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6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银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条件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具备足够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