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凤民先生召集,并于2023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刘凤民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股东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事项。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