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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7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3-06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1月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龙隆、曹峥、王艳梅、孙进山、谢兰军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乔鲁予先生、侯旭东先生、李德华先生、李晓华女士、龙隆先生及廖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葛勇先生、王文荣先生、吕成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

公司拟选举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曹峥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艳梅女士、孙进山先生、谢兰军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曹峥先生、王艳梅女士、孙进山先生、谢兰军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乔鲁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侯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李德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李晓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龙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廖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葛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王文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吕成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7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非独立董事乔鲁予先生、侯旭东先生、李德华先生、李晓华女士、龙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第七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董事长由于承担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实行年薪制,薪酬总额包括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其中基本年薪96万元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公司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绩效考核后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拟定绩效年薪。

2、对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同意参照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发放(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10万元/年)。

3、对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同意按照其任职岗位标准给付薪酬,不再单独支付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11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第七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如下:任期内每年10万元/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11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

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3年11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乔鲁予,男,1956年出生,中国籍,澳大利亚长期居住权,高中学历。2003年至2006年,任本公司董事长;2006年至2010年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乔鲁予持有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90%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劲嘉创投持有公司31.6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乔鲁予是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纪运通”)的合伙人,占其出资比例的71.44%,世纪运通持有公司2.70%的股份,除以上两种持股方式外乔鲁予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五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侯旭东,男,1961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2003年至2007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10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安徽安泰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侯旭东是世纪运通的合伙人,占其出资比例的14.28%,世纪运通持有公司2.70%的股份;侯旭东持有公司股票6,784,324股;侯旭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德华,男,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文化。1996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生产营销分公司总经理,兼任深圳前海蓝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德华是世纪运通的合伙人,占其出资比例的14.28%,世纪运通持有公司2.70%的股份;李德华持有公司股票6,679,324股;李德华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晓华,女,1978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0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2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兼任深圳劲嘉新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广州德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晓华持有公司股票1,460,083股;李晓华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龙隆,男,1955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至今,历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周边地区研究中心副主任,开放政策研

究所所长,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独立董事。现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理事及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龙隆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廖朝晖,女,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团委书记;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湖南省领导专职秘书;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中心副主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丰达晨(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感知富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君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金融大数据应用与安全研究中心副理事长、湖南建湘晖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拟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廖朝晖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葛勇,男,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担任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广东金骏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职位,现任广州润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拟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葛勇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文荣,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科院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主管,上海上创新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无锡红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音智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谛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浪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威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云思创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稷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文荣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成龙,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道可特(深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及高级顾问,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吕成龙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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