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3-130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以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