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5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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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董事会。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