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3-132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的公开及非公开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于公司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用途,公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