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有序推进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马建勇先生、郑凡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经选举出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马建勇先生简历马建勇先生,1983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曾任公司团委书记、投资银行事业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建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马建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郑凡轩女士简历郑凡轩女士,1979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曾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法律总监。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凡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郑凡轩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