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且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5号)。

(二)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数量、证券面值及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450,000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4,5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存管

1、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1-1-24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32,736.2128,750.00
2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25,970.7625,750.00
2.1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10,558.9510,500.00
2.2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5,396.305,350.00
2.3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4,320.894,300.00
2.4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3,897.373,850.00
2.5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1,797.251,750.00
合计58,706.9854,5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1-1-25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承销工作不设置承销团及分销商,由五矿证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本次发行承销工作。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54,5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54,500万元,并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6,35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原股东优先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按照承销保荐协议扣除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承销期

承销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5日。

(七)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664.15
律师费用235.85
会计师费用150.94
资信评级费用42.45
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等费用50.18
合计1,143.57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1-1-26

(八)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

日期事项停牌安排
T-2日 (11月7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T-1日 (11月8日)1、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T日 (11月9日)1、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2、原A股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3、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确定网上申购中签率正常交易
T+1日 (11月10日)1、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上申购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T+2日 (11月13日)1、刊登《中签号码公告》; 2、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正常交易
T+3日 (11月14日)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正常交易
T+4日 (11月15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1、债券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3年11月9日至2029年11月8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票面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1-1-27

3、票面利率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3年11月9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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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1月1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5月15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11月8日)止(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6、转股价格的确定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36.8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1-1-29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7、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1-1-30

(2)修正程序

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其中:

Q:指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9、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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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10、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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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1、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4,5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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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2)社会公众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3、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信测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信测标准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4.7895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113,790,200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5,449,981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97%。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4、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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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⑥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下列约定的权限范围,审议并决定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下列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①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1.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2.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3.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4.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5.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②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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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④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3.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4.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5.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6.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⑤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1.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2.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3.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4.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5.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②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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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3.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4.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5.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6.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⑤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5)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债券受托管理人;

②发行人;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6)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按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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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

16、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出具了《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第Z[292]号01),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中证鹏元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每年至少将对可转债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予以公告。

17、转股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十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十二)违约责任

1、债券违约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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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法规、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本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或不合规;

(6)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发行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发行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发行债券利息或本次发行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次发行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3、债券违约情形争议解决方式

本次发行债券发生违约后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有关争议,则协议任一方有权向发行人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任五矿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五矿证券的监督。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五矿证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可转债视作同意五矿证券作为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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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中相关约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杰中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601
董事会秘书蔡大贵
联系电话0755-86537785
传真号码0755-26954282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宇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保荐代表人何谦、施伟
项目协办人丁凯
项目组成员李兮、马钰、施展、傅金鑫、王文磊、刘思宏、荀一强、李秋娜、刘康、黄瑾
联系电话0755-82545555
传真号码0755-8354550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王丽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经办律师贺存勖、施铭鸿、余申奥、杜宁
联系电话010-52682888
传真号码010-52682999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杨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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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顺利、葛振华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号码021-63392558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经办人员董斌、陈思敏(已离职)
联系电话0755-82872897
传真号码0755-82872090

(六)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290
传真号码0755-88668296

(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4000021729200116690

(八)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五矿证券系信测标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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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发行的证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信息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090.27万元、16,390.82万元、21,060.70万元和26,814.54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1,037.03万元、1,529.99万元、1,987.30万元和2,485.49万元,计提比例为12.82%、9.33%、9.44%和9.27%;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7.43%、87.26%、85.70%和86.80%;截至2023年6月30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为88.77%、83.81%、69.08%和0.00%。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有效甄别优质客户,或者未能及时发现原有优质客户经营情况恶化等极端情形,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回收的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实验室搬迁风险

子公司华中信测检测基地建设完成后拟对武汉信测实验室搬迁。实验室搬迁过程中,设备转移、安装调试及计量工作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从而无法正常开展检测业务,将涉及CNAS和CMA关键地址变更评审,在变更评审期间,将暂停签发CNAS和CMA报告,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三)并购企业经营业绩不达预期风险

为尽快完善产业布局、提升检测业务市场份额,公司实施积极的市场拓展战略,采用在各地自建检测基地及收购成熟企业并举的发展策略。近年来,公司收购广东诺尔、三思纵横等企业拓展检测业务领域、完善产业布局。若被并购企业无法深度融入公司文化和管理,则协同效应无法较好实现,经营业绩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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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公司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子公司苏州信测厂区建有一间开闭所,此开闭所系为解决所在园区供电滞后,经请示当地供电部门后建设。但因该开闭所建设与苏州信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设方案不一致,使得苏州信测未能完成规划验收,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苏州信测相关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同时,苏州信测可能因开闭所的建设,存在被主管机关要求限期拆除并处罚款的风险。若开闭所被拆除,苏州信测可能面临短期用电问题进而影响生产经营,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社会公信力、品牌和声誉受到不利事件影响的风险

检验检测机构是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只有保持客观、独立、公正,检验检测机构才具有社会公信力。社会公信力、品牌和声誉是检验检测机构凭借优质的服务,经过市场长期考验和积累逐渐形成的,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品牌和声誉是检验检测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一旦出现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证书不实等不利事件使公司社会公信力、品牌和声誉受损,将直接对公司业务发展和利润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严重情况下甚至将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六)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信测、苏州信测、宁波信测、三思纵横、广东诺尔等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如果未来不能继续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对公司税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国家税务机关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不利调整,也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经营场所租赁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在租房屋共22处,主要用于厂房、办公等。其中,有4处租赁合同因房屋产权瑕疵原因,存在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风险,进而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经营场所搬迁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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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经营规模扩张引发的内控管理风险

公司业务遍布全国多个地区和城市,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规模也将进一步增加。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在组织结构设置、制度建设、内控管理、市场拓展等多方面对公司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快速适应公司规模较快扩张的需求,将影响公司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活力,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公司面临因经营规模扩张引发的内控管理风险。

(九)毛利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分别为59.93%、58.65%、57.14%和59.76%,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如未来下游客户需求发生较大变动,公司各产品的毛利率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或公司服务或产品的结构发生较大变动,可能会对公司综合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十)主要客户变化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11.42%、7.93%、7.23%和7.66%,占比相对较低,且存在个别客户新进入前五大客户的情形。如果未来公司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或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有可能使得公司订单规模下降甚至无法获取订单,若公司不能及时开发新客户,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检测行业检测机构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随着我国检测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检测机构之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与国际检测机构相比,需进一步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市场影响力。若现有或潜在竞争对手通过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创新、扩大经营规模、低价竞争等方式不断渗透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和客户,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下滑、收入下降,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技术储备不足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是基于国际、国家、行业、企业等标准进行的检测服务,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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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标准一般情况下会在3-5年内进行修订或改版。公司项目研发需要紧跟检测标准及客户需求的变化。虽然相关检测标准的修订一般是在原有检测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或者是对检测项目数量的增减,倘若不能持续跟踪前沿技术,及时更新自身技术储备,将导致公司技术储备不足,竞争力下降对经营业绩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政策和行业标准变动风险

我国检测行业已被认定为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政府产业政策将影响行业发展速度和发展方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文件陆续实施,对于优化检测行业发展格局,增强创新能力,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现有产业政策方向的变化,可能导致行业资质认可标准发生重大调整。相关标准变动有可能导致公司现有资质受限或无法取得新的资质,使得公司经营范围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纳不及预期的风险

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新增77.17万小时/年核心设备检测能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前后公司与本次募投领域相关的产能对比情况如下:

(1)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

单位:万小时/年

类别核心设备运行时间
公司现有设备产能(季度)51.38
华中地区现有设备产能(季度)10.45
公司现有设备产能(年化)205.52
华中地区现有设备产能(年化)41.79
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新增产能32.78
本项目整体扩产比例15.95%
本项目华中地区扩产比例78.44%

(2)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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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小时/年

类别核心设备运行时间
公司现有设备产能(季度)51.38
长三角、珠三角现有设备产能(季度)40.93
公司现有设备产能(年化)205.52
长三角、珠三角现有设备产能(年化)163.73
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新增产能44.39
本项目整体扩产比例21.60%
本项目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扩产比例27.11%

本次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整体产能扩产比例将达到37.55%。此外,公司其他在建、拟建产能9.86万小时/年核心设备检测能力,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和意向订单无法覆盖未来新增产能。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新能源汽车与武器装备领域提供检测服务。2022年度,公司汽车领域检测收入为20,776.6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8.14%,无武器装备检测收入。公司下游市场受产业政策、技术革新等因素影响较大,若未来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动、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进而造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纳不及预期的风险。

2、新增折旧摊销对业绩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会使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增大,并将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提折旧摊销。短期内会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从而使公司面临盈利能力下降、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摊薄。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T+1T+2T+3……T+10建设及运营期平均
1、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①-1,375.483,796.52……2,800.063,269.98
[注1]54,510.8754,510.8754,510.87……54,510.8754,510.87
募投项目新增营业收入③-3,133.1512,836.75……38,814.4029,425.14
总营业收入(④=②+③)54,510.8757,644.0267,347.62……93,325.2783,9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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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T+1T+2T+3……T+10建设及运营期平均
[注2]
新增折旧摊销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⑤=①/④)0.00%2.39%5.64%……3.00%3.90%
2、对净利润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税后折旧摊销⑥[注3]-1,148.283,080.73……2,239.592,649.06
现有业务净利润⑦[注4]12,308.1012,308.1012,308.10……12,308.1012,308.10
募投项目新增净利润⑧-297.01-2,604.09-1,768.50……6,987.403,693.82
[注2]12,011.099,704.0110,539.60……19,295.5016,001.92
新增折旧摊销占总净利润的比例(⑩=⑥/⑨)0.00%11.83%29.23%……11.61%16.55%

注1:现有业务营业收入为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注2:上述总营业收入和总净利润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注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税后折旧摊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1-所得税率),华中军民两用基地建设项目适用25%税率,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适用15%税率;注4:现有业务净利润为2022年公司合并口径净利润,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募投新增折旧摊销占未来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为

3.90%,占总净利润的比例平均为16.55%,整体占比均较小,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影响较小。由于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且如果未来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管理不善,使得项目在投产后没有产生预期效益,则公司存在因新增折旧摊销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3、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华中军民两用基地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新增32.78万小时核心设备检测时长,假设从第3年起逐步达产运行,第3年产能释放系数为25%,至第6年产能释放系数达到100%,各项成本、费用根据历史水平结合项目情况进行预计,预计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0.73%,静态回收期为7.35年。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新增44.39万小时核心设备检测时长,假设从第2年起逐步达产运行,第2年产能释放系数为10%或25%,相应到第5年或第6年完全释放,各项成本、费用根据历史水平结合项目情况预计,预计各子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63%-27.21%,静态回收期为4.99年-6.20年。

1-1-47

项目主要财务指标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华中军民两用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10,785.1115,697.52
平均利润总额2,333.002,287.14
所得税率25%15%
平均净利润1,749.751,944.07
平均毛利率59.43%52.49%
平均净利率16.22%12.38%
内部收益率10.73%18.63%-27.21%
静态回收期7.35年4.99年-6.20年

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均需一定时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可能受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延期、设备无法有效利用等因素影响,进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4、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风险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华中信测,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战略布局,同时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及整体方案顺利实施,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地点进行了调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倘若后续出现项目行业或市场环境因预料之外的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等情形,则前次募投项目可能存在延期的风险。

(二)可转债相关风险

1、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足额募集所需资金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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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3、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是否转股取决于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等因素。如果本次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相比可转债转股的情形,公司将承担更高的财务费用。此外,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如果发生可转债回售等情况,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4、存续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上述情况发生,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或者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股价仍持续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导致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

5、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为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在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

1-1-49

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过程中,市场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6、评级风险

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债券信用级别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状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7、未设立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能因未设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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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1,085,891.0053.68%
1、国有法人股--
2、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3、境内自然人持股61,085,891.0053.68%
4、境外法人股--
5、境外自然人持股--
6、基金理财产品等--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704,309.0046.32%
1、人民币普通股52,704,309.0046.3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13,790,20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股)
1吕杰中20,071,70917.64--
2吕保忠15,997,67014.06--
3高磊14,078,22412.37--
4青岛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4,597,8234.04--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071,6013.58--
6李生平3,325,15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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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股)
7王建军2,844,1002.50质押(注)2,550,000
8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079,0981.83--
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999,9921.76--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994,4301.75--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王建军持有公司的255万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质押原因为王建军因从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以上述股份进行质押。贷款用途为购买商品房。2022年12月6日,王建军将上述股份改为质押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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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币种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持有权益比例主要业务主要生产经营地
直接间接
1苏州信测2014-04-04人民币6,000.006,000.001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江苏省苏州市
2宁波信测2010-06-17人民币6,000.004,745.001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浙江省宁波市
3厦门信测2012-03-28人民币150.00150.001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福建省厦门市
4武汉信测2012-02-15人民币816.33816.33100%-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湖北省武汉市
5华中信测2018-05-24人民币5,000.005,000.00100%-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湖北省武汉市
6广州信测2019-02-01人民币6,000.003,600.00100%-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广东省广州市
7东莞信测2002-09-09人民币360.00360.001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广东省东莞市
8信测标准(宝安)2019-12-20人民币6,000.006,000.001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广东省深圳市
9常州信测2021-03-17人民币1,000.00500.005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江苏省常州市
10柳州信测2021-04-30人民币1,000.0028.105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11重庆信测2021-10-25人民币1,000.00-5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重庆市
12上海信测2021-09-18人民币1,000.00-5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上海市
13三思纵横2008-12-09人民币3,206.052,000.0051%-仪器仪表制造业广东省深圳市
14广东诺尔2017-07-31人民币1,428.571,428.575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广东省广州市
15信测标准(南山)2022-09-29人民币1,000.00-5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广东省深圳市
16上海三思2009-05-27人民币450.00450.00-51%仪器仪表制造业上海市

2、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苏州信测31,001.4926,620.5312,784.815,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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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东莞信测10,009.938,384.384,601.35221.26
3宁波信测10,891.009,342.352,283.78665.63
4武汉信测9,311.538,967.504,172.891,545.17
5广州信测11,357.197,219.386,455.751,094.11
6三思纵横18,560.8510,865.5812,570.881,398.63

注:苏州信测、东莞信测、宁波信测、武汉信测、广州信测、三思纵横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主要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2023年6月30日/2023年度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苏州信测34,468.5630,217.538,301.793,445.41
2东莞信测11,391.399,306.723,015.85746.22
3宁波信测10,942.409,608.601,330.38236.24
4武汉信测10,402.839,980.932,569.72957.74
5广州信测12,557.378,008.543,633.20654.92
6三思纵横19,124.0612,264.587,598.011,398.99

注:苏州信测、东莞信测、宁波信测、武汉信测、广州信测、三思纵横2023年1-6月财务数据为未审数据。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吕杰中、吕保忠和高磊。截至2023年6月30日,吕杰中持有信测标准17.64%的股份,吕保忠持有信测标准14.06%的股份,高磊持有信测标准12.37%的股份。

吕杰中和吕保忠系兄弟关系,高磊系吕杰中和吕保忠长兄之妻。2014年5月5日,吕杰中、吕保忠和高磊签署《共同控制暨一致行动协议》,三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后36个月内,三方在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及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将继续通过采取相同意思表示、一致表决的方式,实施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共同控制。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后36个月内,凡涉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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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营决策,董事、监事、高管的提名及任免等重大事项,三方将先行协商统一意见,在达成一致意见后,三方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提案,共同提名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根据事先协商确定的一致意见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审议事项投票表决。如果出现未能形成一致意见的,由吕杰中先生作出最终决定,其他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019年4月25日,吕杰中、吕保忠和高磊续签了《共同控制暨一致行动协议》。吕杰中、吕保忠和高磊通过签署《共同控制暨一致行动协议》,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控制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吕杰中配偶孙颖俐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发行人50,000股,孙颖俐与吕杰中、吕保忠、高磊同时持有发行人股份,是吕杰中、吕保忠、高磊的一致行动人。孙颖俐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未达到5%以上且未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情况。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情况

吕杰中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生,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1993年6月至1996年7月就职于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1996年8月至1997年7月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员,1997年8月至1998年10月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部副总经理,1998年11月至2002年1月任海南万恒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2年2月至2003年11月任信测电磁副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04年10月任信测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11月至2008年8月任信测有限执行董事,2008年9月至2021年1月任信测有限、信测标准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任信测标准董事长,2023年4月至今任信测标准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决策工作。

吕保忠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本科学历,企业管理专业。1988年10月至1993年10月任海口大信城市信用社主管,1993年11月至2000年5月任职于海南海峡实业投资公司,2000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信测电磁执行董事,2003年12月至2004年10月从事自由职业,2004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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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2013年2月历任信测有限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2月任信测标准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主要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决策工作。

高磊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1981年至2007年分别在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海南港澳信托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工作,2007年至2018年9月就职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18年10月已退休。

孙颖俐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大专学历。1994年6月至1995年11月就职于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1995年11月至2001年1月任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会计,2004年至2005年任职于华林证券,2009年任职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2021年9月加入公司,任管理中心总监一职,主要负责统筹管理公司行政、人事、采购部门。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始终为吕杰中、吕保忠和高磊,均未发生变化。

(四)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三、同业竞争情况”之“(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承诺函内容承诺人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
2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生平、李国平、王建军、肖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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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诺函内容承诺人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杨宇
4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发行人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
6其他董事李国平、王建军、李生平和肖国中
7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蔡大贵、苌桂梅
8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发行人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和高磊
10其他董事李生平、李国平、王建军、肖国中、张敏和陈若华,监事杨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蔡大贵
11关于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行人
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和高磊
13其他董事李国平、王建军、肖国中、张敏和陈若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蔡大贵
14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
15其他董事李生平、李国平、王建军、肖国中、张敏和陈若华,监事杨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蔡大贵
16关于所持股份权利未受限制及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的承诺发行人及吕杰中、吕保忠等29名自然人股东
17关于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
18关于补缴税收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
19关于公司租赁房产瑕疵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
20关于环保问题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
21关于美国信测相关事宜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
22关于苏州信测土地相关事项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
23关于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董事王建军、肖国中
24关于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
25其他董事李生平、李国平、王建军、肖国中、张敏和陈若华,监事杨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蔡大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各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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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的相关承诺如下: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的相关承诺如下: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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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及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如下:

(1)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认购的本次可转债,并遵守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可转债发行不认购及不进行短线交易的相关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计划或安排。

(2)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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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5、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债券余额的相关承诺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应当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同时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三条,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公司债及企业债计入累计债券余额。计入权益类科目的债券产品(如永续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除可转债外的其他债券产品及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以及具有资本补充属性的次级债、二级资本债及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债券,不计入累计债券余额。累计债券余额指合并口径的账面余额,净资产指合并口径净资产。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公司拟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54,500.00万元(含人民币54,500.00万元)可转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已发行、已注册未发行或拟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公司承诺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净资产情况、资本结构、偿债能力、市场情况等因素,确保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累计债券余额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50%。具体而言,若本次可转债未出现终止注册的情况,公司计划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前,不发行任何其他计入累计债券余额的公司债及企业债,并且不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公司债/企业债的注册/备案申请文件。此外,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阶段,向监管机构报送的发行方案中,将明确具体发行规模不会导致本次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50%,以备监管机构审核备案。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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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杰中董事长、总经理522022年2月2025年2月
吕保忠副董事长542022年2月2025年2月
李国平董事、副总经理452022年2月2025年2月
李生平董事、副总经理492022年2月2025年2月
肖国中董事、副总经理462022年2月2025年2月
袁奇董事382023年4月2025年2月
张敏独立董事452022年2月2025年2月
陈若华独立董事552022年2月2025年2月
吴华亮独立董事502022年2月2025年2月
杨宇监事会主席592022年2月2025年2月
皮勇监事332023年4月2025年2月
潘惜春职工代表监事372022年8月2025年2月
蔡大贵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82022年2月2025年2月
黄光欣财务总监492022年8月2025年2月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现任职务年龄
李生平董事、副总经理49
王建军高级工程师49
杨晓金汽车事业部高级技术总监48

1、董事会成员

吕杰中:董事长,总经理。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吕保忠:副董事长,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李国平,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本科学历,电气技术与工业自动化专业。2000年7月至2001年2月任湛江农垦局华印包装厂生产部副部长,2001年3月至2002年5月任深圳市华科贸易有限公司工程师,2002年9月至2004年5月任信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产品安全工程师,2004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安规部课长,东莞信测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电子电气事业部总经理,主持电子电气事业部的日常经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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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平,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1997年9月至2002年7月任希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4年4月任深圳市康来士标准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电磁兼容部科长,2004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信测有限EMC经理,电子电气事业部副总监、总监;现任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9)通讯委员,2015年1月13日,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深圳市后备级人才。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技术中心高级总监,电子电气事业部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检测技术研发,提供检测技术支持。

肖国中,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本科学历,法学专业。2000年7月至2002年5月就职于海南省证券公司,2002年6月至2003年11月担任中国信用合作社信贷助理,2003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部门经理、市场总监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战略投资部总监,生命科学事业部总经理,主要负责战略投资和生命科学事业部经营等工作。

袁奇,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8月生,本科学历,西安交通大学生物工程专业毕业。2006年9月至2007年3月就职于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07年4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深圳安姆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历任检测部主管、实验室经理、技术总监、副总经理职务;2014年3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任技术高级总监、运营总监、副总经理职位;2021年1月至今任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事业部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汽车相关业务管理和发展决策工作。2023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陈若华,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曾任职于株洲电力机车厂九方中学,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起,担任长沙市科技局产业发展咨询顾问,2017年起,担任湖南省民建财政金融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湖南商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2019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工作。

张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光学工程专业。2004年8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大学,现任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副教授,从事光电检测,光纤传感相关研究与教学工作。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了2项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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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基金,1项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3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主持1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3项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已合作发表学术论文近90篇,获授权发明专利4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6项,软件著作权登记6项。2019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工作。吴华亮,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2000年1月至2007年3月就职于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4月至2011年4月,任湖北民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5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长、投资部长、审计总监、公司监事,2017年10月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2022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工作。

2、监事会成员

杨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北工学院橡胶与塑料工程专业,工程师。1987年7月至1992年7月任职于湖北襄樊大学化工系,1992年8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晶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历任研发部工程师、认证部经理、品质部总监;2012年1月加入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监、品质保证部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品质保证部总监,主要负责公司检测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以及检测业务品质保障工作。

皮勇,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生,本科学历,物流管理专业。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小高德(广州)置业有限公司,任职采购工程师;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深圳市大鹏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任职行政采购;2019年9月至2021年1月就职于深圳市阿卡索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资深采购审核;2021年2月任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经理,主要负责公司供应链管理工作。2023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

潘惜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生,大专。2005年8月至2010年10月就职与深圳布吉南岭创研精密制造厂任ISO体系管理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5年2月任深圳市众明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项目申报及体系工程师,2015年6月至2019年2月在深圳市美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项目申报经理,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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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至2021年4月就职与深圳市国联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任项目申报经理,2021年5月入职公司任职至今,任项目申报及行政主管一职,主要负责公司政府项目申报及行政事务。2022年8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吕杰中: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蔡大贵: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研究生学历,投资经济专业,金融经济师。1993年6月至1996年6月就职于海南赛格信托,1996年6月至2004年5月任长城证券总裁秘书,2004年5月至2005年8月任长信基金行政副总监,2005年9月至2012年4月任平安证券高级研究员,2013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会议筹备等相关工作以及证券发行、信息披露等证券事务。

李国平:董事,副总经理,兼任电子电气事业部总经理,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李生平: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技术中心高级总监,电子电气事业部副总经理,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肖国中: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战略投资部总监,生命科学事业部总经理,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黄光欣: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1996年9月至2001年9月就职于长沙LG曙光电子有限公司任企划主管,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2002年6月担任新美亚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2年6月至2004年2月担任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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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至2017年4月在协同通信集团及其下属深圳子公司担任财务中心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22年5月担任深圳市凯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8月加入公司任财务总监。

4、其他核心人员

李生平: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技术中心高级总监,电子电气事业部副总经理,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王建军: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材料科学专业,高级工程师,武汉市黄鹤英才。1994年7月至1997年6月任火箭军指挥学院数理教研室教师,1997年6月至2003年9月任武汉警备区政治部干事,2003年9月至2008年3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教师,2008年3月至2012年1月就职于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任实验室经理,2012年2月至2015年11月任武汉信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武汉信测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汽车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2023年4月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任高级工程师。

杨晓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生,研究生学历,车辆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1998年7月至2010年10月就职于东风汽车公司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12年11月就职于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任技术经理,2012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武汉美测技术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汽车事业部高级技术总监,主要负责武汉信测检测实验室的管理与技术指导工作。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发行人的任职及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发行人的任职兼职单位及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吕杰中董事长、总经理东莞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宁波信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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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在发行人的任职兼职单位及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厦门信测执行董事兼经理子公司
武汉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华中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广州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信测标准(宝安)执行董事子公司
常州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三思纵横董事子公司
信测标准(南山)执行董事子公司
南山分公司负责人分公司
松山湖分公司负责人分公司
2吕保忠副董事长答案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关联方
海南白龙水上乐园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3李生平董事、副总经理苏州信测监事子公司
三思纵横监事子公司
深圳市信测产品检测技术研究院,法定代表人信测标准作为组成单位之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李国平董事、副总经理东莞信测经理子公司
三思纵横董事子公司
5肖国中董事、副总经理信策鑫执行董事兼经理股东
信测标准(宝安)总经理子公司
三思纵横董事子公司
深圳市天易检测标准技术研究会会长信测标准为组成单位之一
6袁奇董事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张敏独立董事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副教授
8吴华亮独立董事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公司审计部长
中设汽研(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关联方
湖北三聚合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关联方
武汉云台数据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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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在发行人的任职兼职单位及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武汉矩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方
武汉童爱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关联方
9陈若华独立董事湖南商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
10杨宇监事会主席--
11皮勇监事--
12潘惜春监事--
13黄光欣财务总监--
14蔡大贵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王建军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董事、总经理武汉信测经理子公司
苏州信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子公司
柳州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上海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重庆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三思纵横董事子公司
广州信测经理子公司
华中信测经理子公司
16杨晓金核心技术人员武汉信测监事全资子公司
华中信测监事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2023年1-6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2023年1-6月
吕杰中董事长、总经理22.14
吕保忠副董事长11.40
王建军报告期内董事、总经理0.94
袁奇董事9.40
李国平董事、副总经理19.82
李生平董事、副总经理18.12
肖国中董事、副总经理18.12
张 敏公司独立董事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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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2023年1-6月
陈若华公司独立董事1.50
吴华亮公司独立董事1.50
杨 宇监事会主席13.13
刘婉如报告期内监事2.61
皮勇非职工代表监事5.52
潘惜春职工代表监事4.59
蔡大贵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2.84
黄光欣财务总监15.24
合计158.38

注:公司于2023年4月收到王建军的辞职报告,王建军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自任职之日起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3.00万元标准。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除公司和子公司以外的关联企业领取收入,也未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及最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股份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职位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股数股数股数股数
吕杰中董事长、总经理20,071,70920,071,70911,806,88811,661,888
吕保忠董事15,997,67015,997,6709,410,3949,410,394
袁奇董事180,000180,000100,0000
李国平董事、副总经理1,024,9331,024,933671,784581,784
李生平董事、副总经理3,325,1544,220,6542,606,9142,566,914
肖国中董事、副总经理803,765803,765525,944515,944
张敏独立董事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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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位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股数股数股数股数
陈若华独立董事0000
吴华亮独立董事0000
杨宇监事会主席0000
皮勇监事0000
潘惜春职工代表监事0000
蔡大贵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61,00061,00030,0000
黄光欣财务总监20,00020,00000
王建军核心技术人员2,844,1002,844,1002,067,0001,894,000
杨晓金核心技术人员668,800735,130671,000651,000
合计44,997,13145,958,96127,889,92427,281,9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股份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职位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股数股数股数股数
李国平董事、副总经理598,191598,191429,939429,939
肖国中董事、副总经理952,333952,333684,472684,472
杨宇监事会主席269,203269,203193,484193,484
合计1,819,7271,819,7261,307,8951,307,895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1、2021年9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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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9月27日和2021年10月8日披露公告。

2、2021年10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8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截至2021年12月13日,173名激励对象(29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使权利)共计向公司指定账户缴款合计41,077,161.00元,公司股份数由此增加1,647,700股,公司的股份总数由6,510万股增加至6,674.77万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605号《验资报告》。2021年12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

5、2022年8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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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意确定2022年8月3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4.49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

49.33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由11,347.11万股增至11,396.44万股。发行人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发行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人数实际为53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实际为49.336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16号),截至2022年9月16日止,发行人已收到53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投资金额7,148,786.40元,其中计入股本493,360.00元,计入资本公积6,655,426.40元。2022年9月26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的总股本因此由113,471,090.00股增加为113,964,450.00股。根据发行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8月31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参与发行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人员中有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发行人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4,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4.4882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将从113,964,450股变更为113,790,200股,注册资本将从113,964,450元变更为113,790,200元。2022年10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2月29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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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M74专业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M745质检技术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9 相关服务业”的“9.1 新技术与创新创业服务”之“9.1.2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质检技术服务是指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动植物、工业产品、商品、专项技术、成果和其他需要鉴定的物品、服务、管理体系和人员能力等所进行的检测、检验、检疫、测试和鉴定等活动,还包括产品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等活动。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我国对检测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工作。检测机构从事检测业务,应当根据需要向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相应资质。目前,我国检测业务资质主要包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和国家认可委授予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可)等。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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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2)国家认监委

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管理相关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对承担强制性认证、安全质量许可的认证机构和承担相关认证检测业务的实验室、检验机构的审批。

(3)国家认可委

国家认可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监委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4)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司所属行业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是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1)法律法规

检测行业中,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我国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部门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构成,具体如下:

颁布时间法律/法规名称相关内容
1985年颁布 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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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法律/法规名称相关内容
1987年颁布 202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1988年颁布 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1989年颁布 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应当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由国家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公布实施。商检机构和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1993年颁布 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2009年颁布 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2002年颁布 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2003年颁布 202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本条例所称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2015年颁布 2021年修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2021年颁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从业行为,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0年颁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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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法律/法规名称相关内容
201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1988年颁布 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
2010年颁布《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应当执行军用标准以及其他满足武器装备质量要求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鼓励采用适用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2)主要政策

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1]58号),重点推进检验检测服务领域等高技术服务领域加快发展,将检测行业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发展高度。2014年2月,中央编办和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4]8号),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2017年5月,国家认监委提出检验检测行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旨在提高检验检测行业整体服务能力。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将检测服务划分为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检测行业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颁布 时间颁布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2015年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规范服务标准,开展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技术评价、技术交易、质量认证、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构建国家计量科技创新体系。完善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鼓励建立专业检测技术联盟。完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
201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推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认证检测工作的专业特点和主要流程环节,梳理分析认证检测行业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精准定位,深入开展认证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
2018年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将检测服务划分为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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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 时间颁布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落实“证照分离”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创新完善检验检测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优化检验检测机构准入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检验检测市场活力。
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检验检测机构提出资质认定申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以及相关材料,检验检测机构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法定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由资质认定部门作出资质认定决定的方式。
2019年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普及”、“资产评估、校准、检测、检验等服务”均被列入鼓励类项目。

2021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我国制造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提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合,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系统设计、绿色设计和创新设计与产品生产制造的融合,检验检测、计量测试与制造业整体能力提升的融合等。
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检验检测行业“十四五”发展目标,到2025年,涌现一批规模效益好、技术水平高、行业信誉优的检验检测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知名品牌,打造一批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现代化检验检测新格局。
2021年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完善促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标准化相关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健全标准化服务评价机制和标准化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2021年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强化计量应用,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建立一批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研制一批专用计量测试设备,形成一批专用计量测试方法和标准规范。
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部、工信部等《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测量体系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支撑,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提出发挥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推动作用,积极发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各要素的协同作用,推动计量与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相互参考借鉴和共享共用,推动国家现代先进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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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 时间颁布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量体系的建立完善。
2022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十四五”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提升检验检测机构国际竞争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知名品牌,完善认证国际合作互认体系,构建“一带一路”质量认证合作机制,不断提高“中国认证”的国际影响力;加快绿色低碳相关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一站式”绿色低碳咨询服务;发挥认证认可技术机构在合格评定领域科技支撑作用,不断完善认证认可技术体系。
2022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围绕“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要求,加快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主要发展指标包括实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营业总收入从2020年3,881亿元增长至2025年5,000亿元。

(三)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概况

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客户(生产商、贸易商、消费者)的委托,通过设备仪器、专业技术对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性能、环保等方面的检测,以检测报告的形式对产品是否达到行业标准做出评价。检验检测行业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基于全社会对使用产品的质量、生活健康水平、生产生活的安全性、社会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的不断提高,并随着检测技术的不断进步而逐渐发展起来的行业。

近年来,全球检测行业发展趋势总体一致,即政府或行业协会通过考核、认可等市场准入规则对检测机构进行行业管理,检测业务逐步市场化,检测技术水平和服务品质不断提升。由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增长迅速,以我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检测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本地综合性检测机构成长较快,综合竞争力逐步增强。

汽车电动智能化新车型迭代加速,扩大了汽车研发阶段第三方检测需求。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产销持续爆发式增长。汽车检测为汽车产业的一个伴生行业,整体来看新能源车的检测单价要高于传统汽车,汽车检测产业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不断增长。

我国国防开支不断提升,武器装备费用占国防开支比例不断提升,带动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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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军工检测行业规模持续扩张。试验检测在武器装备的研制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贯穿立项、设计、性能试验、交付和鉴定整个产业链条。“十四五”期间军工检测需求快速增长,有望带动检测行业市场进一步扩容。

(1)国内外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总体概况

目前全球范围内的大型综合性检测机构主要来自于欧洲,其中全球检测行业三大龙头分别为瑞士通用公证行(SGS)、法国必维国际检验集团(BV)和英国天祥集团(Intertek)。近年来,随着科技发展产品更新换代加快,检测技术水平也不断提高,全球检测行业保持年均复合增长率9%以上的快速增长。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2021年全球检验检测市场规模已达到2,343亿欧元。

数据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检验检测行业起步较晚,但是检测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检验检测机构数量逐年增加。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2016至2022年我国检验检测市场规模增长了1,956.8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74%。其中,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规模达4275.84亿元,较2021年增长了185.84亿元,同比增长4.54%,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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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检验检测报告作为检验检测服务行业成果的主要输出形式,多年来已实现长足增长。根据国家认监委统计数据,2022年我国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数量达

6.5亿份,2020年出具检测报告数量达5.67亿份,远超《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到的2020年我国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数达到4.4亿份的主要发展指标。最近五年,检测报告数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1.01%,检测报告数量的快速增长有力体现了检验检测行业的快速发展态势。

数据来源:国家认监委

2016至2022年我国检验检测行业持续扩容,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截至2022年底,我国境内检验检测服务业共有检验检测机构52,769家,较2021年增长820家,同比增长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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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2016-2022年我国检验检测市场规模

市场规模(亿元)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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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2016-2022年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出具报告数量

报告数量(亿份)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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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2)汽车检测下游景气度高,行业规模高速增长

我国新能源汽车近两年高速发展,渗透率快速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2.1%。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渗透率达到25.6%。12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均增长51.8%,渗透率达到31.8%。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将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预计销量有望超过900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下游汽车企业竞争激烈,研发费用投入不断增长,带动汽车新车型迭代加速。根据投资数据网数据,我国2017-2021年汽车行业研发费用投入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1.5%,其中2021年汽车制造及零部件行业研发费用投入高达935.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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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2016-2022年我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

机构数量(家)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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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及增长率

销量(万辆)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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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投资数据网

(3)第三方军工检测需求提升,行业规模不断扩张

近年来,我国国防开支保持稳定增长。2010年至2022年,我国国防预算支出从5,321.15亿元增长到14,760.8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87%。我国国防预算支出在GDP中占比在1.23%-1.27%之间波动,具有长期稳定增长的特点。

数据来源:政府公告

武器装备费用占国防开支比例不断提升,带动军工检测市场容量扩张。在国防支出的结构方面,我国国防支出主要由人员生活费、训练维持费和装备费三部分组成。根据国防部2019年公布的国防白皮书《新时代的中国国防》,2010-2017年,装备费占预算比重从33.2%提高到41.1%,装备费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4%,比同期国防增速高出3.4%。从下游需求角度,军工检测行业受益于军队装备费支出的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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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1年汽车制造及零部件行业研发费用及费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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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

2013-2022年中国国防预算支出及增长率

全国国防支出预算(亿元)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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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

2、行业发展趋势

(1)检验检测行业整体发展趋势

1)检验检测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52,769家,同比增长1.5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75.84亿元,同比增长4.54%。从业人员154.16万人,同比增长

2.07%。共拥有各类仪器设备957.54万台套,同比增长6.36%,仪器设备资产原值4,744.75 亿元,同比增长4.84%。2022年共出具检验检测报告6.5亿份,同比下降 5.02%,平均每天对社会出具各类报告177.9万份。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的扩大和相关行业政策的日趋成熟,近年来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市场规模逐年增长,可以预见未来行业市场规模仍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

2)检验检测行业集约化水平持续提升2022年,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中,规模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数量达到7,088家,同比增长0.95%;营业收入达到3,364.31亿元,同比增长4.21%;规模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数量仅占全行业的13.43%,但营业收入占比达到78.68%,集约化发展趋势显著。目前,全国检验检测机构2022年年度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上机构有62家,同比增加6家;收入在1亿元以上机构有609家,同比增加30家;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机构有1,411家,同比增加32家。表明在政府和市场双重推动之下,一大批规模效益好、技术水平高、行业信誉优的中国检验检测品牌正在快速形成,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做优做强,实现集约化发展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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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检测领域差异化发展趋势明显,新兴领域高速增长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电子电器等新兴检测领域〔包括电子电器、机械(含汽车)、材料测试、医学、电力(包含核电)、能源和软件及信息化〕等保持高速增长。2022年共实现收入830.47亿元,同比增长12.57%,高于全行业营收增速8.03个百分点。

相比较而言,传统检测领域和领域〔包括建筑工程、建筑材料、环境与环保(不包括环境监测)、食品、机动车检验、农产品林业渔业牧业〕2022年共实现收入1,640.37亿元,同比增长2%。总的来说,传统领域占行业总收入的比重仍然呈现下降趋势,由2016年的47.09%下降到2022年的38.36%。

数据来源:国家认监委

(2)汽车检测行业发展趋势

1)汽车行业产销形势逐步回暖,未来增量空间广阔

中国汽车产销量自2017年达到最高点后,2018年开始出现下滑,近两年产销形势逐步回暖。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增长3.4%和2.1%,保持了恢复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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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我国经济结构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当前的汽车保有量仍处于较低水平,未来增量市场发展空间依旧广阔。根据公安部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末,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3.19亿辆。因此,无论是从增量维度还是存量维度,我国消费者需求足以推动着市场继续发展。从长期来看,我国目前千人拥车量约为215辆,与美国(837辆)、澳大利亚(747辆)、意大利(695辆)等传统发达市场相距甚远;即使与马来西亚(433辆)、俄罗斯(373辆)等发展中市场相比也有较大差距。

数据来源:公安部

2)外资光环逐渐暗淡,汽车品牌格局加速重塑传统外资车企的品牌光环正在褪色,消费者对于电动汽车及中国品牌的认可度逐渐增强。近年来,汽车新势力品牌不断涌入市场,并且逐步取得了消费者的认可。《2023麦肯锡中国汽车消费者洞察》报告调查数据表明,国际品牌的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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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

2013-2022年国内汽车销量及增长率

销量(万辆)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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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22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及增长率

汽车保有量(亿辆)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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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优势正在消融:有接近一半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不再愿意为国际品牌支付溢价;持此观点的消费者在低于20万元价位车型的车主以及电动汽车车主中占比均高于整体均值。中低价位车辆车主对国际品牌溢价的支付意愿减弱,10万元以下价格段,国际品牌的市占率目前只有25%左右;10-20万元价格段,国际品牌虽然仍占优势,但其市占率在过去两年丢失了近18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2023麦肯锡中国汽车消费者洞察

根据麦肯锡的预测数据,2021到2030年这10年内,全球乘用车总销量预计约8亿台,其中电动汽车的销量有望达到约2.2亿台,其中中国市场可能贡献近50%的电动汽车销量,10年内的电动汽车销售规模约1亿台上下。3)新能源汽车公告数占比增加,车企检测费用支出持续增长车企研发投入带动新能源汽车公告数大幅增长,带动汽车检测行业扩张。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统计显示,2021年新能源汽车合计公告3,213个车辆型号,同比增长17%。根据工信部公告,2022年1-10月新能源汽车公告数为2,036个,同比增长44.4%;1-10月新能源汽车公告数占总公告数比重为31.1%,而去年同期新能源汽车公告数占比仅为21.5%。

新能源汽车公告数增加促进车企研发竞争,汽车企业检测费用支出持续增长。以部分上市公司为例,上市公司中比亚迪、长安汽车、江淮汽车、福田汽车4家汽车企业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的研发费用支出增长率均保持在20%以上。根据财报数据披露,比亚迪2017-2021年检测费用复合增长率高达44.1%,其中2021年检测费用支出为2.2亿元,同比增长100.0%。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新车型不断推出,渗透率不断提高,预计车企检测费用支出仍将持续增长。

0%20%40%60%80%100%120%202020212022Q1-3电动汽车行业竞争格局本土品牌国际品牌0%10%20%30%40%50%60%70%总体<10万元10-20万元>20万元不愿为国际品牌支付溢价的受访者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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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军工检测行业发展趋势

1)武器装备检测需求不断增加近年来,我国国防开支不断提升,武器装备费用占国防开支比例不断提升。2010年至2022年,我国国防支出从5,321.15亿元增长到14,760.8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87%。在国防支出的结构方面,2010-2017年,装备费占比从33.25%提高至41.11%,装备费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44%,大幅超过了国防支出的复合增速10.11%。

2)军工检测拥有资质、技术、客户认可方面的壁垒,竞争格局较优第三方军工检测业务对于机构在资质方面的要求较高。由于国防军工行业的特殊性,除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机构往往还要具备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证书(DILAC)、军用校准和测试实验室认可证书等开展特殊行业检验业务所需的认可证书。根据新华社报道,《军队装备试验鉴定规定》自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规范了新体制新编制下军队装备试验鉴定工作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了行业进入壁垒。

(四)行业特点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呈现充分竞争局面。检验检测行业两级分化严重,整体创新能力和技术含量有待提高。一方面,“小微”型机构数量多,就业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占比达到96.26%,绝大多数检验检测机构属于小微型企业,承受风险能力薄弱,服务半径较小;另一方面,规模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数量仅占全行业的13.43%,但营业收入占比达到73.69%,集约化发展趋势较为明显。

规模以上检验检测机构研发能力较强,技术储备充足,在整体竞争中占据主动,在新兴检测领域和高技术含量检测领域具备显著优势,由于检验检测行业具有较强的区域性限制,单个检验检测场所服务半径有限,目前“小微”型机构和区域性机构因此仍然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后续随着大中型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扩张和各地实验场所建设的逐步成熟,我国检验检测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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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1)行业内主要企业

1)SGSSGS前身是法国谷物装运检测所,1878年成立于鲁昂,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是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1985年,SGS股票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SGSN.SIX”。

1991年,SGS与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合资成立了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通标标准在全国已建成了90个分支机构和200多间实验室,拥有16,000多名员工。在我国,SGS业务已全面覆盖到工业及建筑业、汽车、矿产、石化、农产及食品、纺织品及服装鞋类、电子电气、轻工家居、玩具及婴幼儿用品、生命科学、化妆品及个人护理产品、医疗器械等多个行业的供应链上下游。

2)BV

BV成立于1828年,涵盖六大业务,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农产品和大宗商品、工业、消费品和船舶与海上设施等。2007年,BV在泛欧证券交易所(巴黎)上市,股票代码为“BVI.PA”。目前,BV在全球拥有约1,600家分支机构及实验室、8.2万名员工和400万个客户。2021年度,BV全球营业收入为50.0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365.00亿元)。

2001年,BV在中国设立了法利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已经成为BV最重要市场之一。BV在我国上海市、北京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等50余个主要大中型城市设立了130余个分支机构及实验室,员工人数超过17,000名。

3)Intertek

Intertek创立于1880年,是全球领先的全面质量保障服务机构,在全球100多个国家拥有1,000余家实验室和分支机构,46,000余名专业员工,向客户提供保障、测试、检验和认证解决方案。2002年,Intertek股票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ITRK.L”。Intertek下游行业涵盖电子电气产品、纺织及鞋、化学品、建筑产品、健康美容产品、可再生能源、矿产品、零售业、汽车部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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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及大宗货物等。

1989年,Intertek在中国深圳成立合资公司,进军中国市场。目前,Intertek以独资或合资的方式分别在上海市、广州市、北京市、天津市、无锡市、杭州市和青岛市等我国超过40个大中型城市设立了超过100家实验室或分支机构,员工人数超过9,000名,业务范围涵盖产品质量和安全领域、贸易领域和能源领域等。2021年度,Intertek营业收入为27.86亿英镑(约合人民币229.00亿元)。4)ULUL成立于1894年,是一家全球性的独立的从事安全科学事业的公司,提供认证、检验、测试、验货、审核、咨询和培训等服务,公司业务单元包括商业与工业事业部、消费事业部和环境健康与创新发展部。1980年,UL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合作,授权其从事中国境内的跟踪检验服务。2003年,UL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目前UL在中国设有苏州实验室、广州实验室,广州检测科技实验室,松山湖物联网检测实验室,上海和深圳检测实验室共6个实验室、10个分支机构和众多具备UL认证资格的第三方合作实验室和客户实验室,为中国制造商提供本土化测试、认证、检验、培训和咨询服务。在中国,超过20,000家工厂和制造商获得UL认证。5)T?V RheinlandT?V Rheinland成立于1872年,是一家国际领先的技术服务供应商,总部在德国科隆,在全球61个国家设有490家分支机构,员工总数为17,000人。T?VRheinland涉及六大服务范畴,包括产品、工业服务、交通、生命科学、系统和信息通讯技术及商业解决方案等。2021年度,T?V Rheinland营业收入为20.91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52.00亿元)。6)华测检测华测检测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集检测、校准、检验和认证及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第三方机构,服务网络遍布全球。华测检测提供的检测服务涵盖工业品、消费品、贸易保障及生命科学四大领域。2009年,华测检测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300012.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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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苏试试验苏试试验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环境试验设备及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环境试验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及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环境与可靠性试验服务。试验服务方面,苏试试验为客户提供力学环境与可靠性、气候环境与可靠性、宇航环境、疲劳试验、数字仿真试验、综合环境复合试验、环境应力筛选试验、高加速寿命试验和高加速应力筛选试验等服务。2015年,苏试试验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300416.SZ”。

8)电科院电科院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全国性的第三方综合电器检测机构,主要从事输配电电器、核电电器、机床电器、船用电器、汽车电子、太阳能和风能发电设备等各类高低压电器的技术检测服务。2011年,电科院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300215.SZ”。9)广电计量广电计量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全国性、综合性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主营业务为计量服务、检测服务、检测装备研发等技术服务。广电计量拥有47家分支机构及实验室,向客户提供包括计量校准、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电磁兼容检测、环保检测、食品检测、化学分析在内的检验检测服务。2019年,广电计量在深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002967.SZ”。

10)西测测试西测测试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从事军用装备和民用飞机产品检验检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环境与可靠性试验、电子元器件检测筛选、电磁兼容性试验等检验检测服务,同时开展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022年,西测测试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301306.SZ”。11)思科瑞思科瑞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主要聚焦国防科技工业的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领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拥有开展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服务的相关资质,包括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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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DILAC)实验室认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以及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2022年,思科瑞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为“688053.SH”。

(2)行业内主要企业市场份额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数据,2022年,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中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上机构有62家,收入在1亿元以上机构有609家,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机构有1,411家。规模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数量仅占全行业的13.43%,但营业收入占比达到78.68%。行业内主要企业在政府和市场双重推动之下,市场份额逐年增加,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3、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检测行业快速发展

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1]58号),重点推进检验检测服务领域等高技术服务领域加快发展,将检测行业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发展高度。2014年2月,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4]8号),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均将检测行业分类为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201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将“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释放”列为提高供给质量的四大主要目标之一,促进供给侧改革,提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高效运行,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对外交往的支撑更加有力”。同年,国家认监委发布《2017年检验检测行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指出,将“以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龙头,利用知识、技术和人才密集优势,从提供单一检验检测合格评定服务向综合合格评定服务以及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发展,提供高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技术咨询、标准研制等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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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检测行业政策限制逐步放开,民营检测机构迎来快速发展1989年以前,我国检测行业市场化程度较低,由政府及政府机构主导,检测机构缺乏经营环境。1989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颁布,我国开始放开外资和民营检验检测业务。2013年起,由于大部制和质检系统改革,我国民营检测机构数量快速增长。我国政府针对检测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逐步放开了检测市场,检测行业服务越来越市场化。市场化运行的检测行业,有利于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快速发展,并能推动单一的检测服务机构向专业的综合性检测服务机构发展。随着质量监管法规的愈发严格及执法力度的加强,市场对于检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我国政府针对检测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逐步放开了检测市场,检测行业服务越来越市场化。市场化运行的检测行业,有利于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快速发展,并能推动单一的检测服务机构向专业的综合性检测服务机构发展。

3)标准体系完善支撑检测服务发展检测服务的实施建立在完善的标准体系上,其发展离不开标准、评价和计量等体系的支撑。为规范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主要适用并涵盖了认证认可基础、认可活动、认证活动(不含产品标准)、检查活动、实验室活动和其他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国家认监委在行业标准制定过程中,吸收了国际标准的最新内容,融合了国内相关管理部门的特殊要求,对检验检测机构行业标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体现了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完善了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标准体系。4)检测行业技术提升促进检测行业发展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2022年全行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机构4,824家,占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9.14%。全行业拥有有效专利12,959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51,683件。有效发明专利量占有效专利总数比重为39.88%。我国不断加大检测技术的科研投入,技术水平稳步提高,检测方法更加先进和多元化。同时,科学检测仪器更新换代速度加快,精确度、稳定性与检出限等性能逐步提升。我国检测行业在部分检测细分领域已经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随着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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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技术提升,检测服务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满足了更加多元化的检测需求,为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5)下游行业技术进步开拓新的检测市场下游行业技术进步将为检测行业创造新的市场。检测行业下游汽车零部件领域,随着新能源和智能化等汽车零部件的转型升级,围绕汽车行业的检测服务标准和项目亦将发生变化,尤其是涉及部分汽车零部件研究与试验发展相关的产品自愿性检测,已经逐步成为部分国内外检测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

(2)不利因素

1)我国检测机构规模偏小,行业集中度低目前,我国检测机构规模普遍偏小、布局分散且市场集中度低。检测行业中,企业在经营方式、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等方面与国际领先的检测巨头存在一定差距。部分中小检测机构仍在区域范围内采用低价竞争策略,这种竞争策略将降低检测机构服务质量,检测行业整体认可度下滑,不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高端技术检测人才缺乏检测行业属于技术、人才密集型产业,高端复合型检测人才需求缺口较大。检测业务的开展,需要技术人员具备较强技术理论水平、技术综合运用能力和实际操作经验。尤其是检测需求方研究开发新产品时,委托检测机构进行产品研发阶段的检测,相应检测人员需要具备该产品所在细分领域扎实的检测技术知识和多年的检测经验积累。随着客户产品升级以及新产品的扩张,对检测机构的检测服务提出了更严格和更加多样化的需求,高端检测技术人才的缺乏成为制约检测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4、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我国检测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壁垒,主要体现在检测机构的品牌、资质、规模、人才、技术等方面。

(1)品牌壁垒

检测机构的品牌和社会公信力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检测机构作为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其出具检测报告的社会公信力对品牌影响较大,良好的品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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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力有助于检测机构提高其市场占有率。对检测机构来说,品牌影响力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依赖于检测机构检测技术能力、检测质量和检测服务,行业新进入者往往难以在短期形成品牌效应。

(2)检测资质壁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取得CMA资质。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备的人员、场所、设备和体系等基本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需向国家认监委提交资质申请,经过受理、技术评审和评审材料审核阶段后,由国家认监委进行是否授予行政许可决定。国家认可委依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进行认可。初次认可的检测机构需向国家认可委提出申请,经过文件评审、现场评审(包括现场见证)和认可批准等阶段,由国家认可委对检测机构进行CNAS实验室能力认可。我国监管机构对检测机构CMA资质和CNAS认可进行管理,并对检测项目和检测参数的范围进行了限定,市场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资质壁垒。

(3)规模壁垒

检测行业存在较强的规模壁垒。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数据,2022年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中,规模以上(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数量达到7,088家,营业收入达到3,364.31亿元。规模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数量仅占全行业的13.43%,但营业收入占比达到78.68%。在设立初期,检测机构需要一次性投入建立专业的检测实验室、购置检测设备和建立检测团队。较为先进的检测实验室和检测设备是检测机构能够向客户提供更加准确、稳定、全面的检测结果的基础。此外,在进行扩张时,小型检测机构规模决定了检测人员、检测场所和检测设备,相应可以扩项的检测资质范围较为狭窄。

(4)技术壁垒

检测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专业范围广泛、专业性较强,涵盖统计、物理、化学和材料等多个专业学科领域。检测服务过程中,需要掌握取样、制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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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前处理、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计算机技术和统计分析等专业知识。同时,检测机构需要对产品特性和产品设计过程相当熟悉,掌握产品各方面性能质量要求。因此,针对某一产品的检测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技术,多种类产品的检测对综合性技术的要求更高。综合性检测机构能够满足客户多样性的检测需求,但综合性检测机构需要较强的跨行业、跨专业的技术能力,能够融合各专项技术。检测机构若需针对客户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提供检测服务,则需要相当长时间的专业检测技术积累,为其提供检测服务甚至产品研发的改进建议。因此,对各专项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构成进入检测行业的壁垒。

(5)人才壁垒

专业的检测人才是检测机构竞争的关键。检测服务对部分专业技术人才的要求较高,尤其是部分细分领域的研发检测人员较少,需要企业在长期的检测服务过程中内部培养。同时,检测机构亦会通过外部引进的方式增强其在不同细分领域的检测人才储备。通过内外结合的方式,检测机构逐步在细分领域建立起专业的技术人才团队。在专业细分领域,新进入者难以在检测技术和检测服务方面迅速培养和外聘到专业的技术人才,构成了人才壁垒。

5、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上游行业

检测行业上游行业主要是检测设备行业、检测耗材行业等。公司汽车领域检测、电子电气产品检测、健康与环保检测、日用消费品检测等过程中涉及到可靠性检测、电磁兼容检测和产品安全检测部分仅需极少量耗材或无需耗材,上游行业主要为检测设备行业;涉及理化检测上游主要为化学试剂等检测耗材行业。

检测设备及检测耗材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市场,相应供应商一般采取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根据供应商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及产品质量等因素有一定程度的微调。

(2)下游行业

检测服务下游行业涵盖广泛,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数据,我国检验检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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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覆盖了建筑业、汽车行业、航空航天业、钢铁行业、电子电气产品行业、日用消费品行业、食品行业、环保行业、卫生疾控等。下游行业的需求决定了检测行业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下游行业本身的不断发展会持续地对检测服务产生新的需求,促进检测行业的发展。公司主要涉及汽车领域检测、电子电气产品检测、健康与环保检测、日用消费品检测等细分领域,同时公司未来业务延伸至武器装备检测领域。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1、汽车领域检测

在汽车检测领域,主机厂主要进行整车级的测试,上市销售的车辆必须通过相关国家级强制性检测标准;同时部分厂商也会有自己例如噪音、振动等方面的测试标准化规范。一个完整的整车开发,一般分为战略/概念阶段、开发阶段、产品成熟/生产准备阶段,从战略阶段到产品成熟一般需要约3年的时间。整车开发从G9(架构、战略及概念阶段)开始,通过项目启动、方案批准、项目批准、工程发布、产品和工艺验证、预试生产、试生产等阶段,到达G1(正式投产),最终验证整车厂的制造能力。

零部件试验分DV和PV,DV(Design Verification)即设计验证测试,是预先生产或生产零部件的实物测试,根据设计状态,一个产品的功能要符合顾客所期望的方式;PV(Production Validation)即生产确认测试,是批量生产零部件的实物测试,根据制造状态,一个产品的功能要符合顾客所期望的方式,而且能以所要求的产量进行生产。

汽车检测按阶段分为在用车检测与新车下线检测,其中新车下线检测分为研发检测和强制性检测;在用车检测分为强制性检测和非强制性检测。强制性检测是指在车型导入大批量生产线前,需要经由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对新上市车型执行的强制性定型试验,检验合格后才可批量生产及上市销售;非强制性检测多为汽车生产及服务企业因业务活动而开展的主动检测,包括二手车检测、维修检测等。

公司聚焦于汽车研发阶段测试认证(DV/PV),由于汽车领域客户对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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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适性、操纵性和可靠性要求非常高,研发阶段的检测业务比产成品检测难度更高。公司直接参与客户的产品研发,为其提供研发阶段的定制化、研究型试验服务,主要包括:(1)通过公司的试验服务平台,提高客户研发工作中的试验效率和检测质量,有效降低客户试验成本,合理实现资源整合优化配置;(2)研发性试验的开展离不开测试标准及测试设备的技术创新,公司根据产品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知识,进行测试标准的制定和非标测试设备的开发。公司可为汽车材料的选择、汽车零部件和总成的开发试验提供标准解读、方案设计、测试试验以及测试数据解读和分析等一站式服务。

公司汽车领域检测主要包括汽车总成及零部件功能检测、汽车电子部件及EMC检测、高分子材料检测、金属材料检测、环境耐候及可靠性检测、整车及零部件材料VOC检测以及汽车材料禁限用物质检测等具体项目,具体如下:

检测领域业务模块主要检测内容
汽车领域 检测汽车总成及零部件功能性检测汽车座椅、汽车内饰、汽车外饰及车身附件测试、汽车线束、连接器、电控单元及灯光电器系统、汽车液压底盘、汽车压力部件等
汽车电子部件及EMC检测电性能、EMC等
高分子材料检测样品注塑与冲压成型、高分子材料成分研究及失效分析、材料物理性能测试等
金属材料检测机械性能测试、金相分析、失效分析、化学成分分析、镀层分析、尺寸测量等
环境耐候及可靠性检测

盐雾测试、振动、冲击及三综合振动测试、温湿度类测试、气候环境可靠性测试、汽车内饰材料燃烧测试等

汽车及零部件材料VOC检测车内空气质量检测、VOC测试(舱室法VOC)、VOC测试(袋子法VOC)、气味测试、甲醛/醛酮测试、雾化测试、总碳测试等
汽车材料禁限用ELV禁限用物质检测&RRR评估、拆解检测、其它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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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领域业务模块主要检测内容
物质检测禁限用物质等

(1)汽车总成及零部件功能性检测

公司在汽车材料、零部件、总成研究领域具有明显技术优势,技术研发能力突出,可为汽车材料的选择、汽车零部件和总成的开发试验提供标准解读、方案设计、检测试验以及检测数据解读和分析等一站式服务。其主要检测内容包括汽车座椅、汽车内饰、汽车外饰及车身附件测试、汽车线束等方面。1)汽车座椅测试公司拥有德国KUKA机器人试验系统、全套的汽车座椅检测能力、美国MTS十二通道液压伺服试验系统等100余套设备,在相关领域具有竞争优势。测试产品方面,公司主要包括座椅总成、座椅骨架、座椅调角器核心件、座椅滑轨总成等产品测试;测试项目方面,公司主要包括功能耐久性测试、结构疲劳测试、功能操作性测试等项目测试。

2)车门及内饰件检测&外饰及附件检测

公司车门及内饰件检测产品涉及广泛,包括门护板、仪表板、副仪表板、方向盘等零部件;主要测试项目有刚度/强度测试、拆卸力测试等。公司汽车外饰及车身附件检测几乎覆盖全部产品,包括保险杠、防撞梁、进气格栅、行李架、扰流板等;主要测试项目有开启力、开启速度、关闭力、关闭速度测试、刚度、强度测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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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线束及灯光电器系统检测&底盘和传动液检测公司在汽车线束、连接器、电控单元及灯光电器系统测试相关技术取得了领先地位,主要测试产品包括线束、连接器、电控单元等;主要测试项目有电气特性测试、功能特性测试、环境振动测试、功能耐久性测试等。公司汽车液压底盘测试产品优势明显,主要测试产品包括前后悬架总成、副车架、飞轮壳等;主要测试项目有刚度测试、强度测试、破坏力测试等。

(2)汽车电子部件及EMC检测

公司汽车电子部件及EMC检测主要检测内容包括电性能、EMC等,其中电性能的典型项目应用于包括跳变启动、反极性、过电压等广泛领域。EMC的典型项目包括RE辐射、CE传导发射、CTE传导瞬态发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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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分子材料检测

公司拥有近1,600平方米汽车高分子材料性能检测室试验场地,拥有各类仪器设备70多台套,可提供最专业的汽车材料性能解决方案。主要检测内容包括样品注塑与冲压成型、高分子材料成分研究及失效分析、材料物理性能测试等。其中样品注塑与冲压成型是对塑料、橡胶、泡棉类产品进行性能指标测试时,通常要求被测样品为符合标准要求的哑铃状、长条状等规格的样品,可通过裁剪、雕刻或注塑方式获得。高分子材料成分研究及失效分析是通过FT-R、XRF等仪器综合分析,帮助客户解决成分及其结构和含量的分析,用以改善材料性能研究和对失效产品做分析。

(4)金属材料检测

公司主要检测内容包括机械性能测试、金相分析、失效分析、化学成分分析、镀层分析、尺寸测量等。其中机械性能测试包括拉伸测试、弯曲测试等;金相分析包括非金属夹杂物、低倍组织、品粒度等;失效分析包括断口分析、扫描电镜、能谱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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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耐候及可靠性检测

公司环境耐候及可靠性检测平台拥有近6,000平方米试验场地,拥有近320台套大型综合设备,可满足汽车零部件及材料环境耐候及可靠性分析测试的几乎所有需求。主要检测内容包括盐雾测试、振动、冲击及三综合振动测试、温湿度类测试等。

(6)整车及零部件材料VOC检测

公司汽车及零配件VOC检测平台拥有分析仪器80多台套,可满足汽车及零配件VOC,材料老化性能,材料使用性能、雾化,甲醛等的分析及检测。主要检测内容包括车内空气质量检测、VOC测试、气味测试等。

(7)汽车材料禁限用物质检测

公司化学检测平台拥有近4,000平方米试验场地,拥有分析仪器设备120多台套,并配备完善的化学预处理系统和工作区域,可提供最专业的汽车产品中禁限用物质整体测试解决方案。主要检测内容包括ELV禁限用物质检测&RRR评估、拆解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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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电气产品检测

公司具备完善的电子电气产品检测能力,获得了中国CNAS、CMA、CQC、美国A2LA、FCC、CPSC、TSCP、加拿大IC、CSA、德国TUV、日本VCCI、中国船级社等认可资质。同时公司在国际认证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公司具有CBTL资质,也获得了国际认证机构如UL、INTERTEK、TUV莱茵等机构的认可。欧洲、北美等地区的采购商一般要求其进口的产品拥有权威国际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书,客户在产品需要出口到这些地区时会要求公司在提供检测服务的同时代其向一家或多家国际检测认证机构申请报告或证书,因此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测认证服务。公司电子电气产品检测主要包括电磁兼容检测、安全检测、理化检测、可靠性检测等。电子电气产品检测主要包括电磁兼容检测、安全检测、理化检测、可靠性检测、广电性能检测、LED能效认证等,具体情况如下:

检测领域业务模块主要检测内容
电子电气产品检测电磁兼容检测电源端传导、电信端传导、空间辐射、电流谐波、电压波动及闪烁、静电抗扰度、辐射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雷击抗扰度、连续骚扰、断续骚扰、谐波电流、电压波动及闪烁、静电抗扰度、射频电磁场、电快速瞬变脉冲群、雷击抗扰度、注入电流、电压暂降及短时中断抗扰度等
安全检测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灯具照明、驱动电源类、家用电器、电池、电动工具、电机、控制器、光伏、充电桩、医疗器械等
理化检测邻苯二甲酸酯、多环芳烃、卤素、其他有害物质等
可靠性检测氙灯老化测试、紫外老化测试、盐雾试验、温湿度试验、高加速寿命试验、振动、冲击碰撞、跌落试验、三综合试验、气体腐蚀试验等
光电性能检测光通量检测、光强分布检测、色度测试、LED能效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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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磁兼容检测

EMC是对电子产品在电磁场方面干扰大小(EMI)和抗干扰能力(EMS)的综合评定,是评价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公司已在深圳、东莞、宁波建立了独立完备的测试体系,拥有多种电波暗室和测试系统。公司测试仪器先进完善,均由行业内知名的国际公司制造和承建。技术团队资深高效,能为企业提供从PCBLayout,电路参数计算、元器件规格选择到整机系统整合、产品检测、对策、认证的一站式服务。

(2)安全检测&理化检测

电子电气安全致力于协助客户消除产品在设计阶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产品的电击(Electric Shock)、危险能量(Energy hazard)等潜在危机做合格性检测,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理化检测主要针对禁限用物质检测包括邻苯二甲酸酯、多环芳烃等有害物质。

(3)可靠性检测

公司通过使用各种环境试验设备模拟气候环境中的高温、低温、高温高湿以及温度变化等情况,加速激发产品在使用环境中可能发生的失效,来验证其是否达到在研发、设计、制造中的预期的质量目标,从而对产品整体进行评估,确定产品可靠性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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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光电性能检测

公司在光电性能检测各项领域拥有诸多核心技术,LED光电性能检测包括光通量、光强分布、色度测试。其中光通量的测试方法有积分球光谱辐射计、分布光度计两种;测试项目包括光束角、光效能等方面。光强分布的测试方法是分布光度计;测试项目包括灯具能效、光束角、灯具光强分布等方面。

3、日用消费品检测

日用消费品检测主要包括玩具及婴童用品检测、纺织品及皮革制品检测、鞋材检测、化妆品检测、文体用品检测、烟用纸张等,具体情况如下:

检测领域业务模块主要检测内容
日用消费品检测玩具及婴童用品检测常规玩具安全标准检测、电动玩具安全标准检测、儿童护理用品安全标准检测、儿童珠宝安全标准检测、童车、婴儿床安全标准检测等
纺织品及皮革制品检测纺织品物性检测、纺织品助剂检测、生态纺织检测、成衣配件检测、皮革制品检测等
鞋材检测物性检测、化学检测等
化妆品检测禁用、限用物质的检测、常规指标检测、微生物检测、激素类成分检测、备案检测等
文体用品检测涂改类文具、塑料文具盒、体育器材、运动水壶等
烟用纸张烟用接装纸、卷烟条与盒包装纸、烟用内衬智、烟用水基胶、丙烯丝束滤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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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机物质含量检测

针对玩具,纺织品,鞋材和皮革,杂货等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测试。如邻苯二甲酸脂,双酚A,多环芳香烃PAHS,富马二甲酸酯DMFu,短链氯化石蜡SCCPs,偶氮染料等物质,用欧盟EN71标准,美国ASTM

F963标准,欧盟REACH法规,美国CPSIA,中国GB6675等标准进行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测定。

(2)无机物质含量检测

日用消费品中,会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风险,需要用精密设备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HS-GC-MS),气相色谱仪(GC-FID/ECD),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液相色谱-质联用仪(LC-MS)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VIS)精确的测量重金属物质的含量,不超过各国标准和法规的要求。如铅Pb,镉Cd,汞Hg,六价铬,钡,砷,锡等金属物质进行定量分析。

(3)物理性能检测

对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所有的产品或者材料(玩具),鞋材,纺织品等日用消费品,利用国际国内标准如ASTM F963,CPSC 16 CFR,SOR/2011-17,AS/NZS ISO 8124-1, EN 71-1,EN62115,GB 6675-2,ST2016-1,ISO 8124-1进行物理/机械性能/燃烧性能测试和噪音测试。主要测试项目为:小物件测试,扭力测试,拉力测试,跌落测试,倾翻测试,冲击测试,压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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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的锐利性,尖端的锐利性,金属丝的挠曲性,动能测定,磁体拉力测试,磁通量指数,磁体冲击测试,磁体浸泡测试,绳索测试,稳定性及超载要求测试,弹射物,弓箭动能测试,固体燃烧性能测试,纺织品燃烧性能测试,头戴玩具燃烧性能测试,戏服和儿童可进入玩具燃烧性能测试,软填充玩具燃烧性能测试,噪音测试等。

4、健康与环保检测

健康与环保检测主要包括食品与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快速检测、环境领域、环境空气和废气领域、土壤领域、噪声领域、室内空气、公共卫生领域、海洋生态环境调查、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监测、其他检测等,具体情况如下:

检测领域业务模块主要检测内容
健康与环保检测食品与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加工食品检测服务、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保健食品检测服务、特殊膳食食品检测服务、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服务等
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快检及法律法规培训服务、重大活动保障和快检服务、食品安全综合服务等
环境领域地下水检测、地表水、生活饮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
环境空气和废气领域环境空气检测、废气检测等
土壤领域绿化种植土壤、农用地土壤、建设用地土壤等
噪声领域环境噪声、厂界环境噪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等
室内空气苯、甲苯、二甲苯、甲醛、TVOC等
公共卫生领域温度、相对湿度、室内风速、室内新风量、噪声、照度、大气压、氡、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甲醛、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
海洋生态环境调查海洋观测、水水质监测、海洋生态监测、海洋沉积物监测、海洋生物体有害物质残留量监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及施工期、运行期跟踪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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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领域业务模块主要检测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验收监测、排污许可咨询、节能减排审定/核查、土壤的场地调查及修复、场地环境检测服务、场地环境调查流程等
其他检测饲料检测、肥料检测、药品检测等

5、试验设备

公司依托于子公司三思纵横提供试验机业务,“三思纵横”是中国领先的材料力学试验与检测解决方案的专业服务厂商,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四位一体,专业提供材料检测、结构试验和成品试验的一流试验仪器和全面解决方案。三思纵横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取得了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欧盟CE认证,所生产的各主要系列试验机测控系统均取得国家专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三思纵横拥有力学、材料等领域资深专家顾问十多位,技术协作、研发创新能力十分突出,与中科院、中国铁科院、中南大学等10多家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建立了联合试验室或联合研究课题,开展联合研究与技术攻关。

三思纵横是国内拉力试验机龙头,自主生产提供中高端应用的全系列电子万能试验机、动态疲劳试验机、电液伺服试验机、持久蠕变试验机、冲击试验机、扭转试验机等主要的力学检测试验设备及相应力学测试解决方案,并提供振动模拟分析、结构模拟分析、道路模拟分析等多种分析测试仪器和解决方案,主要客户群是国防军工、科研院所、高校、质量监督、商品检验、核电、造船及其它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等高端用户单位。公司试验机产品及其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领域业务模块主要用途
试验设备(三思纵横)电子万能试验机

各种金属、非金属材料的拉伸、压缩、弯曲、剪切、剥离、撕裂、加热等试验以及相关测量、记录的软硬件

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金属棒材、板材、螺纹钢及紧固件等试样的拉伸试验以及水泥胶砂试样、混凝土试样的抗压试验、抗折试验等
高温持久蠕变试验机各种金属及合金材料在高温环境下的蠕变性能和持久强度试验,测试材料的蠕变极限、持久强度极限等性能参数
金属专用试验机金属夏比冲击试验、动态撕裂试验、仪器化冲击试验、落槌撕裂试验
塑料专用试验机塑料及硬橡胶、玻璃钢、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气绝缘材料、玻璃陶瓷、地砖铸石、摩擦材料的简支梁、悬臂梁冲击试验等
电子扭转试验机用于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以及构件的扭转性能测试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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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或服务流程图

公司检测服务主要业务节点描述如下:

1、业务受理

业务受理环节,公司业务部销售人员与客户接洽,确认客户提出的检测需求、样品基本信息和价格情况,沟通并确认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并向客户提供定制化报价结果。

2、获取样品和产品资料

客户发出检测样品后,公司开案人员检查样品及其相关资料的完整性,确认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进行所需求的检测,同时与客户协商样品准备要求和检测完成后样品处理方式。

3、开案

客户确认本次检测业务报价后,客服部开案人员依据客户申请和报价情况申请开案,将相关资料上传系统,并根据本次检测业务具体检测项目进行拆解,将检测项目分配至不同的检测实验室。

4、实验室检测

检测部门根据本次检测业务和检测样品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关检测环境、检测设备、检测标准、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安排检测人员进行样品检测。检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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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按照检测标准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样品进行检测,并及时更新检测状态。检测过程中,检测工程师会记录检测数据,保存原始数据并完成相关数据的整理工作。如发现异常,检测工程师会将问题及时反馈给项目工程师或相关人员。

5、出具检测结果

检测完成后,检测人员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经项目工程师及授权签字人审核后出具检测结果。

6、提供报告或证书

公司向客户提供检测报告或证书,由客户确认其收到的检测报告或证书。

(三)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为检验检测服务,经营模式为接受客户委托,综合运用科学方法和专业检测技术对样品进行检测,出具检测结果,向客户提供报告或证书,经客户确认后收取检测及认证服务费。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包括服务模式、采购模式和销售模式。

1、服务模式

公司的服务模式为通过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检测实验室,接受客户委托,在实验室检测资质和检测能力范围内对客户提供的样品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出具检测结果,并向客户提供报告或证书,经客户确认后收取相应费用。

公司服务流程主要包括业务受理、开案、获取样品、实验室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提供报告或证书等主要环节。

2、采购模式

公司在提供检测服务的过程中采购内容包括检测用仪器设备及耗材、合作服务等。

(1)检测用仪器设备及耗材采购

针对检测用仪器设备及耗材的采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公司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填写采购申请单,按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预算内的申请部门审批完后交行政部;预算外的采购需履行审批程序,审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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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由行政部采购人员实施采购,财务部门支付采购款。

(2)合作服务采购

公司承接的检测服务,通常需要对多个项目进行检测,在多数情况下,公司检验能力和资质能够支持公司独立完成相关检测项目。如部分检测项目超出公司资质或能力范围,公司会向具有相关资质或能力的合作机构采购检测或认证服务。

3、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营模式,通过下设分子公司和布局营销网点的形式覆盖区域分部,由各分部负责相应片区的销售工作,并根据下游客户情况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公司销售定价采取市场化定价模式,结算方式分为定期结算和按订单结算两种方式。

4、独特性、创新性以及持续创新机制

(1)业务的创新内容

公司业务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

1)检测业务的流程创新

公司将传统的单批次、低效率的检测工作,转变成大批量、流水线化的检测生产。通过提高检测批量,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2)检测业务的内容创新

公司直接参与客户的产品研发,为其提供研发阶段的定制化、研究型试验服务,主要包括:(1)通过公司的试验服务平台,提高客户研发工作中的试验效率和检测质量,有效降低客户试验成本,合理实现资源整合优化配置;(2)研发性试验的开展离不开测试标准及测试设备的技术创新,公司根据产品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知识,进行测试标准的制定和非标测试设备的开发。

3)客户供应链质量管理的创新

公司通过20年检测服务的业务开展,充分理解客户质量管理过程中的需求,有针对性的为大型企业开发质量管理软件,定制质控平台,方便客户对下游供应商的测试报告和证书、关键元器件清单和BOM表以及相关的技术文件进行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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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控,自动提醒并自动生成相关报表。该平台能够满足大型企业客户对供应商品质管控的要求,直观呈现各维度数据(包括报告有效期、材料差异性等方面),可作为评估其供应商质控水平的有力依据,同时提高了其产品质量和管理效率,有效降低管理成本。4)前瞻性检测标准制定的创新公司通过二十年多领域的检测服务,逐步建立完善产品检测数据库,为产品检测标准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在客户产品设计之前,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设定质量目标,选择合适的试验标准,前瞻性的进行质量规划。公司通过检测平台和研发服务,建立分类产品检测质量大数据库,将大量测试成果转化成检测标准,成为产品标准的定义者。综上,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较强的技术实力,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业务运营模式,为公司业务创新以及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2)公司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在研发组织架构管理、研发投入资金管理、研发绩效考核奖励、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制定了一整套检测技术开发流程和研发体系,形成了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机制与环境。公司采取如下措施促进技术创新:

1)加大研发投入

检测行业属于高技术服务行业,对研发的要求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研发投入逐年上升,报告期各期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1,971.69万元、3,114.36万元、4,777.51万元和2,561.88万元。公司计划进一步提高研发投入,以提高公司研发实力。

2)完善技术开发流程和技术创新体系

进一步加强研发团队建设,落实各类技术人员在项目开发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公司根据技术研发部在实践中充分收集的有关新产品的需求信息,以制度化、系统化方式反馈至技术中心,并经充分论证后启动研发项目。此外,公司将加强技术委员会建设,除依靠自身技术力量外,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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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外部的技术合作。

3)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制定知识产权培育和经营战略,将成为检测机构保持竞争优势、占领国内外市场的最有力手段。公司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了具有完整性、操作性、严密性、时效性、创新性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纳入公司研究开发、生产管理、市场销售、品牌建设、人事行政等各环节,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工作,促进科技成果和其他智力成果的开发、转化、转让及其规范管理,同时对研发过程形成的核心检测技术进行有效保护,降低研发人员流动导致的研发知识断层和核心技术失密风险,推动技术不断进步。

综上,公司在检测行业历经二十年的发展,注重技术水平的提升,注重研发投入和研发机制建设,积极研发和应用各类检测的新方法、新技术,在汽车、电子电气、日用消费品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构建了较完善的技术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核心技术优势,具有良好的技术创新制度基础。

(四)主要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1)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划分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汽车领域检测13,035.0439.54%20,776.6438.14%
电子电气产品检测8,088.7424.54%13,970.1825.65%
日用消费品检测2,339.807.10%3,646.226.69%
健康与环保检测1,693.625.14%1,941.573.56%
其他领域检测212.230.64%1,568.682.88%
试验设备7,598.0123.05%12,570.8823.08%
合计32,967.44100.00%54,474.17100.00%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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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汽车领域检测17,199.6843.58%13,591.5647.37%
电子电气产品检测12,829.0732.50%10,430.9836.35%
日用消费品检测4,049.6910.26%3,153.6410.99%
健康与环保检测497.531.26%0.440.00%
其他领域检测1,484.613.76%1,516.675.29%
试验设备3,409.898.64%--
合计39,470.48100.00%28,693.29100.00%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32,479.1098.52%53,278.4697.74%
境外488.341.48%1,232.412.26%
合计32,967.44100.00%54,510.87100.00%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37,506.2795.02%27,823.6096.97%
境外1,964.204.98%869.703.03%
合计39,470.48100.00%28,693.29100.00%

(3)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名客户的名称、销售金额及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比例
2023年1-6月1华为及其相关主体982.112.98%
2菲菱科思471.651.43%
3延锋及其相关主体419.301.27%
4佛吉亚及其相关主体345.871.05%
5锐捷及其相关主体305.750.93%
小计2,524.697.66%
2022年1华为及其相关主体1,476.7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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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比例
2延锋及其相关主体852.981.56%
3菲菱科思683.641.25%
4上海材料研究所467.260.86%
5安道拓及其相关主体459.750.84%
小计3,940.397.23%
2021年1华为及其相关主体1,278.423.24%
2菲菱科思704.591.79%
3联想及其相关主体536.951.36%
4广东富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1.010.84%
5北京创新一界科技有限公司278.810.70%
小计3,129.797.93%
2020年1华为及其相关主体1,025.023.57%
2广州金升阳科技有限公司597.502.08%
3佛吉亚及其相关主体595.962.08%
4李尔及其相关主体591.602.06%
5联想及其相关主体466.141.62%
小计3,276.2111.4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在上述客户拥有权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50%、向单个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30%的情形。

(4)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公司的产能决定了公司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产能越大,公司收入增长的空间越大,反之收入增长将受限。由于公司检验检测业务涉及检测对象多、检测项目多,不同的被测件由于自身特点、检测要求不同,因此公司的检验检测产能、产量及销量难以量化。检验检测服务能力一般以设备的投入产出比作为参考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设备投入产出比分别为1.10、1.26、1.44和1.6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测检测1.922.182.092.00
苏试试验1.571.781.7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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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电科院0.180.220.320.26
广电计量1.081.261.321.36
思科瑞0.901.361.892.04
行业平均1.131.361.481.48
信测标准1.601.441.261.10

注1:投入产出比=主营业务收入/机器设备平均原值,机器设备平均原值=(期初机器设备原值+期末机器设备原值)/2,对2023年1-6月收入金额进行了年化;注2:设备规模统计口径为:华测检测采用检测设备金额,苏试试验采用机器设备金额,电科院采用机器设备金额,广电计量采用暗室、屏蔽室、其他计量检测工具、通用测试仪器仪表及设备合计数,思科瑞采用机器设备金额。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的设备投入产出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各公司的主要检测领域及其投入的设备价值不同。公司检测业务结构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相关检测设备的价值差异较大。华测检测的食农及健康产品、环境检测占比较高,该类业务所需检测设备的价值较低,设备投入产出比相对较高;思科瑞业务主要为集成电路和电子元器件检测,所需检测设备的价值也相对较低,设备投入产出比相对较高;苏试试验的主营业务收入中试验设备部分占比较高,该部分收入提高了其投入产出比值;西测测试单项业务较集中,设备成新率较高,设备投入产出比相对较高;电科院电器检测、信测标准汽车领域检测、广电计量可靠性与环境试验和电磁兼容检测,所需检测设备的价值相对较高,设备投入产出比相对较低。2022年度,公司收入增幅较大、产能利用率提升,以及同行业公司电科院、思科瑞设备投入产出比下降,公司的设备投入产出比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持平。

2、报告期内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1)报告期内的主要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向供应商采购检测认证服务、设备、装修建设服务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4,214.7428.96%14,476.6041.75%
材料采购4,410.2130.31%8,538.1424.62%
房租、水电、物业费2,264.3415.56%4,369.42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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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认证服务2,371.0516.29%3,642.2910.50%
装修451.273.10%1,764.715.09%
其他839.665.77%1,885.625.44%
合计14,551.27100.00%34,676.77100.00%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10,850.7744.25%8,442.1148.58%
材料采购2,462.9710.04%553.893.19%
房租、水电、物业费3,745.2315.27%2,770.2815.94%
检测认证服务3,585.9714.62%3,278.7618.87%
装修2,186.498.92%623.093.59%
其他1,689.626.89%1,709.309.84%
合计24,521.05100.00%17,377.43100.00%

注:“其他”主要为设备维护、办公、软件等零星采购。

(2)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比例
2023年1-6月1湖北工程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3,168.7921.84%
2UL及其相关主体576.193.97%
3宏滔(广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498.653.44%
4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88.823.37%
5江苏玄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54.181.75%
小计4,986.6334.37%
2022年1湖北工程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6,831.2319.70%
2昆山博思通仪器设备有限公司1,182.043.41%
3深圳市聚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94.603.16%
4宏滔(广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927.332.67%
5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858.092.47%
小计10,893.2931.41%
2021年1宁波高新区智慧园开发有限公司3,955.6216.13%
2宏滔(广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902.503.68%
3UL及其相关主体887.113.62%
4昆山博思通仪器设备有限公司841.883.43%
5苏州工业园区中辰进出口有限公司793.7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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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7,380.9030.10%
2020年1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431.198.24%
2UL及其相关主体1,259.317.25%
3苏州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137.616.55%
4宏滔(广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805.214.63%
5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803.584.62%
小计5,436.9131.2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在上述供应商拥有权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50%、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30%的情形。

(3)主要能源的采购及耗用情况

公司提供检测服务的能源采购主要为水电,使用量较少,不存在供应短缺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水电的消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水电费618.451,532.561,271.66904.55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4.66%6.56%7.79%7.87%

公司部分检测设备需要保持持续运行,其运行所消耗的电量与发行人业务量无直接关联。2022年,水电费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下降,主要系三思纵横收入增长,试验机业务水电费占营业成本比例较低。

八、公司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费用金额2,561.884,777.513,114.361,971.6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7.77%8.76%7.89%6.87%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971.69万元、3,114.36万元、4,777.51万元和2,561.88万元,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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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6.87%、7.89%、8.76%和7.77%。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1,536.8359.99%2,884.0360.37%
折旧及摊销费461.3118.01%802.8516.80%
房租及水电费207.258.09%345.567.23%
物料消耗132.935.19%262.605.50%
设备维护费20.520.80%74.401.56%
其他203.047.93%408.078.54%
合计2,561.88100.00%4,777.51100.00%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194.1870.45%1,455.7073.83%
折旧及摊销费481.8715.47%309.6415.70%
房租及水电费178.415.73%86.044.36%
物料消耗109.033.50%51.772.63%
设备维护费39.741.28%35.461.80%
其他111.133.57%33.081.68%
合计3,114.36100.00%1,971.69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等构成,基本保持稳定。

(二)技术及研发人员

1、研发团队

公司十分重视技术研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了完善的人才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造就了一支优秀且高效的研发团队。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19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13.85%。公司的研发人员以中高级工程师为主,绝大多研发人员拥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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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人员数量(人)199220194115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3.85%15.55%15.47%12.79%

2、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包括李生平、王建军和杨晓金,具体情况如下:

(1)李生平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2)王建军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之“4、其他核心人员”。

(3)杨晓金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生,研究生学历,车辆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1998年7月至2010年10月就职于东风汽车公司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12年11月就职于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任技术经理,2012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武汉美测技术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汽车事业部高级技术总监,主要负责武汉信测检测实验室的管理与技术指导工作。

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奖项情况以及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如下:

姓名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的奖项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
李生平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9)通讯委员;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深圳市后备级人才主要负责EMC、射频(RF)、汽车电子检测技术领域方面的研发工作
王建军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理化检验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武汉黄鹤英才主要负责汽车零部件可靠性试验方面的研发工作
杨晓金武汉硚口拔尖人才主要负责汽车零部件可靠性试验方面的研发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团队相对稳定,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三)核心技术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加强质量控制,以及开展检测技术创新,积极开拓检测业务,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较高的适应能力及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检测服务的核心技术形成了274项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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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3、专利”。

公司核心技术来源于公司各检测领域团队长期对相关领域检测标准的解读、检测方法的研发,具体由公司技术中心组织实施。公司将标准解读、检测技术方法的研发与多年检测行业经验结合,密切关注国内外各行业检测领域的发展动向,不断将各类检测业务的新方法、新技术运用到公司具体业务开展中。公司业务主要分为汽车领域检测、电子电气产品检测、健康与环保检测、日用消费品检测等四大类,其底层检测技术分为可靠性检测、理化检测、电磁兼容检测、产品安全检测四类,上述四类核心技术形成情况如下:

1、可靠性检测

公司可靠性检测起始于环境温湿度、盐雾、光老化和机械振动检测。随着可靠性检测的持续发展,检测过程对于样品实际使用环境的复现性越来越重要,标准的检测方法及检测产品范围广泛,检测条件及检测过程较为复杂。主机厂或终端客户,非标准化项目越来越多。公司需依据不同的检测产品,调节检测仪器或检测夹具,以满足客户的检测要求。公司根据客户非标准化的需求,不断调整和更新检测方法,促进公司可靠性检测核心技术不断发展。

2、理化检测

公司从基础的有害物质检测开始,以RoHS、REACH和ELV为切入点,逐步将检测内容扩充至汽车内饰件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检测。化学检测中检测方法的优化及前处理手段和设备的优化,是影响检测结果的关键性因素,对提高方法检出限起关键性作用。公司依照检测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对其中关键性检测项目及难点项目进行研发。目前,公司在整机/整车样品的有害物质检测与管控、VOC检测方面已具备较为丰富的技术积累。

3、电磁兼容检测

公司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核心技术主要源自于自主研发。当新的电子电器出现后,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标准委员会、协会组织、品牌生产商将关注新产品的电磁兼容,对人和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充分研究探讨,形成电磁兼容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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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标准研讨阶段、大型企业产品研发阶段介入检测方法的研究,如检测设备选型、检测软件开发、检测场地设计、检测装置开发等。在检测方法研究过程中,公司自主研发并逐步形成电磁兼容检测的核心技术。

4、产品安全检测

公司产品安全检测领域的核心技术主要源自于自主研发。国内外关于产品安全性能标准的更新时,公司根据多年积累的检测经验和检测技术,及时跟进产品安全标准检测技术。此外,为提升检测效率和检测准确性,公司将通过产品安全检测的研发,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自主形成产品安全检测领域的核心技术。

九、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检测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固定资产装修合计
账面原值13,290.8442,072.663,289.71709.65844.3460,207.20
累计折旧708.2923,458.431,997.65452.3826.9826,643.73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12,582.5518,614.231,292.06257.26817.3633,563.47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房产情况如下: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经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经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权属证书 编号地点用途使用权类型面积 (平方米)终止期限获得方式他项权利
宁波信测浙(2021)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178049号清逸路216弄8幢8号1-1,1-2,1等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面积1664.36㎡/房屋建筑面积6236.51㎡2066年11月22日受让取得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无证房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其子公司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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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项目名称项目地址产权证书
1苏州信测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工程苏州吴中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正在办理

就前述房屋及建筑物,苏州信测已取得办理房产证书的如下前置报批报建证书:编号为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1165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地字第320506201800131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字第320506201800195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编号为320506201905290101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项目于2019年5月29日开工,2020年9月3日竣工并通过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2020年9月21日申报了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备案编号:吴住消验备[2020]第0132号),2021年7月6日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规划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尚未办理。

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关于企业经营行为的说明》: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期间,苏州信测在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中,未发现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行政通报等情形。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出具《资源规划无违法违规情况说明》:

自2019年1月1日起截至2022年12月15日,苏州信测在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没有违反自然资源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资规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出具《证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期间,苏州信测无违反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管辖的与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记录。

苏州信测在其自有土地上建设有一间开闭所,此间开闭所系苏州信测在建设过程中,为解决供电滞后问题经请示供电部门意见后建设。因开闭所建设时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的各前置报批报建手续已办妥,苏州信测当时未就开闭所单独履行相关规划报建手续。该开闭所建成后除供电给苏州信测外,同时为其他几家周边企业供电。现主要因开闭所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设方案不一致,苏州信测未能完成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所在房产的规划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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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法[2012]99号)第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建设行为处以罚款,应当以新建、扩建、改建的存在违反城乡规划事实的建筑物、构筑物单体造价作为罚款基数。”

开闭所系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可能存在被要求拆除并处罚款的风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苏州信测未因该开闭所收到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采取改正措施、要求限期拆除、要求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处以罚款等的通知。

若开闭所被要求限期拆除,苏州信测短期内生产经营用电可能会受到影响,苏州信测可与供电部门沟通,从其他渠道取得供电,尽最大可能减少对生产经营用电的影响。若因供电问题导致停产,停产期间苏州信测的业务可通过同客户沟通延长交期或者通过内部分包的方式分包至发行人其他实验室,降低对苏州信测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若开闭所被要求限期拆除并处罚款,若以开闭所单体造价(即竣工结算价12万元)的5%-10%作为罚款,则或有罚款费用约为0.6万元至1.2万元。若开闭所被要求拆除,拆除费用预计约2万元,重建费用约14万元,拆除后为解决用电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约4万元,新电与原开闭所供电之间电力切换期间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预计约20万元。前述费用总计约40.6万元至41.2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已出具承诺:如因苏州信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开闭所的情况导致苏州信测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产生拆除费用、因开闭所被拆除而遭受停工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承担一切损失。

综上,开闭所系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可能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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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要求限期拆除并处罚款的风险,若开闭所被拆除,苏州信测可能面临短期的用电问题进而影响生产经营。苏州信测将会积极与供电部门沟通,从其他渠道取得供电,尽最大可能减少对生产经营用电的影响。若确实停产,停产期间苏州信测的业务可通过同客户沟通延长交期或者通过内部分包的方式分包至发行人其他实验室,降低对苏州信测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苏州信测未因该开闭所收到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采取改正措施、要求限期拆除、要求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处以罚款等的通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相应损失。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著作权软件合计
账面价值1,400.88988.851,234.07317.343,941.14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2项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权人权属证书 编号地点用途使用权类型面积(㎡)终止期限他项权利
1苏州信测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11650号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吴淞江北侧(苏吴国土2015-G-22)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3,333.302066.2.28
2华中信测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4683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台山溪小路以东、高新六路以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6,906.842069.1.24

1)华中信测土地使用权取得

根据华中信测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出让人”)于2019年1月25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约定,华中信测应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造成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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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2)华中信测开工建设情况因新能源汽车领域技术迭代较快,检测需求发生变化,公司项目跟随需求进行调整以及公司投融资计划的变更等因素的影响,华中信测未能在《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开工。华中信测于2019年8月21日取得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武规(东开)地[2019]059号),于2021年6月16日取得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武自规(东开)建[2021]060号),于2022年4月20日取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20118202204200201)。华中信测已于2022年4月动工,预计竣工日期为2023年年底。开工日期已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817天。

3)关于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闲置土地系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经调查核实,符合闲置土地认定条件,构成闲置土地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除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情形外,闲置土地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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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下列方式处理:(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华中信测未收到有关国土资源部门发出的《闲置土地认定书》,不存在因闲置土地而被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因土地闲置受到相关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或因土地闲置正在被相关国土资源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经对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官网的查询,华中信测所持前述土地使用权的宗地无作为“闲置土地”予以公示的信息。2023年1月13日,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无违法违规情况说明》,华中信测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未因违反土地及房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3年2月28日,通过访谈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确认“根据东湖高新管委会的相关管理规定,由园区办承接园区范围内工业项目的项目备案、规划、建设等项目审批权限,综保办属于武汉东湖高新管委会下的八大园区之一,华中信测属于综保办的管理范围”,“土地事项由区规划局负责,综保办配合。闲置土地的具体处置情况(含无偿收回决定)由综保办配合区规划局共同上报东湖高新管委会等上级部门决定”,“截止2023年2月28日,华中信测土地未被认定为闲置土地,若华中信测顺利竣工,未来华中信测土地不会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华中信测竣工无需本单位同意,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华中信测)可在竣工后直接申请竣工验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共建有8个专业园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是八个园区之一,综保办是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建设管理办公室,其性质为园区服务办,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内设机构,综保办系园区服务办,其职责范围包括“负责园区内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企业服务等工作,重点推进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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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贸易等产业项目发展”。

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已出具承诺:如因华中信测未按期动工开发及竣工问题而导致华中信测受到任何行政处罚、被征缴土地闲置费、被要求缴付违约金或被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遭受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承担一切损失。综上,华中信测依法取得了上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建设的相关证书,取得过程合法合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华中信测持有的前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宗地未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相应损失。除前述披露的情形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上述土地使用权已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产权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2、注册商标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22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人商标名称商标图示注册号类别有效期取得 方式他项 权利
1发行人EMTEK5493511422009/09/28- 2029/09/27原始取得
2发行人信测10246384422013/02/07- 2023/02/06原始取得
3发行人EMTEK8889228422013/10/14- 2023/10/13原始取得
4发行人信测标准12259660422014/08/14- 2024/08/13原始取得
5发行人EMTEK E12259631422014/08/21- 2024/08/20原始取得
6发行人EMTEK12648700422014/10/21- 2024/10/20原始取得
7发行人EMTEK12259518422015/03/14- 2025/03/13原始取得
8发行人图形15229880422015/10/14- 2025/10/13原始取得
9发行人优品?信见59035138422022/03/07- 2032/03/06原始取得
10发行人优品?信见59035182352022/05/14- 2032/05/13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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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注册人商标名称商标图示注册号类别有效期取得 方式他项 权利
11发行人信测62767248422032/09/13原始取得
12三思纵横SUNS126368792009/04/14- 2029/04/13受让所得
13三思纵横三思纵横SUNS770516092011/03/21- 2031/03/20原始取得
14三思纵横兰博三思1688761892018/08/07- 2028/08/06原始取得
15三思纵横三思3476959392029/08/20原始取得
16三思纵横SUNS3490633892020/07/28- 2030/07/27原始取得
17发行人图形65216583422022/12/14- 2032/12/13原始取得
18三思纵横三思122502692018/11/21- 2028/11/20受让取得
19发行人EMTEK 信测标准62625874352023/01/21- 2033/01/20原始取得
20发行人EMTEK 信测62768401352023/2/14- 2033/2/13原始取得
21发行人图形65201824352023/2/28- 2033/2/27原始取得
22发行人EMTEK 信测标准62698496352023/3/7- 2033/3/6原始取得

武汉信测前身武汉美测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拥有1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人商标 名称商标图示注册号类别有效期取得 方式他项 权利
1武汉美测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MET10939435422013/10/28- 2023/10/27原始 取得

武汉信测前身武汉美测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拥有的此项商标与发行人及武汉信测的经营关系不大,发行人及武汉信测目前未使用且将来亦不会使用此项商标,商标有效期届满亦不会申请续展,因此未办理此项商标的更名程序。

目前广东诺尔所使用的公司标志是东莞市诺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并持有的注册商标,双方已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东莞市诺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广东诺尔许可使用其注册的商标,该注册商标基本信息和许可使用信息具体如下:

序号注册人商标名称商标图示注册号分类有效期至取得方式他项 权利

1-1-127

序号注册人商标名称商标图示注册号分类有效期至取得方式他项 权利
1东莞市诺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NORE TESTING CENTER NTC9824290422033/5/6原始取得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注册商标合法、有效,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3、专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专利274项,具体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申请日授权 公告日他项权利
1发行人一种风扇摇头测试仪ZL201310313911.5发明专利申请取得2013/7/242015/12/23
2发行人塑料、橡胶及涂料中的2-乙基己酸的测定方法ZL201310563142.4发明专利申请取得2013/11/142015/1/14
3发行人一种简易挥发性有机物采样装置ZL201521029718.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5/12/112016/6/1
4发行人一种获取脆性固体测定样品的装置ZL201520933722.2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5/11/192016/5/4
5发行人一种高频辐射测试天线的固定装置ZL201520935126.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5/11/192016/5/4
6发行人一种推拉力检测台ZL201820547573.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4/172019/1/1
7发行人一种不可分离薄层材料测试台ZL201820548704.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4/172018/12/4
8发行人一种插头力矩测试 装置ZL201822026823.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12/42019/6/21
9发行人一种连接器接口防水测试装置ZL201822026808.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12/42019/7/23
10发行人用于汽车电子EMC测试负载盒ZL201822031055.5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12/42019/9/13
11发行人一种测试用电池供电系统ZL202020673624.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4/282020/12/8
12发行人一种用于测试发热丝着火危险性的试验仪ZL202020670428.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4/282020/12/22
13发行人一种针焰试验仪ZL202020673623.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4/282020/12/22
14发行人一种用于将空气中甲醛采样快速洗脱的 装置ZL202020679729.7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4/282020/12/22
15发行人一种用于模拟实车线束耐久性能的装置ZL202020730775.5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5/72020/12/22
16发行人一种用于低频天线测试的接地装置ZL202020671809.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4/282021/4/2
17发行人一种用于电流传感器ZL202121199实用申请2021/5/312022/1/7

1-1-128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申请日授权 公告日他项权利
供电的电源装置981.9新型取得
18发行人一种用于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ZL202121188834.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5/312022/1/18
19发行人一种用于薄层材料绝缘强度的测试装置ZL202121204612.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5/312022/1/18
20发行人一种汽车高压线束屏蔽效能测试装置ZL202121204650.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5/312022/1/18
21发行人一种用于测试功率放大器谐波强度检测装置的检测方法ZL202110599738.4发明专利申请取得2021/5/312022/2/22
22发行人一种用于双路开关的快速切换开关装置ZL202123445532.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282022/6/7
23发行人一种用于对地电压测量的5kΩ无感电阻器装置ZL202123345992.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282022/6/24
24发行人一种瞬态脉冲干扰的注入装置ZL202123347273.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282022/7/19
25发行人一种用于自动标记辐射发射测试数据的检测装置ZL202123366654.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282022/7/19
26发行人一种用于接触电流测试的网络测试盒ZL202123347726.7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282022/8/26
27东莞信测一种放电测试盒ZL201420706399.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11/212015/4/1
28东莞信测一种具有极性转换开关的排插测试座ZL201420706459.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11/212015/4/1
29东莞信测一种能效测试盒ZL201420706400.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11/212015/4/1
30东莞信测一种漏电流测试盒ZL201420700464.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11/202015/4/1
31东莞信测一种电吹风温度测试装置ZL201420700420.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11/202015/4/1
32东莞信测一种材料比重测试仪ZL201420696074.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11/192015/4/1
33东莞信测一种可调节灯具转节测试仪ZL201420696072.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11/192015/4/1
34东莞信测一种灯管测试装置ZL201420696219.5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11/192015/4/1
35东莞信测一种电子产品雷击试验箱ZL201420696146.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11/192015/4/1
36东莞信测一种灯管老化测试架ZL201420696209.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11/192015/4/1
37东莞信测一种静电测试校正仪ZL201420687372.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11/172015/4/1
38东莞信测一种含铅油漆涂层标准物质及制备方法ZL201510439924.6发明专利受让取得2015/7/242018/9/25
39东莞信测一种多功能防尘防水ZL201821273实用申请2018/8/82019/2/22

1-1-129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申请日授权 公告日他项权利
检验盒436.8新型取得
40东莞信测一种可编程摇摆 测试仪ZL201821273429.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8/82019/3/12
41东莞信测一种稳定性能高的拉力试验机ZL201821273412.2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8/82019/2/22
42东莞信测一种振动台测试治具ZL201821272786.2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8/82019/4/23
43东莞信测一种高精度DIN磨耗试验机ZL201821272767.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8/82019/2/22
44东莞信测一种耳机接口测试盒ZL201821272179.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8/82019/4/9
45东莞信测一种NBS橡胶磨耗试验机ZL201821272177.7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8/82019/4/23
46东莞信测信号源ZL202020849002.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5/202021/3/12
47东莞信测一种直插式电源适配器的温升测试箱ZL202020849649.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5/202021/3/12
48东莞信测一种用于振动台的扩展装置ZL202121423563.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6/252021/12/3
49东莞信测一种墙灯防尘防水测试夹具ZL202121455719.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6/292021/12/14
50东莞信测一种降低医疗设备电磁干扰的滤波器ZL202121415388.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6/242022/1/21
51宁波信测一种温控器寿命自动测试装置ZL201420360283.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6/242014/11/5
52宁波信测一种测试电机线圈老化的简易温度控制 装置ZL201420360312.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6/242014/11/26
53宁波信测一种沙尘模拟试验 装置ZL201920864464.5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9/6/102020/1/31
54宁波信测一种双锥天线挂放 支架ZL201920913262.5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9/6/182020/1/31
55宁波信测一种铅酸电池测试保护装置ZL201920838872.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9/6/42020/5/22
56宁波信测一种低频天线支架ZL201920855968.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9/6/62020/5/22
57宁波信测一种淋雨模拟试验 装置ZL201920890173.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9/6/132020/5/22
58宁波信测一种用于磁滞测功机的固定装置ZL201920920289.7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9/6/192020/5/22
59宁波信测一种螺纹密封压盖测试装置ZL201920946805.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9/6/212020/5/22
60宁波信测支撑夹紧装置ZL202120993065.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5/112021/11/30
61宁波信测开关耐久测试装置ZL202120995290.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5/112021/12/14
62宁波信测一种功率吸收钳用行ZL202220298实用申请2022/2/142022/7/26

1-1-130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申请日授权 公告日他项权利
走装置355.3新型取得
63宁波信测一种灼热丝试验仪ZL202220401819.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2/2/252022/7/26
64宁波信测一种灼热丝测试用样品制作工装ZL202220339769.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2/2/182022/9/30
65苏州信测一种橡胶耐磨性能检测装置ZL201720105191.7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252017/7/25
66苏州信测一种用于儿童玩具的按钮检测装置ZL201720104638.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242017/7/25
67苏州信测一种塑料制品性能检测装置ZL201720103917.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242017/7/25
68苏州信测一种汽车内外装饰性零部件刚性及耐久性检测装置ZL201720104671.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242017/8/8
69苏州信测一种医疗用温度计的自动计量检测消毒 装置ZL201720090938.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242017/8/8
70苏州信测一种汽车内外装饰性零部件模拟太阳光光照检测装置ZL201720103961.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242017/8/11
71苏州信测一种检测皮革耐硫化性能的装置ZL201720643951.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6/52018/1/19
72苏州信测一种整车车内气体采样管道口固定装置ZL201720642286.2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6/52018/1/19
73苏州信测一种汽车内饰材料雾化试验中雾化杯的清洗装置ZL201720644414.7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6/52018/1/19
74苏州信测一种用于高压冲洗的检测装置ZL201720646733.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6/62018/1/19
75苏州信测一种转向盘轮缘耐磨性能检测装置ZL201720646731.2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6/62018/1/19
76苏州信测一种偶氮净化固定 支架ZL201720641339.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6/52018/4/17
77苏州信测一种用于汽车扶手箱开启耐久检测装置ZL201720641265.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6/52018/4/17
78苏州信测一种检测涂层耐刮擦性能的辅助装置ZL201820375337.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3/202018/10/16
79苏州信测一种多孔发泡制品加工定型装置ZL201822029294.7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12/52019/9/10
80苏州信测一种测试车用出风口耐久性装置ZL201822030236.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12/52019/9/10
81苏州信测一种检测减震胶减震性能的装置ZL201822030757.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12/52019/9/10
82苏州信测一种用于汽车全液晶油量表耐久测试的检测装置ZL201822042138.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12/62019/11/15
83苏州信测汽车零部件形变测试ZL201921654实用申请2019/9/302020/4/14

1-1-131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申请日授权 公告日他项权利
装置134.X新型取得
84苏州信测汽车储物盒开启时间测量装置ZL201921472982.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9/9/52020/4/14
85苏州信测一种用于易碎固体中重金属元素含量测定的制样装置ZL201822042955.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12/62020/4/17
86苏州信测车载空调出风口翻盖耐久性测试装置ZL201921643945.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9/9/292020/6/2
87苏州信测VOC采样泵支撑装置ZL201921545459.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9/9/182020/6/2
88苏州信测塑料、橡胶等产品中四种紫外线稳定剂含量的检测方法ZL201710073188.6发明专利申请取得2017/2/102020/6/9
89苏州信测车载高压连接器端子抗抖动测试装置ZL201921519022.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9/9/122020/7/7
90苏州信测VOC采样袋的采样连接装置ZL201921574228.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9/9/212020/7/7
91苏州信测织布条拉力测试装置ZL201921598000.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9/9/252020/7/7
92苏州信测一种润滑剂、油墨、橡胶等产品中BNST含量检测方法ZL201810229207.4发明专利申请取得2018/3/202021/4/6
93苏州信测一种电磁式多关节车载盒体翻盖时间检测装置ZL202022617921.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1/132021/6/22
94苏州信测汽车零部件气密性检测装置ZL202022622235.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1/132021/6/22
95苏州信测一种高精度的汽车零部件线性摩擦检测 装置ZL202022617898.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1/132021/7/9
96苏州信测一种高精度的边压取样器ZL202022617910.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1/132021/7/9
97苏州信测一种汽车内饰布料磨耗检测装置ZL202022622232.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1/132021/7/9
98苏州信测一种用于车载元件检测的正负电极切换 装置ZL202022622234.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1/132021/7/9
99苏州信测用于防二次撞击的车载物品试验装置ZL202022617931.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1/132021/7/20
100苏州信测一种车辆顶部置物盒开关检测装置ZL202122505561.5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192022/3/4
101苏州信测一种汽车侧围的强度及耐久性检测固定 装置ZL202122146776.2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9/72022/3/11
102苏州信测横向双边触摸按键开关模拟检测装置ZL202122499374.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182022/3/11
103苏州信测一种汽车出风口叶片ZL202122499319.1实用申请2021/10/182022/3/18

1-1-13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申请日授权 公告日他项权利
耐久性检测装置新型取得
104苏州信测汽车塑料件定点精准落球冲击测试装置ZL202122505562.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192022/3/18
105苏州信测车辆拉索类配件耐久试验工装ZL202122499396.7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182022/4/19
106武汉信测落球冲击试验装置ZL201521017968.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5/12/92016/6/22
107武汉信测一种汽车座椅颠簸蠕动试验台ZL201521018919.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5/12/92016/6/22
108武汉信测一种汽车座椅调高器把手耐久性测试 试验台ZL201521018911.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5/12/92016/6/22
109武汉信测装置ZL201520666549.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5/8/282016/1/13
110武汉信测汽车座椅翻转耐久测试装置的手部工具连接结构ZL201520664047.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5/8/272015/12/23
111武汉信测汽车座椅刚性测试 装置ZL201520655690.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5/8/272015/12/30
112武汉信测一种汽车座椅调角器耐久性测试试验台ZL201521018289.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5/12/92016/6/29
113武汉信测一种新型汽车座椅振动测试试验台ZL201521017970.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5/12/92016/6/22
114武汉信测座椅滑轨试验台ZL201620877654.7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6/8/152017/2/22
115武汉信测一种模拟体温和出汗的汽车测试假臀ZL201620831084.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6/8/32017/4/12
116武汉信测座椅面套摩擦试验台ZL201620831171.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6/8/32017/2/22
117武汉信测一种备胎升降器 试验台ZL201620870590.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6/8/122017/4/12
118武汉信测电动伺服刚性试验台ZL201620877953.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6/8/152017/2/22
119武汉信测换挡器固定座操作耐久试验台ZL201620830665.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6/8/32017/2/22
120武汉信测燃油切断阀试验装置ZL201620831172.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6/8/32017/5/10
121武汉信测一种机器人进入进出试验装置ZL201620877952.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6/8/152017/2/22
122武汉信测一种座椅颠簸蠕动试验装置ZL201620830664.5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6/8/32017/4/12
123武汉信测一种汽车副仪表板耐久测试试验台ZL201620830663.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6/8/32017/1/11
124武汉信测可移动汽车仪表板手套箱耐久与转向柱耐久试验装置ZL201620831083.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6/8/32017/1/11
125武汉信测便携式刚性测试台架ZL201610117发明申请2016/3/22018/3/2

1-1-13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申请日授权 公告日他项权利
618.5专利取得
126武汉信测可移动汽车方向盘多点喇叭按压耐久 试验台ZL201820591775.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4/242018/12/25
127武汉信测一种调整液压缸水平安装状态的三角架装置及其固定结构ZL201820621940.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4/272018/12/25
128武汉信测一种调整液压缸垂直安装状态的龙门架装置及其固定结构ZL201820620082.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4/272018/12/25
129武汉信测一种汽车方向盘的可移动扭转试验台ZL201820628972.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4/282018/12/25
130武汉信测用于汽车部件低压脉冲耐久试验的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1610059556.7发明专利申请取得2016/1/282019/11/8
131武汉信测一种实现燃油箱正负压力交变控制的方法及装置ZL201810337117.7发明专利申请取得2018/4/162021/5/7
132武汉信测一种汽车车轮线束左右转向耐久测试装置ZL202022726534.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1/232021/8/24
133武汉信测一种汽车车轮线束模拟悬架耐久测试装置ZL202022728777.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1/232021/8/24
134武汉信测一种用于汽车零部件振动测试的隔音结构ZL202022895479.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2/42021/8/24
135武汉信测一种尾门锁冲击测试装置ZL202022958754.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2/92021/8/24
136武汉信测一种用于座椅晃动噪声测试的装置ZL202023058174.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2/172021/8/24
137武汉信测一种用于高加速度碰撞冲击测试的装置ZL202023179560.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2/252021/8/24
138武汉信测一种前排座椅的通用固定装置ZL202023179598.5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2/252021/8/24
139武汉信测带力过载保护的机器人手部工具ZL202023233675.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2/282021/8/24
140武汉信测一种汽车车门线束开闭耐久测试装置ZL202022726513.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1/232021/10/1
141武汉信测一种汽车线束离心测试装置ZL202023010395.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2/142021/10/1
142武汉信测一种用于杂物盒冲击测试的装置ZL202023048589.2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2/172021/10/1
143武汉信测汽车球头销多向运动加载耐久性测试装置ZL202023220122.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2/282021/10/1
144武汉信测一种模拟实车转向节综合测量装置ZL202023024651.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2/142021/11/9
145武汉信测一种侧滑移门线束耐久测试装置ZL202023024680.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2/142021/11/9
146武汉信测一种门内饰板侧侵入ZL202023024实用申请2020/12/142021/11/9

1-1-13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申请日授权 公告日他项权利
测试装置770.X新型取得
147武汉信测一种电线电缆压接端子弯折可靠性测试 装置ZL202023070621.7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2/182021/11/9
148武汉信测一种汽车悬架测试 装置ZL202023024687.2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12/142022/1/14
149武汉信测一种汽车零部件操作力测试装置ZL202122845910.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1/192022/5/13
150武汉信测一种线束过孔橡胶件测试装置ZL202123166426.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162022/5/13
151武汉信测一种汽车压力管道耐久测试工装ZL202122845938.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1/192022/5/17
152武汉信测汽车充电线束三向摇动耐久试验装置ZL202123093745.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102022/5/31
153武汉信测一种驻车棘爪棘轮摩擦力测试装置ZL202123097087.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102022/5/31
154武汉信测端子三向震动工装ZL202123097156.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102022/5/31
155武汉信测一种用于线束端子高温弯折耐久测试的 装置ZL202123097158.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102022/5/31
156武汉信测一种圆周膨胀测量 装置ZL202122817453.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1/172022/6/28
157武汉信测一种汽车仪表板装配装置ZL202122912583.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1/252022/8/2
158广州信测用于摆锤式冲击试验台的多向调节装置ZL202021551582.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7/302021/3/26
159广州信测一种防水气密性测试装置ZL202021818892.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8/262021/3/26
160广州信测一种自动补水装置及具有它的设备ZL202021455028.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7/212021/5/18
161广州信测一种用于金属样品镍释放检测预处理装置ZL202021598327.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8/42021/5/18
162广州信测汽车线束绕曲耐久测试装置ZL202021556334.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7/302021/5/28
163广州信测一种圆形样品制作 装置ZL202021882983.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9/12021/5/28
164广州信测除雾装置ZL202021829787.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8/272021/7/13
165广州信测一种非规则几何物体的重心测量装置ZL202120942486.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4/302021/12/24
166广州信测汽车座椅测试装置ZL202120938177.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4/302021/12/31
167广州信测一种防水测试装置以及汽车排风扇叶的防水测试设备ZL202120938798.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4/302021/12/31
168广州信测一种电机性能测试ZL202120942实用申请2021/4/302021/12/31

1-1-135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申请日授权 公告日他项权利
装置049.4新型取得
169广州信测一种用于进行抗冲击力测试的自动测试 装置ZL202120942454.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4/302021/12/31
170广州信测组合式测试台架ZL202120943775.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4/302021/12/31
171广州信测喷淋管及喷淋装置ZL202120938797.5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4/302022/2/22
172广州信测连接装置及工业装置ZL202120939748.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4/302022/2/22
173广州信测一种湿度测试装置ZL202122405701.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9/302022/3/22
174广州信测一种碰撞测试装置ZL202122410726.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9/302022/6/17
175广州信测耐久测试装置ZL202122445043.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112022/9/13
176广州信测一种防夹力检测装置ZL202220908709.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4/192022/9/13
177广州信测用于汽车内饰件气味测试的装置ZL202220908730.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2/4/192022/9/13
178广州信测汽车内饰件气味测试装置ZL202220908749.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2/4/192022/9/13
179广州信测一种汽车充电枪插拔测试装置ZL202220910863.2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2/4/192022/9/13
180广州信测一种型材安装调节 装置ZL202220920222.5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2/4/192022/9/13
181信测标准(宝安)一种食品检测用样品储存装置ZL202122563017.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252022/3/8
182信测标准(宝安)一种食品检测用混合装置ZL202122498241.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182022/3/15
183信测标准(宝安)一种基于环境检测用水质取样设备ZL202122587722.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252022/4/15
184信测标准(宝安)一种化妆品检测用样品提取装置ZL202122482916.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152022/4/19
185信测标准(宝安)一种食品检测用样品处理装置ZL202122483568.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152022/4/19
186信测标准(宝安)一种用于粉尘环境的环境检测装置ZL202122562971.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252022/5/3
187信测标准(宝安)一种可快速沉降的水环境水质检测装置ZL202221087245.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2/5/92022/9/6
188信测标准(宝安)一种便携式智能食品重金属检测系统及检测方法ZL202110616880.5发明专利申请取得2021/6/32022/9/20
189信测标准(宝安)一种食品检测用可定型交替式辅助切割 装置ZL202110799997.1发明专利申请取得2021/7/152022/9/20
190信测标准一种食品安全检测用ZL202110020发明申请2021/1/82022/11/4

1-1-136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申请日授权 公告日他项权利
(宝安)制样装置705.X专利取得
191三思纵横一种新型碳纤维棒材拉伸夹具装置ZL201420014644.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1/92014/7/2
192三思纵横一种液压伺服作动器ZL201420445171.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4/8/72015/1/7
193三思纵横电液伺服动态疲劳试验机ZL201430178293.3外观设计申请取得2014/6/122015/3/4
194三思纵横一种防止掉力的金属拉伸试验方法和装置ZL201310123519.4发明专利申请取得2013/4/102015/7/1
195三思纵横一种用于简支梁测试的定位治具ZL201520220243.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5/4/132015/9/2
196三思纵横铝镁合金多头高温持久蠕变试验机ZL201530119627.4外观设计申请取得2015/4/282015/9/2
197三思纵横、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金属线材拉扭复合试验机ZL201520540764.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5/7/232015/12/30
198三思纵横、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多轴机械式高温持久蠕变试验机ZL201520540765.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5/7/232016/1/20
199三思纵横引伸计及其测量方法ZL201410047309.6发明专利申请取得2014/2/102016/10/5
200三思纵横一种摆锤冲击试验机ZL201720165075.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2/222018/1/5
201三思纵横一种电子万能试验机ZL201720164246.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2/222018/1/30
202三思纵横一种自动电子万能试验机ZL201720860197.5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7/142018/3/9
203三思纵横一种高低温自动送样装置ZL201721325695.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0/122018/6/8
204三思纵横一种V型钳口ZL201721625662.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1/282018/6/29
205三思纵横一种环内径检测装置ZL201721626232.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1/292018/6/29
206三思纵横一种电池试验防爆箱与电池测试装置ZL201721753486.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2/142018/7/6
207三思纵横一种转动支撑机构、夹具以及陶瓷试件弯曲性能测量装置ZL201721635579.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1/302018/8/3
208三思纵横一种气动楔形夹具ZL201721751526.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2/142018/8/3
209三思纵横一种导线蠕变试验 系统ZL201721874201.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2/272018/8/3
210三思纵横一种新型加载装置ZL201721886390.2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2/272018/8/3
211三思纵横一种蠕变变形测量ZL201721873实用申请2017/12/272018/9/21

1-1-137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申请日授权 公告日他项权利
系统926.7新型取得
212三思纵横一种送样装置及其落锤冲击试验机ZL201721719895.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7/12/82018/11/23
213三思纵横一种持久蠕变试验机ZL201822028017.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12/42019/11/1
214三思纵横电子万能试验机(UTM风暴系列)ZL201930111595.1外观设计申请取得2019/3/182019/12/6
215三思纵横一种自动冲击试验机ZL201822040270.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18/12/42019/12/24
216三思纵横接骨螺钉拉扭试验机ZL202020672691.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4/272020/12/4
217三思纵横用于拉伸试验的夹持装置ZL202020669523.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4/272021/1/19
218三思纵横材料蠕变疲劳试验机ZL202020669574.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4/272021/1/19
219三思纵横塑料管材的落锤冲击试验机ZL202020672534.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4/272021/1/19
220三思纵横带变形测量的压缩 夹具ZL202020672664.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4/272021/1/19
221三思纵横高温自动液压夹持测试装置ZL202020672665.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4/272021/1/19
222三思纵横一种多点弯曲夹具ZL202020738583.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5/72021/1/19
223三思纵横一种金属拉伸全自动引伸计ZL202020738584.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5/72021/1/19
224三思纵横压剪试验机ZL202020669572.X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4/272021/2/26
225三思纵横一种钢筋正反弯曲装置及试验机ZL202020858309.5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5/202021/2/26
226三思纵横一种电液伺服压力试验机ZL202020860880.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5/202021/2/26
227三思纵横一种多工位万能 试验机ZL202123369107.8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282022/6/24
228三思纵横一种电子疲劳试验机ZL202123346855.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282022/9/2
229三思纵横一种多路维卡热变形试验机ZL202123368105.7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282022/9/2
230广东诺尔一种多功能烟尘烟气采样装置ZL202021592388.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8/42021/3/2
231广东诺尔一种实验用恒温 恒湿箱ZL202021592417.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8/42021/3/2
232广东诺尔一种超声波清洗装置ZL202021592390.3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8/42021/6/25
233广东诺尔一种旋转蒸发装置ZL202021593792.5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0/8/42021/6/25
234广东诺尔一种方便使用的空盒气压表ZL202122383069.5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9/292022/4/12

1-1-138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申请日授权 公告日他项权利
235广东诺尔一种可伸缩的声级计ZL202122420826.1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82022/4/12
236广东诺尔一种多功能分液漏斗垂直振荡器ZL202122420827.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82022/4/12
237广东诺尔一种方便使用的水浴恒温振荡器ZL202122472548.4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142022/5/24
238广东诺尔一种便携式风速 风向仪ZL202122472632.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0/142022/5/24
239广东诺尔一种可调式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ZL202123042685.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62022/5/24
240广东诺尔一种散热效果好的气相色谱仪ZL202123106078.6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62022/5/24
241广东诺尔一种磁力搅拌器ZL202123137050.9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142022/5/24
242广东诺尔一种便于移动的生化培养箱ZL202123137321.0实用新型申请取得2021/12/142022/5/24
243发行人一种用于接触电流测试的MD人体网络 测试盒ZL202123348568.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12/282022/10/14
244东莞信测一种用于无线充产品的测试装置ZL20222129216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5/272022/11/8
245东莞信测跌落试验装置台ZL202221309636.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5/272022/11/8
246东莞信测灼热丝实验装置ZL202221357480.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6/12022/11/8
247东莞信测耐压试验控制装置ZL202221362754.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6/12022/11/8
248宁波信测一种工频磁场测试 装置ZL202220579446.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3/162022/10/18
249宁波信测一种旋钮开关寿命测试装置ZL202220721610.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3/302022/10/18
250宁波信测一种针焰试验仪ZL20222074853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4/22022/10/18
251广州信测应用于汽车行李架的测试装置ZL202220908727.X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4/192022/10/18
252信测标准(宝安)一种具有称量组件的食品添加剂检测装置ZL202221086986.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5/92022/10/14
253宁波信测一种试件耐冲击性能试验装置ZL202110389359.2发明专利原始取得2021/4/122023/1/3
254宁波信测一种升压脉冲热电偶焊接装置ZL202222757279.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10/192023/3/4
255苏州信测一种零部件测试用水冷模拟装置ZL202222563241.X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9/272023/1/31
256苏州信测一种汽车玻璃升降器震动模拟辅助工装ZL202222610814.X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9/302023/1/31
257苏州信测一种线缆低温卷绕测试装置ZL202222613325.X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9/302023/1/31

1-1-139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取得方式申请日授权 公告日他项权利
258苏州信测一种弹簧压缩耐久性测试装置ZL202222561303.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9/272023/1/31
259苏州信测一种汽车内饰顶棚变形量测试装置ZL202222610841.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9/302023/1/31
260苏州信测小型零部件安装气密性测试装置ZL202222625403.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10/82023/1/31
261苏州信测一种小型零部件的气密性台上测试装置ZL202222763669.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10/202023/1/31
262东莞信测一种导热性能的测试装置ZL20222131185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5/272023/1/13
263武汉信测一种搭铁线通电弯折耐久实验装置ZL202223536625.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3/1/52023/5/22
264武汉信测一种汽车悬架疲劳耐久试验工装ZL20222353669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3/1/52023/4/25
265武汉信测一种转向管柱线束耐久试验装置ZL202223559050.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3/1/52023/5/22
266武汉信测一种车轮线束耐久测试装置ZL202320027752.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3/1/52023/5/2
267武汉信测一种收放机操作耐久试验装置ZL202223512367.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12/282023/5/2
268宁波信测一种瞬间捕捉放电残留电压的控制盒ZL202222853040.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10/262023/4/28
269宁波信测一种用于辐射杂散测量的自动化开关盒ZL202222931180.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11/12023/5/12
270发行人一种瞬态脉冲直接耦合装置ZL202223299242.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12/52023/4/4
271发行人一种用于测试的楔形探头装置ZL202223134204.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11/242023/6/6
272发行人一种无线射频直量电磁屏蔽测试装置ZL202223271065.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12/72023/7/14
273发行人一种不间断电源的不平衡测试装置ZL202320159145.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3/1/172023/9/8
274发行人一种人体重量静载荷试验机ZL20232041042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3/2/242023/8/29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权合法、有效,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形,该等专利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7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获得方式他项 权利
1发行人信测传导测试软件V1.62011SR0068422010/1/20原始取得
2发行人信测客户资源软件V1.32011SR0071352009/11/10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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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获得方式他项 权利
取得
3发行人信测网络智能办公软件V1.52011SR0071362010/7/1原始取得
4发行人信测骚扰功率测试软件V1.82011SR0071372010/10/20原始取得
5发行人信测辐射测试软件V2.02011SR0071382010/6/1原始取得
6发行人信测设备管理软件V1.62011SR0071392009/12/1原始取得
7发行人信测客户服务软件V1.52011SR0071402009/12/8原始取得
8发行人自动导轨控制软件V1.02014SR0766862013/6/2原始取得
9发行人包装抗压材料测试软件V1.02014SR0770742013/10/16原始取得
10发行人接口插拔测试软件V1.02017SR6693172017/9/25原始取得
11发行人万能拉力实验测试软件V1.02017SR6696222017/10/8原始取得
12发行人XRF测试软件V1.02018SR8821012018/9/1原始取得
13发行人一种线束耐久编程软件V1.02020SR01759272019/2/25原始取得
14发行人MSIP002报告与交付信息管理系统V1.02020SR06836982020/5/6原始取得
15发行人SAR组织液导电系数测试装置系统V1.02021SR06914392021/2/26原始取得
16发行人功率放大器线性饱和度测试软件V1.02021SR06978212021/3/15原始取得
17发行人信测集团数据中心与报表分析系统[简称:信测BI报表系统]V1.02022SR00918702021/3/31原始取得
18东莞信测LM-82高温控制装置参数配置系统V1.02022SR08140622022/3/31原始取得
19东莞信测基于千兆网络端口的防雷装置安装技术管理系统V1.02022SR11536802022/4/1原始取得
20东莞信测水性涂料4.5二氯2-正辛基-4-异塞唑啉-3-酮测定报告管理系统V1.02022SR11536172022/6/23原始取得
21东莞信测IEC 62115灯珠测试夹具质量检测系统V1.02022SR11536162022/3/22原始取得
22东莞信测基于B类包装的旋转跌落测试快速释放装置参数配置系统V1.02022SR11536152022/5/13原始取得
23东莞信测强制内部短路控制测试软件V1.02018SR638951未发表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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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获得方式他项 权利
24东莞信测多路温升测试软件 V1.02018SR638951未发表原始取得
25东莞信测无线射频系统测试软件V1.02018SR639099未发表原始取得
26东莞信测灯具电参数记录软件V1.02018SR641178未发表原始取得
27东莞信测LED灯具光学性能测试系统V1.02018SR639281未发表原始取得
28广州信测制动踏板耐久试验系统V1.02021SR10190382020/12/16原始取得
29广州信测整车车门开闭耐久试验系统V1.02021SR10190012020/12/18原始取得
30广州信测开闭件耐久试验系统V1.02021SR10187552020/12/8原始取得
31广州信测玻璃升降器耐久试验系统V1.02021SR10147052020/12/31原始取得
32广东诺尔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远程数据监测控制系统V1.02019SR05771982018/6/8原始取得
33广东诺尔检测吸收光源高灵敏度控制系统V1.02019SR05786182018/11/1原始取得
34广东诺尔检测紫外线能耗感应智能监测系统V1.02019SR05766262017/10/11原始取得
35信测标准(宝安)环境污染治理检测系统V1.02021SR18275132021/8/10原始取得
36信测标准(宝安)水环境污染水质检测系统V1.02021SR18275532021/9/9原始取得
37信测标准(宝安)环境检测环评分析管理系统V1.02021SR18276052021/10/15原始取得
38信测标准(宝安)食品安全检测服务管理平台V1.02021SR18404882021/5/12原始取得
39信测标准(宝安)食品添加剂检测服务管理系统V1.02021SR18404872021/6/10原始取得
40信测标准(宝安)信息化食品检测数据可视化系统V1.02021SR18407642021/7/16原始取得
41三思纵横三思纵横高温蠕变试验机控制板软件[简称:reno]V1.22014SR1974882013/11/8原始取得
42三思纵横三思纵横电子万能试验机软件[简称:Cmt4000]V3.02014SR1975582014/8/8原始取得
43三思纵横三思摆锤冲击控制系统[简称:ZBC Test]V1.01.0172011SR0334862009/7/28原始取得
44三思纵横三思扭转机控制系统[简称:TTMSoft]V1.002011SR0334792010/4/12原始取得
45三思纵横三思热变形维卡控制系统[简称:VTMSoft]V1.002011SR0334772010/8/23原始取得
46三思纵横三思领航2000控制系统[简称:LH2000]V1.002011SR0334742010/6/13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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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获得方式他项 权利
47三思纵横三思飞扬2000控制系统V3.07.92011SR0334902010/5/23原始取得
48三思纵横三思高温蠕变持久控制系统[简称:CTMSoft]V1.002011SR0334762010/5/15原始取得
49三思纵横SUNS XRF荧光分析软件[简称:XRF]V3.02011SR0221062010/8/5原始取得
50三思纵横镁合金高温多头试验机软件(简称:高温持久蠕变实验软件)V1.02016SR2166802015/12/25原始取得
51三思纵横三思高温蠕变持久控制系统V1.22017SR0609582016/10/30原始取得
52三思纵横三思纵横电子万能试验机控制软件[简称:MaterialTest] V5.02017SR0611382016/10/30原始取得
53三思纵横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控制软件[简称:MaterialTest]V2.142019SR00472282018/10/20原始取得
54三思纵横全自动万能机控制软件[简称:MaterialTest]V4.32019SR00472212018/9/25原始取得
55三思纵横示波冲击试验控制软件[简称:摆锤冲击]V1.022019SR00420342018/10/17原始取得
56三思纵横三思纵横螺栓扭转试验机软件[简称:螺栓扭转]V.042020SR05346492019/10/1原始取得
57三思纵横三思纵横多路维卡热变形试验机软件[简称:维卡热变形软件]V2.02020SR05357092019/10/1原始取得
58三思纵横三思纵横抗折抗压试验机软件[简称:抗折抗压软件]V1.02020SR05356692019/10/1原始取得
59三思纵横三思纵横多用途电液伺服压力试验机软件[简称:压力试验机]V2.202020SR05344952020/3/7原始取得
60三思纵横三思纵横落锤冲击试验机软件[简称:落锤冲击软件]V1.02020SR05345042019/10/1原始取得
61三思纵横三思纵横弯曲试验机软件[简称:弯曲软件]V2.192020SR05345102020/1/7原始取得
62三思纵横三思纵横压剪试验机软件[简称:压剪试验机软件]V2.182020SR05344882020/3/7原始取得
63三思纵横三思纵横万能试验机控制器软件[简称:SUNS ZY-2000]V2.02022SR02683152017/10/1原始取得
64三思纵横三思纵横电子疲劳机试验软件[简称:TestSolution Center]1.02022SR02681682020/11/15原始取得
65三思纵横三思纵横耐压爆破试验机控制软件[简称:2022SR02682722020/10/10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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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获得方式他项 权利
TestNyBp]1.0
66三思纵横材料试验机智能视频引伸计[简称:视频引申计]V1.02014SR014912未发表原始取得
67三思纵横三思纵横飞天摆锤控制软件V1.02014SR197483未发表原始取得
68三思纵横三思纵横有害元素分析软件[简称:有害元素分析软件]V1.2.22009SR055297未发表原始取得
69三思纵横电液伺服动态疲劳控制器软件[简称:DynamicController]V1.02016SR273729未发表原始取得
70三思纵横电液伺服动态疲劳试验软件[简称:DynamicTest]V1.02016SR272265未发表原始取得
71三思纵横电磁谐振高频疲劳试验软件[简称:DynamicTest]V1.02017SR425546未发表原始取得

(三)房产及租赁经营性场所情况

1、自有房产情况

发行人自有房产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之“(一)固定资产情况。”

2、租赁经营性场所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在租房屋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用途地点面积(㎡)租赁期限
1发行人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深圳市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拓展空间-11栋-JK-11A-601(注①)9572021/10/8- 2024/10/7
2发行人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销网点深圳市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3F架空层JK-3F-001(注①)5102020/9/15- 2023/9/14
3发行人深圳太平洋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室、实验室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太平洋机械厂区A1西侧(现马家龙工业区69栋)439.22018/6/1- 2024/5/31
4发行人深圳太平洋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室、实验室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太平洋机械厂区A2(现马家龙工业区69栋)2,038.692018/6/1- 2024/5/31
5发行人宏滔(广州)数码科技有限办公室、实验室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三路38号园区A栋101、四楼9,9802019/3/1- 202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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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人出租人用途地点面积(㎡)租赁期限
公司整层
6信测标准(宝安)深圳市中胜广源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实验室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共乐社区铁仔路54号正面1栋2/3/4/5层(注②)4,7612020/1/1- 2029/9/30
7东莞信测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实验室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9号1栋负一楼1031,0502021/5/1- 2026/4/30
8东莞信测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9号2号楼1楼102室5552022/1/1- 2025/1/2
9东莞信测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实验室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9号2栋办公楼负一楼102室1,0592019/6/10- 2024/6/9
10东莞信测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实验室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9号2号楼负一楼103室6012021/8/5- 2024/8/4
11东莞信测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实验室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9号7栋负一层101室及第二层2,7942022/9/28- 2027/9/27
12东莞信测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实验室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9号8(3)栋1楼103、107、108、109、110、111、112室9502022/6/15- 2027/6/15
13苏州信测江苏联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营销网点苏州市昆山开发区春旭路18号(联彩商务中心)1305室2372023/3/15- 2026/3/14
14三思纵横深圳市恒美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办公室、厂房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第三工业区第十八栋恒美新造邦8号楼、第二十三栋恒美新造邦3号楼(第1/3/4层)(注③)6,2852020/11/5- 2025/11/4
15上海三思上海旭正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办公室、实验室上海市松江区车墩工业区办公楼(一、二层)、车间厂房及附加区域2,5862021/7/1- 2023/6/30
16广州信测宏滔(广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实验室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三路38号园区A栋3013752022/3/10- 2025/3/9
17广州信测严娟办公、营销网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黄金路1号天安数码城1栋1单元304室114.112022/11/30-2024/11/29
18广州信测宏滔(广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实验室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三路38号园区A栋3053,0002023/4/1- 2029/2/28
19武汉信测武汉三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办公室、实验室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孵化园区D2.D3号厂房(注④)3,7642021/1/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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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人出租人用途地点面积(㎡)租赁期限
20武汉信测武汉三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办公室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地块内国家级三新材料孵化器D区D3-2号厂房(注④)5822023/2/1- 2026/1/31
21常州信测徐春林办公室、厂房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岸头东大街159号(注⑤)2,4202021/5/10- 2026/5/9
22广东诺尔广州市迪华奥音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厂房广州市南沙区广珠路95号之二5,037.742021/10/8- 2027/10/8

(1) 发行人租赁改建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注①)

上述第1项和第2项租赁房屋为架空层改建,无房产证,存在被拆除的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因此,该项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风险。发行人租赁的第1项和第2项房屋主要用于办公、营销用途,并非发行人主要的生产经营用地,若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而无法继续承租需要搬迁,寻找替代的办公、营销场所难度不大,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发行人的该项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风险,但若被认定无效合同,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信测标准(宝安)租赁划拨用地上建造的房屋(注②)

信测标准(宝安)租赁的第6项房屋的产权人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共乐村民委员会,出租人出租该房产已取得产权人的认可。产权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共乐村民委员会持有“深房地字第500002933号”《房地产证》,使用权来源为行政划拨(自建),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厂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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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四十六条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该项房产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未提供土地管理部门和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文件或上缴租金收益证明。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于2020年8月18日出具的证明,信测标准(宝安)租赁房屋合法合规,可以合法对外出租至房产最终使用年限。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的《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房产租赁合规性说明》,深圳市共乐股份合作公司对外出租房屋合法合规,直到该房产最终使用年限届满。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于2020年8月20日出具的复函,信测标准(宝安)租赁房屋所在的宗地已缴清地价款并办理了《房地产证》。

综上所述,信测标准(宝安)租赁房屋虽为划拨地上建造的房产,但取得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所在宗地已缴清地价款及房产出租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被要求搬迁的风险,对发行条件不构成实质影响;信测标准(宝安)承租划拨地房产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3)三思纵横租赁因历史问题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注③)

三思纵横租赁的第14项房屋因历史问题未取得权属证书,且未进行历史遗留建筑申报,存在产权瑕疵,该房屋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风险。

2022年12月28日,深圳市马田合水口股份合作公司出具《证明》,确认其以土地使用权租赁的形式,出租了其位于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第三工业区(现名为“新造邦产业园”)的土地,深圳市恒美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为新造邦产业园的经营使用方,拥有对该园区进行租赁及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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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思纵横租赁的该项房产用于办公、生产用途,系三思纵横的主要经营场所,符合法定图则的规定,且该项房产所在地块目前未被纳入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当中。针对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风险,三思纵横已出具说明,若该租赁合同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无效而导致三思纵横无法继续承租房屋需要搬迁,三思纵横将尽快寻找合适的场地,除少部分生产设备对租赁房屋层高有一定要求(层高大于5米)外,对租赁场所无其他特殊要求,寻找替代租赁场所难度不大。根据三思纵横的评估,因三思纵横属于轻资产公司,没有重型设备,若搬迁在一个月内可以完成,搬迁损失含搬迁费用、停产停工费用和其他损失合计约210万元。相关的搬迁费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已承诺愿意在毋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损失、拆卸和安装费用、运输费用及原厂房尚未摊销完的装修费),并弥补其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综上所述,三思纵横租赁的该房屋用途合法、合规,但未取得产权证书,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风险。该房屋为三思纵横主要经营场所,但三思纵横没有重型设备,若因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需要搬迁,寻找替换的同类场所,搬迁难度不大,搬迁周期较短,未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武汉信测租赁房屋所在地属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注④)

根据其汉正街都市工业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现为武汉市都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市硚口区科技局分别出具的《委托函》,上述第19、20项房屋所在的租赁土地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孵化园(以下简称“孵化园”)属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由其汉正街都市工业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武汉市硚口区科技局投资建设、管理和使用,武汉市硚口区科技局于2008年5月22日委托给武汉新材料科技企业孵化器(后更名为武汉三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三新”)对该地块投资建设、管理和使用,委托年限为十年。2018年5月,该委托到期。

2018年5月委托年限到期后,孵化园仍由武汉三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实际运营管理,后经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专题会研究,全权委托武汉市都市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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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回现场经营管理权,开展园区运营管理工作。武汉市都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武汉三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作为园区的运营管理单位,负责按现状开展园区对外招商和运营管理工作,与承租企业签订租赁合同,没有委托期限限制。因此,第19、20项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武汉信测计划后续搬迁到华中信测于其权属证书号为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4683号的国有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搬迁后武汉信测租赁的第19、20项房屋可能提前退租。

(5)常州信测租赁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注⑤)

常州信测租赁的第21项房屋出租人未提供产权证书,该房屋产权可能存在瑕疵,第21项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风险。但根据该项租赁合同,该房屋前两年租金由常州信测用于厂房翻新改造,前两年免租金。该项房屋非发行人主要的生产经营用地,若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而无法继续承租需要搬迁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就发行人上述租赁房产存在的瑕疵,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和高磊承诺: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产因产权瑕疵被有权部门要求强制拆除或租赁合同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无效而导致无法继续承租房屋需要搬迁,则本人愿意在毋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损失、拆卸和安装费用、运输费用及原厂房尚未摊销完的装修费),并弥补其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无效而与出租方或第三方产生诉讼、仲裁等纠纷,则本人愿意在毋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该等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等所有成本与费用。

3、对生产经营及本次发行影响

发行人自有及租赁的房产中,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人/使用方出租人/所有权人用途地点面积(㎡)租赁期限未取得权属证书原因是否为主营业务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受到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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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深圳市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拓展空间-11栋-JK-11A-6019572021/10/8-2024/10/7未履行架空层用途变更涉及的规划、建设手续
2公司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销网点深圳市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3F架空层JK-3F-0015102020/9/15-2023/9/14
3三思纵横深圳市恒美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办公室、厂房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第三工业区第十八栋恒美新造邦8号楼、第二十三栋恒美新造邦3号楼(第1/3/4层)6,2852020/11/5-2025/11/4厂房建于1995年左右,未办理报建手续
4常州信测徐春林办公室、厂房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岸头东大街159号2,4202021/5/10-2026/5/9房屋所在土地已取得土地证,因房子可能拆迁尚未办理房产证
5苏州信测苏州信测办公室、厂房苏州吴中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22,340.45自建厂区内建设开闭所,以致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准方案不一致,目前尚未完成规划验收

上述第1、2、4项租赁房屋非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若因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租赁房屋被责令拆除而无法继续承租需要搬迁,发行人能够快速找到替代性经营场所并完成搬迁工作,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产因产权瑕疵被有权部门要求强制拆除或租赁合同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无效而导致无法继续承租房屋需要搬迁,愿意承担相关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及相关经营损失。因此,上述房屋租赁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可转债发行障碍。

第3项租赁房屋为三思纵横主要生产经营厂房,但三思纵横属于轻资产公司,没有较难搬迁的重型设备,能够快速找到替代性经营场所并完成搬迁工作。若未来因政府拆迁等原因无法继续承租房屋,相关搬迁、新厂房装修等各项费用合计约为210万元,约占发行人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97%。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若租赁房屋被纳入拆迁计划导致租赁合同需提前解除的,三思纵横可以获得出租方支付的3个月租金的补偿,约为78.81万元。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产因产权瑕疵被有权部门要求强制拆除或租赁合同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无效而导致无法继续承租房屋需要搬迁,愿意承担相关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及相关经营损失。因此,上述房屋租赁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可转债发行障碍。

1-1-150

第5项自有房产为苏州信测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若场地内开闭所被要求限期拆除,苏州信测短期内生产经营用电可能会受到影响,苏州信测将会积极与供电部门沟通,从其他渠道取得供电,尽最大可能减少对生产经营用电的影响。若因供电问题导致停产,停产期间苏州信测的业务可通过同客户沟通延长交期或者通过内部分包的方式分包至其他实验室,以降低对苏州信测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若开闭所未来被要求拆除,相关拆除及电力切换费用合计约为40.6万元至41.2万元,占发行人2022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38%-0.39%。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苏州信测因开闭所事项所产生的损失。因此,相关房产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可转债发行障碍。

十、公司业务经营许可情况及经营资质情况

公司无特许经营权,公司及其子公司具备多领域的检测资质和检测能力,主要包括CMA资质、CNAS资质、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CBTL资质、国家和政府制定机构等实验室认可,以及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英国天祥集团(Intertek)、德国莱茵集团(T?V Rheinland)等国际认证集团的实验室授权等。此外公司已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有的涉军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发证日期有效截止日期当前状态及续期措施
1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1年7月15日2024年7月14日有效。公司计划于到期前 3个月递交续期申请,预计可于到期前完成续期
2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2019年1月2024年1月有效。公司计划于到期前 3个月递交续期申请,预计可于到期前完成续期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2023年6月16日2028年6月15日有效。公司计划于到期前 3个月递交续期申请,预计可于到期前完成续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军工相关资质外,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经营相关的主要资质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1-1-151

(一)公司拥有的与经营相关的主要资质和认可

序号主体认可机构/组织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1信测标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022190015162028/3/16
2信测标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CNAS L22912028/10/28
3信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署检许字[230]号2025/4/16
4信测标准中国船级社广州 分社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认可证书GZ21PAA000092025/12/7
5信测标准美国实验室认可协会(A2LA)A2LA实验室认可4321.012024/8/31
6信测标准日本电磁干扰控制委员会(VCCI)日本VCCI实验室认可G-201412024/10/17
7信测标准日本电磁干扰控制委员会(VCCI)日本VCCI实验室认可C-130652025/10/27
8信测标准日本电磁干扰控制委员会(VCCI)日本VCCI实验室认可R-127772025/10/27
9信测标准日本电磁干扰控制委员会(VCCI)日本VCCI实验室认可R-144102025/11/20
10信测标准日本电磁干扰控制委员会(VCCI)日本VCCI实验室认可T-113182024/3/28
11信测标准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 LLC)UL实验室认可证书DA11542024/6/30
12信测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EE)UL(Demko)CBTL实验室认可TL403长期
13信测标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CQC委托检测实验室资格V-2242025/8/31
14信测标准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CEC)CEC(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认可APP1401/ APP3378长期
15信测标准EPAEPA Energystar1126519长期
16信测标准SABS(南非)SABS(南非)/长期
17信测标准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国推RoHS认证签约实验室CVC RoHS008长期
18信测标准英国天祥集团(Intertek)Intertek实验室认可2012-RTL-L2-682023/11/15
19信测标准T?V RheinlandT?V Rheinland实验室认可No. UA 50551930-00012024/4/8
20信测标准TIMCOTIMCO认可FCC:CN1204 ISED:4480A2024/12/31
21信测标准China General Certification Center (CGC)鉴衡认证签约实验室CGC/SYS-1042024/5/27

1-1-152

(二)东莞信测拥有的与经营相关的资质和认可

序号主体认可机构/组织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1东莞信测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018191227682024/8/5
2东莞信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CNAS L31502024/7/5
3东莞信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署检许字[276]号2024/8/27
4东莞信测英国天祥集团(Intertek)Intertek实验室认可2012-RTL-L2-692024/2/6
5东莞信测美国国家自愿实验室认可计划美国国家自愿实验室认可(NVLAP)600226-02024/3/31
6东莞信测国际安全运输协会(ISTA)ISTA实验室认可111112024/1/1
7东莞信测美国实验室认可协会(A2LA)A2LA实验室认可4321.022025/4/30
8东莞信测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FCC实验室认可CN13002025/4/30
9东莞信测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CPSC实验室认可L31502023/12/04

申请CPSC实验室认可的第三方独立实验室应提供表明其已通过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多边相互承认协议(ILAC-MRA)的签约认可机构认证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多边相互承认协议(ILAC-MRA)的签约认可机构;东莞信测以其编号为CNASL3150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申请并取得CPSC实验室认可。东莞信测于2022年12月5日首次暨最新一次取得CPSC实验室认可。

(三)信测标准(宝安)拥有的与经营相关的资质和认可

序号主体认可机构/组织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1信测标准(宝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021190055252027/1/21
2信测标准(宝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CNAS L154622027/9/28
3信测标准(宝安)广东省农业 农村厅CATL考核合格 证书[2021]农质检核(粤)字第0030号2027/11/25
4信测标准(宝安)中质联检认证(广东)有限 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NQCC)NQCCE210151R0S2024/3/30
5信测标准(宝安)中质联检认证(广东)有限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NQCC)NQCCQ210267R0S2024/3/30

1-1-153

序号主体认可机构/组织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6信测标准(宝安)中质联检认证(广东)有限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NQCC)NQCCS210121R0S2024/3/30
7信测标准(宝安)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梯4403295687-

(四)武汉信测拥有的与经营相关的资质和认可

序号主体认可机构/组织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1武汉信测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117080701952027/9/16
2武汉信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CNAS L74842024/2/14

(五)苏州信测拥有的与经营相关的资质和认可

序号主体认可机构/组织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1苏州信测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1710003404222024/2/28
2苏州信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CNAS L93812028/10/17
3苏州信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署检许字[482]号2025/2/16
4苏州信测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CPSC实验室认可L93812024/1/3

申请CPSC实验室认可的第三方独立实验室应提供表明其已通过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多边相互承认协议(ILAC-MRA)的签约认可机构认证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多边相互承认协议(ILAC-MRA)的签约认可机构;苏州信测以其编号为CNASL9381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申请并取得CPSC实验室认可。苏州信测于2018年1月11日首次取得CPSC实验室认可,于2023年1月4日完成最新一次CPSC实验室认可的更新。

(六)宁波信测拥有的与经营相关的资质和认可

序号主体认可机构/组织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1宁波信测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311213403962029/3/26
2宁波信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CNAS L66662029/1/20
3宁波信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国质检检许字[357]号2023/12/10

1-1-154

序号主体认可机构/组织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4宁波信测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 LLC)UL实验室认可证书DA12112023/11/14

(七)广州信测拥有的与经营相关的资质和认可

序号主体认可机构/组织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1广州信测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020190050912026/6/30
2广州信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CNAS L137522026/10/26
3广州信测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CPSC实验室认可L137522024/2/27

申请CPSC实验室认可的第三方独立实验室应提供表明其已通过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多边相互承认协议(ILAC-MRA)的签约认可机构认证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多边相互承认协议(ILAC-MRA)的签约认可机构;广州信测以其编号为CNASL13752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申请并取得CPSC实验室认可。广州信测于2020年12月4日首次取得CPSC实验室认可,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最新一次CPSC实验室认可的更新。

(八)三思纵横拥有的与经营相关的资质和认可

序号主体认可机构/组织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1三思纵横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5029337长期
2三思纵横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440316712A长期
3三思纵横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009F247-44长期
4三思纵横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010F245-44长期
5三思纵横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011F253-44长期
6三思纵横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012F318-44长期
7三思纵横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015F246-44长期
8三思纵横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叉车)车11粤B00075(22)-
9三思纵横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起重机械)起4403018155-

1-1-155

序号主体认可机构/组织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10三思纵横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起重机械)起4403018156-

(九)上海三思拥有的与经营相关的资质和认可

序号主体认可机构/组织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1上海三思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009F248-31长期
2上海三思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009F249-31长期
3上海三思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010F107-31长期

(十)广东诺尔拥有的与经营相关的资质和认可

序号主体认可机构/组织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1广东诺尔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018191230922024/5/6
2广东诺尔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5/2207315R112025/12/17
3广东诺尔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5/22E7316R112025/12/17
4广东诺尔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5/22S7317R112025/12/17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东莞信测、信测标准(宝安)、武汉信测、苏州信测、宁波信测和广州信测均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广东诺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武汉信测持有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厦门信测、常州信测、柳州信测、重庆信测定位于其各自所在地区检验检测业务的市场开拓,均未设立检测实验室,亦未申请相关资质;华中信测尚未实际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尚未设立检测实验室,亦未申请相关资质;上海信测、信测标准(南山)目前尚未实际经营;三思纵横、上海三思主要从事力学试验设备生产销售业务,主要提供力学应用的材料检测、结构试验、成品试验及模拟研究等科学实验仪器及解决方案,且已取得相关生产活动所必要的业务资质。

十一、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1-156

十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2014年6月,公司与WAIAN LLC共同设立了美国信测,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公司持有美国信测85%的股权。美国信测在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业务,2021年公司与WAIAN LLC达成和解协议并解散美国信测,发行人已对与WALANLLC间诉讼及美国信测解除事项充分披露。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境外经营情况。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

2021年5月19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65,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股利19,530,000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25日实施。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74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0,024,3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2日实施。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3,790,2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发放现金股利人民币34,137,0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6日实施。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1-1-157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年实现可分配利润占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比率
2020年1,953.006,025.1832.41%
2021年2,002.438,005.5724.33%
2022年3,413.7111,804.8828.9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7,369.14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净利润8,611.8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85.57%

综上,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实际分红情况与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十四、最近三年公开发行的债务是否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最近三年,公司未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存在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十五、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025.18万元、8,005.57万元和11,804.88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8,611.88万元。本次可转换债券拟募集资金54,500.00万元,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公司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1-1-158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23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指标根据上述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投资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仔细阅读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公司首先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

一、审计意见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284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56号和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04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9,105.0342,864.1740,795.098,820.44
交易性金融资产5,590.1013,936.9617,017.7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5,346.7920,393.0515,468.277,223.54
其中:应收票据1,017.731,319.65607.45170.31
应收账款24,329.0519,073.4014,860.837,053.24
预付款项714.27661.54847.70768.08
其他应收款538.80421.10409.22181.49

1-1-159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存货5,643.885,170.043,661.02-
其他流动资产1,630.641,891.091,913.581,201.77
流动资产合计88,569.5185,337.9680,112.6018,195.3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33,563.4732,841.1630,690.3012,448.42
在建工程11,278.0610,069.21843.8310,607.22
使用权资产7,194.446,945.477,841.22-
无形资产3,941.143,940.534,285.841,703.38
商誉2,482.842,482.842,482.84795.52
长期待摊费用3,417.573,334.603,616.472,547.21
递延所得税资产1,571.741,112.32745.65730.36
其他非流动资产1,670.291,126.002,593.292,139.39
非流动资产合计65,119.5561,852.1553,099.4630,971.51
资产总计153,689.06147,190.10133,212.0549,166.8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00.00--
应付票据953.05---
应付账款5,828.676,010.014,897.361,536.93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692.122,516.011,794.08745.65
应付职工薪酬1,331.431,662.611,705.471,248.08
应交税费1,038.06419.95806.55768.24
其他应付款3,609.494,906.024,267.1850.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79.841,809.721,760.37-
其他流动负债658.97819.86531.34-
流动负债合计17,891.6318,944.1815,762.344,349.51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6,097.145,800.036,596.47-
递延所得税负债793.89816.66403.00-
递延收益1,879.982,291.082,817.663,508.02
非流动负债合计8,771.008,907.779,817.143,508.02
负债合计26,662.6427,851.9525,579.487,857.52

1-1-160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所有者权益:
股本11,379.0211,379.026,674.774,882.50
资本公积59,767.6158,770.5461,693.135,267.27
减:库存股3,310.084,520.714,107.72-
盈余公积2,107.982,107.981,733.601,435.43
未分配利润49,701.5244,909.6635,478.5129,724.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119,646.05112,646.49101,472.2941,309.31
少数股东权益7,380.376,691.676,160.28-
所有者权益合计127,026.42119,338.16107,632.5841,309.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53,689.06147,190.10133,212.0549,166.83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2,988.4454,510.8739,470.4828,693.29
其中:营业收入32,988.4454,510.8739,470.4828,693.29
二、营业总成本23,770.1542,405.8831,266.1822,205.69
其中:营业成本13,273.1623,363.9116,321.5311,498.35
税金及附加152.09210.06286.3184.85
销售费用5,191.718,997.577,222.665,038.25
管理费用2,749.615,574.494,870.853,587.72
研发费用2,561.884,777.513,114.361,971.69
财务费用-158.30-517.65-549.5224.83
其中:利息费用201.41394.00359.5342.40
利息收入340.20849.29937.0285.0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53.13-80.7617.72-
投资收益23.84283.08708.40-
资产处置收益78.9714.72--
信用减值损失-541.07-647.37-371.72-315.29
其他收益1,122.201,990.731,111.25902.40
三、营业利润10,055.3613,665.389,669.957,074.72
加:营业外收入1.058.1534.170.28

1-1-161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21.5871.4227.1087.19
四、利润总额10,034.8313,602.119,677.026,987.81
减:所得税费用1,140.551,294.011,447.43962.63
五、净利润8,894.2812,308.108,229.606,025.1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8,894.2812,308.108,229.606,025.18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05.5711,804.888,005.576,025.18
2.少数股东损益688.70503.21224.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396.7310,634.006,692.835,463.7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8,894.2812,308.108,229.606,025.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205.5711,804.888,005.576,025.1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88.70503.21224.0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31.061.261.2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31.051.261.23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995.9952,154.5437,691.6829,010.70
收到的税费返还560.931,388.42234.760.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28.022,131.511,662.383,481.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584.9555,674.4639,588.8232,492.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217.4713,279.4610,007.214,200.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625.3517,198.4213,037.358,911.56
支付的各项税费1,701.143,198.962,436.521,846.08

1-1-162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38.824,644.453,927.815,029.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382.7838,321.2929,408.8819,987.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02.1717,353.1710,179.9312,504.7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6022.460.020.0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523.8425,783.0823,708.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24.4425,805.5423,708.420.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092.7315,429.7015,187.3712,261.7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203.6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500.0040,012.3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92.7337,929.7056,403.3712,261.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31.71-12,124.15-32,694.95-12,261.6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89.8860,333.4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75.00273.1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00.003,821.03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89.8864,154.432,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00.00150.003,821.03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164.562,007.181,989.3137.3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47.3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7.242,654.083,850.1610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71.804,811.269,660.502,143.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71.80-3,221.3854,493.92-143.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0.8432.05-5.05-18.3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172.932,039.6931,973.8581.3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833.9840,794.298,820.448,739.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006.9142,833.9840,794.298,820.44

1-1-163

(二)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8,387.5321,879.5526,197.616,475.37
交易性金融资产5,590.1013,936.9617,017.72-
应收票据-66.8746.5541.03
应收账款5,149.894,352.723,197.822,750.77
预付款项216.7629.88554.05604.59
其他应收款20,848.7016,725.843,380.67347.73
其他流动资产-15.7734.71-
流动资产合计60,192.9757,007.5950,429.1410,219.4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42,409.2042,006.7840,100.9525,456.53
固定资产2,211.202,510.261,956.702,552.77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386.21655.601,002.66-
无形资产250.3796.99164.76223.16
长期待摊费用236.68337.48335.12492.78
递延所得税资产472.85311.85177.62239.84
其他非流动资产46.23187.78284.63517.47
非流动资产合计46,012.7346,106.7544,022.4529,482.55
资产总计106,205.70103,114.3494,451.5939,702.0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00.00--
应付票据953.05---
应付账款892.63830.05431.09481.5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89.46207.20163.87348.85
应付职工薪酬204.92245.28354.64313.34
应交税费344.82110.9891.8767.61
其他应付款25,790.0322,727.9317,739.3918,785.84

1-1-164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非流动负债389.24464.65392.34-
其他流动负债11.3712.439.83-
流动负债合计28,775.5125,398.5319,183.0319,997.20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35.63239.68636.37-
递延所得税负债84.8675.882.66-
递延收益363.23465.41693.66898.02
非流动负债合计483.72780.971,332.69898.02
负债合计29,259.2426,179.5020,515.7220,895.22
所有者权益:
股本11,379.0211,379.026,674.774,882.50
资本公积60,332.5259,552.8662,589.566,173.86
减:库存股3,310.084,520.714,107.72-
盈余公积2,107.982,107.981,733.601,435.43
未分配利润6,437.028,415.697,045.646,315.04
所有者权益合计76,946.4676,934.8473,935.8718,806.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6,205.70103,114.3494,451.5939,702.05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417.8311,379.2410,739.339,999.23
其中:营业收入6,417.8311,379.2410,739.339,999.23
二、营业总成本4,991.207,760.258,141.779,071.68
其中:营业成本3,165.514,631.165,221.056,173.80
税金及附加25.1425.328.7331.27
销售费用728.871,394.411,351.521,080.52
管理费用891.741,643.051,667.941,366.82
研发费用362.61667.06558.17441.95
财务费用-182.68-600.76-665.64-22.67
其中:利息费用24.4043.2165.7142.40
利息收入202.35619.31742.3582.00

1-1-165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53.13-80.7617.72-
投资收益23.84332.13708.40-
资产处置收益8.9312.67--
信用减值损失-89.63-139.92-102.99-75.48
其他收益130.92513.18207.30464.71
三、营业利润1,653.834,256.293,427.991,316.78
加:营业外收入0.211.560.320.11
减:营业外支出1.5823.249.9482.52
四、利润总额1,652.464,234.613,418.371,234.37
减:所得税费用217.42490.84436.59189.19
五、净利润1,435.043,743.782,981.781,045.18
持续经营净利润1,435.043,743.782,981.781,045.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35.043,743.782,981.781,045.18
六、每股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1,435.043,743.782,981.781,045.18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616.7010,386.4410,024.4810,357.68
收到的税费返还-41.8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334.5610,382.9316,231.897,620.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951.2620,811.2326,256.3817,978.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61.741,652.611,928.531,674.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83.213,014.402,920.622,508.90
支付的各项税费349.26651.33368.06711.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452.6220,188.4425,969.596,509.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446.8325,506.7831,186.8011,404.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04.43-4,695.55-4,930.426,573.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01--

1-1-166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523.8425,783.0823,708.4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9.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23.8425,852.1423,708.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5.38621.92321.591,126.64
投资支付的现金-1,212.0014,536.635,675.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500.0040,012.3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5.3824,333.9254,870.536,801.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88.471,518.22-31,162.13-6,801.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14.8860,060.3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00.003,821.03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14.8863,881.332,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00.00-3,821.03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164.561,955.101,987.5537.3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3.37700.512,257.9510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77.922,655.618,066.532,143.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7.92-1,140.7455,814.79-143.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3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412.67-4,318.0619,722.24-371.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879.5526,197.616,475.376,846.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292.2221,879.5526,197.616,475.37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1-1-167

2、合并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23年1-6月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化

无。

(2)2022年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化

名称变更原因
深圳信测标准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3)2021年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化

名称变更原因
常州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柳州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上海信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重庆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深圳三思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2020年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化

无。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3年1-6月/ 2023年6月30日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4.954.505.084.18
速动比率(倍)4.634.234.854.18
资产负债率(合并)(%)17.3518.9219.2015.9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7.5525.3921.7252.6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元)10.579.9015.208.46
利息保障倍数(倍)49.0435.5227.92165.8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523.213.604.31
存货周转率(次)0.761.612.62-

1-1-168

财务指标2023年1-6月/ 2023年6月30日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周转率(次)0.220.390.430.6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股)0.721.531.532.5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540.184.790.02

注1: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股本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账面价值均值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账面价值均值,为子公司三思纵横指标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账面价值均值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

(1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份作为对价的,计算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合并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计算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比较期间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据此,上表在计算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时,均视同合并日发行的新股在报告期初已经发行注2:发行人2021年合并三思纵横,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存货均来源于三思纵横,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以三思纵横为主体进行计算。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96%11.03%8.54%15.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28%9.93%7.14%14.27%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报告期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1-1-169

2023年1-6月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2023年1-6月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731.061.261.230.731.051.261.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660.961.051.120.660.951.051.12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5.75-39.00-6.51-1.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95.181,265.82828.98697.4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76.98202.32726.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32-9.5513.59-85.07
所得税影响额-178.44-213.48-235.44-49.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3.30-35.23-13.99-
合计808.841,170.881,312.74561.40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1、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执行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

1-1-170

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将与商品或服务销售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预收账款-758.39-424.98
合同负债715.46400.93
应交税费42.9324.06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合同负债745.65348.85
应交税费44.7420.93
预收账款-790.39-369.78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1-1-171

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1,164,535.45元。

2、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执行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1-1-172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①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②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4.9%)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6,961.18
按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5,749.86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6,961.18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1,211.32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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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使用权资产5,749.86314.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64.10229.99
租赁负债4,885.7684.24

(2)执行《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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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财会〔2021〕9号》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根据要求,公司按《财会〔2021〕9号》施行日执行。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4)执行《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解释第15号》,明确规定“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根据要求,公司按《解释第15号》施行日执行。《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

3、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执行《解释第15号》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1-175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财会〔2022〕13号》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3)执行《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解释第16号》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

1-1-176

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2023年1-6月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无。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1-1-177

五、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88,569.5157.63%85,337.9657.98%
非流动资产合计65,119.5542.37%61,852.1542.02%
资产总计153,689.06100.00%147,190.10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80,112.6060.14%18,195.3337.01%
非流动资产合计53,099.4639.86%30,971.5162.99%
资产总计133,212.05100.00%49,166.8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49,166.83万元、133,212.05万元、147,190.10万元和153,689.06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2021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较2020年末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发行人2021年IPO融资影响及业务规模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流动资产分别为18,195.33万元、80,112.60万元、85,337.96万元和88,569.5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7.01%、60.14%、57.98%和57.63%。发行人的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应收账款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发行人2021年IPO融资影响及业务规模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0,971.51万元、53,099.46万元、61,852.15万元和65,119.5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2.99%、39.86%、42.02%和42.37%。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逐年增长,主要原因系IPO募投项目实施,以及子公司宁波信测购买房产。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1-1-178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49,105.0355.44%42,864.1750.23%
交易性金融资产5,590.106.31%13,936.9616.33%
应收票据1,017.731.15%1,319.651.55%
应收账款24,329.0527.47%19,073.4022.35%
预付款项714.270.81%661.540.78%
其他应收款538.800.61%421.100.49%
存货5,643.886.37%5,170.046.06%
其他流动资产1,630.641.84%1,891.092.22%
流动资产合计88,569.51100.00%85,337.96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40,795.0950.92%8,820.4448.48%
交易性金融资产17,017.7221.24%--
应收票据607.450.76%170.310.94%
应收账款14,860.8318.55%7,053.2438.76%
预付款项847.71.06%768.084.22%
其他应收款409.220.51%181.491.00%
存货3,661.024.57%--
其他流动资产1,913.582.39%1,201.776.60%
流动资产合计80,112.60100.00%18,195.33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5.570.01%13.970.03%
银行存款10,983.4822.37%15,340.8135.79%
其他货币资金38,115.9777.62%27,509.3964.18%
合计49,105.03100.00%42,864.17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1-179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4.090.01%2.300.03%
银行存款29,791.0073.03%8,818.1499.97%
其他货币资金11,000.0026.96%--
合计40,795.09100.00%8,820.4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8,820.44万元、40,795.09万元、42,864.17万元和49,105.0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48%、50.92%、

50.23%和55.44%。报告期内,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2021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31,974.65万元,主要原因系发行人IPO募集资金到账所致。其中,2021年其他货币资金增长11,000.00万元,主要系发行人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定期存单。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金受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受限原因金额受限原因
银行存款0.8冻结的押金0.8冻结的押金
其他货币资金97.32履约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押金29.39履约保证金
合计98.12-30.19-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受限原因金额受限原因
银行存款0.8冻结的押金--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0.8---

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受限资金增加67.93万元,系新增银行承兑汇票押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1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590.10100.00%13,936.96100.00%
其中:理财产品5,590.10100.00%13,936.96100.00%
合计5,590.10100.00%13,936.96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7,017.72100.00%--
其中:理财产品17,017.72100.00%--
合计17,017.7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0.00万元、17,017.72万元、13,936.96万元和5,590.1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21.24%、

16.33%和6.31%。报告期内,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2021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7,017.72万元,主要系发行人使用IPO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理财产品;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3,080.76万元,主要系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减少;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8,346.86万元,主要系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减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持有的理财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本金公允价值变动余额资金来源
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金雪球稳利1号B款净值型理财产品5,500.0090.105,590.10自有资金
合计5,500.0090.105,590.1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持有的理财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本金公允价值变动余额资金来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招银理财招睿季添利(平衡)6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3,000.00-13.522,986.48募集资金
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金雪球稳利1号B款净值型理财产品5,500.00-42.625,457.38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金雪球稳添利季盈5,500.00-6.905,493.10自有资金
合计14,000.00-63.0413,936.96-

1-1-18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持有的理财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本金公允价值变动余额资金来源
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招睿季添利3号8,000.0017.728,017.72自有资金
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日日鑫(代码80008)6,000.00-6,000.00自有资金
招商银行生态园支行日日鑫(代码80008)3,000.00-3,000.00募集资金
合计17,000.0017.7217,017.72-

上述理财产品中,使用IPO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发行人使用IPO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流动性好,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发行人已严格履行相关公告义务。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170.31万元、607.45万元、1,319.65万元和1,017.7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4%、0.76%、1.55%和1.15%。

①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银行承兑票据843.131,086.65511.81170.31
商业承兑票据183.79245.27100.67-
减:坏账准备9.1912.265.03-
合计1,017.731,319.65607.45170.31

②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219.13336.96-527.68
商业承兑票据-28.95-9.81

1-1-182

合计219.13365.91-537.49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351.88262.27--
商业承兑票据-72.59--
合计351.88334.86--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053.24万元、14,860.83万元、19,073.40万元和24,329.0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76%、18.55%、

22.35%和27.47%。

①应收账款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应收账款余额26,814.5421,060.7016,390.828,090.27
坏账准备2,485.491,987.301,529.991,037.03
应收账款净额24,329.0519,073.4014,860.837,053.24
营业收入32,988.4454,510.8739,470.4828,693.29
应收余额/营业收入81.28%38.64%41.53%28.20%

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幅较大,主要系汽车领域和电子电气领域客户收入增长,该类客户账期相对较长;此外,2021年发行人合并子公司三思纵横、广东诺尔,其客户信用期较长也是导致当年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发行人2022年加强了应收账款催收力度。

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1-1-183

账面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2.1472.14-69.3769.3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6,742.402,413.3524,329.0520,991.331,917.9319,073.40
合计26,814.542,485.4924,329.0521,060.701,987.3019,073.4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0.9360.93-345.64345.6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329.891,469.0614,860.837,744.63691.397,053.24
合计16,390.821,529.9914,860.838,090.271,037.037,053.2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
浙江德浩实业有限公司----
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
丹阳市中港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宜兴市利隆无纺材料制品有限公司1.991.991.991.99
宁波市江北保隆消声系统制造有限公司1.521.521.521.52
湖南和氏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依利安达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广州启润纸业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江苏哈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VORNADO AIR LLC68.3368.3365.8665.86
昆山广众塑胶科技有限公司0.300.30--
合计72.1472.1469.3769.37
公司名称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
浙江德浩实业有限公司29.8029.8029.8029.80
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3.6023.6023.6023.60
丹阳市中港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2.252.252.252.25
宜兴市利隆无纺材料制品有限公司1.991.991.991.99
宁波市江北保隆消声系统制造有限公司1.521.522.022.02

1-1-184

湖南和氏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0.980.980.980.98
依利安达电子(昆山)有限公司0.680.680.680.68
广州启润纸业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0.070.070.070.07
江苏哈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040.040.040.04
美国信测--259.79259.79
长春富奥秦川汽车电器有限公司--24.4224.42
VORNADO AIR LLC----
昆山广众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60.9360.93345.64345.6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系上述项目预计无法收回。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账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1年以内23,276.3018,049.7714,303.327,073.39
1至2年2,040.611,817.771,163.44421.66
2至3年787.81483.69420.41187.15
3年以上709.82709.48503.65408.07
小计26,814.5421,060.7016,390.828,090.27
减:坏账准备2,485.491,987.301,529.991,037.03
合计24,329.0519,073.4014,860.837,053.24

注:发行人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发行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7.43%、87.26%、85.70%和86.80%,发行人主要客户信誉度较高,出现坏账的风险较小。

最近三年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2022年12月31日
账龄华测 检测苏试 试验电科院广电 计量思科瑞发行人
1年以内4.94%5.00%5.00%5.00%5.00%5.00%
1至2年29.20%15.00%10.00%10.00%10.00%30.00%

1-1-185

2至3年48.18%40.00%30.00%30.00%50.00%50.00%
3至4年100.00%60.00%50.00%100.00%80.00%100.00%
4至5年100.00%80.00%80.00%100.00%8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2021年12月31日
账龄华测 检测苏试 试验电科院广电 计量思科瑞发行人
1年以内5.00%5.00%5.00%5.00%5.00%5.00%
1至2年27.90%15.00%10.00%10.00%10.00%30.00%
2至3年48.96%40.00%30.00%30.00%50.00%50.00%
3至4年100.00%60.00%50.00%100.00%80.00%100.00%
4至5年100.00%80.00%80.00%100.00%8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2020年12月31日
账龄华测 检测苏试 试验电科院广电 计量思科瑞发行人
1年以内5.00%5.00%5.00%5.00%5.00%5.00%
1至2年29.34%15.00%10.00%10.00%10.00%30.00%
2至3年47.85%40.00%30.00%30.00%50.00%50.00%
3至4年100.00%60.00%50.00%100.00%80.00%100.00%
4至5年100.00%80.00%80.00%100.00%8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注1:2021年发行人合并子公司三思纵横与发行人原行业不同,客户群体不同,信用风险不同,其坏账计提比例与公司存在差异。三思纵横坏账计提比例为1年以内5%,1至2年10%,2至3年20%,3至4年30%,4至5年50%,5年以上100%。注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3年6月30日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由上表可知,发行人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预期信用损失率合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发行人各期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③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6月30日
序号单位名称与发行人关系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1延锋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871.613.25%

1-1-186

2华为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867.913.24%
3佛吉亚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552.212.06%
4友达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334.101.25%
5锐捷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290.301.08%
合计2,916.1310.88%
2022年12月31日
序号单位名称与发行人关系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1华为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784.623.73%
2延锋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657.553.12%
3佛吉亚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516.402.45%
4上海材料研究所无关联关系264.001.26%
5联想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238.581.13%
合计2,461.1411.69%
2021年12月31日
序号单位名称与发行人关系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1华为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528.163.22%
2延锋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407.532.49%
3广东富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338.112.06%
4武汉名杰模塑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188.811.15%
5上海电气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183.971.12%
合计1,646.5810.05%
2020年12月31日
序号单位名称与发行人关系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1李尔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368.754.56%
2华为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276.153.41%
3美国信测合营企业259.793.21%
4佛吉亚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258.783.20%
5延锋及其相关主体无关联关系214.912.66%
合计1,378.3817.04%

美国信测于2021年9月解散,发行人已于当年对其应收账款259.79万元进行核销。除美国信测外,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主要为发行人重点客户,且与发行人合作时间较长,合作以来信誉良好,发生坏账可能性小。

1-1-187

④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时点期末余额期后回款金额回款比例
2023年6月30日26,814.54--
2022年12月31日21,060.7014,547.7069.08%
2021年12月31日16,390.8213,736.8083.81%
2020年12月31日8,090.277,182.1088.77%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88.77%、

83.81%、69.08%和0.00%,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低系该时点应收账款期后仅为6个月。发行人应收账款整体回款情况良好。

⑤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合作阶段的客户给予信用政策有所不同,总体而言,公司对于汽车领域客户通常给予30-90天的账期;对电子电气产品领域客户通常给予30-60天的账期;对日用消费品领域客户通常给予30天的账期;对试验设备领域客户通常给予30-180天的账期;对健康与环保领域客户通常给予30-60天的账期,部分政府、事业单位客户受财政支付等因素影响,账期不超过2年。发行人信用政策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动,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768.08万元、847.70万元、661.54万元和714.27万元,主要为预付租赁房屋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合作机构服务费用等。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单位名称金额比例(%)款项 内容
2023年6月30日1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113.2115.85法律顾问费
2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42.455.94评级费
3上海开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41.365.79采购款
4深圳市辉耀科技有限公司40.215.63采购款
5新拓三维技术(深圳)有限公司25.603.57采购款
小计262.8336.80-

1-1-188

2022年12月31日1湖北工程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325.8749.26工程款
2陕西西玛特电机电气有限公司20.763.14采购款
3深圳市辉耀科技有限公司17.112.59采购款
4力速(山东)测试设备有限公司12.241.85采购款
5阿美特克商贸(上海)有限公司12.051.82采购款
小计388.0358.66-
2021年12月31日1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058.98合作意向金
2济南金银丰仪器有限公司22.772.69采购款
3深圳市中胜广源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1.212.50场地租赁费
4宁波元一科技有限公司20.762.45物业管理费
5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2.121.43办公费
小计576.8568.05-
2020年12月31日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41.5131.44审计费
2五矿证券141.5118.42保荐费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60.007.81法律顾问费
4深圳中科软科技信息系统有限公司59.437.74软件费
5LEWISBRISBOISBISGAARDANDSMITHLLP28.033.65合作服务费
小计530.4869.06-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663.5492.90604.4491.37801.9394.60391.5850.98
1至2年31.094.3542.026.3525.573.02307.0339.97
2至3年12.231.716.450.982.860.3454.917.15
3年以上7.411.048.621.3017.332.0414.561.90
合计714.27100.00661.54100.00847.70100.00768.08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预付款项期后均按实际采购金额进行结算,不存在无法收回的款项,不存在期末计提坏账的情形。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81.49万元、409.22万元、421.10万元和538.8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0%、0.51%、0.49%和0.61%。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由经营场地房屋租赁押金、保证金、往来款和备用金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逐年增加,主要系应收经营场地房屋租赁押金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1-1-189

公司其他应收款按项目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19.20---

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519.60421.10409.22181.49

合计

合计538.80421.10409.22181.49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单位名称金额占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龄款项 内容
2023年6月30日1宏滔(广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07.1520.6278.511年以内、 3年以上押金
2珠海三思设备公司95.2118.3295.215年以上押金
3深圳市恒美产业运营有限公司62.0811.9510.241年以内、1-2年、2-3年押金
4深圳市顶峰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7811.703.041年以内往来款
5深圳市中胜广源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9.6211.4759.623年以上押金
小计384.8474.06--
2022年12月31日1珠海三思设备公司95.2111.9495.215年以上押金
2宏滔(广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80.1510.0577.161年以内、 3年以上押金
3深圳市中胜广源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9.627.4729.812-3年押金
4深圳市恒美产业运营有限公司48.086.039.581-2年、2-3年押金
5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4.545.584.221年以内、1-2年、3年以上押金
小计327.5941.07215.98--
2021年12月31日1珠海三思设备公司95.2112.4895.213年以上押金
2宏滔(广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77.0010.0938.502-3年押金
3深圳市中胜广源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9.627.8117.891-2年押金
4深圳市恒美产业运营有限公司48.086.34.791年以内、1-2年押金
5广州迪华澳音响设备有限公司44.105.782.201年以内押金
小计324.0042.46158.59--
2020年12月31日1美国信测78.4117.1278.413年以上往来款
2宏滔(广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77.0016.8123.101-2年押金
3深圳市中胜广源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9.6213.022.981年以内押金

1-1-190

4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016.5517.531年以内、1-2年、3年以上押金
5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8.736.2721.19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押金
小计273.7759.77143.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和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409.2043.44277.5634.80245.9132.2283.4918.23
1至2年114.6612.17108.6413.62133.2417.46113.4924.78
2至3年63.786.77115.6114.4995.9812.5845.479.93
3年以上354.4337.62295.8137.09288.0137.74215.5847.07
账面余额942.07100.00797.62100.00763.15100.00458.03100.00
坏账准备422.47376.52353.93276.54
账面价值519.60421.10409.22181.49

(7)存货

①存货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508.50-3,508.502,875.28-2,875.28
在产品1,266.01-1,266.011,102.73-1,102.73
库存商品869.38-869.381,192.04-1,192.04
委托加工物资------
合计5,643.88-5,643.885,170.04-5,170.04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346.33-2,346.33---
在产品919.84-919.84---
库存商品394.37-394.37---

1-1-191

委托加工物资0.48-0.48---
合计3,661.02-3,661.02---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净额分别为0.00万元、3,661.02万元、5,170.04万元和5,643.8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4.57%、6.06%和6.37%。2021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20年末新增3,661.02万元,系当年合并子公司三思纵横的存货。2022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21年末新增1,509.02万元,系子公司三思纵横库存增加。发行人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原材料主要为伺服电机、伺服器、温控表、模型夹具等。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库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4,645.533,985.343,281.35-
1-2年680.38907.90285.69-
2-3年199.21206.8055.05-
3年以上118.7770.0138.93-
合计5,643.885,170.043,661.0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库龄在1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0.00%、89.63%、

77.09%和82.31%。发行人2年以上库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生产前采购材料前时,通常会多采购一些材料以供售后维修使用。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留抵进项税1,546.691,414.731,723.981,165.87

1-1-192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预缴企业所得税50.25398.62170.8634.64
预缴社保公积金33.7077.7418.24-
其他--0.501.26
合计1,630.641,891.091,913.581,201.77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201.77万元、1,913.58万元、1,891.09万元和1,630.64万元,主要为留抵进项税。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33,563.4751.54%32,841.1653.10%
在建工程11,278.0617.32%10,069.2116.28%
使用权资产7,194.4411.05%6,945.4711.23%
无形资产3,941.146.05%3,940.536.37%
商誉2,482.843.81%2,482.844.01%
长期待摊费用3,417.575.25%3,334.605.39%
递延所得税资产1,571.742.41%1,112.321.80%
其他非流动资产1,670.292.56%1,126.001.82%
非流动资产合计65,119.55100.00%61,852.15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30,690.3057.80%12,448.4240.19%
在建工程843.831.59%10,607.2234.25%
使用权资产7,841.2214.77%--
无形资产4,285.848.07%1,703.385.50%
商誉2,482.844.68%795.522.57%
长期待摊费用3,616.476.81%2,547.218.22%
递延所得税资产745.651.40%730.362.36%
其他非流动资产2,593.294.88%2,139.396.91%
非流动资产合计53,099.46100.00%30,971.51100.00%

1-1-193

(1)固定资产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12,582.5537.49%12,740.4338.79%
检测设备18,614.2355.46%18,580.1956.58%
办公设备1,292.063.85%1,219.563.71%
运输设备257.260.77%300.980.92%
固定资产装修817.362.44%--
合计33,563.47100.00%32,841.16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13,056.2042.54%--
检测设备15,999.9852.13%11,229.8590.21%
办公设备1,360.974.43%957.277.69%
运输设备273.160.89%261.312.10%
固定资产装修----
合计30,690.30100.00%12,448.4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2,448.42万元、30,690.30万元、32,841.16万元和33,563.4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19%、

57.80%、53.10%和51.54%。2021年,发行人固定资产较期初增长18,241.88万元,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及设备增加、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子公司宁波信测购买房产。发行人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检测设备、办公设备和运输设备。

2)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类别华测 检测苏试 试验电科院广电 计量思科瑞发行人
房屋及建筑物43-50年20年20年30-50年20年40年
固定资产装修10-房产证使用年限-----
机器/检测5-10年10年10-20年10年3-10年5-10年

1-1-194

类别华测 检测苏试 试验电科院广电 计量思科瑞发行人
设备
运输设备5年4年5年10年4-5年5年
办公设备5年5年5年5年-5年
电子设备-3年5年5年3-5年-
通用设备---8年--
专用设备------

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未发现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减值情况,固定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0,607.22万元、843.83万元、10,069.21万元和11,278.0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25%、1.59%、

16.28%和17.32%。

1)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6月30日
序号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1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3,778.64-3,778.64
2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6,338.69-6,338.69
3实验室装修改造105.82-105.82
4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1,009.77-1,009.77
5汽车零部件测试平台建设45.13-45.13
合计11,278.06-11,278.06
2022年12月31日
序号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1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3,711.00-3,711.00
2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3,216.66-3,216.66
3智创港B5大楼1,092.25-1,092.25
4汽车零部件测试平台建设72.49-72.49
5实验室装修改造181.28-181.28

1-1-195

6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1,795.54-1,795.54
合计10,069.21-10,069.21
2021年12月31日
序号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1汽车零部件测试平台建设3.40-3.40
2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524.32-524.32
3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39.11-39.11
4智创港B5大楼277.01-277.01
合计843.83-843.83
2020年12月31日
序号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1汽车零部件测试平台建设8.06-8.06
2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8,938.33-8,938.33
3信测标准(宝安)公司待安装设备1,640.00-1,640.00
4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0.83-20.83
合计10,607.22-10,607.2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0,607.22万元、843.83万元、10,069.21万元和11,278.06万元。2021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减少9,763.39万元,主要系信测标准(宝安)公司设备安装及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转固定资产。2022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增加9,225.38万元,主要系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宁波信测智创港B5大楼项目和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在建工程支出增加。上述在建工程转固后将用于研发和生产经营,将有助于公司研发实力和经营业绩的提升。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①2023年1-6月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固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6,624.143,711.0067.64--3,778.64

1-1-196

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32,736.213,216.663,122.04--6,338.69
智创港B5大楼3,700.001,092.25-1,092.25--
汽车零部件测试平台建设-72.4946.5366.057.8445.13
实验室装修改造-181.28209.6934.62250.53105.82
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1,795.54811.751,597.410.111,009.77
合计43,060.3510,069.214,257.662,790.33258.4811,278.06

②2022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固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6,624.1439.113,671.89--3,711.00
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32,736.21-3,216.66--3,216.66
智创港B5大楼3,700.00277.01815.24--1,092.25
汽车零部件测试平台建设-3.40196.39123.893.4072.49
实验室装修改造--303.17-121.89181.28
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524.322,214.41942.810.391,795.54
合计43,060.35843.8310,417.761,066.70125.6810,069.21

③2021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固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
汽车零部件测试平台建设-8.0614.2911.497.463.40
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8,548.908,938.332,030.0610,444.08-524.32
其中:办公大楼部分8,548.908,938.33396.899,335.23--
设备部分--1,633.171,108.85-524.32
宝安公司待安装设备-1,640.00-1,640.00--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6,633.1020.8318.28--39.11
智创港B5大楼3,700.00-277.01--277.01
合计18,882.0010,607.222,339.6412,095.577.46843.83

④2020年度

1-1-197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固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汽车零部件测试平台建设-10.0016.3118.060.198.06
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8,548.904,751.824,186.51--8,938.33
信测标准(宝安)公司待安装设备--1,640.00--1,640.00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6,633.10-20.83--20.83
合计15,182.004,761.825,863.6618.060.1910,607.22

发行人各在建工程项目前正在有效推进,工程进度符合预期,故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3)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7,194.44100.00%6,945.47100.00%
合计7,194.44100.00%6,945.47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7,841.22100.00%--
合计7,841.2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7,841.22万元、6,945.47万元和7,194.4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14.77%、

11.23%和11.05%。发行人的使用权资产为租赁房屋及建筑物。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1,400.8835.55%1,416.5735.95%

1-1-198

专利权988.8525.09%1,055.1726.78%
著作权1,234.0731.31%1,316.3433.41%
软件317.348.05%152.453.87%
合计3,941.14100.00%3,940.53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1,447.9533.78%1,479.3386.85%
专利权1,177.4127.47%--
著作权1,480.8834.55%--
软件179.594.19%224.0513.15%
合计4,285.84100.00%1,703.3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03.38万元、4,285.84万元、3,940.53万元和3,941.14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50%、8.07%、

6.37%和6.05%。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

发行人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类别华测检测苏试试验电科院广电计量思科瑞发行人
专利权5年10年---10年
软件著作权费-----10年
商标权5年--5年--
软件5年3-10年2年5年5年5年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按照权证确定的 年限50年50年20年按土地使用权证有效日期确定

发行人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无形资产中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以及日常经营所用的支持性软件及内部研发资本化结转的项目,相关土地、专利和软件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5)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誉构成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1-1-199

武汉信测795.52795.52795.52795.52
三思纵横796.54796.54796.54-
广东诺尔890.79890.79890.79-
合计2,482.842,482.842,482.84795.5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商誉账面余额为795.52万元、2,482.84万元、2,482.84万元和2,482.84万元,主要系2015年12月、2021年9月和2021年11月,公司分别收购武汉信测、三思纵横与广东诺尔,并分别确认了商誉795.52万元、

796.54和890.79万元。

1)武汉信测相关商誉

2015年11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武汉美测测试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15年12月,公司与武汉信测及其股东王建军、杨晓金签订了《关于武汉美测测试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公司向武汉信测增资2,000万元取得其51%股权并形成控制。购买日为2015年12月31日,武汉信测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361.73万元,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商誉。

报告期内,武汉信测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收购武汉信测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因收购武汉信测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形。

2)三思纵横相关商誉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2,200万元向梁廷峰、刘杰、管军、郑豪伟和钱正国收购其持有的三思纵横合计6,540,346股股份;同时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以3,300.00万元向三思纵横增资认购新增的9,810,519股,其中981.0519万元计入三思纵横注册资本,2,318.9481万元计入三思纵横资本公积。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三思纵横51%的股份。

三思纵横的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1年度与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总额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除外情况
净利润1,000.002,100.003,300.003,300.00因员工股权激励事项计提的股份支付

1-1-200

费用对净利润造成的影响除外

三思纵横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716.54万元,其中计入当期费用的股权激励成本531.84万元,扣除股权激励对净利润的影响,三思纵横完成了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三思纵横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398.63万元,完成了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报告期内,三思纵横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收购三思纵横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因收购三思纵横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形。

3)广东诺尔相关商誉

2021年10月,公司以现金0元向吕在先、刘万宾、徐伟、吴晓峰和黄丽收购其持有的广东诺尔30%的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30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并于受让后履行对应的300万元的实际出资义务。同时,以现金1,781.63万元向广东诺尔增资,其中428.57万元认缴并实缴广东诺尔新增的注册资本,1,353.06万元计入广东诺尔的资本公积。上述收购与增资完成后,广东诺尔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428.57万元。公司对广东诺尔的总投资金额为2,081.63万元,对广东诺尔注册资本的出资额为728.57万元,占广东诺尔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

广东诺尔2022年度收入1,425.57万元,未能实现业绩承诺。2022年广东诺尔产能尚未得到完全释放,因当年5月其实验室搬迁检测业务需要重新扩项评审,部分资质需要等待评审,影响收入实现,预计后期产能将得到释放。报告期内,公司对收购广东诺尔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因收购广东诺尔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形。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摊销期末余额
2023年1-6月装修费3,334.60646.24563.273,417.57
软件维护费----
合计3,334.60646.24563.273,417.57
2022年度装修费3,616.47768.191,050.063,334.60
软件维护费----

1-1-201

合计3,616.47768.191,050.063,334.60
2021年度装修费2,547.212,186.491,117.233,616.47
软件维护费----
合计2,547.212,186.491,117.233,616.47
2020年度装修费2,771.37623.09847.252,547.21
软件维护费2.12-2.12-
合计2,773.49623.09849.372,547.2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开展业务,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实验室和办公室装修改造费用。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809.12427.972,351.50354.80
递延收益1,879.98282.002,271.28340.69
股权激励成本5,565.08861.772,634.20407.37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3.049.46
合计10,254.181,571.747,320.021,112.32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888.95284.741,310.52204.16
递延收益2,781.66417.253,508.02526.20
股权激励成本285.8743.66--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4,956.49745.654,818.54730.36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递延收益、资产减值准备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长366.67万元,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和股权激励成本增加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长459.42万元,主要系股权激励成本增

1-1-202

加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付设备款1,202.2471.98%590.2252.42%
预付工程款427.3525.59%535.7947.58%
中粮地产合作款----
预付软件款40.702.44%--
合计1,670.29100.00%1,126.00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付设备款2,311.8389.15%1,214.9056.79%
预付工程款281.4610.85%424.4919.84%
中粮地产合作款--500.0023.37%
预付软件款----
合计2,593.29100.00%2,139.39100.00%

2020年末中粮地产合作款主要系2020年8月13日公司与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固成城市更新项目物业定制合作意向书》的500万元合作意向金,该笔款项已于2022年1月退还发行人。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项和预付工程款项。公司为获取更多市场份额,不断投入资金增加设备、扩充实验室规模,由于检测设备价值较高,一般需先预付部分款项。2022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1,467.29万元,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单位名称金额比例
2023年6月30日1上海渝测试验仪器有限公司510.0030.53%
2广州市广大进出口有限公司291.8117.47%
3深圳市聚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27.0513.59%
4武汉祺盛达科技有限公司178.4010.68%
5德川工程技术(苏州)有限公司171.3010.26%

1-1-203

小计1,378.5682.53%
2022年12月31日1深圳市聚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35.3147.54%
2江苏玄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51.0322.29%
3深圳中科软科技信息系统有限公司158.4914.08%
4昆山博思通仪器设备有限公司76.006.75%
5哈尔滨三迪工控工程有限公司36.253.22%
小计1,057.0793.88%
2021年12月31日1深圳东昇射频技术有限公司402.0015.50%
2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303.7611.71%
3苏州标乐计量科技有限公司291.6311.25%
4东莞市海达仪器有限公司233.709.01%
5深圳市易磁通科技有限公司190.007.33%
小计1,421.0954.80%
2020年12月31日1深圳市赛诺实验设备有限公司990.0046.27%
2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023.37%
3深圳市建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89.0013.51%
4苏州新达高梵家具有限公司89.824.20%
5广东大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3.122.95%
小计1,931.9490.30%

(二)负债分析

1、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17,891.6367.10%18,944.1868.02%
非流动负债合计8,771.0032.90%8,907.7731.98%
负债总计26,662.64100.00%27,851.95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15,762.3461.62%4,349.5155.35%
非流动负债合计9,817.1438.38%3,508.0244.65%
负债总计25,579.48100.00%7,857.5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7,857.52万元、25,579.48万元、27,851.95万元和26,662.64万元,负债总额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508.02万元、9,817.14万元、8,907.77万元和8,771.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65%、38.38%、31.98%和32.90%。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为租赁负债和递延收益。2021年

1-1-204

租赁负债大幅增长主要系发行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根据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以及当年自身新增租赁、合并子公司租赁负债导致。

2、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800.004.22%
应付票据953.055.33%--
应付账款5,828.6732.58%6,010.0131.72%
合同负债2,692.1215.05%2,516.0113.28%
应付职工薪酬1,331.437.44%1,662.618.78%
应交税费1,038.065.80%419.952.22%
其他应付款3,609.4920.17%4,906.0225.90%
其中:应付股利139.960.78%46.360.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79.849.95%1,809.729.55%
其他流动负债658.973.68%819.864.33%
流动负债合计17,891.63100.00%18,944.18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4,897.3631.07%1,536.9335.34%
合同负债1,794.0811.38%745.6517.14%
应付职工薪酬1,705.4710.82%1,248.0828.69%
应交税费806.555.12%768.2417.66%
其他应付款4,267.1827.07%50.601.16%
其中: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60.3711.17%--
其他流动负债531.343.37%--

1-1-205

流动负债合计15,762.34100.00%4,349.5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构成。最近三年末,流动负债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发行人合并子公司三思纵横、广东诺尔以及业务规模增长导致。2021年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大幅增长主要系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形成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2022年年终奖减少。2023年6月30日,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052.55万元,主要系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减少所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800.00万元和0.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新增800.00万元短期借款为公司采购设备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笔借款以归还。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作服务费1,666.0028.58%1,387.6423.09%
设备款457.027.84%715.9511.91%
安装及装修工程款294.015.04%161.712.69%
房屋租赁及水电费214.803.69%164.742.74%
材料采购3,123.0653.58%3,141.7052.27%
中介费用0.050.00%252.514.20%
其他73.721.26%185.773.09%
合计5,828.67100.00%6,010.01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作服务费1,110.3222.67%1,091.6871.03%
设备款178.493.64%99.996.51%
安装及装修工程款195.984.00%11.920.78%

1-1-206

房屋租赁及水电费187.333.83%191.0912.43%
材料采购3,067.2862.63%36.312.36%
中介费用83.071.70%75.474.91%
其他74.881.53%30.471.98%
合计4,897.36100.00%1,536.9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536.93万元、4,897.36万元、6,010.01万元和5,828.6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5.34%、31.07%、31.72%和32.58%。

2021年末,发行人的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3,360.43万元,主要系当年合并子公司三思纵横,三思纵横应付材料款当年末余额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单位名称金额比例(%)款项内容
2023年6月30日1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330.275.67合作服务费
2杭州塘栖合金球铁有限公司238.424.09材料款
3深圳市鑫正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82.133.12材料款
4深圳市锐嵘机械有限公司177.953.05材料款
5深圳市永年机械有限公司160.642.76材料款
小计1,089.4118.69-
2022年12月31日1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207.073.45合作服务费
2北京伟博向上科技有限公司164.122.73材料款
3昆山博思通仪器设备有限公司160.772.68设备款
4深圳市易磁通科技有限公司145.962.43设备款
5浙江智慧照明技术有限公司109.901.83设备款
小计787.8113.11-
2021年12月31日1深圳市永硕机械有限公司405.538.28材料款
2深圳市锐嵘机械有限公司165.563.38材料款
3深圳市联运塑胶模具有限公司156.843.20材料款
4深圳市恒瑞通机电有限公司113.922.33材料款
5乐昌市宏信精工制造有限公司111.732.28材料款
小计953.5819.47-
2020年121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323.7721.07合作服务费

1-1-207

月31日2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76.384.97合作服务费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75.474.91审计费
4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61.263.99房屋租赁费
5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57.013.71合作服务费
小计593.8938.64-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745.65万元、1,794.08万元、2,516.01万元和2,692.12万元,占发行人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为17.14%、11.38%、

13.28%和15.05%。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单位名称金额比例款项内容
2023年6月30日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39.585.18%设备款
2孝感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54.202.01%设备款
3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47.521.77%设备款
4山西江阳化工有限公司42.501.58%设备款
5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39.801.48%设备款
小计323.6012.02%-
2022年12月31日1常州和仕达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15.884.61%设备款
2江苏科技大学88.453.52%设备款
3谨诚科技(天津)有限公司66.372.64%设备款
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59.472.36%设备款
5北京科技大学54.272.16%设备款
小计384.4415.28%-
2021年12月31日1希格玛检测(江苏)有限公司94.205.25%设备款
2武汉泰格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1.503.43%设备款
3南京高斯坦达科技有限公司54.873.06%设备款
4北京理工大学45.312.53%设备款
5青岛拓美福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40.402.25%设备款
小计296.2816.51%-
2020年12月31日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504.89%检验认证费
2东莞市凌亚电子有限公司27.713.72%检验认证费
3淮安普乐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3.683.18%检验认证费
4江苏慕林智能电器有限公司21.602.90%检验认证费
5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14.932.00%检验认证费
小计124.4216.69%-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表所示:

1-1-208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薪酬1,328.3099.76%1,659.5399.81%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130.24%3.080.19%
合计1,331.43100.00%1,662.61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薪酬1,701.9199.79%1,247.2199.9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570.21%0.870.07%
合计1,705.47100.00%1,248.08100.00%

2021年度,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2021年合并子公司三思纵横和广东诺尔所致。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2022年年终奖减少;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2022年年终奖发放。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8.69%、10.82%、8.78%和7.44%。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增值税139.7913.47%66.5115.84%
企业所得税626.9660.40%201.2947.93%
个人所得税218.9521.09%68.9716.42%
房产税20.551.98%63.8215.20%
其他31.823.07%19.374.61%
合计1,038.06100.00%419.95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增值税308.3238.23%38.294.98%
企业所得税273.2333.88%671.3987.39%
个人所得税71.368.85%52.096.78%
房产税130.216.14%--
其他23.442.91%6.470.85%

1-1-209

合计806.55100.00%768.2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账面价值分别为768.24万元、806.55万元、

419.95万元和1,038.0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66%、5.12%、2.22%和5.80%。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3,310.0891.71%4,520.7192.15%
应付股利139.963.88%46.360.94%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4.700.13%39.260.80%
预提费用150.094.16%5.400.11%
往来款4.660.13%294.296.00%
合计3,609.49100.00%4,906.02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4,107.7296.26%--
应付股利----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10.680.25%5.4410.76%
预提费用3.970.09%1.573.11%
往来款144.813.39%43.5986.14%
合计4,267.18100.00%50.6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0.60万元、4,267.18万元、4,906.02万元和3,609.49万元。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主要系2021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1,760.37万元、1,809.72万元和1,779.8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00%、

1-1-210

11.17%、9.55%和9.95%,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待转销项税费293.0644.47%282.3734.44%
商业承兑汇票背书未下账28.954.39%9.811.20%
银行票据背书未终止确认336.9651.13%527.6864.36%
合计658.97100.00%819.86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待转销项税费196.4836.98%--
商业承兑汇票背书未下账72.5913.66%--
银行票据背书未终止确认262.2749.36%--
合计531.3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0.00万元、531.34万元、819.86万元和658.97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3.37%、4.33%和3.68%。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银行票据背书未终止确认及待转销项税费。

3、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非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租赁负债6,097.1469.51%5,800.0365.11%
递延所得税负债793.899.05%816.669.17%
递延收益1,879.9821.43%2,291.0825.72%
非流动负债合计8,771.00100.00%8,907.77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租赁负债6,596.4767.19%--
递延所得税负债403.004.11%--
递延收益2,817.6628.70%3,508.02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9,817.14100.00%3,508.02100.00%

1-1-211

(1)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租赁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租赁付款额8,926.138,630.549,474.17-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1,049.151,020.791,267.33-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1,779.841,809.721,610.37-
合计6,097.145,800.036,596.47-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租赁负债分别为0.00万元、6,596.47万元、5,800.03万元和6,097.14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67.19%、65.11%和69.51%。发行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根据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

(2)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 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 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2,181.18327.182,331.89349.78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90.1013.51--
固定资产折旧3,021.29453.193,112.54466.88
合计5,292.57793.895,444.43816.66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 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 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2,668.94400.34--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7.722.66--
固定资产折旧----
合计2,686.66403.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403.00

1-1-212

万元、816.66万元和793.89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4.11%、

9.17%和9.05%。2021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较2020年末增加403.00万元,主要系合并三思纵横和广东诺尔资产评估增值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2022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413.66万元,主要系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收益分别为3,508.02万元、2,817.66万元、2,291.08万元和1,879.98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0.00%、28.70%、25.72%和21.43%。发行人递延收益主要系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1)2023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其他 变动期末余额
深圳财政委员会2015年科技专项发展资金130.01-26.25-103.76
深圳财政委员会2016年科技专项发展资金115.29-7.25-108.04
深圳市南山财政局2015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42.24-10.56-31.68
2018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42.17-45.00-97.17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款项(创客服务平台项目)35.70-13.12-22.59
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补助1,566.00-261.00-1,305.00
2020年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平台项目补助160.00-20.00-140.00
动态疲劳项目配套补助款19.80---19.80-
2022年宁波高新区第十一批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政策资金79.87-8.12-71.74
合计2,291.08-391.30-19.801,879.98

注:动态疲劳项目配套补助款其他变动系该项目未能按期取得市科创委认可的项目结案书,退回政府补助。

2)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本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 变动期末余额

1-1-213

金额金额
深圳财政委员会2015年科技专项发展资金182.51-52.50-130.01
深圳财政委员会2016年科技专项发展资金129.79-14.50-115.29
深圳市南山财政局2015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63.36-21.12-42.24
2018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32.17-90.00-142.17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款项(创客服务平台项目)61.93-26.23-35.70
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2016年科技创新资金23.90-23.90--
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补助2,088.00-522.00-1,566.00
2020年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平台项目补助-200.0040.00-160.00
动态疲劳项目配套补助款36.00---16.2019.80
2022年宁波高新区第十一批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政策资金-81.221.35-79.87
合计2,817.66281.22791.61-16.202,291.08

注:动态疲劳项目配套补助款其他变动系该项目未能按期取得市科创委认可的项目结案书,退回政府补助。3)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其他变动2021年12月31日
深圳财政委员会2015年科技专项发展资金235.01-52.50-182.51
深圳财政委员会2016年科技专项发展资金144.29-14.50-129.79
深圳市南山财政局2015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84.49-21.12-63.36
2018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22.17-90.00-232.17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款项(创客服务平台项目)88.16-26.23-61.93
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2016年科技创新资金23.90---23.90
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补助2,610.00-522.00-2,088.00
动态疲劳项目配套补助款---36.0036.00
合计3,508.02-726.3536.002,817.66

4)2020年12月31日

1-1-214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其他变动2020年12月31日
深圳财政委员会2015年科技专项发展资金287.51-52.50-235.01
深圳财政委员会2016年科技专项发展资金158.79-14.50-144.29
深圳市南山财政局2015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05.61-21.12-84.49
2018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412.17-90.00-322.17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款项 (创客服务平台项目)114.40-26.23-88.16
2017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83.32-83.32--
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2016年科技创新资金23.90---23.90
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补助-2,610.00--2,610.00
合计1,185.692,610.00287.67-3,508.02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4.954.505.084.18
速动比率(倍)4.634.234.854.18
资产负债率 (合并)17.35%18.92%19.20%15.98%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27.55%25.39%21.72%52.63%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49.0435.5227.92165.81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4.18、5.08、4.50和4.95,速动比率分别为4.18、4.85、4.23和4.63。发行人资产流动性较好,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发行人合并报表层面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5.98%、19.20%、18.92%和17.35%。

1-1-215

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65.81、27.92、35.52和49.04,变动原因系发行人2021年合并三思纵横和广东诺尔的租赁负债,导致发行人2021年和2022年租赁负债利息大幅增加所致。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3年 6月30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
300012华测检测2.392.282.001.96
300416苏试试验1.981.911.701.47
300215电科院0.610.690.700.93
002967广电计量1.931.962.111.12
688053思科瑞28.4328.363.072.73
平均值7.077.041.921.64
300983信测标准4.954.505.084.18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速动比率
300012华测检测2.312.221.961.94
300416苏试试验1.691.611.431.19
300215电科院0.610.690.700.93
002967广电计量1.901.942.101.11
688053思科瑞28.2428.283.002.63
平均值6.956.951.841.56
300983信测标准4.634.234.854.18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资产负债率
300012华测检测23.94%27.09%29.63%29.62%
300416苏试试验39.05%43.85%50.96%55.99%
300215电科院32.38%41.48%48.10%55.32%
002967广电计量39.34%35.81%34.28%47.21%
688053思科瑞5.29%3.75%22.27%24.40%
平均值28.00%30.40%37.05%42.51%
300983信测标准17.35%18.92%19.20%15.98%

注1:可比公司财务指标来自于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下同。计算公式与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相同。注2:2022年,思科瑞因IPO使得其货币资金大幅增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明显高于以

1-1-216

前年度,资产负债率明显低于以前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2020年末和2021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因思科瑞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提升,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值。发行人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3、发行人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负债结构中以租赁负债、应付账款、合同负债、递延收益、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主。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货款;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发行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产生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市场信用良好,能够及时支付应付供应商账款及借款本息。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504.73万元、10,179.93万元、17,353.17万元和8,202.17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能够保证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5、银行等其他融资渠道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银行融资渠道通畅,资信状况良好。

(四)营运能力分析

1、发行人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523.213.604.31
存货周转率(次)0.761.612.62--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账面价值+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2];注2: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存货期初账面价值+存货期末账面价值)/2];发行人2021年合并三思纵横,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存货均来源于三思纵横,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以三思纵横为主体进行计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31次、3.60次、3.21次和1.52次。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汽车领域和电子电气领域客户收入

1-1-217

增长,该等客户账期相对较长,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长;2021年发行人合并三思纵横、广东诺尔,其客户信用期较长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发行人2020年以前无存货,2021年发行人合并三思纵横后,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存货周转率为2.62、1.61和0.76。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运营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3年 6月30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
300012华测检测1.774.254.864.75
300416苏试试验1.052.612.902.60
300215电科院3.456.919.588.49
002967广电计量1.022.402.372.18
688053思科瑞1.151.501.942.04
平均值1.693.534.334.01
300983信测标准1.523.213.604.31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存货周转率
300012华测检测12.7934.0148.5368.37
300416苏试试验1.352.572.552.30
300215电科院174.80363.62255.95196.56
002967广电计量22.8582.86132.42206.41
688053思科瑞6.7915.269.025.84
平均值43.7199.6689.6995.90
300983信测标准0.761.612.62--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相同。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差异较大,主要与各公司的产品特点、发展阶段存在差异有关。

(五)财务性投资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

1-1-218

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与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5,590.10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理财产品名称购买日到期日本金余额
1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金雪球稳利1号B款净值型理财产品2022年10月20日2030年9月18日5,500.005,590.10
合计5,500.005,590.10

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1-1-219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5,590.10万元均系期限较短、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金融产品”的财务性投资范畴,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538.8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0.61%。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押金及保证金、往来款和备用金组成,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零。

4、其他权益工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账面价值为零。

5、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
留抵进项税1,546.69
预缴企业所得税50.25
预缴社保公积金33.70
合计1,630.64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留抵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货币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
定期存单37,980.00
保函保证金2.02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95.30
第三方平台资金38.65

1-1-220

合计38,115.97

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定期存单,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业务。2022年12月2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22年6月2日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六、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能力相关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32,988.4454,510.8739,470.4828,693.29
营业成本13,273.1623,363.9116,321.5311,498.35
营业利润10,055.3613,665.389,669.957,074.72
利润总额10,034.8313,602.119,677.026,987.81
净利润8,894.2812,308.108,229.606,025.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05.5711,804.888,005.576,025.18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8,693.29万元、39,470.48万元、54,510.87万元和32,988.44万元。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025.18万元、8,005.57万元、11,804.88万元和8,205.57万元,总体盈利能力良好。

2022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15,040.39万元,同比增长38.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7.46%。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显著增长,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9月完成了对三思纵横的收购,使得公司收入规模出现显著增长。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1-1-221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32,967.4499.94%54,474.1799.93%
其他业务收入21.000.06%36.700.07%
营业收入合计32,988.44100.00%54,510.87100.00%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39,470.48100.00%28,693.29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合计39,470.48100.00%28,693.29100.00%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领域检测、电子电气产品检测、日用消费品检测、健康与环保检测、其他领域检测和试验设备领域。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8,693.29万元、39,470.48万元和54,510.87万元和32,988.44万元。

2021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37.56%,主要系客户需求逐渐恢复,且完成对三思纵横的收购,营业收入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2022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8.11%,主要系发行人收购三思纵横所致。

1、主营业务收入按收入类别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汽车领域检测13,035.0439.54%20,776.6438.14%
电子电气产品检测8,088.7424.54%13,970.1825.65%
日用消费品检测2,339.807.10%3,646.226.69%
健康与环保检测1,693.625.14%1,941.573.56%
其他领域检测212.230.64%1,568.682.88%
试验设备7,598.0123.05%12,570.8823.08%
合计32,967.44100.00%54,474.17100.00%

1-1-222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汽车领域检测17,199.6843.58%13,591.5647.37%
电子电气产品检测12,829.0732.50%10,430.9836.35%
日用消费品检测4,049.6910.26%3,153.6410.99%
健康与环保检测497.531.26%0.440.00%
其他领域检测1,484.613.76%1,516.675.29%
试验设备3,409.898.64%--
合计39,470.48100.00%28,693.29100.00%

(1)汽车领域检测基本情况介绍

汽车领域检测可为客户在汽车材料的选择、汽车零部件和总成的开发试验提供标准解读、方案设计、测试试验以及测试数据解读和分析等一站式服务。报告期各期,汽车领域检测收入分别为13,591.56万元、17,199.68万元、20,776.64万元和13,035.0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7.37%、43.58%、38.14%和

39.54%。2021年度开始,随着苏州信测、广州信测投资项目新增产能逐渐产生收益,且部分客户检测需求释放使得报告期内汽车领域检测收入持续增长。

(2)电子电气产品检测基本情况介绍

电子电气产品检测可为各类电子电气产品提供检测认证服务,包括灯具、小家电、无线发射类设备(RF)、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家用电器、无线设备、电池、医疗器械等。报告期各期,电子电气产品检测收入分别为10,430.98万元、12,829.07万元、13,970.18万元和8,088.7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6.35%、32.50%、25.65%和24.54%。2021年度及2022年度电子电气产品检测收入增长主要系家用IT产品、家用电器和消费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长,促进产品检测业务的增长所致。

(3)日用消费品检测基本情况介绍

日用消费品检测涉及到衣食住用,如为衣物、儿童玩具、鞋材等提供检验、认证服务。报告期各期,日用消费品检测收入分别为3,153.64万元、4,049.69万

1-1-223

元、3,646.22万元和2,339.8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0.99%、10.26%、

6.69%和7.10%。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日用消费品检测业务收入呈现一定的波动,2022年度日用消费品检测业务收入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儿童玩具检测收入下降所致。

(4)健康与环保检测基本情况介绍

报告期各期,健康与环保检测收入分别为0.44万元、497.53万元、1,941.57万元和1,693.6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0.00%、1.26%、3.56%和5.14%。该项业务为2020年度公司新开展业务,随着业务规模扩大收入占比逐年提升。

(5)其他领域检测基本情况介绍

报告期各期,其他领域检测销售收入分别为1,516.67万元、1,484.61万元、1,568.68万元和212.2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29%、3.76%、2.88%和0.64%。该项业务主要包含贸易商、检测机构等类型客户的检测业务。2023年1-6月,发行人其他领域检测业务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新能源充电桩等相关检测业务有所下降。

(6)试验设备基本情况介绍

报告期各期末,试验设备领域收入分别为0.00万元、3,409.89万元、12,570.88万元和7,598.0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0.00%、8.64%、23.08%和

23.05%。该项业务为收购三思纵横后获得的新业务,处于持续增长阶段。2022年度试验设备领域收入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2021年度试验设备领域收入仅包含合并三思纵横的第四季度收入,2022年度包含三思纵横全年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32,479.1098.52%53,278.4697.74%
境外488.341.48%1,232.412.26%
合计32,967.44100.00%54,510.87100.00%

1-1-224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37,506.2795.02%27,823.6096.97%
境外1,964.204.98%869.703.03%
合计39,470.48100.00%28,693.29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在国内开展业务,并在境外逐步拓展,发行人境内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97%、95.02%、97.74%和98.52%。2021年度境外收入增长主要系公司市场拓展所致。

3、营业收入按季度划分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15,041.2645.62%11,509.3721.11%
第二季度17,926.1854.38%13,561.8224.88%
第三季度--15,032.0227.58%
第四季度--14,407.6626.43%
合计39,470.48100.00%54,510.87100.00%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7,692.5919.49%3,958.6213.80%
第二季度9,287.1123.53%8,053.4728.07%
第三季度9,165.3423.22%8,207.2128.60%
第四季度13,325.4333.76%8,473.9929.53%
合计39,470.48100.00%28,693.29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各季度占比相对稳定。第一季度略低、第四季度略高于其他季度与行业特性有关。检测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十分广泛,主要受到节假日期影响较大。在我国,检测行业一季度受春节假期影响业务量较低;二季度在一季度基础上有较大幅度回升;三季度整体检测业务量较为平稳;四季度会出现一定程度上升,主要原因在于检测机构及客户会对未完成检测项目进行催结,且受国内外购物旺季促销影响,产品制造和产品贸易增长,相应的检测业务量较前三季度有所增长。此外,2021年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大主要系收购子

1-1-225

公司三思纵横影响。

4、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对比分析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测检测255,605.1717.71%513,071.0118.52%
电科院28,807.11-14.37%65,316.51-24.28%
苏试试验97,085.0521.57%180,513.8920.21%
广电计量123,091.5923.68%260,406.1215.89%
思科瑞11,047.21-15.05%24,282.189.35%
平均值103,127.236.71%208,717.947.94%
信测标准32,988.4431.58%54,510.8738.11%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测检测432,908.8621.34%356,771.2812.08%
电科院86,260.9322.83%70,229.76-12.90%
苏试试验150,164.1326.74%118,484.4350.34%
广电计量224,695.2722.09%184,041.8715.88%
思科瑞22,205.8334.12%16,556.8858.42%
平均值183,247.0025.42%149,216.8424.76%
信测标准39,470.4837.56%28,693.29-4.58%

注:数据来源自各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2021年度,发行人收购三思纵横新增试验设备业务,使得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1-6月营业收入增幅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3,273.16100.00%23,363.91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1-1-226

营业成本合计13,273.16100.00%23,363.91100.00%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6,321.53100.00%11,498.35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成本合计16,321.53100.00%11,498.35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汽车领域检测客户3,459.8026.07%6,114.0938.14%
电子电气产品检测客户3,307.5224.92%5,862.5825.65%
日用消费品检测客户795.786.00%1,267.046.69%
健康与环保检测客户1,478.7811.14%2,464.583.56%
其他领域检测客户121.980.92%557.192.88%
试验设备4,109.3030.96%7,098.4323.08%
合计13,273.16100.00%23,363.91100.00%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汽车领域检测客户5,263.2732.25%4,325.9337.62%
电子电气产品检测客户5,849.8835.84%5,434.7147.27%
日用消费品检测客户1,584.159.71%1,117.619.72%
健康与环保检测客户1,137.506.97%0.290.00%
其他领域检测客户550.693.37%619.805.39%
试验设备1,936.0311.86%--
合计16,321.53100.00%11,498.35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1,498.35万元、16,321.53万元、23,363.91万元和13,273.16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化主要受合作服务费、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费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

1-1-227

务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三)营业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汽车领域检测客户9,575.2448.62%14,662.5547.13%
电子电气产品检测客户4,781.2224.28%8,107.6026.06%
日用消费品检测客户1,544.017.84%2,379.187.65%
健康与环保检测客户214.841.09%-523.01-1.68%
其他领域检测客户90.260.46%1,011.493.25%
试验设备3,488.7117.71%5,472.4517.59%
合计19,694.28100.00%31,110.26100.00%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汽车领域检测客户11,936.4151.56%9,265.6353.89%
电子电气产品检测客户6,979.1930.15%4,996.2729.06%
日用消费品检测客户2,465.5310.65%2,036.0211.84%
健康与环保检测客户-639.97-2.76%0.150.00%
其他领域检测客户933.924.03%896.875.22%
试验设备1,473.866.37%--
合计23,148.95100.00%17,194.94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7,194.94万元、23,148.95万元、31,110.26万元和19,694.28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汽车领域检测及电子电气产品检测。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的整体变动趋势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一致。

1-1-228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汽车领域检测73.46%70.57%69.40%68.17%
电子电气产品检测59.11%58.04%54.40%47.90%
日用消费品检测65.99%65.25%60.88%64.56%
健康与环保检测12.69%-26.94%-128.63%34.22%
其他领域检测42.53%64.48%62.91%59.13%
试验设备45.92%43.53%43.22%-
主营业务毛利率59.74%57.11%58.65%59.93%
综合毛利率59.76%57.14%58.65%59.9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汽车领域检测

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领域检测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68.17%、69.40%、70.57%和73.46%,发行人汽车领域检测业务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毛利率增长主要系汽车领域检测业务收入增长带来的规模效益所致。

(2)电子电气产品检测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电气产品检测的毛利率分别为47.90%、54.40%、58.04%和59.1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电子电气产品检测的毛利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电子电气产品检测业务收入增长带来的规模效益所致。

(3)日用消费品检测

报告期内,发行人日用消费品检测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64.56%、60.88%、

65.25%和65.99%,毛利率整体呈现波动变化。其中,2021年度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东莞信测实验室人员增加导致人工成本上升,设备折旧费上升所致。2022年度烟草行业相关产品检测等高毛利率检测业务收入占比增加,毛利率相应提升。

(4)健康与环保检测

报告期内,发行人健康与环保检测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34.22%、-128.63%、-26.94%和12.69%。2021年度、2022年度毛利率为负,主要系该项业务为公司

1-1-229

新开展业务尚未形成规模,市场拓展处于积极推进阶段。

(5)其他领域检测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领域检测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59.13%、62.91%、64.48%和42.53%,毛利率变化整体呈现一定波动。其他领域检测主要包含贸易商、检测机构等类型客户,部分检测在客户场地进行,总体成本相对较低,毛利率较高。2023年1-6月,其他领域检测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新能源充电桩等相关检测业务收入下降所致。

(6)试验设备

报告期内,发行人试验设备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0.00%、43.22%、43.53%和

45.92%,该业务为发行人2021年收购三思纵横带来的新业务,收购三思纵横后该类业务毛利率保持稳定。

3、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测检测49.37%49.39%50.83%49.96%
电科院27.12%37.52%48.95%43.18%
苏试试验44.69%46.66%46.06%44.33%
广电计量41.59%39.62%41.38%43.27%
思科瑞56.59%68.16%74.64%76.48%
平均数43.87%48.27%52.37%51.44%
信测标准59.76%57.14%58.65%59.93%

注:数据来源自各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原因系所处检测行业的细分业务有所不同。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1-230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5,191.7115.74%8,997.5716.51%
管理费用2,749.618.34%5,574.4910.23%
研发费用2,561.887.77%4,777.518.76%
财务费用-158.30-0.48%-517.65-0.95%
合计10,344.9031.36%18,831.9234.55%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7,222.6618.30%5,038.2517.56%
管理费用4,870.8512.34%3,587.7212.50%
研发费用3,114.367.89%1,971.696.87%
财务费用-549.52-1.39%24.830.09%
合计14,658.3537.14%10,622.4937.02%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期间费用率分别为37.02%、37.14%、34.55%和31.36%,波动幅度较小,呈小幅波动趋势。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3,903.1775.18%6,766.4475.20%
房租及水电费282.985.45%539.936.00%
业务招待费234.044.51%490.825.46%
办公费102.081.97%286.063.18%
差旅费244.484.71%349.353.88%
折旧及摊销费35.660.69%75.390.84%
其他389.317.50%489.585.44%
合计5,191.71100.00%8,997.57100.00%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5,355.8274.15%3,940.3178.21%

1-1-231

房租及水电费531.847.36%241.674.80%
业务招待费451.836.26%336.546.68%
办公费292.214.05%275.815.47%
差旅费221.743.07%82.821.64%
折旧及摊销费73.181.01%48.520.96%
其他296.054.10%112.582.23%
合计7,222.66100.00%5,038.25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等构成。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费用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56%、

18.30%、16.51%和15.74%,各期销售费用率略有波动,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销售费用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业务逐渐恢复,此外苏州信测完成搬迁后规模扩大导致相应的职工薪酬、房租及水电费上升。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1,145.3641.66%2,478.3744.46%
房租及水电费298.9710.87%668.6111.99%
办公费95.423.47%258.754.64%
业务招待费90.063.28%129.762.33%
中介服务费74.532.71%152.792.74%
差旅费43.451.58%46.470.83%
折旧及摊销费644.2423.43%1,250.7322.44%
其他357.5913.01%589.0210.57%
合计2,749.61100.00%5,574.49100.00%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098.4543.08%1,559.0143.45%
房租及水电费545.4411.20%518.2014.44%
办公费305.096.26%315.318.79%
业务招待费150.163.08%82.292.29%

1-1-232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中介服务费301.986.20%266.637.43%
差旅费69.841.43%47.961.34%
折旧及摊销费1,081.1522.20%697.6019.44%
其他318.736.54%100.712.81%
合计4,870.85100.00%3,587.72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和折旧及摊销费等构成。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管理费用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50%、12.34%、10.23%和

8.34%,整体保持稳定。2021年度和2022年度管理费用增长主要系职工薪酬增长、折旧摊销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1,536.8359.99%2,884.0360.37%
折旧及摊销费461.3118.01%802.8516.80%
房租及水电费207.258.09%345.567.23%
物料消耗132.935.19%262.605.50%
设备维护费20.520.80%74.401.56%
其他203.047.93%408.078.54%
合计2,561.88100.00%4,777.51100.00%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194.1870.45%1,455.7073.83%
折旧及摊销费481.8715.47%309.6415.70%
房租及水电费178.415.73%86.044.36%
物料消耗109.033.50%51.772.63%
设备维护费39.741.28%35.461.80%
其他111.133.57%33.081.68%
合计3,114.36100.00%1,971.69100.00%

1-1-233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等构成。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7%、7.89%、8.76%和7.77%。公司研发费用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力度,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支出201.41394.00359.5342.40
减:利息收入340.20849.29937.0285.05
加:汇兑损益-30.25-75.5614.4954.76
加:手续费等10.7513.1913.4812.72
合计-158.30-517.65-549.5224.83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2021年,发行人利息支出较上年增加317.13万元,同比增长747.95%,主要系2021年度新增租赁负债利息费用支出322.05万元。

(五)其他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政府补助795.1870.86%1,265.8263.59%
进项加计抵减54.894.89%352.3017.70%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10.740.96%16.630.84%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261.3923.29%355.9817.88%
合计1,122.20100.00%1,990.73100.00%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政府补助828.9874.60%697.4077.28%
进项加计抵减168.3715.15%193.8821.48%

1-1-234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4.490.40%11.131.23%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109.419.85%--
合计1,111.25100.00%902.40100.00%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主要系三思纵横软件产品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其变动较大主要系2021年度报表仅合并三思纵横第四季度数据。

(1)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深圳财政委员2015年科技专项发展资金26.2552.5052.5052.5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深圳财政委员2016年科技专项发展资金7.2514.5014.5014.5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南山财政局2015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0.5621.1221.1221.12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2018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45.0090.0090.009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款项(创客服务平台项目)13.1226.2326.2326.23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补助261.00522.00522.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2016年科技创新资金-23.9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增值税优惠-41.86--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留工补助-36.81--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科普基地建设资助-5.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45.004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1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上市公司办公用房扶持项目-租赁办公用房-62.41--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吴中财政分局2020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004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21年度研发费用市级奖励-1.56--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21年度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3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1-235

补助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补贴
2021年第二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0.9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20年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48.50-48.5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外贸公共服务平台与基地的补贴-28.14--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退回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番禺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专项资金”补贴 (注)--4.8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扩岗补助7.663.75--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21年贡献奖-3.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21年度瞪羚项目补贴-5.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22年宁波高新区第十一批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政策资金8.121.35--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广东省社会保险代收代付补贴-3.4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1.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资助经费-2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4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企业奖励--0.5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开发区财政局研发奖励--20.64-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2020年度吴中区作风交能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表彰大会奖励--1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3.860.7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企业研发投入补贴19.4910.070.94-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21年倍增计划服务奖励--1.51-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21年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资助项目--1.9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1-236

补助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小升规政府补助--1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补贴--2.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资金资助--1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宁波市2021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企业扶持资金-40.0021.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专利授权补助(市场监督管理局)--0.05-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20年军民融合单位认定--5.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精度伺服控制高低温试验机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1.02-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社保补贴--0.359.71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就业补贴-0.501.503.1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0.5543.255.5132.79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17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83.32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收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第一批资助---6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收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奖励项目资助---5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收2020年第二批产业扶持资金---1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收到市补助经费---2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收2019年度第十二批企业扶持资金(自主创新投入补助)---11.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吴中区表彰大会优秀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1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吴中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2.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吴中区人社局退还的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复---0.1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1-1-237

补助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工补助
2019年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奖励---20.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20年苏州市第三十一批科技发展计划(技术标准资助)项目奖励---2.16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02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吴中就管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0.1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吴中就管以工代训(疫情期间)---1.65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武汉市科学技术局)5.00--5.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19年研发补助(武汉市硚口区科学技术局)---7.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补贴(硚口区科学技术局)---5.0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18年专利补助(硚口区知识产权)---0.3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收党员经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0.30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退役士兵税费优惠0.45---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87.02---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2022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资助238.71---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合计795.181,265.82828.98697.40--

注: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广东诺尔搬迁至新地址,退回“番禺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专项资金”补贴

(六)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3.84100.00%283.08100.00%708.40100.00%--
合计23.84100.00%283.08100.00%708.40100.00%--

1-1-238

2021年、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发行人投资收益来自于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

(七)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资产减值损失。

(八)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3.077.23-4.22-0.41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98.17617.54361.82258.5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5.9722.5914.1257.16
合计-541.07647.37371.72315.29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6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分别为258.54万元、361.82、617.54万元和-498.17万元,主要系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所致。

(九)资产处置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处置收益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78.9714.72--
合计78.9714.72--

2022年度,发行人资产处置收益为14.72万元,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十)营业外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0.170.630.02-
其他利得0.877.5234.160.28
合计1.058.1534.170.28

1-1-239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0.28万元、34.17万元、8.15万元和1.05万元,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整体规模较小。

(十一)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支出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违约金---1.17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3.2154.356.531.84
对外捐赠---80.00
其他8.3717.0820.574.18
合计21.5871.4227.1087.19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87.19万元、27.10万元、71.42万元和

21.58万元,发行人的营业外支出整体规模较小,主要为公益性捐赠和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十二)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5.75-39.00-6.51-1.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95.181,265.82828.98697.4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76.98202.32726.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32-9.5513.59-85.07
所得税影响额-178.44-213.48-235.44-49.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3.30-35.23-13.99-
合计808.841,170.881,312.74561.40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561.40万元、1,312.74万元、1,170.88

1-1-240

万元和808.84万元。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和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463.78万元、6,692.83万元、10,634.00万元和7,396.73万元。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三)净利润分析

1、净利润情况

报告期各期,净利润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8,894.2812,308.108,229.606,025.18
波动幅度51.80%49.56%36.59%-19.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05.5711,804.888,005.576,025.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96.7310,634.006,692.835,463.78
差异(扣非前后)808.841,170.881,312.74561.40

2、报告期内净利润的波动情况

(1)2021年较2020年净利润波动原因

2021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10,777.19万元,同比增长37.56%;同期,发行人净利润增加2,204.42万元,同比增长36.59%。2021年,发行人净利润增幅较快的主要原因系我国检验检测行业仍处于快速增长期,此外发行人收购三思纵横,收入规模增长所致。

(2)2022年较2021年净利润波动原因

2022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15,040.39万元,同比增长38.11%;同期,发行人净利润增加4,078.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9.56%,主要系华东检测基地已逐步投入使用且广州信测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也已基本投产完成,进入使用状态,逐步释放产能且发行人2021年同期尚未完成对三思纵横的收购所致。

1-1-241

(3)2023年1-6月较2022年1-6月净利润波动原因2023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2年同期增长7,917.25万元,同比增长31.58%。同期,发行人净利润增长3,034.8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1.80%,发行人净利润增加主要来源于2023年1-6月经营业绩的增长。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8,894.2812,308.108,229.606,025.18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202.1717,353.1710,179.9312,504.73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0.921.411.242.08

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8,894.2812,308.108,229.606,025.18
加:信用减值损失541.07647.37371.72315.29
固定资产折旧2,443.674,037.033,447.092,701.23
使用权资产折旧995.751,965.991,527.05-
无形资产摊销216.58401.21170.0396.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63.271,050.061,117.23849.3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8.97-14.7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0453.726.511.8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3.1380.76-17.7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90.57361.95364.5842.4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3.84-283.08-708.4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5.84-179.56111.73-402.3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2.78413.67-9.4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73.84-1,509.02-506.60-

1-1-242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5,599.463,379.16-954.302,443.2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801.81-5,359.46-2,969.13431.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02.1717,353.1710,179.9312,504.7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折旧摊销费用等非付现项目引起净利润的减少,且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加大。

七、发行人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02.1717,353.1710,179.9312,504.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31.71-12,124.15-32,694.95-12,261.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71.80-3,221.3854,493.92-143.39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0.8432.05-5.05-18.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172.932,039.6931,973.8581.31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995.9952,154.5437,691.6829,010.70
收到的税费返还560.931,388.42234.760.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28.022,131.511,662.383,481.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584.9555,674.4639,588.8232,492.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217.4713,279.4610,007.214,200.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625.3517,198.4213,037.358,911.56
支付的各项税费1,701.143,198.962,436.521,846.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38.824,644.453,927.815,029.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382.7838,321.2929,408.8819,987.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02.1717,353.1710,179.9312,504.73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504.73万元、

1-1-243

10,179.93万元、17,353.17万元和8,202.17万元。

2021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59%,主要系本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人工成本增加,支付税费增加。

2022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0.46%,主要系本年经营业绩增长回款增加、收到增值税退税款增加所致。

2023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69.39%,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增加。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6022.460.020.0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523.8425,783.0823,708.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24.4425,805.5423,708.420.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092.7315,429.7015,187.3712,261.7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203.6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500.0040,012.3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92.7337,929.7056,403.3712,261.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31.71-12,124.15-32,694.95-12,261.68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261.68万元、-32,694.95万元、-12,124.15万元和3,431.71万元。

2021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6.64%,主要系募集资金到账后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022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24.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92%,主要系上期购买理财产品支出较大。

2023年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82.57%,主要系上年同期购买理财产品支出较大。

1-1-2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89.8860,333.4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75.00273.1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00.003,821.032,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89.8864,154.432,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00.00150.003,821.03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164.562,007.181,989.3137.3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7.242,654.083,850.1610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71.804,811.269,660.502,143.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71.80-3,221.3854,493.92-143.39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3.39万元、54,493.92万元、-3,221.38万元和-5,471.80万元。2021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4,637.31万元,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本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收到投资款所致。2022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7,715.30万元,主要系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2023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4.46%,主要系本期分配现金股利增长和偿还了上年末短期借款。

八、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092.7315,429.7015,187.3712,261.7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203.69-

1-1-245

合计5,092.7315,429.7016,391.0612,261.72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发行人IPO募投项目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购买设备、子公司宁波信测购买房产、非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三思纵横支付投资款所支付的现金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外,公司未来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九、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主要体现在:

(1)公司汽车零部件功能可靠性测试技术具有先进性

相对于传统的汽车检测机构,公司在功能可靠性测试领域的检测服务更贴近市场,能够更灵活的配合客户对周期和技术开发的需求;特别是针对目前汽车研发周期缩短的趋势,公司检测服务方案能够快速响应。

相对于国内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公司在汽车板块技术储备更充分。公司在功能可靠性测试领域,如汽车座椅及内外饰、汽车底盘、汽车压力部件、车身及附件、汽车电子电器方面都具备完善的测试能力,具备大量的测试案例和测试标准解读,形成了自有的核心检测技术。

公司在汽车零部件功能可靠性测试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具有一定的市场定价权。目前,公司已获得包括上汽集团、广汽集团、比亚迪、北京汽车等国内主流车企以及核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认可。

(2)公司电磁兼容检测技术的先进性

1)无线电发射干扰检测技术

公司研发了3米、10米电波暗室辐射发射检测技术,配置了国际先进的检测系统,转台承重最大能达到3.5吨,检测频率最高能达到40GHz。能够满足短

1-1-246

距离无线发射产品、无线通讯产品的无线电发射干扰检测需求,符合CISPR、IEC/EN、FCC、GB等标准的要求。

2)无线产品特殊吸收比SAR检测技术公司研发的SAR(特殊吸收比)检测系统可检测距离人体小于20厘米的无线发射产品(如手机、PAD等数码产品)工作时对人体的伤害程度,该系统检测频率能够达到6GHz,满足FCC OET 65、IEEE Std 1528、EN 62209-1/-2等标准要求。

3)电子电气产品辐射抗扰度检测技术公司研发的辐射抗扰度检测系统可检测电子电气产品、无线发射产品受外界环境的影响程度,该系统包含了8M*5M的全电波暗室,检测频率能够达到6GHz,3米处场强能够达到10V/m,能满足IEC/EN 61000-4-3的检测要求。

4)汽车电子电磁兼容性检测技术随着汽车自动化的创新发展,汽车电子产品的安全性尤为重要。公司针对汽车电子产品开发了一整套测试系统,包含CISPR25、CE/RE/RS、BCI、ISO 7637、ISO16750、ISO10605等检测技术。该系统射频发射的检测频率能达到6GHz,辐射抗扰度测试场强能够达到200V/m,雷达波能够达到600V/m,可满足各大主机厂的检测要求。

(3)公司产品安全检测技术先进性

1)ITE信息技术产品安规检测技术公司在深入了解ITE信息技术产品法规标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并将法规、标准中的内容转化为成熟的检测项目。公司研发了放电测试装置、接触电流测试装置等一系列用于ITE信息技术产品安规检测的设备,满足GB4943.1、IEC/EN/UL 60950-1、IEC/EN/UL 62368-1等标准要求。2)灯具产品性能检测技术随着LED照明产品的快速发展,光性能和光安全越来越受到关注。公司研发了GO-R5000全空间分布式光度测试系统、Haas2000两米积分球光色电综合分析系统、光生物安全分析系统和光频闪测试设备,能够满足各种光学检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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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控类产品安全性能检测技术针对工控类产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市场发展趋势,公司结合现有标准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检测技术。该检测技术在设备配置上采用目前先进的分量调节的RLC阻感容性负载柜,可同时满足2路输出,应对不同类型温控器、灯具开关的检测、不同功率因素模式的需求。该技术能满足IEC/EN、UL、AS/NZS、GB等不同国家标准的测试要求。4)电机产品安全性能检测技术电机产品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广泛,作为机械电子产品装备的组件之一,公司结合相关标准开发了电机产品配套的检测设备,包括具有高性能、高转速磁滞测功机、智能电量测试仪、能效分析等设备,可对各种交直流单相、三相类型电机进行安全、性能指标及能效检测分析。检测参数包括可调扭矩检测范围0.1-10Nm、静校精度0.5级、转速测量范围0-25000R/min,并采用三维控制调整样品定位。该检测技术可推动厂家产品研发进程,并可满足IEC/EN60034-1、UL1004-1/-2/-3、AS60034-1、GB/T12350等国家标准的测试要求。

(二)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1)业务的创新内容

公司业务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

1)检测业务的流程创新公司将传统的单批次、低效率的检测工作,转变成大批量、流水线化的检测生产。通过提高检测批量,提升效率,降低成本。2)检测业务的内容创新公司直接参与客户的产品研发,为其提供研发阶段的定制化、研究型试验服务,主要包括:(1)通过公司的试验服务平台,提高客户研发工作中的试验效率和检测质量,有效降低客户试验成本,合理实现资源整合优化配置;(2)研发性试验的开展离不开测试标准及测试设备的技术创新,公司根据产品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知识,进行测试标准的制定和非标测试设备的开发。

3)客户供应链质量管理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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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20年检测服务的业务开展,充分理解客户质量管理过程中的需求,有针对性的为大型企业开发质量管理软件,定制质控平台,方便客户对下游供应商的测试报告和证书、关键元器件清单和BOM表以及相关的技术文件进行线上系统管控,自动提醒并自动生成相关报表。该平台能够满足大型企业客户对供应商品质管控的要求,直观呈现各维度数据(包括报告有效期、材料差异性等方面),可作为评估其供应商质控水平的有力依据,同时提高了其产品质量和管理效率,有效降低管理成本。4)前瞻性检测标准制定的创新公司通过二十年多领域的检测服务,逐步建立完善产品检测数据库,为产品检测标准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在客户产品设计之前,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设定质量目标,选择合适的试验标准,前瞻性的进行质量规划。公司通过检测平台和研发服务,建立分类产品检测质量大数据库,将大量测试成果转化成检测标准,成为产品标准的定义者。综上,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较强的技术实力,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业务运营模式,为公司业务创新以及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2)公司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在研发组织架构管理、研发投入资金管理、研发绩效考核奖励、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制定了一整套检测技术开发流程和研发体系,形成了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机制与环境。公司采取如下措施促进技术创新:

1)加大研发投入

检测行业属于高技术服务行业,对研发的要求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研发投入逐年上升,投入金额分别为1,971.69万元、3,114.36万元、4,777.51万元和2,561.88万元。公司计划进一步提高研发投入,以提高公司研发实力。

2)完善技术开发流程和技术创新体系

进一步加强研发团队建设,落实各类技术人员在项目开发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公司根据技术研发部在实践中充分收集的有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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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需求信息,以制度化、系统化方式反馈至技术中心,并经充分论证后启动研发项目。此外,公司将加强技术委员会建设,除依靠自身技术力量外,进一步加强与外部的技术合作。3)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制定知识产权培育和经营战略,将成为检测机构保持竞争优势、占领国内外市场的最有力手段。公司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了具有完整性、操作性、严密性、时效性、创新性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纳入公司研究开发、生产管理、市场销售、品牌建设、人事行政等各环节,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工作,促进科技成果和其他智力成果的开发、转化、转让及其规范管理,同时对研发过程形成的核心检测技术进行有效保护,降低研发人员流动导致的研发知识断层和核心技术失密风险,推动技术不断进步。综上,公司在检测行业历经二十年的发展,注重技术水平的提升,注重研发投入和研发机制建设,积极研发和应用各类检测的新方法、新技术,在汽车、电子电气、日用消费品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构建了较完善的技术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核心技术优势,具有良好的技术创新制度基础。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担保事项。

(二)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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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一、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紧密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同时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变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发行人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上市公司不存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变化情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以及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1、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为54,500.00万元,不超过2023年6月30日合并口径净资产的50%。

2、本次发行规模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5.98%、19.20%、18.92%和17.35%。假设以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前后,假设其他财务数据不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本次发行规模发行后转股前全部本次可转债转股后
资产总额153,689.0654,500.00208,189.06208,1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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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26,662.6481,162.6426,662.64
资产负债率17.35%38.99%12.8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7.35%,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将同时增加54,500.00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从17.35%增加至38.99%。因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增长。

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兼具股权和债券两种性质,债券持有人可选择是否将其所持有的债券进行转股,假设债券持有人选择全部转股,在全部转股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逐步增加,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下降,从38.99%下降至12.81%,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恢复到发行前水平。

3、未来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本息

(1)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025.18万元、8,005.57万元和11,804.88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8,611.88万元。本次可转换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4,500.00万元,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公司资产变现能力相对较强,为本次可转债的偿付提供保障

2023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26,814.54
坏账准备2,485.49
账面价值24,329.05
坏账准备占账面余额的比例9.27%

公司主要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占账面余额的比例较低。2023年6月30日,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86.80%,变现能力较强。公司主要客户信誉度较高,具备较强的资产变现能力,为本次可转债的偿付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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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公司融资渠道通畅,与当地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且友好的合作关系,信用记录优良,能够取得较高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为合理,本次发行可转债不会对资产负债结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未在转股期内选择转股,公司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现金偿付能力。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本次募投项目良好的预期效益能够保障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公司偿付的财务压力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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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建立了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制订并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等。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主要存在如下行政处罚:

序号处罚主体处罚原因处罚内容
1东莞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松山湖分公司当事人未在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并公示2020年企业年度报告2、对当事人处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信测标准公司因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出具深南税简罚<2020>27762号处罚决定书,罚款100元。
3东莞信测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1、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 2、没收违法所得叁仟伍佰元(?3500)
4三思纵横1、发布虚假广告;2、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广告宣传深圳市监局光明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光处罚〔2023〕马田73号):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减轻处罚:罚款人民币30000元。

根据信用中国(广东)的信用报告,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松山湖分公司在市场监管领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2010修订)》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发行人罚款金额较小,在2,000元以下,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且发行人已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了罚款,并进行了内部整改。因此,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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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东莞信测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了罚款及违法所得,并在内部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向社会出具检测报告的行为的发生原因及整改措施

东莞信测在报告出具日(2021年8月26日)之前已提出包含SJ/T11364-2014标准的扩项申请,但直到2021年12月8日才获批通过。在被查处之前东莞信测已完成检测能力扩项,本次被查处之后东莞信测召回原报告,删除了不在资质认定范围的内容,重新发布新的报告给客户。同时,东莞信测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完善了报告审核机制,并对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出具的CMA报告是否在东莞信测所持CMA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内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有类似情况。

(2)检测报告由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员工作为报告审核人审核和签名的行为的发生原因及整改措施

该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员工于2017年毕业,所学专业不是化学相关专业,但毕业以后一直从事实验室报告编制工作,入职公司以后,实验室对其进行了培训,经考核,该员工掌握良好,考核结果优秀,已经具备了对报告中信息要素进行审核的工作能力,所以公司安排其审核报告中的信息类条款工作。本次查处后,该员工不再担任报告的审核工作,仅从事编制工作,报告审核的工作由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测试主管担任。同时,东莞信测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已对实验室其他岗位进行了自查,没有发现类似情形。

(3)报告数值与原始数据不一致问题的发生原因及整改措施

报告编辑人员在编写报告时,直接在曾出具的报告上进行编辑,由于编辑人员工作中的粗心导致原有数据未修改为实际的实验数据。两个数据虽有差异,但不影响报告的最终判定结果,报告审核员在审核时也未发现错误,导致报告和原始数据不一致。东莞信测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①立即召回涉事报告,将数据修改正确,重新发布更新后的报告给客户;②组织了实验室相关人员对程序文件QP-25《结果报告管理程序》进行学习和考核;③实验室负责人加强对报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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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管理,定期对报告审核进行监督检查;④核查实验室所有资质范围内的报告及原始数据,确认报告准确无误。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东莞信测“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从重处罚的情形,对东莞信测给予一般行政处罚。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完成了整改并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了罚款,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1项监管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1项监管措施,相关事项已整改完毕。具体如下:

(1)2020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对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未及时披露重要子公司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行贿的事项。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7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已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前述重要子公司涉嫌行贿事项。2021年1月5日,中国证监 会核发《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21]1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2022年10月13日,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建军先生因短线交易行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建军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172号),具体内容如下:“你作为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23日,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标准”或“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你获授限制性股票173,000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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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021年12月24日。2022年6月2日,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转增7股,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94,100股。你于2022年6月6日、6月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35,20股、130,900股,构成短线交易。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4.1.12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知悉王建军先生的短线交易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王建军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董事会已再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操作行为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向公司上交收益情况。王建军先生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且已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王建军先生对本次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王建军先生承诺在本次短线交易结束之日(2022年6月8日)起12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票,将加强学习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及时准确向上市公司告知相关信息,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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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 (万元)直接及间接持股情况
1答案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是: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个人商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体育表演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3000万元人民币吕保忠直接持股80%
2白龙水上 乐园一般经营项目是:水上娱乐;影视放映;歌舞表演;健身运动;美容美发;餐饮服务;文化用品、体育器材销售。(凡涉及经营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300万元人民币吕保忠直接持股5%,已吊销
3永航电脑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100万元人民币吕保忠直接持股40%,工商登记已除名
4东莞千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展览展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投资、教育咨询、产品设计;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木制品。300万元人民币吕保忠配偶刘红燕直接持股49%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上述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所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为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在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均未开发、生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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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发、生产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人,以避免同业竞争。

4.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来因收购、兼并或者其他方式增加与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或业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人,以避免同业竞争。

5.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向其他在业务上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

本人承诺,因违反本承诺的任何条款而导致公司和其他股东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本人将予以赔偿。本承诺自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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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也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三人,三人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三人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44.07%的股份。吕杰中配偶孙颖俐与吕杰中、吕保忠、高磊同时持有发行人股份,是吕杰中、吕保忠、高磊的一致行动人。

2、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外,不存在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共有9名董事、3名监事和6名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7月21日,职工代表监事潘惜春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的任职及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发行人的任职兼职单位及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吕杰中董事长,总经理东莞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宁波信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子公司
厦门信测执行董事兼经理子公司
武汉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华中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广州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信测标准(宝安)执行董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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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在发行人的任职兼职单位及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常州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三思纵横董事子公司
信测标准(南山)执行董事子公司
南山分公司负责人分公司
松山湖分公司负责人分公司
2吕保忠副董事长答案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关联方
海南白龙水上乐园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方
3李生平董事、副总经理苏州信测监事子公司
三思纵横监事子公司
深圳市信测产品检测技术研究院,法定代表人信测标准作为组成单位之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李国平董事、副总经理东莞信测经理子公司
三思纵横董事子公司
5肖国中董事、副总经理信策鑫执行董事兼经理股东
信测标准(宝安)总经理子公司
三思纵横董事子公司
深圳市天易检测标准技术研究会会长信测标准为组成单位之一
6袁奇董事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王建军报告期内董事、 总经理武汉信测经理子公司
苏州信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子公司
柳州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上海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重庆信测执行董事子公司
三思纵横董事子公司
广州信测经理子公司
华中信测经理子公司
8张敏独立董事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副教授
9吴华亮独立董事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公司审计部长
中设汽研(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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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在发行人的任职兼职单位及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湖北三聚合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关联方
武汉云台数据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关联方
武汉矩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方
武汉童爱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关联方
10陈若华独立董事湖南商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
11杨宇监事会主席--
12皮勇监事--
13黄光欣财务总监--
14蔡大贵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上述1、2、3项所述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发行人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8家全资子公司,即苏州信测、东莞信测、宁波信测、厦门信测、武汉信测、华中信测、广州信测和信测标准(宝安);发行人拥有7家直接控股的子公司,即常州信测、柳州信测、上海信测、重庆信测、三思纵横、广东诺尔、信测标准(南山),三思纵横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思;1家合营企业美国信测;无参股公司。

6、上述1、2、3、4项所述自然人的重要关联方

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
1答案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吕保忠持有8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其子女吕介东持股20%并担任监事。
2深圳市永航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吕保忠持有深圳市永航电脑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已被除名。
3海南白龙水上乐园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吕保忠持有其5%股权且担任董事,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由于该企业未按时披露年报且未实际经营,被吊销未注销。
4东莞千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吕保忠配偶刘红燕控股的公司,持有其49%股权且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5湖北三聚合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吴华亮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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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
6中设汽研(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三聚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0%,发行人独立董事吴华亮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武汉云台数据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吴华亮持股18.50%并担任财务负责人。
8武汉矩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吴华亮担任董事。
9武汉童爱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吴华亮持股22.00%并担任财务负责人。
10株洲市华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陈若华持股10%,其配偶陈美华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其配偶的兄弟陈珂持股10%。
11长沙双洲防腐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陈若华配偶陈美华持股25%,并担任财务总监。
12无锡先创化学品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张敏父亲张兴明持股4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3上海谱数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王建军持股40%,其哥哥王建祥持股30%,其姐姐王建安持股15%且担任执行董事,其哥哥王建华持股15%且担任监事。
14武汉谱数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王建军的哥哥王建祥持股37.4364%并担任监事,上海谱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2909%,其姐姐王建安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15武汉优库卡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王建军的姐姐王建安持股55%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6武汉图思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王建军的姐姐王建安持股40%且担任执行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17武汉小得盈满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王建军的姐姐王建安持股1%且担任监事兼财务负责人。
18武汉璞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王建军的姐姐王建安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19广州路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李国平配偶肖芳林持股35%并担任经理,其配偶的妹妹肖淑芳持股55%且担任执行董事,其配偶的妹妹肖惠华持股10%且担任监事。
20广州路霖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李国平配偶肖芳林持股30%并担任监事,其配偶的妹妹肖淑芳持股50%且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其配偶的妹妹肖惠华持股20%。
21深圳市天易检测标准技术研究会发行人为组成单位之一,董事肖国中担任理事长。
22深圳市信测产品检测技术研究院发行人作为组成单位之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原名为深圳市天一产品检测技术研究院,董事李生平为法定代表人。
23深圳探索起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肖国中的配偶魏春琴持股4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起源壹号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
24昆山蓝景逸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袁奇配偶的兄弟肖汉超持股26%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5深圳起源壹号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董事肖国中的配偶魏春琴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26.6667%的合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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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前12个月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序号姓名/名称关联关系
1舒慧艳发行人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监事
2覃小莉发行人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监事
3马素慧发行人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独立董事
4王海涛发行人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独立董事
5汤济民发行人报告期前12个月内的独立董事
6邹海烟发行人本次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
7郭名煌发行人本次报告期内的监事
8王丽发行人本次报告期内的监事
9苌桂梅发行人本次报告期内的财务总监
10张凯发行人本次报告期内的监事
11刘婉如报告期内监事
12潘惜春报告期内监事
13北京广外青莲饮食有限公司报告期前12个月内独立董事王海涛配偶母亲刘克春持股70%,并担任监事;其配偶的兄弟王少国持股30%,并担任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01年9月12日已被吊销,尚未注销。
14武汉晓凤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前12个月内独立董事王海涛配偶母亲刘克春担任总经理,其配偶王少兰担任监事,2008年7月3日已被吊销,尚未注销。
15公安县木材总公司汽车配件门市部报告期前12个月内独立董事王海涛配偶的兄弟王少国为负责人,2002年9月25日已被吊销,尚未注销。
16深圳市星洋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前12个月内独立董事王海涛配偶王少兰持股90%;2013年2月11已被吊销未注销。
17深圳市德瑞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前12个月内独立董事王海涛配偶王少兰持股30%且担任总经理,现王少兰已退出且不再担任总经理。
18深圳市青莲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前12个月内独立董事王海涛配偶的兄弟王少国持股35%且担任董事长,其配偶的父母刘克春持股15%且担任监事;2018年5月25日已注销。
19深圳市安国友宝自助购物有限公司报告期前12个月内独立董事汤济民哥哥汤力持股90%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深圳市立宜佳自控设备有限 公司报告期前12个月内独立董事汤济民哥哥汤力持股20%且担任董事,汤力配偶陈翠琼担任监事,汤济民姐姐汤尹琳担任董事。
21智创高科共享产业园(海南)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邹海烟担任副总经理。
22东莞市桦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监事郭名煌配偶李光华持股95%并担任监事,其配偶的妹妹李亮华持股5%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23广州通航电子科技有限责任2021年4月注销前,报告期内监事郭名煌配偶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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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名称关联关系
公司妹李亮华持股25%,并担任总经理。
24深圳市春雷东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监事王丽持股95%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5深圳市春雷创投咨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监事王丽配偶雷红晖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6深圳美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020年11月注销前,深圳市春雷东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97.09%出资额,深圳市春雷创投咨询有限公司持有2.91%出资额。
27深圳市信标天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春雷东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15.25%出资额。
28深圳市极客宝贝天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春雷东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10.31%出资额。
29深圳市晓舟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3月前,报告期内监事王丽配偶雷红晖担任董事;现深圳市春雷潜龙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06%,深圳市信标天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63%。
30深圳市春雷潜龙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报告期内监事王丽配偶雷红晖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50%的出资额。
31深圳市春雷潜龙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报告期内监事王丽配偶雷红晖持有50%的出资额,深圳市春雷潜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50%的出资额。
32深圳市春雷潜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春雷创投咨询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99.50%的出资额。
33深圳市花朵天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报告期内注销前,报告期内监事王丽控制的深圳市春雷东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12.5%出资额。
34东莞路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2月注销前,发行人董事李国平配偶肖芳林持股30%并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其配偶的妹妹肖淑芳持股50%且担任监事,其配偶的妹妹肖惠华持股20%。
35武汉市江岸区珍贵女人服饰店2019年2月注销前,发行人董事王建军为负责人。
36武汉卫澜环保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2021年7月前,发行人董事王建军的姐姐王建安持股44.1176%且担任监事。
37杭州路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8月注销前,发行人董事李国平配偶肖芳林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其配偶的妹妹肖淑芳持股40%且担任监事。
38深圳市衡久迅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9日之间,发行人董事肖国中的配偶魏春琴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肖国中担任监事。现魏春琴担任 监事。
39武汉嘉思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注销前,发行人独立董事吴华亮持股33.00%并担任总经理。
40湖南百禄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0年7月前,发行人独立董事陈若华配偶陈美华持股10%并担任经理。
41洪湖市康寿药店报告期内监事刘婉如的父亲刘前松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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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情况

1、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关联租赁情况。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58.38339.84405.74356.33
合计158.38339.84405.74356.33

2、报告期内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主债务起始日主债务到期日担保责任是否已解除
1吕杰中信测标准5,000.002020.3.92021.3.8
2吕杰中信测标准2,000.002021.6.302022.6.30

3、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简要汇总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关联方交易内容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常性关联交易------
偶发性关联交易吕杰中关联担保吕杰中向发行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担保责任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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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杰中关联担保吕杰中向发行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担保责任已解除

4、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美国信测------259.79259.79
其他应收款美国信测------78.4178.41

关于应收账款,公司美国信测的应收账款2020年的余额为259.79万元,系2016年及以前年度发生的交易形成,公司按坏账计提政策相应计提了坏账。2017年下半年公司与美国信测的管理人OWEN S. WONG发生分歧后预计该账款难以收回,因此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关于其他应收款,根据《信测标准国际有限公司(EMTEK INTERNATIONALLLC)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协议》约定:公司应向美国信测提供不超过20万美元的借款。公司分别于2014年、2015年支付7万美元和5万美元给美国信测,该款项由于发行人与美国信测的管理人OWEN S. WONG发生分歧预计该账款难以收回,已于2017年末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5、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除少量房屋租赁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外,公司关联交易均为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系接受实际控制人吕杰中提供的关联担保,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公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或协议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发行人通过《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及定价机制,确保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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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合法、有效,交易条件不存在对交易之任何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形,也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或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内容。

7、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制度的有关规定,明确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1、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3、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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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500.00万元(含54,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拟总投资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32,736.2128,750.00
2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25,970.7625,750.00
2.1其中: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10,558.9510,500.00
2.2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5,396.305,350.00
2.3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4,320.894,300.00
2.4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3,897.373,850.00
2.5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1,797.251,750.00
合计58,706.9854,5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

本次发行经公司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

1、项目概述

本次项目拟投资总额为32,736.2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28,750.00万元。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华中信测、武汉信测,其中华中信测负责工程建设、场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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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设备等投入,武汉信测不涉及新增固定资产投入。对于民用业务,华中信测、武汉信测均可开展实施。对于涉军业务,由武汉信测开展实施。

通过本项目,公司将新增建设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建成后,武汉信测将整体迁入基地,公司将具备武器装备运输车辆检测平台、武器装备环境可靠性检测平台、武器装备电磁兼容检测平台等三个武器装备检测平台。

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拓宽业务范围,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也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高端装备检测领域的技术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本项目是公司聚焦研发阶段第三方检测服务的进一步深化

公司目前主要聚焦于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领域研发阶段第三方检测服务。在汽车领域,公司主要服务于汽车以及汽车零部件企业研发中心,核心技术能力包括智能座舱、底盘、高压线束、新能源充放电等领域检测,为下游汽车企业开发新车型提供快速准确的检测服务,客户包括上汽、北汽、比亚迪、蔚来等国内知名汽车生产企业。电子电器领域,公司主要服务于消费电子公司新产品海外认证,客户包括华为、小米、格力等知名企业。

通过本项目实施,公司检测服务技术能力进一步延伸至军工领域,一方面,武器装备信息化率提升,增加了我国武器检测认证复杂性,公司在汽车、电子电器领域积累多年的检测技术和能力,使得公司具备军用武器装备检测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武汉信测具备CMA资质、CNAS资质,并且已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有条件为国家实现武器装备现代化做出贡献。

(2)本项目实施提高公司产能,增强华中地区辐射能力

第三方检测服务具备一定区域特征,公司目前检测服务主要是由客户送样检测,客户对检测时效性要求较高,目前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中部地区客户占比较低,随着公司华中地区业务的逐渐开拓,该区域客户日益增长的检验检测业务需求将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良好保障,但现有的实验室空间,实验室规模、检验检测人员规模均相对有限,制约了公司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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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公司武汉检测服务实验室场地为公司租赁的商业地产,空间面积有限且难以拓展,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武汉信测将迁入检测基地。检测实验室空间不足问题将进一步得到改善,为后续公司迅速扩大华中区域检验检测产能提供了发展空间。有利于公司拓展华中地区客户,进一步增强公司检验检测能力和盈利能力。

(3)本项目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本项目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检测技术能力。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具备专利274项,为国内优秀客户技术研发中心持续提供检测服务。公司检测服务业务从技术角度分类包括可靠性测试、理化检测、电磁兼容检测以及产品安全检测,其中可靠性测试又包括机械性能测试、环境性能测试、电性能测试等。公司可靠性检测业务表现突出,在全国建有多个可靠性试验实验室。

通过本项目实施,公司经营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在当前检验检测行业集约化水平持续提升、市场容量逐年增长的趋势下,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并开拓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具备武器装备第三方检测能力

军用装备和民用设备的检测目的和基本试验内容相同。以电磁兼容性(EMC)测试为例,军用和民用EMC测试都是为了保证设备承受外部电磁干扰和不对外产生电磁干扰两方面能力同时达标。在试验内容方面,军用装备和民用设备的常用测试项目都可分为传导发射类试验、传导敏感度类试验、辐射发射类试验和辐射敏感度类试验四大类,但是每一类别下的具体项目又存在差别。

军用装备和民用设备在检测项目的种类和数量上存在差异。军用武器装备研制和检测依据的主要标准为《国家军用标准》(GJB),而民用设备检测标准较多,常用标准包括GB、GB/T和ISO。以汽车电子电磁兼容性(EMC)测试为例,EMC测试分为电磁干扰(EMI)测试和电磁敏感度(EMS)测试。参照国家军用标准GJB151A.97的相关条文,EMC试验中总共分为19项,其中非无线通信类军工电子设备的EMC测试可分为传导发射类试验、传导敏感度类试验、辐射发射类试验和辐射敏感度类试验四大类共12项常用测试,可以全面检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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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对于电磁工作环境的兼容性能。而常用的汽车电子EMC测试项目共有13项,两者在项目种类和数量上有所区别。

对比维度电磁干扰(EMI)电磁敏感度(EMS)
汽车电子EMC辐射发射,传导发射,高压电源线传导发射,瞬态传导发射电源线/信号线瞬态传导抗扰度,辐射抗扰度,大电流注入抗扰度,低频磁场抗扰度,发射器射频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
军用载具EMC电源线传导发射,电源线尖峰信号(时域)传导发射,电场辐射发射电源线传导敏感度,静电放电敏感度,电缆线注入传导敏感度,电缆束注入脉冲激励传导敏感度,电缆和电源线阻尼正弦顺变传导敏感度,磁场辐射敏感度,电场辐射敏感度

军用设备和民用设备在具体检测标准的方法、设备、频段、限值等方面存在区别。从试验条件及试验设备来看,军工产品的测试标准相对严格,对于测试仪器设备的要求相对较高。在电磁兼容性(EMC)测试领域,和非军工设备相比,军工电子设备的安装密集度更高,存在强弱信号共存现象,频谱分布更广,共用电源和地线且设备机电结构的回旋余地小。以RS 103电场辐射敏感度为例,该项目和汽车电子ISO 11452-2辐射抗扰度-电波暗室法对比,测试方法分别采用闭环法和替代法,军用标准测试频段更广,限值的范围也更大。相关对比如下:

1)汽车电子EMC

汽车电子EMC
序号项目代号项目名称测试方法/检波方式主要测试设备测试频段限值
1GB/T 18655电流法零部件/模块传导骚扰(电流法)PK,QP,AV接收机、电流探头、LISN等0.15MHz-245MHzLevel1-Level5
2GB/T 18655 电压法零部件/模块传导骚扰(电压法)PK,QP,AV接收机、LISN等0.15MHz-108MHzLevel1-Level5
3GB/T 18655 辐射骚扰零部件/模块辐射骚扰PK,QP,AV接收机、杆天线、双锥天线、对数周期天线、喇叭天线等0.15MHz-2.5GHzLevel1-Level5
4ISO 11452-4大电流注入闭环法,替代法信号发生器、功率放大器、定向耦合器、注入探头、检测探头、LISN等1MHz-400MHzLevel1-Level4
5ISO 11452-8磁场干扰度替代法信号发生器,直径12cm的20匝辐射环天线或交流亥姆霍兹线圈,电流探头等25Hz-150kHzLevel1-Level4
6ISO 11452-2辐射抗扰度-电波暗室替代法射频功率放大器、双锥天线、对数周期天80MHz-18GHz25V/m-100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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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EMC
序号项目代号项目名称测试方法/检波方式主要测试设备测试频段限值
线、双对数周期天线等

2)军用载具EMC

军用载具EMC
序号项目 代号项目名称测试方法/检波方式主要测试设备测试频段限值
1CE 101电源线传导发射PK接收机、电流探头、LISN等25Hz-10kHz根据使用平台(5种)
2CE 102电源线传导发射PK接收机、LISN等10kHz-10MHz根据EUT额定电压
3RE 102电场辐射发射PK接收机、杆天线、双锥天线、双脊喇叭天线等10kHz-18GHz根据使用平台(5种)
4CS 114电缆束注入传导敏感度闭环法信号发生器、功率放大器、定向耦合器、注入探头、检测探头、LISN等4kHz-400MHz根据使用平台(5种)
5RS 101磁场辐射敏感度闭环法信号发生器,直径12cm的20匝辐射环天线或交流亥姆霍兹线圈,电流探头,LISN等25Hz-100kHz根据使用平台(2种)
6RS 103电场辐射敏感度闭环法射频功率放大器、双锥天线、对数周期天线、双对数周期天线等10kHz-40GHz5V/m-200V/m

公司可靠性检测和电磁兼容检测等项目的检测实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备武器装备第三方检测能力。在可靠性检测领域,公司是国内规模位居前列的可靠性检测服务机构之一,在全国建有多个可靠性试验实验室,拥有液压试验系统、快速温变试验箱等全套专业设备,能够适应军工检测标准与非军工检测标准在设备需求和检测方法上的差异。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公司具备完善的电子电气产品检测能力,拥有华南最大的EMC/RF检测中心,建立了独立完备的测试体系,技术团队经验丰富,由一批多年从事EMC检测认证工作的专业人员和专家顾问组成,同样能够处理军用与民用设备在设备需求和检测方法上的差别问题。综上,公司在技术实力、团队经验等多方面能力上均足以胜任军工检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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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具备开展武器装备第三方检测资质

军工检测行业有较高的资质壁垒和技术壁垒。由于国防军工行业的特殊性,从事防务装备的检验检测业务,对于机构在资质方面的要求较高。除了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还要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等开展特殊行业检验业务所需的认可证书。《军队装备试验鉴定规定》自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规范了新体制新编制下军队装备试验鉴定工作的管理机制,在装备全寿命周期构建了性能试验、状态鉴定、作战试验、列装定型、在役考核的工作链路。《军队装备试验鉴定规定》的发布施行,将进一步提高行业进入壁垒。武汉信测已经取得了开展武器装备第三方检测所必需的多项资质。截至目前,武汉信测具备CMA资质、CNAS资质,并且已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随着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的实施,公司未来会逐步提高在武器装备军工检测领域投入。

(3)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条件

公司在土地储备、员工培训体系等方面都已经具备了实施募投项目的条件。土地方面,公司已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取得26,906.8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用于项目建设;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培训体系,创建了“信测标准管理学苑”,贯穿入职培训、职业安全培训到中高级人才外派培训、外邀行业专家培训等多个环节,让员工保证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的全面提升,能够快速适应募投项目的业务需求。

公司成熟的现有技术和丰富的技术储备为公司带来本项目所需的开展基础。公司成立后陆续设立了7个CNAS认可的实验室关键场所。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274项专利,业务范围覆盖可靠性检测、理化检测、电磁兼容检测和产品安全检测等检测服务,是第三方检测行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发布的2021年度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简报,公司人均营收、有效专利数量、服务半径等多项数据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行业中树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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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公信力。由此可见,公司的土地储备、人员准备和技术积淀均为实施募投项目创造了良好条件。

4、项目选址及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华中信测、武汉信测,实施地点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台山溪小路以东、高新六路以南。公司已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权人编号地点用途使用权类型面积(㎡)终止期限他项权利
1华中信测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4683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台山溪小路以东、高新六路以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6,906.842069.1.24

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所在地块未能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开工并竣工,但华中信测依法取得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建设的相关证书,取得过程合法合规,该地块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未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的主要资产状况”之“(二)主要无形资产”。

5、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24月,投资总额为32,736.21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28,750.00万元。募投资金具体投入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资金占比T+1T+2合计
建设投资31,936.2197.56%15,378.7216,557.4931,936.21
1工程费用30,415.4492.91%14,646.4015,769.0430,415.44
1.1建筑工程费19,246.4058.79%14,646.404,600.0019,246.40
1.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1,169.0434.12%-11,169.0411,169.04
2预备费1,520.774.65%732.32788.451,520.77
铺底流动资金800.002.44%-800.00800.00
项目总投资32,736.21100.00%15,378.7217,357.4932,7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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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投资明细

(1)基础建设、场地装修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用包含基础建设及场地装修两部分。公司已与基础设施建设方签订了《建筑工程总包合同》,建设单价根据该合同计算确定为0.32万元/平方米,场地装修单价则根据公司向供应商询价确定为0.10万元/平方米。

(2)购置设备及安装

本项目根据各募投项目所在地现有设备情况,结合市场需求、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市场变化预期,判断公司未来所需的主要检测能力,并根据新增检测能力需求,确定设备种类及数量。根据设备种类,结合历史购置成本、区域差异等因素确定本项目设备购置费用及搬迁费用合计11,169.04万元,由于市场惯例,新购设备由供应商负责安装,故暂不考虑安装费用。

(3)项目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为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以及涨价预备费,按工程费用5.00%测算。

(4)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所需的8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货币资金、应收账款(检测类业务不考虑存货周转)等经营性流动资产以及应付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周转率等因素的影响,并参考公司近年来周转率平均水平,同时结合项目预测的经营数据测算得出。

7、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规划建设期2年,第三年开始投产,投产第四年正式达产。项目具体实施进展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建设期投产期
T+1T+2T+3
Q1Q2Q3Q4Q1Q2Q3Q4
1基础工程建设及装修
2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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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安装调试
4招聘及培训
5试生产
6正式生产

8、项目效益分析

(1)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各年营业收入根据“单一种类检验检测设备单位时间收费*设备数量*运行时长”汇总估算,检验检测设备单位时间收费参考公司历史收费水平确定,运行时长根据设备理论运行时长结合达产预期确定。

(2)项目成本及费用测算

1)项目成本

该项目成本主要由物料消耗、直接人工、水电费、折旧及摊销费、其他成本等构成。其中人员薪酬按照本项目新增人员、岗位及定岗工资确定,并按5%年增长率进行预测,折旧与摊销金额按照项目投资新增固定资产金额单独计算,根据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其余各项成本按照近年来相关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值预测。

2)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结合公司近年来销售费用率算术平均值,销售费用按营业收入的18.07%进行估算。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薪酬、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结合公司近年来管理费用率算术平均值,管理费用按营业收入的12.43%进行估算。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技术服务费等,结合发行人近年来的研发费用率算术平均值,研发费用按营业收入的6.94%进行估算。

3)项目主要税金测算

本项目涉及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均按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测算。截至目前,武汉信测为高新技术企业,华中信测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出于谨慎性考虑,企业所得税率按25%的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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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效益测算情况

根据上述收入、成本费用及税金测算依据或过程,本项目运营期经济效益估算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值
1内部收益率(IRR)税后%10.73%
2净现值(NPV)税后万元4,173.25
3静态回收期 税后7.35
4经营期年均新增营业收入万元10,785.11
5经营期年均新增净利润万元1,749.75

注:税后投资回收期包含建设期

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包含华中信测新建武器装备检测中心建设、武汉信测搬迁使用两部分,出于后续运营项目军工隔离要求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相对较大。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武汉信测无新增设施投入,基于谨慎性原则,未对武汉信测搬迁后的因生产空间释放导致的业务增长作出预期,本项目建设静态回收期相对较长。

9、立项、环评等报批事项

公司本次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于2023年3月27日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投资项目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212-420118-89-01-29208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政策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存在投资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的情形。

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修订)》规定的98项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修订)》第五条规定:“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

1、项目概述

本次项目拟投资总额为本次项目拟投资总额为25,970.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25,750.00万元。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苏州信测、宁波信测、广州信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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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信测以及发行人母公司。通过本项目,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领域检测能力,具体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万元)(万元)
2.1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10,558.9510,500.00
2.2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5,396.305,350.00
2.3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4,320.894,300.00
2.4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3,897.373,850.00
2.5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1,797.251,750.00
合计25,970.7625,750.00

(1)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苏州信测,项目投资主要用于扩大检测实验室设施环境和装修、新购置检测仪器设备、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电磁兼容(EMC)领域检测能力,有助于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提升公司的区域竞争力。

(2)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东莞信测,项目投资主要用于扩大检测实验室设施环境和装修、新购置检测仪器设备、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环境可靠性及车载充电装置(OBC)检测领域检测能力,有助于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进一步加深与华为等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的区域竞争力。

(3)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广州信测,项目投资主要用于扩大检测实验室设施环境和装修、新购置检测仪器设备、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整体检测能力,对现有传统燃料汽车检测业务形成补充,有助于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提升公司的区域竞争力。

(4)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宁波信测,项目投资主要用于扩大检测实验室设施环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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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新购置检测仪器设备、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整体检测能力,对现有传统燃料汽车检测业务形成补充,有助于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提升公司的区域竞争力。

(5)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信测标准,项目投资主要用于扩大检测实验室设施环境和装修、新购置检测仪器设备、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电磁兼容(EMC)领域检测能力,有助于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提升公司的区域竞争力。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本项目实施有利于满足长三角地区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我国检测行业持续保持增长态势。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22年度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简报》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4,275.84亿元,同比增长4.54%,其中机械(包含汽车)检验检测机构营收

180.47亿元,同比增长7.84%;电子电器检验检测机构营收240.88亿元,同比增长8.04%。

长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齐全,江苏汽车产业快速增长。上海市2022年1-10月新能源汽车产量为77.18万辆,在全国销量中占比约13.81%;江苏省1-7月产量28.90万辆,占比约8.57%;浙江省1-8月产量超30万辆,占比约8.33%。根据各省市相关规划,上海、江苏、浙江及安徽目标在2025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年产量分别达到120万辆、100万辆、60万辆及120万辆。长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行业均快速发展,其中江苏汽车产业呈现爆发增长态势,截至2022年7月,江苏已拥有理想、比亚迪、长城、上汽集团等一批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汽车产业链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568家,是全国最大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

长三角地区出台一系列相关规划及支持政策,积极打造健全完善的新能源汽车行业产业链。例如江苏围绕供给侧、使用侧和消费侧等方面,出台了8条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政策意见,将原定2020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安徽省实施包括对“将实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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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20%的补助”在内的多项补贴政策。同时长三角地区积极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联盟,得到包括上汽、吉利、奇瑞、江淮、蔚来等73家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共同响应,共同推进长三角汽车产业链生态圈。电子电器转型升级推动电子电器检测业务快速发展,长三角地区占据国内集成电路产业中的重要地位。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在内的长三角地区拥有完善的产业链优势,在国内集成电路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2020年长三角地区集成电路产量占比总体维持在50%左右。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提升相关检测服务能力,公司有望充分利用地区优势,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

(2)本项目实施有利于满足珠三角地区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珠三角地区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和电子电器形成集中发展的产业格局。广东省2022年1-9月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为86.33万辆,在全国占比约为17.85%,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划,到2025年,广东省汽车产量预计将超过43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占比预计将达到20%左右。随着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的快速发展,汽车零部件在研发及生产过程中检测业务将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同时5G时代将带来新一轮电子电器的革新,推动电子电气产品检测业务保持较快速度发展。目前国内电子元器件产业已初步形成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核心区域聚集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珠三角地区电子电器行业具有政策、区位、劳动力及开放度等多种优势。

(3)本项目实施有利于扩大产能,增强公司服务能力

项目建设有助于扩充公司产能,扩大公司检测服务半径。公司汽车板块、电子电气和消费品板块产能利用率较高,若不及时扩充公司产能,后续发展或将受到限制。公司部分检测设备的产能利用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随着检测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下游行业需求的持续扩大,公司现有的检测设备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检测服务半径,提高公司的检测能力,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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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可行性分析

(1)信测标准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与客户资源

随着新能源、智能电动汽车的投入,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过程中,智能控制及电子方面的测试需求增加,从而影响到自动驾驶方面,其对零部件可靠性要求非常高,公司在汽车领域检测业务,尤其是在汽车零部件及子系统功能可靠性测试领域,如汽车座椅及内外饰、汽车底盘、汽车压力部件、车身及附件、汽车电子电器方面都具备完善测试能力,具备大量的测试案例和测试标准解读案例,形成了自有的核心检测技术,具有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和较高的市场地位。相对于传统的汽车检测机构,公司在传统汽车第三方的化学、材料、环境可靠性测试领域的检测服务更贴近市场,能够更灵活的配合客户对周期和技术开发的需求,特别是针对目前汽车研发周期缩短的要求,公司检测服务方案能够做到快速响应,有较大的优势。

在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坚持专业化、技术化战略,构建检测实验室的软硬件设施、技术体系和运营平台,在检测服务行业积累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汽车领域客户,主要包括李尔、东风、广汽、上汽、佛吉亚、延锋和彼欧等。为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客户基础。

(2)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团队建设,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研发优势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在检测服务方面不断提升检测质量和拓展检测资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专利274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259项,拥有7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设立了7个CNAS认可的实验室关键场所,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22年度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简报》,公司人均营收、有效专利数量、服务半径等多项数据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行业中树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公信力。

(3)公司具备多平台认定资质,为公司检测报告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及计量认证CMA资质,具备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的资质。除此之外,公司获得美国实验室认可协会A2LA、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日本VCCI、美国消费品安全委会CPSC、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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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安全运输协会ISTA、中国船级社CCS等诸多国际认证机构认可,同时取得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委托检测实验室资质和国际电工委员会CB全球认证CBTL实验室资质,全方位的资质认可使公司检测报告更具有国际公信力。

(4)公司已拥有多个实验室关键场所,并在多个大中型城市设立营销网点体系公司在深圳、广州、东莞、苏州、武汉、宁波等国内主要经济发达地区拥有7个实验室关键场所,建成了覆盖全国的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体系和业务营销体系,除此之外,公司亦在珠海、柳州、厦门、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昆山、常州、成都、重庆等大中型城市设立了基本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点体系,公司的服务网络有效为客户节约物流、时间成本,能够为全国主要区域的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检测服务。

(5)公司新能源检测相关业务发展趋势良好,收入增速较快

报告期各期,公司新能源检测相关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新能源检测业务收入4,611.106,937.713,199.851,526.18
占检测类业务收入比例18.18%16.56%8.87%5.32%
新能源检测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113.21%

报告期各期,公司新能源相关检测业务收入分别为1,526.18万元、3,199.85万元、6,937.71万元和4,611.10万元,2020年至2022年新能源相关检测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13.21%,高于公司同期检测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20.85%。新能源检测相关业务收入占比由2020年的5.32%提高至2023年上半年度的18.18%,已成为公司业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从外部而言,近年来,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驱动下,新能源相关行业得到迅猛发展,由此带来的检验检测需求逐年增大,为公司新能源相关检测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从内部而言,公司重视新能源相关检测业务,并利用自身技术积累和市场口碑积极进行业务拓展,取得了较好成绩。

公司新能源相关检测业务的下游行业发展态势良好,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相关业务规模增长较快,预计未来仍然将保持高速发展,本项目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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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选址及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苏州信测、宁波信测、广州信测、东莞信测、信测标准,实施地点位于上述主体实验室所在地址,公司将对限制实验室空间进行装修、并购置相关设备用以后续检验。其中:

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1388号,该房产为公司自有房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具体情形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的主要资产状况”之“(一)固定资产情况”。

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216号8幢8号,该房产为公司自有房产,公司已取得相关不动产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权属证书 编号地点用途使用权类型面积(平方米)终止期限获得方式他项权利
1宁波信测浙(2021)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178049号清逸路216弄8幢8号1-1,1-2,1等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面积1664.36㎡/房屋建筑面积6236.51㎡2066年11月22日受让取得

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道南翔三路38号宏滔科技园A栋305房(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该房产为租赁房产,公司已与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协议,具体如下: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用途地点面积(㎡)租赁期限
1广州信测宏涛(广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三路38号园区A栋3059572023/4/1-2029/2/29

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9号海洋生物科技研发基地A区2号楼负一层,该房产为租赁房产,公司已与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协议,具体如下: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用途地点面积(㎡)租赁期限
1东莞信测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实验室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9号2栋办公楼负一楼102室1,0592019/6/10-2024/6/9
2东莞信测东莞市中大海洋生物技办公室、实验室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9号2号楼负一楼6012021/8/5-20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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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工程有限公司103室

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69栋,该房产为租赁房产,公司已与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协议,具体如下: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用途地点面积(㎡)租赁期限
1信测标准深圳太平洋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室、实验室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太平洋机械厂区A1西侧(现马家龙工业区69栋)439.22018/6/1-2024/5/31
2信测标准深圳太平洋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室、实验室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太平洋机械厂区A2(现马家龙工业区69栋)2,038.692018/6/1-2024/5/31

5、项目投资概况

(1)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为18月,投资总额为10,558.95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10,500.00万元。募投资金具体投入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资金占比T+1T+2合计
建设投资10,155.9596.18%1,271.558,884.4010,155.95
1工程费用9,672.3391.60%1,211.008,461.339,672.33
1.1装修费用1,211.0011.47%1,211.00-1,211.00
1.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8,461.3380.13%-8,461.338,461.33
2预备费483.624.58%60.55423.07483.62
铺底流动资金403.003.82%-403.00403.00
项目总投资10,558.95100.00%1,271.559,287.4010,558.95

(2)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为12月,投资总额为5,396.30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5,350.00万元。募投资金具体投入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资金占比T+1合计
建设投资5,172.3095.85%5,172.305,172.30
1工程费用4,926.0091.28%4,926.004,926.00
1.1装修费用1,000.0018.53%1,000.001,000.00
1.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3,926.0072.75%3,926.003,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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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备费246.304.56%246.30246.30
铺底流动资金224.004.15%224.00224.00
项目总投资5,396.30100.00%5,396.305,396.30

(3)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为18月,投资总额为4,320.89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4,300.00万元。募投资金具体投入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资金占比T+1T+2合计
建设投资4,128.8995.56%596.193,532.704,128.89
1装修费用3,932.2891.01%567.803,364.483,932.28
1.1建筑工程费567.8013.14%567.80-567.80
1.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3,364.4877.87%-3,364.483,364.48
2预备费196.614.55%28.39168.22196.61
铺底流动资金192.004.44%192.00192.00
项目总投资4,320.89100.00%596.193,724.704,320.89

(4)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为18月,投资总额为3,897.37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3,850.00万元。募投资金具体投入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资金占比T+1T+2合计
建设投资3,736.3795.87%359.423,376.963,736.37
1工程费用3,558.4591.30%342.303,216.153,558.45
1.1装修费用342.308.78%342.30-342.30
1.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3,216.1582.52%-3,216.153,216.15
2预备费177.924.57%17.12160.81177.92
铺底流动资金161.004.13%-161.00161.00
项目总投资3,897.37100.00%359.423,537.963,897.37

(5)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为12月,投资总额为1,797.25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1,750.00万元。募投资金具体投入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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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资金占比T+1合计
建设投资1,731.2596.33%1,731.251,731.25
1工程费用1,648.8191.74%1,648.811,648.81
1.1装修费用75.004.17%75.0075.00
1.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573.8187.57%1,573.811,573.81
2预备费82.444.59%82.4482.44
铺底流动资金66.003.67%66.0066.00
项目总投资1,797.25100.00%1,797.251,797.25

6、项目投资明细

(1)场地装修工程

序号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建筑面积(m2)单价(万元/ m2)
1苏州实验室装修工程1,211.007,100.000.17
2东莞实验室装修工程1,000.005,000.000.20
3广州实验室装修工程567.803,400.000.17
4宁波实验室装修工程342.302,580.000.13
5南山实验室装修工程75.00375.000.20

(2)购置设备及安装

本项目根据各募投项目所在地现有设备情况,结合市场需求、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市场变化预期,判断公司未来所需的主要检测能力,并根据新增检测能力需求,确定设备种类及数量。根据设备种类,结合历史购置成本、区域差异等因素确定。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设备购置费用为8,461.33万元,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设备购置费用为1,573.81万元,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设备购置费用为3,364.48万元,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设备购置费用为3,216.15万元,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设备购置费用为1,579.52万元,由于市场惯例,新购设备由供应商负责安装,故暂不考虑安装费用。

(3)项目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为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以及涨价预备费,按工程费用5.00%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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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铺底流动资金

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所需铺底流动资金为403.00万元,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所需铺底流动资金为224.00万元,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所需铺底流动资金为

192.00万元,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所需铺底流动资金为161.00万元,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所需铺底流动资金为66.00万元。项目所需的铺底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货币资金、应收账款(检测类业务不考虑存货周转)等经营性流动资产以及应付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周转率等因素的影响,并参考公司近年来周转率平均水平,同时结合项目预测的经营数据测算得出。

7、项目实施进度

(1)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规划建设期1.5年,第二年下半年开始投产,投产第四年正式达产。项目具体实施进展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建设期投产期
T+1T+2T+2 Q3
Q1Q2Q3Q4Q1Q2
1装修工程
2设备购置
3设备安装调试
4招聘及培训
5试生产
6正式生产

(2)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规划建设期1年,第二开始投产,投产第四年正式达产。项目具体实施进展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建设期投产期
T+1T+2
Q1Q2Q3Q4
1装修工程
2设备购置
3设备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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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聘及培训
5试生产
6正式生产

(3)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规划建设期1.5年,第二年下半年开始投产,投产第四年正式达产。项目具体实施进展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建设期投产期
T+1T+2T+2 Q3
Q1Q2Q3Q4Q1Q2
1装修工程
2设备购置
3设备安装调试
4招聘及培训
5试生产
6正式生产

(4)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规划建设期1.5年,第二年下半年开始投产,投产第四年正式达产。项目具体实施进展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建设期投产期
T+1T+2T+2 Q3
Q1Q2Q3Q4Q1Q2
1装修工程
2设备购置
3设备安装调试
4招聘及培训
5试生产
6正式生产

(5)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规划建设期1年,第二开始投产,投产第四年正式达产。项目具体实施进展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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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建设期投产期
T+1T+2
Q1Q2Q3Q4
1装修工程
2设备购置
3设备安装调试
4招聘及培训
5试生产
6正式生产

8、项目效益分析

(1)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各年营业收入根据“单一种类检验检测设备单位时间收费*设备数量*运行时长”汇总估算,检验检测设备单位时间收费参考公司历史收费水平确定,运行时长根据设备理论运行时长结合达产预期确定。

(2)项目成本及费用测算

1)项目成本

该项目成本主要由物料消耗、直接人工、水电费、折旧及摊销费、房租费、其他成本等构成。其中人员薪酬按照本项目新增人员、岗位及定岗工资确定,并按5%年增长率进行预测,房租费按照募投项目实际签订的租房合同确定,折旧与摊销金额按照项目投资新增固定资产金额单独计算,根据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其余各项成本按照相关成本历史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值预测。

2)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结合公司近年来销售费用率算术平均值,销售费用按营业收入的18.07%进行估算。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薪酬、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结合公司近年来管理费用率算术平均值,管理费用按营业收入的12.43%进行估算。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技术服务费等,结合公司近年来研发费用率算术平均值,研发费用按营业收入的6.94%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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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主要税金测算本项目涉及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均按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测算。截至目前,苏州信测、东莞信测、广州信测、宁波信测及母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按15%的税率计算。

(3)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测算情况

根据上述收入、成本费用及税金测算依据或过程,本项目运营期经济效益估算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值
1内部收益率(IRR)税后%20.77%
2净现值(NPV)税后万元6,783.77
3静态回收期 税后6.20
4经营期年均新增营业收入万元5,981.02
5经营期年均新增净利润万元576.78

注:税后投资回收期包含建设期

(4)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测算情况

根据上述收入、成本费用及税金测算依据或过程,本项目运营期经济效益估算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值
1内部收益率(IRR)税后%27.21%
2净现值(NPV)税后万元6,405.24
3静态回收期 税后4.99
4经营期年均新增营业收入万元3,478.41
5经营期年均新增净利润万元633.06

注:税后投资回收期包含建设期

(5)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测算情况

根据上述收入、成本费用及税金测算依据或过程,本项目运营期经济效益估算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值
1内部收益率(IRR)税后%24.99%
2净现值(NPV)税后万元4,0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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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静态回收期 税后5.83
4经营期年均新增营业收入万元2,844.93
5经营期年均新增净利润万元328.67

注:税后投资回收期包含建设期

(6)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测算情况

根据上述收入、成本费用及税金测算依据或过程,本项目运营期经济效益估算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值
1内部收益率(IRR)税后%25.05%
2净现值(NPV)税后万元3,424.23
3静态回收期 税后5.86
4经营期年均新增营业收入万元2,316.77
5经营期年均新增净利润万元329.42

注:税后投资回收期包含建设期

(7)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测算情况

根据上述收入、成本费用及税金测算依据或过程,本项目运营期经济效益估算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值
1内部收益率(IRR)税后%18.63%
2净现值(NPV)税后万元1,116.99
3静态回收期 税后5.82
4经营期年均新增营业收入万元1,076.39
5经营期年均新增净利润万元76.13

注:税后投资回收期包含建设期

(8)各地实验室收益差异说明

本次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各实施主体收益存在差异,系各地新增业务类型及固定资产规模所致。公司本次新能源汽车检测业务新增检测能力主要为耐候性检测能力、可靠性检测能力以及电磁兼容检测能力,其中电磁兼容检测所需设备价值较高,前期投入较大,回收期相对较长。电磁兼容检测是新能源汽车DV/PV阶段检测的重要检测项目,设备与技术依赖度高,效益良好。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及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均存在电磁兼容检测扩建,因而收益相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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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点较低,存在合理性。

9、立项、环评等报批事项

(1)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

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于2023年2月1日在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投资项目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212-320560-89-03-50228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政策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

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于2023年1月3日在东莞市松山湖产业发展局完成投资项目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301-441900-04-01-31865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政策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

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于2023年2月2日在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投资项目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302-440112-04-01-63501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政策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

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于2023年1月29日在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完成投资项目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301-330294-04-01-45647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政策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

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于2023年1月3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投资项目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301-440305-04-01-40363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政策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根据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投资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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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及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均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修订)》规定的98项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修订)》第五条规定:“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间的区别与联系

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同或相近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中,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中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存在与前次募投项目地点相同或相近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1)武汉区域募投项目

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与前次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相邻。前次募投项目为公司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不新增产能或产生收益,旨在加强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实力,本次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是公司拓展武器装备制造客户的重要环节,旨在开拓下游武器装备检测业务,研发中心与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为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提供深度技术支持,形成良好协同作用。

(2)广州、苏州区域募投项目

公司广州、苏州区域前期主要根据传统化石燃料汽车检测项目确定设备。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新能源技术的加入使得汽车及零部件检测项目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原有设备难以满足未来下游汽车行业发展趋势。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公司在广州、苏州区域新增募投项目,其中苏州区域以电磁兼容EMC暗室为主,广州区域以针对性较强的新能源汽车检测设备为主,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上述区域的重复投资,新增设备与原设备可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此举可更好适应未来发展趋势,从而扩大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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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同但业务类型相同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项目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实施区域不同,但同属检验检测业务扩展,具体说明如下:

(1)检测业务的具有明显服务半径因而需建设多区域检测实验室就行业惯例而言,由于送检时间、运输成本、时效性等原因,客户一般就近选择检验检测服务商,因而检验检测服务具有明显的区域性服务特征。就行业下游客户整体需求而言,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区域检测需求相对旺盛,但整体检验客户较为分散,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区域性需求,东莞、宁波、南山区域实验室扩产项目是公司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对满足区域性客户需求、优化检测服务、缩短检测周期具有重要意义。

(2)公司汽车领域检测业务下游客户检测需求不断发展变化与广州、苏州区域情况类似,公司深圳、东莞、宁波等其他区域同样存在下游客户产品更新迭代问题。公司在前述区域新增募投项目,其中深圳区域以电磁兼容EMC暗室为主,东莞、宁波区域以针对性较强的新能源汽车检测设备为主,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相同行业不同区域的重复投资,新增设备与原设备可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此举可更好适应未来发展趋势,从而扩大市场份额。

(四)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的匹配关系,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1、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的匹配关系

公司主要业务为检验检测业务,不适用产能估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公司将新增武器装备检验检测业务,同时扩充新能源汽车检测能力,新增设备将提升公司在电磁兼容、可靠性、环境耐候性等领域检测能力,为区域客户提供检测服务支持。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新增固定资产投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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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主要为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大楼、检测设备。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费用,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的机遇,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和市场影响力。

2、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将相应增加,能够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陆续投入,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的业绩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但由于募投项目的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在短期内产生效益,公司存在发行后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需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1、本次发行无需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根据《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涉军企事业单位,是指已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企事业单位。本办法所称军工事项,是指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过程中涉及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布局、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和能力建设项目、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条件、国防知识产权、安全保密等事项”;第七条规定,“涉军企事业单位在履行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法定程序之前,须通过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并接受相关指导、管理、核查……”。根据《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1-1-296

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上市后资本运作的法定程序前须通过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发行人、武汉信测、华中信测均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因此发行人及本项目实施主体不属于《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定义的“涉军企事业单位”,无需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2、本次发行无需履行涉军信息披露豁免

报告期内,发行人、武汉信测、华中信测未接触到与武器装备相关的国家秘密信息。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军工企业涉密信息应采取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部分无法进行脱密处理或者进行脱密处理后仍存在泄密风险的信息,军工企业应向国家主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武汉信测、华中信测未接触到与武器装备相关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存在“无法进行脱密处理,或者经脱密处理后仍然存在泄漏国家秘密风险的财务信息”的情形,因此本次发行涉及发行人、武汉信测、华中信测的特殊财务信息豁免披露无需经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或国防科工局审批,可采用由武汉信测保密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保密审查、对外信息披露前按照《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进行脱密处理。为遵守涉军保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或标准,武汉信测设立了保密组织机构、建立了保密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遵守涉军保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或标准,武汉信测设立了保密委员会和保密办公室。其中,保密委员会是武汉信测的保密工作领导机构;保密办公室是具体负责武汉信测日常保密管理工作的机构。武汉信测编制了《保密责任管理制度》《保密职责归口管理制度》《定密工作管理制度》《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保密教育管理制度》《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密品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新闻宣传管理制度》《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外场试验管理制度》《保密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泄密事件管理制度》《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保密工作经费管理制度》《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协作配套管理制度》及信息化设备管理体系文件等保密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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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就本次发行所披露的信息已由武汉信测保密委员会根据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及武汉信测保密管理制度进行了自主审查,履行了保密审查程序,确认发行人就本次发行所披露的信息不涉及涉密信息,不存在可能间接推断出国家秘密的财务或其他信息,本次发行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发行人、武汉信测、华中信测及武汉信测保密委员会确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申请文件中不存在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况,无需向国家主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武汉信测、华中信测未接触到与武器装备相关的国家秘密信息,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况,无需向国家主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构成新增业务,与既有业务的发展安排

1、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

本项目主要分为华中信测武器装备检测实验室建设及武汉信测搬迁两部分。公司下游客户群体将扩展至武器装备制造企业。本次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涉及的检测业务为武器载具检测、武器电子电气检测。武器载具检测为公司现有业务汽车领域检测的细分领域之一,武器电子电气检测为公司现有业务电子电气产品检测的细分领域之一,不构成新增业务。

公司拓展上述细分领域的原因具体可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一)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之“2、项目必要性分析”。

2、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

本项目主要分苏州、广州、东莞、宁波及深圳实验室扩建五部分。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涉及的检测业务为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检测。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检测公司现有业务汽车领域检测的细分领域之一,不构成新增业务。

公司拓展上述细分领域的原因具体可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二)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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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之“2、项目必要性分析”。

(二)项目建成之后的营运模式、盈利模式,是否需要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本次募投项目为公司现有汽车领域检测、电子电气检测业务下游扩展。营运模式、盈利模式与既有的业务不存在重大差异。此外,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无需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公司仅需投入与设备维护、运营相关的必要支出。

(三)新业务在人员、技术、市场、专利等方面的储备及可行性本次募投项目为公司现有汽车领域检测、电子电气检测业务下游扩展。公司已在技术、人员和市场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准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具体情况可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一)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之“3、项目可行性分析”及“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二)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之“3、项目可行性分析”。

四、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一)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1、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净资产比例符合要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为127,026.42万元,发行人未持有债券。若考虑发行前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金额不变,本次发行将新增54,500.00万元债券余额,新增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净资产比例为42.90%,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要求。

2、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化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5.98%、19.20%、18.92%和17.35%。公司财务结构较为稳健,财务风险较低。假设以本次发行规模上限54,500.00万元进行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在不考虑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以2023年6月30日为资产负债表日,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由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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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至38.99%。如果可转债持有人全部选择转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

12.81%。根据上述假设条件测算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化均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本次发行规模具有合理性。

3、公司具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公司的本息

假设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及到期时均不转股,根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A股上市公司发行的6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中位数情况,测算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需支付的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
市场利率中位数0.30%0.50%1.00%1.50%2.00%2.50%
利息支出163.50272.50545.00817.501,090.001,362.50
利息保障倍数124.6874.8137.4024.9420.7814.96

注: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其中,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以公司2022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进行计算。

按上述利息支出进行测算,公司债券持有期间需支付的本金和利息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金额(万元)计算公式
最近一年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1,804.88A
可转债存续期内预计净利润合计70,829.28B=A*6
截至报告期末可动用资金余额34,275.92C
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54,500.00D
模拟可转债年利息总额4,251.00E
可转债存期6年本息合计58,751.00G=D+E
现有货币资金金额及6年盈利合计105,105.20F=B+C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可动用资金余额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并剔除资产负债表日受限金额98.12万元及货币资金中前次募集资金余额。

按前述利息支出进行模拟测算,公司在可转债存续期6年内需要支付利息共计4,251.00万元,到期需支付本金54,500.00万元,可转债存续期6年本息合计58,751.00万元。而以最近一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进行模拟测算,公司可转债存续期6年内预计净利润合计为70,829.28万元,再考虑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可动用资金余额34,275.92万元,足以覆盖可转债存续期6年本息合计58,75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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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二)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公司拟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4,500.00万元(含人民币54,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间隔时间为二十三个月。

1、公司本次发行属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2、公司本次发行属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的规定。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存在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形。

4、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结合现有资金情况及未来的发展战略合理确定本次发行规模,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属于理性融资。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五、本次募集资金管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主要从事检验检测业务及试验设备生产销售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M745质检技术服务”。公司检验测试业务主要包括汽车领域检测、电子电气产品检测、日用消费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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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与环保检测和其他领域检测业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检验检测业务的细分领域为武器装备检测与新能源汽车检测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投向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产业,均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战略性新兴产业。

近年来,国家对检验检测行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21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思想。2022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提出围绕“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要求,加快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主业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检验检测业务及试验设备生产销售业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和 “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属于公司对现有检验检测业务的扩产。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如下:

项目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领域实验室扩建项目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是。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武器装备检测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是。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汽车领域检测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
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其他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公司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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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规定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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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础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最近5年内的融资项目为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号)批复核准,信测标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27.50万股,发行价格为37.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673.2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4,862.13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894.7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16.3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因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广州信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苏州信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华中信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730.9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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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存款余额为2,250.99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金额为12,480.00万元,公司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7559068942106881,603.9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755906894282001232,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337060100100380688230.5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3370601002001338187,48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337060100100390028177.9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755952701310108115.3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755952719710108123.1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3370601002001681243,000.00
合计-14,730.99

二、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首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
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21,414.2421,414.2418,851.8188.03%2023年5月
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 建设项目7,382.327,382.326,672.2090.38%2023年6月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6,633.106,624.144,116.7962.15%2023年12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5,429.6635,420.7029,640.8083.68%-
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
合计35,429.6635,420.7040,640.80--

注: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从2022年1月延期至2023年12月。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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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建设期截止时间从2023年1月延期至2023年5月,“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从2022年1月延期至2023年6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投资进度为88.03%,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90.38%,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9,640.80万元,投资进度为83.68%,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年7月31日,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两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98.0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取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台山溪小路以东、高新六路以南26,906.84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的战略布局,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及整体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时本着优化生产布局、提升空间利用率、为后续发展预留充裕的空间原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适当调整。将“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台山溪小路以东、高新六路以南”,实施方式由“租赁房屋”变更为“自建厂房”。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投资金额占比投资金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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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投资金额占比投资金额占比
1场地建设及装修费用1,082.0016.31%4,092.0061.77%
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3,683.6255.53%1,613.3624.36%
3软件购置费1,379.3120.79%431.036.51%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0.922.73%180.922.73%
5预备费307.254.63%306.824.63%
合计6,633.10100.00%6,624.14100.00%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不存在差异的说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尚未使用完毕,预计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重大差异。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5,551.38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12号)。2021年2月4日,五矿证券就本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之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此事项无异议。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12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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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5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前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

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5,5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次实施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将会在上次实施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实施时间满十二个月之后进行。公司已于2022年10月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剩余超募资金为7,486.63万元,其中已用于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7,48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监管账户专户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 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
1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不适用不适用建设期2,802.019,665.136,651.9119,119.05不适用
2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建设期114.233,636.002,704.696,454.92不适用
3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建设期建设期建设期建设期-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仍在持续投入中,其项目产能利用率、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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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经逐项对照,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无差异。

三、注册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533号),注册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信测标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信测标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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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吕杰中 吕保忠 袁奇 李国平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生平 肖国中 张敏 陈若华______________

吴华亮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宇 皮勇 潘惜春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蔡大贵 黄光欣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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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吕杰中 吕保忠 高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

丁凯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施伟 何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郑宇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____________

常伟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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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____________

郑宇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31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贺存勖 施铭鸿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王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15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 ___________

李顺利 葛振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 月 日

1-1-316

六、债券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级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信评级人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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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

(一)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二) 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并披露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但需要提示投资者,制定下述填补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1) 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2) 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实现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筹划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增强股东回报。

(3)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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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加强对投资者的回报和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同时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股东利益。

(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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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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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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