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3年11月3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截至2023年11月3日,公司收到全部17名董事的书面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进一步深化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王松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进一步深化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2-2024)及相关配套制度。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制定公司融资担保及资金出借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制定实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担保及资金出借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向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