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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6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年11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确保公司年报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2 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必要,公司管理层还须安排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实地考察。上述汇报和考察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独立董事对审计工作安排或其他财务相关事项存在疑问的,财务总监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第六条 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应保持必要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公司应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第七条 对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需要关注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完备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会议的意见。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以书面形式联名向董事

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如独立董事的意见未获采纳,独立董事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年度内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第九条 独立董事在审议年报时,应当认真阅读年报全文,重点关注年报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是否全面分析了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并且充分披露了可能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等。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对年报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署。独立董事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第十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应当高度关注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并及时向当地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汇报。

第十一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三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独立董事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

第十五条 本工作制度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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