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9点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7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云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