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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6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3-068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彤程化学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彤程化学本次为华奇化工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200万元,公司实际为华奇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彤程化学实际为华奇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彤程化学本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公司本次为彤程化学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实际为彤程化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994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彤程化学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华奇化工与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因授信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6,200万元;彤程化学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因授信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彤程化学与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贷款本金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目前已实际为华奇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彤程化学目前已实际为华奇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彤程化学目前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公司目前已实际为彤程化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994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40亿元(含内保外贷),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87,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5月11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彤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彤程新材关于2023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彤程新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25层2501室

法定代表人:Zhang Ning

注册资本:人民币59,611.962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除外)、橡塑制品、五金交电产品、机械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电子元件、计

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音像制品除外)、不锈钢材料、阀门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化工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投资咨询;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彤程新材的总资产453,451.44万元、总负债247,725.1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65,818.63万元)、净资产205,726.26万元;2022年年度彤程新材的营业收入为24,729.37万元、净利润10,424.12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彤程新材的总资产473,775.11万元、总负债210,949.6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2,897.88万元)、净资产262,825.42万元;2023年三季度彤程新材的营业收入为20,540.78万元、净利润62,085.69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

彤程新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天霸路3号

法定代表人:韩鸣

注册资本:人民币46,056.46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加工用于橡胶和塑料类精细化工助剂(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支持及咨询,化工原料及其产品(其中危险化学品限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和期限经营)、轮胎、橡胶制品的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与贸易有关的代理业务。劳保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奇化工的总资产126,731.19万元、总负债38,342.8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3,982.93万元)、净资产88,388.39万元;2022年年度华奇化工的营业收入为131,126.42万元、净利润10,301.69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华奇化工的总资产107,492.52万元、总负债34,460.8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4,004.30万元)、净资产73,031.70万元;2023年三季度华奇化工的营业收入为112,140.50万元、净利润14,039.75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奇化工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3、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北银河路66号法定代表人:袁敏健注册资本:人民币80,631.4822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具体项目见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具体项目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橡胶、塑料类化工助剂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除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技术开发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彤程化学总资产173,681.00万元、总负债67,218.3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2,065.58万元)、净资产106,462.62万元;2022年年度彤程化学的营业收入为84,971.46万元,净利润2,034.72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彤程化学的总资产157,559.67万元、总负债61,057.1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0,031.21万元)、净资产96,502.49万元;2023年三季度彤程化学的营业收入为77,197.42万元、净利润4,544.87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彤程化学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被担保方债权人担保金额签署日期担保范围担保期间担保类型是否有反担保
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彤程新材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16,200万元2023年6月8日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连带责任保证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5,000万元2023年10月16日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连带责任保证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8,000万元2023年10月31日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4,704.38万元,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4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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