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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神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7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蜀新大道1168号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综合楼1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明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公司总股份628,142,564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0人,代表股份187,354,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82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1,120,1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28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8人,代表股份66,233,9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4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5人,代表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份74,957,8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93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688,8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4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4人,代表股份65,268,9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90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下列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全部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96,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2963%;反对7,171,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2%;弃权955,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831,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9.1585%;反对7,171,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668%;弃权955,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47%。

提案2.00 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子议案:

提案2.0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4%;反对7,175,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13%;弃权1,278,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1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1%;反对7,175,6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9%;弃权1,278,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50%。

提案2.0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交易对方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05,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079%;反对7,162,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35%;弃权955,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840,0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9.1703%;反对7,162,1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549%;弃权955,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48%。

提案2.0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标的资产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04,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078%;反对6,963,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722%;弃权1,154,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839,9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9.1701%;反对6,963,7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902%;弃权1,154,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5396%。

提案2.0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3%;反对

7,497,6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4%;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0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0%;反对7,497,6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26%;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5%。

提案2.0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对价支付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82,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834%;反对7,483,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4%;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17,7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402%;反对7,483,9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5%。

提案2.0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股份发行方案-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04,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078%;反对7,161,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30%;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839,9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9.1701%;反对7,161,7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544%;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5%。

提案2.0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股份发行方案-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91,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2899%;反对7,17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09%;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826,3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9.1520%;反对7,175,3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5%;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755%。

提案2.0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股份发行方案-发行对象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4%;反对7,173,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8%;弃权1,279,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1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1%;反对7,173,7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04%;弃权1,279,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75%。

提案2.0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股份发行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3%;反对7,497,6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4%;弃权956,07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0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0%;反对7,497,6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26%;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5%。

提案2.1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股份发行方案-发行数量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3%;反对7,175,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17%;弃权1,277,8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0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0%;反对7,175,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33%;弃权1,277,8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47%。

提案2.1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股份发行方案-锁定期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4%;反对7,173,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8%;弃权1,279,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1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1%;反对7,173,7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04%;弃权1,279,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75%。

提案2.1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过渡期损益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4%;反对7,497,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3%;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1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1%;反对7,497,5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24%;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5%。

提案2.1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3%;反对7,497,6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4%;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0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0%;反对7,497,6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26%;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5%。

提案2.1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4%;反对7,17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09%;弃权1,278,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1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1%;反对7,175,3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5%;弃权1,278,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54%。

提案2.1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标的资产交割及违约责任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3%;反对7,173,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9%;弃权1,279,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0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0%;反对7,173,8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05%;弃权1,279,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75%。

提案2.1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3%;反对7,173,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9%;弃权1,279,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0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0%;反对7,173,8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05%;弃权1,279,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75%。

提案2.17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行股份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4%;反对

7,173,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8%;弃权1,279,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1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1%;反对7,173,7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04%;弃权1,279,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75%。

提案2.18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行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4%;反对7,17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09%;弃权1,278,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1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1%;反对7,175,3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5%;弃权1,278,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54%。

提案2.19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3%;反对7,173,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9%;弃权1,279,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0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0%;反对7,173,8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05%;弃权1,279,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75%。

提案2.20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4%;反对7,497,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3%;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1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1%;反对7,497,5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24%;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5%。

提案2.21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4%;反对7,17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09%;弃权1,278,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1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1%;反对7,175,3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5%;弃权1,278,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54%。

提案2.2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3%;反对7,175,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10%;弃权1,278,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0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0%;反对7,175,4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7%;弃权1,278,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54%。

提案2.23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配套募集资金用途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3%;反对7,173,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9%;弃权1,279,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0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0%;反对7,173,8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05%;弃权1,279,9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75%。

提案2.24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3%;反对7,497,6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4%;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0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0%;反对7,497,6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26%;弃权95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5%。

提案2.25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70,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76%;反对7,173,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8%;弃权1,278,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5,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42%;反对7,173,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04%;弃权1,278,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54%。

提案3.00 《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3%;反对7,175,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11%;弃权1,278,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0%;反对7,17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8%;弃权1,278,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52%。

提案4.00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3%;反对7,175,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11%;弃权1,278,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0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0%;反对

7,17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8%;弃权1,278,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52%。

提案5.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4%;反对7,175,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10%;弃权1,278,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1%;反对7,175,4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7%;弃权1,278,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52%。

提案6.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01,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9075%;反对7,143,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090%;弃权1,278,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36,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647%;反对7,143,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301%;弃权1,278,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52%。

提案7.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4%;反对7,175,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10%;弃权1,278,20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1%;反对7,175,4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7%;弃权1,278,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52%。

提案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82,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835%;反对7,160,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8%;弃权1,279,8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17,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404%;反对7,160,1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3%;弃权1,279,8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074%。

提案9.00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82,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835%;反对6,185,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466%;弃权2,254,8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6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17,8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404%;反对6,185,1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2515%;弃权2,254,8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0082%。

提案10.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69,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8654%;反对6,185,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466%;弃权2,268,5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8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4,1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21%;反对6,185,1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2515%;弃权2,268,5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7,7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0264%。

提案11.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6,823,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0149%;反对6,153,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044%;弃权2,946,3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5,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8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58,3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8606%;反对6,153,1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2088%;弃权2,946,3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5,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9306%。

提案12.00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23,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319%;反对6,153,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046%;弃权1,946,3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6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858,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9.1945%;反对6,153,2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2089%;弃权1,946,3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5,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5966%。

提案13.00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118,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699%;反对6,198,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641%;弃权4,605,4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8,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6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53,9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5.5867%;反对6,198,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2692%;弃权4,605,4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8,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1441%。

提案14.00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119,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701%;反对7,173,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弃权3,630,3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8,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8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54,0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5.5869%;反对7,173,3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9%;弃权3,630,3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8,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8433%。

提案15.00 《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50,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335%;反对7,161,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223%;弃权3,642,4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54,0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5.5869%;反对7,161,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7%;弃权3,642,4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8594%。

提案16.00 《关于审议公司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119,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7701%;反对6,186,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480%;弃权4,617,5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8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54,0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5.5869%;反对6,186,2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2529%;弃权4,617,5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1602%。

提案17.00 《关于审议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41,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1945%;反对6,199,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661%;弃权4,281,6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3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76,3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6.0168%;反对6,199,9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2712%;弃权4,281,6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7120%。

提案18.00 《关于审议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备考财务报表及其审阅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41,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1944%;反对6,200,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622%;弃权4,281,6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3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76,2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6.0166%;反对6,200,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2713%;弃权4,281,6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7120%。

提案19.00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872,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055%;反对7,174,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296%;弃权3,306,5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76,3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6.0168%;反对7,174,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0%;弃权3,306,5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4112%。

提案20.00 《关于制订<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872,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055%;反对7,173,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288%;弃权3,308,1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6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76,3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6.0168%;反对7,173,3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9%;弃权3,308,1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4134%。

提案21.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872,4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054%;反对7,173,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288%;弃权3,308,1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6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76,3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6.0166%;反对7,173,4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00%;弃权3,308,1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4134%。

提案2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872,4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054%;反对7,173,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288%;弃权3,308,1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6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76,2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6.0166%;反对7,173,4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00%;弃权3,308,1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6,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41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华均、洪于群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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