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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武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的更正公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号1#楼

层、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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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6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华福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福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福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22中武01(149777.SZ)

1、发行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2中武01

4、发行总额:人民币4.9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利率:5.46%

7、担保方式:无担保

8、评级情况:AA

9、发行日期:2022年1月18日10、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正常按期偿付利息及本金

二、更正情况说明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于2023年6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披露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以下简称“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根据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华福证券编写了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由于版本使用错误,在“第六节注意事项;十一(一)对外担保情况、(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中的相关披露内容有误。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实际内容,对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加粗):

更正内容

更正前: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

3.7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1.37亿元。

更正后:

一、对外担保情况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发行人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2022年年末担保额为人民币

17.93亿元。更正内容

更正前:

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诉厦门聚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999年2月借款1,600万元及利息和本公司担保案,要求本公司承担借款人所提供的抵押物厦门九州大厦第二、三层商场(5113.4㎡)之外的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债权已几经转手给莆田市融信贸易有限公司。2,5002016年7月15日和2016年7月18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和派专人向厦门中院送达《关于扣划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公司,857,756.03元存款的执行异议》。2019年10月23日,福建省高院裁定撤销(2018)闽02执异92号执行裁定书,发回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2020年5月26日厦门中院组织法庭调查,2020年7月22日再次参加法庭调查,目前等待法院结果。厦门中院已作出(2001)厦经初字第2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归还借款及利息,本公司在抵押物价值之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厦门中院2016年6月30日作出(2001)厦经执字第242-3号《执行裁定书》,扣划中国武夷银行存款4,857,756.03元。本案抵押物九州大厦第二、三层商场2004年5月由厦门中院在未通知中国武夷且评估报告过期的情况下以约1,114万元进行变卖,变卖程序违法。时隔8年多之后,厦门中院突然于2015年9月29日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厦门聚泰、中国武夷所有的款项人民币2500万元。厦门中院2016年6月30日作出(2001)厦经执字第242-3号《执行裁定书》,扣划中国武夷银行存4,857,756.03元。2016年7月15日,中国武夷就扣划事项向厦门中院2016年7月20日
提出书面异议,2018年9月19日,厦门中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18)闽02执异92号),裁定驳回了执行异议。2018年10月9日,中国武夷向省高院申请复议。2019年10月23日,福建省高院裁定撤销(2018)闽02执异92号执行裁定书,发回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
内罗毕MILIMANI法院编E118/2022:肯尼亚分公司因承接肯尼亚市政局红山路道路施工项目与Belgo公司发生土地纠纷。Belgo公司以肯尼亚分公司非法使用土地、非法取土破坏环境等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开挖取土的费用以及因修路造成地块分割、两块地之间架桥费用。肯尼亚市政局为案涉土地征用方,肯尼亚分公司的一切行为均是在肯尼亚市政局的指示和批准后进行的。28272022年3月25日,肯尼亚Belgo公司起诉,4月22日,中国武夷肯尼亚律师收到起诉书,5月20日,我司律所向法院提交应诉答辩状,10月28日正式开庭,法官允许我方14天内修改答辩状及补充证人证词。11月已补充提交证词,原定11月28日再次开庭,但是因当天律师请假未开庭,改为12月19日线上视频Mention开庭,法官批准原告就我方修改后的答辩状及证词进行回复,并告知我方于2023年3月13日再次Mention开庭。案件仍在审理中。暂未形成生效判决。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刚果(布)钾肥项目施工合同纠纷案,要求偿还工程欠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因停工所致经济损失、HSSE奖励金及逾期付款利息等。2,8272022年3月25日,肯尼亚Belgo公司起诉,4月22日,中国武夷肯尼亚律师收到起诉书,5月20日,我司律所向法院提交应诉答辩状,10月28日正式开庭,法官允许我方14天内修改答辩状及补充证人证词。11月已补充提交证词,原定11月28日再次开庭,但是因当天律师请假未开庭,改为12月19日线上视频Mention开庭,法官批准原告就我方修改后的答辩状及证词进行回复,并告知我方于2023年3月13日再次Mention开庭。案件仍在审理中。暂未形成生效判决。
其他诉讼合计5,449.9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诉厦门聚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999年2月借款1,600万元及利息和本公司担保案,要求本公司承担借款人所提供的抵押物厦门九州大厦第二、三层商场(5113.4㎡)之2,5002016年7月15日和2016年7月18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和派专人向厦门中院送达《关于扣划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公司,857,756.03元存款的执行异议》。2019年10月23日,福建省高院裁定撤销(2018)闽02执异92号执行裁定书,发回厦门市中厦门中院已作出(2001)厦经初字第2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归还借款及利息,本公司在抵押物价值之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厦门中院2016年6月30日作出(2001)厦经执字第242-3号本案抵押物九州大厦第二、三层商场2004年5月由厦门中院在未通知中国武夷且评估报告过期的情况下以约1,114万元进行变卖,变卖程序违法。时隔8年多之后,厦门中院突然于2015年9月29日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冻2016年7月20日
外的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债权已几经转手给莆田市融信贸易有限公司。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2020年5月26日厦门中院组织法庭调查,2020年7月22日再次参加法庭调查,目前等待法院结果。《执行裁定书》,扣划中国武夷银行存款4,857,756.03元。结、划拨被执行人厦门聚泰、中国武夷所有的款项人民币2500万元。厦门中院2016年6月30日作出(2001)厦经执字第242-3号《执行裁定书》,扣划中国武夷银行存4,857,756.03元。2016年7月15日,中国武夷就扣划事项向厦门中院提出书面异议,2018年9月19日,厦门中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18)闽02执异92号),裁定驳回了执行异议。2018年10月9日,中国武夷向省高院申请复议。2019年10月23日,福建省高院裁定撤销(2018)闽02执异92号执行裁定书,发回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
内罗毕MILIMANI法院编E118/2022:肯尼亚分公司因承接肯尼亚市政局红山路道路施工项目与Belgo公司发生土地纠纷。Belgo公司以肯尼亚分公司非法使用土地、非法取土破坏环境等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开挖取土的费用以及因修路造成地块分2,8272022年3月25日,肯尼亚Belgo公司起诉,4月22日,中国武夷肯尼亚律师收到起诉书,5月20日,中国武夷聘请的向法院提交应诉答辩状,10月28日正式开庭,法官允许中国武夷14天内修改答辩状及补充证人证词。11月已补充提交证词,原定11月28日再次开庭,但是因当天律师请假案件仍在审理中。暂未形成生效判决。-
割、两块地之间架桥费用。肯尼亚市政局为案涉土地征用方,肯尼亚分公司的一切行为均是在肯尼亚市政局的指示和批准后进行的。未开庭,改为12月19日线上视频Mention开庭,法官批准原告就中国武夷修改后的答辩状及证词进行回复,并告知我方于2023年3月13日再次Mention开庭。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刚果(布)钾肥项目施工合同纠纷案,要求偿还工程欠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因停工所致经济损失、HSSE奖励金及逾期付款利息等。30,073.702022年5月26日中国武夷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当日受理。2022年12月4日交换证据,12月5日一审庭审(线上)。案件仍在审理中。暂未形成生效判决。2022年6月1日
其他诉讼合计5,449.9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三、影响分析

截至更正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本次年度报告更正未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实质影响。

华福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上述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等的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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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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