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数量(股) |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
周芳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21,767,200 | 23.7851% |
本次公告前6个月,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增持 数量(股) | 计划增持 金额(元) | 增持 方式 | 增持 期间 | 增持合理价格区间 | 增持资金来源 | 拟增持 目的 |
周芳 | 不低于400,000股 | 不低于5,000,000元 | 集中竞价 | 自增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窗口期不交易) | 将以市场价格择机增持 | 自有资金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 |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①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及季度报告公告前1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②公司业绩预
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综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上述规则在允许期间内增持股票。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上述股东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所做出的判断,不构成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票价格的预测和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增持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