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 考 审 阅 报 告
2022年度、2023年1-6月
目 录
页次 | |
一、 审阅报告 | 1-2 |
二、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3-4 |
三、 备考合并利润表 | 5 |
四、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6-87 |
委托单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10)85886680传真号码:(010)85886690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审 阅 报 告
利安达专字【2023】第2269号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公司”)按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2023年1-6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这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包括确定该编制基础对于在具体情况下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可接受性)是海新能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有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海新能科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2023年1-6月的备考经营成果。
我们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对编制基础的说明,本审阅报告专门就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而出具,仅供海新能科公司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之申报材料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页无正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刘 戈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 瑾 |
2023年10月18日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注释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六、1 | 1,829,882,659.39 | 1,700,939,605.4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六、2 | 55,491,783.80 | 118,374,367.60 |
应收账款 | 六、3 | 1,142,115,591.31 | 1,291,484,000.5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六、4 | 954,582,239.78 | 1,227,327,137.26 |
其他应收款 | 六、5 | 1,361,005,541.74 | 469,229,276.3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六、6 | 2,029,060,117.77 | 2,285,193,539.86 |
合同资产 | 六、7 | 255,551,412.63 | 254,271,281.01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六、8 | 21,870,905.98 | 7,00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六、9 | 19,457,781.78 | 37,878,826.23 |
流动资产合计 | 7,669,018,034.18 | 7,391,698,034.4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六、10 | 17,434,425.77 | 28,084,796.07 |
长期股权投资 | 六、11 | 665,852,486.40 | 676,829,113.4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六、12 | 1,049,145,234.65 | 2,221,343,559.75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六、13 | 2,217,307,211.38 | 2,356,864,976.91 |
在建工程 | 六、14 | 65,373,507.54 | 72,934,469.9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六、15 | 76,896,386.42 | 81,045,857.77 |
无形资产 | 六、16 | 545,777,008.80 | 502,634,032.40 |
开发支出 | 六、17 | 98,338,106.56 | 182,696,116.99 |
商誉 | 六、18 | 39,406,769.49 | 39,406,769.49 |
长期待摊费用 | 六、19 | 18,352,199.98 | 21,734,128.3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六、20 | 256,689,260.44 | 267,288,740.9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六、21 | 83,931,118.60 | 99,518,665.8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34,503,716.03 | 6,550,381,227.93 | |
资产总计 | 12,803,521,750.21 | 13,942,079,262.33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续)编制单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注释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六、22 | 311,077,355.56 | 531,348,458.6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六、23 | 63,881,988.90 | 42,227,683.41 |
应付账款 | 六、24 | 755,799,940.65 | 1,365,949,828.9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六、25 | 393,977,721.66 | 359,417,858.24 |
应付职工薪酬 | 六、26 | 1,286,824.02 | 1,476,539.16 |
应交税费 | 六、27 | 4,176,297.55 | 6,812,616.25 |
其他应付款 | 六、28 | 1,863,949,105.70 | 2,336,171,296.5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六、29 | 774,986,870.80 | 715,904,872.24 |
其他流动负债 | 六、30 | 178,880,199.21 | 308,776,012.36 |
流动负债合计 | 4,348,016,304.05 | 5,668,085,165.7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六、31 | 523,019,186.25 | 462,846,350.3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六、32 | 31,810,017.86 | 41,049,131.57 |
长期应付款 | 六、33 | 377,202,105.33 | 226,832,070.5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六、34 | 7,941,045.18 | 8,394,612.80 |
递延收益 | 六、35 | 52,639,524.33 | 65,085,972.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六、20 | 400,163.96 | 8,130.8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93,012,042.91 | 804,216,268.32 | |
负债合计 | 5,341,028,346.96 | 6,472,301,434.07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六、36 | 2,349,720,302.00 | 2,349,720,30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六、37 | 1,030,954,407.52 | 1,034,669,202.8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六、38 | 57,933,064.80 | 24,892,772.81 |
专项储备 | 六、39 | 2,572,485.43 | 2,780,142.09 |
盈余公积 | 六、40 | 477,568,783.10 | 477,568,783.10 |
未分配利润 | 六、41 | 3,453,405,095.93 | 3,454,694,072.2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7,372,154,138.78 | 7,344,325,275.09 | |
少数股东权益 | 90,339,264.47 | 125,452,553.17 | |
股东权益合计 | 7,462,493,403.25 | 7,469,777,828.26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2,803,521,750.21 | 13,942,079,262.33 |
载于第6页至第87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第3页至第5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考合并利润表编制单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注释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924,021,342.87 | 3,810,409,191.57 | |
其中:营业收入 | 六、42 | 1,924,021,342.87 | 3,810,409,191.57 |
二、营业总成本 | 2,137,456,581.34 | 4,150,468,324.02 | |
其中:营业成本 | 六、42 | 1,792,473,723.69 | 3,420,497,155.75 |
税金及附加 | 六、43 | 6,667,484.05 | 15,481,121.51 |
销售费用 | 六、44 | 36,192,334.27 | 63,125,245.01 |
管理费用 | 六、45 | 130,499,252.02 | 288,839,774.77 |
研发费用 | 六、46 | 60,342,288.17 | 99,868,101.48 |
财务费用 | 六、47 | 111,281,499.14 | 262,656,925.50 |
其中:利息费用 | 150,019,385.11 | 287,850,961.87 | |
利息收入 | 11,803,045.74 | 24,783,248.80 | |
加:其他收益 | 六、48 | 3,620,388.52 | 9,370,888.1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49 | 264,514,775.27 | -70,665,797.7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081,936.90 | -76,068,331.6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号填列) | 六、50 | -97,487,037.00 | -231,520,760.7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六、51 | -2,826.52 | -97,344,847.4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 | 六、52 | 1,933,962.26 | 12,763,811.4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855,975.94 | -717,455,838.65 | |
加:营业外收入 | 六、53 | 10,063,709.84 | 974,294.21 |
减:营业外支出 | 六、54 | 405,409.12 | 2,572,259.4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197,675.22 | -719,053,803.91 | |
减:所得税费用 | 六、55 | 13,648,802.42 | -25,091,577.3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846,477.64 | -693,962,226.5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 -44,846,477.64 | -693,962,226.5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 -1,953,397.16 | -594,350,048.3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893,080.48 | -99,612,178.2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040,291.99 | 119,229,425.90 |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040,291.99 | 119,229,425.9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040,291.99 | 119,229,425.9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3,040,291.99 | 119,229,425.90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806,185.65 | -574,732,800.63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1,086,894.83 | -475,120,622.43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893,080.48 | -99,612,178.2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08 | -0.252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08 | -0.2529 |
载于第6页至第87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第3页至第5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2023年1-6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北京三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林科、张杰、李冬共同出资设立,成立于1997年6月3日,注册资本为10万元。
经过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2007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1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后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法人股东2名,出资2,861.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6.11%;自然人股东18人,出资2,238.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43.89%。根据2007年10月29日第五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1月26日于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25574Y。
经2008年增资及2009年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为7,227万元,其中: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持股3,486.33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8.25%;自然人股东持股3,740.67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75%。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400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14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727万元。
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由9,727万股增加至19,454万股,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17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454万元。
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由19,454万股增加至38,908万股,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4月28日出具的(2012)年中磊(验A)字第0010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8,908万元。
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由38,908万股增加至50,580.40万股,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3]第101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580.40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
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33,978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6.48元/股。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4]第1048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8,837,978.00元。
根据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152,651,393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1,489,371.00元。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1053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61,489,371.00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56号文)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6,734,079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778,223,45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2月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由于公司已于2015年4月30日实施完毕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5年6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7.13元/股。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2056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向刘雷、林科等19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37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18,47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796,693,450.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6]第2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89,111,693.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6年5月13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5,805,143.00元,股本为1,185,805,143.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准验字[2016]1097号验资报告。
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并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总数量为9,790,749份股票期权,并选择自
主行权模式。第一期行权数量为9,790,749.00股,增加股本9,790,749.00元,行权后股本变更为1,195,595,892.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64号验资报告。2017年3月1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97,797,946.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93,393,838.00元,股本为1,793,393,838.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65号验资报告。
2017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已获授股票期权的49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790,750份,并选择自主行权的方式,以及2017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及行权/回购价格的议案》,股票期权调整为14,686,125份,行权价格调整为5.791元每股。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686,125.00元,新增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8,079,963.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75号验资报告。根据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42,423,988.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为2018年7月24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0,503,951.00元,股本为2,350,503,951.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8]京A2028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
根据公司与股东王庆明限制性股票回购协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股东王庆明减资783,649.00元。公司按每股人民币5.985元,以货币方式归还王庆明人民币4,690,139.27元,同时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783,649.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906,490.27元。变更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00元。上述减资事项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验字[2019]京A2014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2年7月15日,公司全称由“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349,720,302.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00元。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张鹏程;
本公司母公司为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2023年1-6月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19户(另有三级公司2户,三级以上公司1户),二级、三级公司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2023年1-6月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比上年度减少16户,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拟处置子公司的相关情况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的挂牌底价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并经国有出资单位备案或核准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方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为准,最终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价款。如公开挂牌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交易对方或未能成交,则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标的资产的后续处置事宜。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6月30日。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1040号),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39,356.30万元,上市公司所持有的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7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97,549.41万元。公司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以不低于前次购买支付对价人民币127,943.0390万元作为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70%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挂牌价格。最终交易价格以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二)被出售方基本情况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16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9115030467435901XX;注册资本:91,738.88万元;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孔德良。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属煤炭及制品批发业,主要从事焦炭、焦粒、焦粉、焦油、硫磺、粗苯、硫酸铵、焦炉煤气等煤炭及制品的生产。
三、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假设本次股权出售已于 2022年1月1日前完成,并依据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后的股权架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根据以下假设编制:
1、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交易方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假设2022年1月1日,本公司已完成本次出售股权的全部手续。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未考虑本次拟出售资产交易成本及中介费用。
4、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未考虑拟出售资产交易中可能产生的流转税及其他税项。
5、假设公司对出售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架构于 2022年1月1日业已存在,自2022年1月1日起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出售价款127,943.0390万元(未考虑出售业务相关的税费、手续费等)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中列报为货币资金。
6、考虑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特殊目的及用途,未特别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同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列示有限的备考合并注释,未列报和披露母公司财务信息,部分附注项目已在本备考财务报表中简化披露。
(二)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以及2023年1-6月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编制而成。
本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出售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交易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出售价款127,943.0390万元(未考虑出售业务相关的税费、手续费等)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为货币资金。
由于假设出售日的确定与实际出售日不同,并且该备考合并报表仅为向股东提供补充信息之参考目的而编制,与实际出售完成后上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法定财务报表并不衔接。本备考财务报表不是公司 2023 年 6月 30 日的实际合并财务报表,也非出售完成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起止日期按公历日期确定。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同时在备查薄中予以登记。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
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母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需要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3)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③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⑤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项目的折算方法、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
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基金等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表示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以外币表示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C、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I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II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公允价值计量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
① 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者允许企业以公允价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初始计量,且其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公司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时,会充分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③公允价值的层次划分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以上层次划分具体表现为: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
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0、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 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A.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
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使用减值准备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③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A、应收票据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a、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大于500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进行账龄分析,并结合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单独测试后未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应收账款组合1:货款或往来款 |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该项组合预期不会产生信用损失 |
c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理由 |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按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
C、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其他应收款组合1:保证金、内部备用金等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该项组合预期不会产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组合2:往来款及其他 |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D、长期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长期应收款组合1 |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
长期应收款组合2 | 应收其他长期应收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1、存货
(1)存货类别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的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中期末及年末,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2、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四、10、金融资产减值 B应收账款”执行。
13、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
(1)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下同)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14、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附注四、5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都可以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进行调整,并且将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
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
在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盈利的,在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依次恢复长期权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15、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种类和计量模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
(2)采用成本模式的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相同。
16、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固定资产: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的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年限(年)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5 | 20-30 | 3.17-4.75 |
机器设备 | 5 | 5-10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5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5 | 3-5 | 19.00-31.67 |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17、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以自营方式建造。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
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9、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如果公司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售后租回交易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其中:
①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则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本公司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在进行上述调整时,公司基于以下两者中更易于确定的项目: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租赁合同中付款额的现值与按租赁市价计算的付款额现值之间的差额。
②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
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2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寿命的复核程序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4)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
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2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①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项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A.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B.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C.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D.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E.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F.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G.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
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3)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未探明矿区权益,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4)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23、合同负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4、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本公司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本公司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①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如下步骤:
A.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
B.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
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资产上限是指公司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C.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D.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是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后相关资产成本。
25、租赁负债
(1)租赁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④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⑤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2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
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7、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28、收入
1、一般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不计入交易价格。公司确认的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
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公司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该转移可能在某一时段内发生,也可能在某一时点发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公司确认收入的具体时点
(1)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烃基生物柴油产品国内销售,在发货并取得经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出口销售,在发货并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提单或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2)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贸易增值服务)的商品购销业务,公司贸易增值服务交易过程中承担了商品采购、销售上的主要风险,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对销售的商品具有协商定价权,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
(3)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设备销售,如果销售设备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公司不能认为已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了客户,公司将在客户完成验收并接受该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客户验收只是一项例行程序,并不影响公司判断客户取得该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公司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4)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确认时点:在取得客户确认的技术清单、服务完成资料等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5)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把一个项目按形象进度分成若干个节点,签订各分项施工合同,当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节点时,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取得客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6)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按照工程的性质并参考实际累计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或已确认的工程量占预计总工程量的比例确认收入。
29、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公司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公司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
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包括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应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32、租赁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
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自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该政策变更对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2023年1月1日/ |
2022年度(变更前) | 2022年度(变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7,288,740.91 | 1,358,975.69 | 268,647,716.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130.85 | 573,751.21 | 581,882.06 |
未分配利润 | 3,454,694,072.26 | 664,420.83 | 3,455,358,493.09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2023年1月1日/ |
2022年度(变更前) | 2022年度(变更后)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7,344,325,275.09 | 664,420.83 | 7,344,989,695.92 |
少数股东权益 | 125,452,553.17 | 120,803.65 | 125,573,356.82 |
所得税费用 | -25,091,577.38 | 881,026.63 | -24,210,550.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94,350,048.33 | -745,484.21 | -595,095,532.54 |
少数股东损益 | -99,612,178.20 | -135,542.42 | -99,747,720.62 |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无。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具体税率情况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13%、9%、6%、5%、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缴纳的流转税的1%、5%、7%计缴。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应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的15%、20%、25%计缴。 |
房产税 | 自用房产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房产出租以房产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
其他税费 | 按相关规定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15%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15% |
浙江聚金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等 (详见“附注五、税项2、税收优惠及批文”) | 20%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 |
除上述外的其他境内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2020年7月31日,本公司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号GR202011001298,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一分公司与公司本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取得了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21001580,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142001729,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取得了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23000167,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5)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取得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认定,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自2020年度起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取得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11004823,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8)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本公司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其他说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境外公司按照当地相关税收政策缴纳相应税款。
六、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说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的期初余额指2023年1月1日余额,期末余额指2023年6月30日余额,本期发生额指2023年1-6月发生额,上年发生额指2022年度发生额。
1、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6,169.10 | 29,454.40 |
银行存款 | 1,772,887,264.11 | 1,670,858,396.33 |
其他货币资金 | 56,929,226.18 | 30,051,754.73 |
合计 | 1,829,882,659.39 | 1,700,939,605.4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25,918,038.79 | 54,535,241.72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49,786,686.11 | 41,411,819.61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的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49,786,686.11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0,177,284.00元、保函保证金500,000.00元以及冻结款项39,109,402.11元。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25,918,038.79元。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4,331,302.00 | 97,589,592.63 |
商业承兑票据 | 1,160,481.80 | 20,784,774.97 |
合计 | 55,491,783.80 | 118,374,367.60 |
(2)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无
(3)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26,175,334.29 | |
商业承兑票据 | 1,282,800.00 | |
合计 | 227,458,134.29 |
(4)期末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无
(5)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无
(6)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无
(7)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无
3、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22,915,099.83 | 25.16 | 512,593,543.83 | 98.03 | 10,321,556.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09,306,140.86 | 24.51 | 498,984,584.86 | 97.97 | 10,321,556.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608,958.97 | 0.65 | 13,608,958.9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55,474,444.27 | 74.84 | 423,680,408.96 | 27.24 | 1,131,794,035.31 |
其中: | |||||
组合1:货款或往来款 | 1,555,474,444.27 | 74.84 | 423,680,408.96 | 27.24 | 1,131,794,035.31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
合计 | 2,078,389,544.10 | —— | 936,273,952.79 | —— | 1,142,115,591.31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24,022,336.23 | 20.17 | 513,658,440.23 | 98.02 | 10,363,896.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15,112,301.87 | 19.83 | 504,748,405.87 | 97.99 | 10,363,896.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910,034.36 | 0.34 | 8,910,034.3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73,932,526.86 | 79.83 | 792,812,422.27 | 38.23 | 1,281,120,104.59 |
其中: | |||||
组合1:货款或往来款 | 2,073,932,526.86 | 79.83 | 792,812,422.27 | 38.23 | 1,281,120,104.59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
合计 | 2,597,954,863.09 | —— | 1,306,470,862.50 | —— | 1,291,484,000.59 |
①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09,306,140.86 | 498,984,584.86 | 97.97 | 部分金额预计无法收回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608,958.97 | 13,608,958.9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522,915,099.83 | 512,593,543.83 | —— | —— |
②组合中,按“组合1:货款或往来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货款或往来款 | 1,555,474,444.27 | 423,680,408.96 | 27.24 |
合计 | 1,555,474,444.27 | 423,680,408.96 | 27.24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账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42,413,463.23 | 37,120,673.16 | 5.00 |
1至2年 | 202,839,678.71 | 20,283,967.88 | 10.00 |
2至3年 | 152,314,900.98 | 45,694,470.29 | 30.00 |
3至4年 | 103,358,916.71 | 51,679,458.36 | 50.00 |
4至5年 | 171,291,290.75 | 85,645,645.38 | 50.00 |
5年以上 | 183,256,193.89 | 183,256,193.89 | 100.00 |
合计 | 1,555,474,444.27 | 423,680,408.96 |
(2)应收账款余额按账龄披露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742,413,463.23 |
1至2年 | 202,839,678.71 |
2至3年 | 154,304,194.50 |
3至4年 | 186,477,423.56 |
4至5年 | 513,327,222.95 |
5年以上 | 279,027,561.15 |
合计 | 2,078,389,544.10 |
(3)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306,470,862.50 | -23,353,208.55 | -346,843,701.16 | 936,273,952.79 | ||
合计 | 1,306,470,862.50 | -23,353,208.55 | -346,843,701.16 | 936,273,952.79 |
注:其他项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所致。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382,744,057.10 | 18.42 | 80,979,639.04 |
荆门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 269,531,606.83 | 12.97 | 269,531,606.83 |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 113,873,442.95 | 5.48 | 79,675,962.95 |
TRAFIGURA PTE LTD | 93,917,943.39 | 4.52 | 4,695,897.17 |
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80,954,157.32 | 3.90 | 4,047,707.87 |
合计 | 941,021,207.59 | 45.29 | 438,930,813.86 |
本公司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941,021,207.59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45.2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438,930,813.86元。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无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24,692,571.47 | 34.02 | 349,967,544.24 | 28.52 |
1至2年 | 38,599,820.44 | 4.04 | 18,059,934.04 | 1.47 |
2至3年 | 201,533,717.51 | 21.11 | 244,231,557.05 | 19.90 |
3年以上 | 389,756,130.36 | 40.83 | 615,068,101.93 | 50.11 |
合计 | 954,582,239.78 | —— | 1,227,327,137.26 | ——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 关系 | 账龄超过1年以上金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抚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15,112,378.00 | 3年以上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大连皞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96,942,019.44 | 3年以上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6,982,170.00 | 3年以上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河南晶昌煤化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4,870,000.00 | 2-3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山东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45,427,800.08 | 2-3年、3年以上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合计 | 379,334,367.52 |
注: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共计379,334,367.52元,占期末预付款项总额的
39.75%。
(3)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27,525,171.26 | 13.36 | 1年以内 |
抚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15,112,378.00 | 12.06 | 3年以上 |
大连皞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96,942,019.44 | 10.16 | 3年以上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6,982,170.00 | 7.02 | 3年以上 |
河南晶昌煤化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4,870,000.00 | 5.75 | 2-3年 |
合计 | 461,431,738.70 | 48.35 |
注:本公司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461,431,738.70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48.35%。
5、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61,005,541.74 | 469,229,276.39 |
合计 | 1,361,005,541.74 | 469,229,276.39 |
(1) 应收利息
无。
(2) 应收股利
无。
(3)其他应收款
①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披露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内部备用金等款项 | 49,557,280.32 | 99,431,482.01 |
往来款及其他 | 1,532,836,898.16 | 556,269,402.86 |
合计 | 1,582,394,178.48 | 655,700,884.87 |
②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5,608,656.46 | 130,862,952.02 | 186,471,608.4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0,840,245.55 | 120,840,245.5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85,923,217.29 | -85,923,217.29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90,525,684.72 | 130,862,952.02 | 221,388,636.74 |
注:其他变动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③其他应收款余额按账龄披露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1,313,178,270.18 |
1至2年 | 99,170,771.18 |
2至3年 | 104,113,139.59 |
3至4年 | 15,585,101.95 |
4至5年 | 49,625,183.70 |
5年以上 | 721,711.88 |
合计 | 1,582,394,178.48 |
④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86,471,608.48 | 120,840,245.55 | -85,923,217.29 | 221,388,636.74 | ||
合计 | 186,471,608.48 | 120,840,245.55 | -85,923,217.29 | 221,388,636.74 |
⑤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163,853,125.07 | 1年以内 | 73.55 | 58,192,656.25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11,643,204.51 | 1年以内 | 7.06 | 5,582,160.23 |
河北鑫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9,337,510.24 | 1年以内、2-3年 | 3.75 | 29,546,574.79 |
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 股权款 | 47,223,119.77 | 1-2年 | 2.98 | 4,722,311.98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作经营中止往来款 | 41,047,883.00 | 4-5年 | 2.59 | 20,523,941.50 |
合计 | —— | 1,423,104,842.59 | —— | 89.93 | 118,567,644.75 |
注: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挂牌转让完成上述两家公司股权。
⑦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⑧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⑨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6、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71,417,829.78 | 4,735,368.50 | 466,682,461.28 |
在产品 | 44,140,106.03 | 44,140,106.0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 | 947,862,720.02 | 38,774,692.25 | 909,088,027.77 |
净化项目 | 609,149,522.69 | 609,149,522.69 | |
合计 | 2,072,570,178.52 | 43,510,060.75 | 2,029,060,117.77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13,549,707.68 | 31,070,068.56 | 382,479,639.12 |
在产品 | 35,850,053.86 | 35,850,053.86 | |
库存商品 | 1,054,585,869.48 | 99,628,545.91 | 954,957,323.57 |
净化项目 | 911,906,523.31 | 911,906,523.31 | |
合计 | 2,415,892,154.33 | 130,698,614.47 | 2,285,193,539.86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1,070,068.56 | 26,334,700.06 | 4,735,368.50 | |||
库存商品 | 99,628,545.91 | 288,127.65 | 1,365,208.76 | 59,776,772.55 | 38,774,692.25 | |
合计 | 130,698,614.47 | 288,127.65 | 27,699,908.82 | 59,776,772.55 | 43,510,060.75 |
注:其他项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所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实现对外销售 | |
库存商品 | 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期末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在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 |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实现对外销售 |
(3)存货期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0元。
(4)合同履约成本于本年摊销金额为0元。
7、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1,684,000.00 | 1,684,000.00 | 1,684,000.00 | 1,684,0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338,536,738.04 | 82,985,325.41 | 255,551,412.63 | 337,189,231.07 | 82,917,950.06 | 254,271,281.01 |
合计 | 340,220,738.04 | 84,669,325.41 | 255,551,412.63 | 338,873,231.07 | 84,601,950.06 | 254,271,281.01 |
(2)本期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无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67,375.35 |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 ||
合计 | 67,375.35 | —— |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1,870,905.98 | 7,000,000.00 |
合计 | 21,870,905.98 | 7,000,000.00 |
9、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 | 7,631,054.59 | 22,067,628.81 |
预缴所得税 | 157,162.14 | 1,086,677.23 |
留抵税额 | 11,378,295.44 | 14,523,510.62 |
其他 | 291,269.61 | 201,009.57 |
合计 | 19,457,781.78 | 37,878,826.23 |
10、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39,305,331.75 | 39,305,331.75 | 35,084,796.07 | 35,084,796.07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5,694,668.25 | 5,694,668.25 | 4,915,203.93 | 4,915,203.93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1,870,905.98 | 21,870,905.98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合计 | 17,434,425.77 | 17,434,425.77 | 28,084,796.07 | 28,084,796.07 |
11、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 变动 |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7,469,471.36 | 57,259,721.06 | -209,750.30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619,359,642.09 | 22,291,687.20 | 4,302,330.60 | 19,898,826.51 | ||
合 计 | 676,829,113.45 | 57,259,721.06 | 22,081,936.90 | 4,302,330.60 | 19,898,826.51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665,852,486.40 | ||||
合计 | 665,852,486.40 |
注1: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其他增减变动为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将其所持长期股权投资由记账本位币港币折算为人民币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注2:2023年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并于2023年5月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
1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739,776.95 | 7,011,056.19 |
国民信托?锦富汇2号纾困项目集合服务信托计划 | 1,031,075,457.70 | 2,201,002,503.56 |
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330,000.00 | 13,330,000.00 |
合计 | 1,049,145,234.65 | 2,221,343,559.75 |
注:“国民信托·锦富汇2号纾困项目集合服务信托计划”金融资产减少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13、固定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217,307,211.38 | 2,356,864,976.9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217,307,211.38 | 2,356,864,976.91 |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35,923,452.34 | 2,811,375,035.25 | 42,330,058.90 | 41,522,538.37 | 3,931,151,084.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73,701.03 | 7,747,632.80 | 303,716.81 | 550,772.77 | 15,475,823.41 |
(1)购置 | 1,255,823.28 | 303,716.81 | 550,772.77 | 2,110,312.8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873,701.03 | 6,491,809.52 | 13,365,510.55 | ||
(3)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701,574.77 | 7,865,062.61 | 3,189,360.54 | 17,755,997.92 | |
(1)处置或报废 | 412,533.23 | 412,533.23 |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6,701,574.77 | 7,865,062.61 | 2,776,827.31 | 17,343,464.69 | |
4、期末余额 | 1,042,797,153.37 | 2,812,421,093.28 | 34,768,713.10 | 38,883,950.60 | 3,928,870,910.3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2,916,068.49 | 1,237,026,495.87 | 37,981,525.21 | 36,362,018.38 | 1,574,286,107.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48,174.19 | 128,969,777.17 | 571,571.88 | 841,548.38 | 153,831,071.62 |
(1)计提 | 23,448,174.19 | 128,969,777.17 | 571,571.88 | 841,548.38 | 153,831,071.62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258,912.49 | 7,361,482.30 | 2,933,085.81 | 16,553,480.60 | |
(1)处置或报废 | 393,865.07 | 393,865.07 |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6,258,912.49 | 7,361,482.30 | 2,539,220.74 | 16,159,615.53 | |
4、期末余额 | 286,364,242.68 | 1,359,737,360.55 | 31,191,614.79 | 34,270,480.95 | 1,711,563,698.9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56,432,910.69 | 1,452,683,732.73 | 3,577,098.31 | 4,613,469.65 | 2,217,307,211.38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3,007,383.85 | 1,574,348,539.38 | 4,348,533.69 | 5,160,519.99 | 2,356,864,976.91 |
②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③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2,395,078.85 |
运输设备 | 18,835.47 |
合计 | 2,413,914.32 |
④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37,187,041.02 | 手续办理过程中 |
合计 | 37,187,041.02 |
14、在建工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5,373,507.54 | 72,934,469.9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5,373,507.54 | 72,934,469.99 |
(1)在建工程
①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成品油库工程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25,688,164.46 | 25,688,164.46 | ||||
阜新市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360,130.50 | 360,130.50 | ||||
平罗县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415,688.62 | 415,688.62 | ||||
100万吨/年先进生物液体燃料项目 | 660,179.84 | 660,179.84 | 660,179.84 | 660,179.84 | ||
LNG中控室搬迁项目 | 4,941,871.85 | 4,941,871.85 |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技术改造 | 16,033,323.86 | 16,033,323.86 | 5,780,696.86 | 5,780,696.86 |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原料预处理优化 | 23,166,562.59 | 23,166,562.59 | 9,574,296.61 | 9,574,296.6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计 | 65,373,507.54 | 65,373,507.54 | 72,934,469.99 | 72,934,469.99 |
②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LNG中控室搬迁项目 | 13,875,026.90 | 4,941,871.85 | 8,423,638.70 | 13,365,510.55 | ||
成品油库工程 | 217,729,989.26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
阜新市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87,891,759.39 | 360,130.50 | 360,130.50 |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96,904,950.73 | 25,688,164.46 | 9,990,355.29 | 35,678,519.75 | ||
平罗县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86,873,833.82 | 415,688.62 | 415,688.62 |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技术改造 | 20,578,062.84 | 5,780,696.86 | 10,252,627.00 | 16,033,323.86 |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原料预处理优化 | 31,671,214.58 | 9,574,296.61 | 13,592,265.98 | 23,166,562.59 | ||
合计 | 555,524,837.52 | 72,274,290.15 | 42,258,886.97 | 13,365,510.55 | 36,454,338.87 | 64,713,327.70 |
(续)
工程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LNG中控室搬迁项目 | 97.29 | 100.00 | 其他 | |||
成品油库工程 | 11.14 | 10.00 | 其他 | |||
阜新市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0.41 | 1.00 | 其他 |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36.92 | 77.00 | 其他 | |||
平罗县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0.48 | 3.00 | 其他 |
工程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技术改造 | 77.91 | 77.91 | 其他 |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原料预处理优化 | 74.49 | 74.49 | 其他 | |||
合计 | —— | —— | —— |
注:本期其他减少为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所致。
③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无
15、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7,398,972.90 | 87,398,972.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20,547.21 | 2,220,547.21 | |
(1)新增 | 2,220,547.21 | 2,220,547.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45,036.58 | 1,945,036.58 | |
(1)其他 | 1,945,036.58 | 1,945,036.58 | |
4、期末余额 | 2,220,547.21 | 85,453,936.32 | 87,674,483.5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353,115.13 | 6,353,115.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3,258.50 | 4,081,723.48 | 4,424,981.98 |
(1)计提 | 343,258.50 | 4,081,723.48 | 4,424,981.98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3,258.50 | 10,434,838.61 | 10,778,097.1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77,288.71 | 75,019,097.71 | 76,896,386.42 |
2、期初账面价值 | 81,045,857.77 | 81,045,857.77 |
注:其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税率调整所致。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6,839,500.53 | 475,201,600.64 | 45,134,392.24 | 47,854,770.12 | 795,030,263.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1,463,231.04 | 60,377.36 | 111,523,608.40 | ||
(1)购置 | 60,377.36 | 60,377.36 | |||
(2)内部研发 | 111,463,231.04 | 111,463,231.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836,948.90 | 7,700,000.00 | 10,560.00 | 47,547,508.90 |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39,836,948.90 | 7,700,000.00 | 10,560.00 | 47,547,508.90 | |
4、期末余额 | 187,002,551.63 | 578,964,831.68 | 45,134,392.24 | 47,904,587.48 | 859,006,363.0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6,606,982.86 | 220,164,414.89 | 10,869,511.66 | 23,005,321.72 | 290,646,231.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74,074.72 | 21,869,547.86 | 2,015,693.88 | 1,238,489.98 | 27,697,806.44 |
(1)计提 | 2,574,074.72 | 21,869,547.86 | 2,015,693.88 | 1,238,489.98 | 27,697,806.44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60,789.84 | 3,593,333.50 | 10,560.00 | 6,864,683.34 |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3,260,789.84 | 3,593,333.50 | 10,560.00 | 6,864,683.34 | |
4、期末余额 | 35,920,267.74 | 238,440,629.25 | 12,885,205.54 | 24,233,251.70 | 311,479,354.2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750,000.00 | 1,750,00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50,000.00 | 1,750,00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1,082,283.89 | 338,774,202.43 | 32,249,186.70 | 23,671,335.78 | 545,777,008.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0,232,517.67 | 253,287,185.75 | 34,264,880.58 | 24,849,448.40 | 502,634,032.4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无
17、开发支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 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生物质(秸秆)直接液化技术开发及工业示范项目 | 111,463,231.04 | 111,463,231.04 | ||||
一种新型柴油加氢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7,310,246.79 | 7,310,246.79 | ||||
重整芳烃生成油精制催化剂研制及工业侧线试验 | 11,423,283.85 | 11,423,283.85 | ||||
低成本化肥系列催化剂的研发及应用 | 14,856,903.35 | 14,856,903.35 | ||||
无汞精细化学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5,945,663.35 | 5,945,663.35 | ||||
脱氢类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5,734,436.86 | 5,734,436.86 | ||||
高效环境友好氧化锌脱硫剂的开发及应用 | 11,122,525.60 | 11,122,525.60 | ||||
焦炉气制合成天然气甲烷化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7,673,129.69 | 3,653,640.48 | 11,326,770.17 | |||
高效热化学合成氨催化剂及其放大制备技术 | 499,363.16 | 6,042,704.35 | 6,542,067.51 | |||
原料油预处理工艺优化项目 | 6,667,333.30 | 13,282,534.62 | 19,949,867.92 | |||
重质原料悬浮床工艺研发 | 4,126,341.16 | 4,126,341.16 | ||||
合计 | 182,696,116.99 | 27,105,220.61 | 111,463,231.04 | 98,338,106.56 |
1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4,809,209.67 | 4,809,209.67 |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4,542,059.98 | 34,542,059.98 | ||||
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 | 2,510,385.64 | 2,510,385.64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233,888.59 | 7,233,888.59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1,420.38 | 501,420.38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55,499.84 | 55,499.84 | ||||
合计 | 49,652,464.10 | 49,652,464.10 |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期年增加 | 期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 | 2,510,385.64 | 2,510,385.64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233,888.59 | 7,233,888.59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1,420.38 | 501,420.38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
合计 | 10,245,694.61 | 10,245,694.61 |
19、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置填充剂 | 13,531,274.32 | 5,124,792.56 | 6,267,453.81 | 12,388,613.07 | |
装修费用 | 6,953,411.13 | 1,787,209.98 | 5,166,201.15 | ||
其他 | 1,249,442.86 | 452,057.10 | 797,385.76 | ||
合计 | 21,734,128.31 | 5,124,792.56 | 8,506,720.89 | 18,352,199.98 |
2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06,894,995.49 | 136,376,126.42 | 869,649,541.68 | 130,985,182.90 |
分期计入损益已完税的政府补助 | 32,559,521.42 | 4,883,928.21 | 33,420,902.36 | 5,013,135.35 |
可抵扣亏损 | 699,807,858.06 | 114,145,499.34 | 787,408,793.96 | 131,255,285.32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132,362.02 | 33,090.50 | 140,549.38 | 35,137.34 |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影响 | 5,002,463.88 | 1,250,615.97 | 5,435,902.76 | 1,358,975.69 |
合计 | 1,644,397,200.87 | 256,689,260.44 | 1,696,055,690.14 | 268,647,716.6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2,523.44 | 8,130.85 | ||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影响 | 1,600,655.88 | 400,163.96 | 2,295,004.84 | 573,751.21 |
合计 | 1,600,655.88 | 400,163.96 | 2,327,528.28 | 581,882.0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年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年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年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年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6,689,260.44 | 268,647,716.6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0,163.96 | 581,882.06 |
21、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 | 83,931,118.60 | 83,931,118.60 | 99,518,665.89 | 99,518,665.89 | ||
合计 | 83,931,118.60 | 83,931,118.60 | 99,518,665.89 | 99,518,665.89 |
2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质押、抵押借款 | 10,414,855.56 | 60,074,000.00 |
保证借款 | 250,611,111.11 | 421,274,458.69 |
信用借款 | 50,051,388.89 | 50,000,000.00 |
合计 | 311,077,355.56 | 531,348,458.69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无
23、应付票据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3,881,988.90 | 42,227,683.41 |
合计 | 63,881,988.90 | 42,227,683.41 |
注: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24、应付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及项目款 | 755,799,940.65 | 1,365,949,828.90 |
合计 | 755,799,940.65 | 1,365,949,828.90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17,624,651.15 | 未结算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 16,120,000.00 | 未结算 |
中化工程沧州冷却技术有限公司 | 11,519,401.41 | 未结算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10,605,620.27 | 未结算 |
合计 | 55,869,672.83 | —— |
25、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 | 393,977,721.66 | 359,417,858.24 |
合计 | 393,977,721.66 | 359,417,858.24 |
(2)本期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 | 34,559,863.42 | 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预收款增加所致。 |
合计 | 34,559,863.42 | —— |
2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57,501.16 | 144,667,492.79 | 144,838,169.93 | 1,286,824.0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038.00 | 14,500,324.73 | 14,519,362.73 | |
三、辞退福利 | 1,154,164.87 | 1,154,164.87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476,539.16 | 160,321,982.39 | 160,511,697.53 | 1,286,824.02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45,765.16 | 121,074,536.78 | 121,233,477.92 | 1,286,824.02 |
2、职工福利费 | 5,236,147.92 | 5,236,147.92 | ||
3、社会保险费 | 9,576.00 | 8,211,877.39 | 8,221,453.3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550.00 | 7,580,164.28 | 7,588,714.28 | |
工伤保险费 | 1,026.00 | 631,713.11 | 632,739.11 | |
4、住房公积金 | 2,160.00 | 7,697,718.12 | 7,699,878.12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447,212.58 | 2,447,212.58 | ||
合计 | 1,457,501.16 | 144,667,492.79 | 144,838,169.93 | 1,286,824.0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240.00 | 14,021,945.48 | 14,040,185.48 | |
2、失业保险费 | 798.00 | 478,379.25 | 479,177.25 | |
合计 | 19,038.00 | 14,500,324.73 | 14,519,362.73 |
27、应交税费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79,373.18 | 4,547,452.77 |
企业所得税 | 1,074,793.37 | 673,988.24 |
个人所得税 | 288,001.93 | 377,682.0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9,181.40 | 223,549.46 |
房产税 | 177,741.35 | 142,849.35 |
土地使用税 | 290,473.73 | 359,819.97 |
教育费附加 | 55,490.16 | 96,201.92 |
地方教育附加 | 36,993.44 | 64,134.62 |
其他 | 144,248.99 | 326,937.87 |
合计 | 4,176,297.55 | 6,812,616.25 |
28、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863,949,105.70 | 2,336,171,296.50 |
合计 | 1,863,949,105.70 | 2,336,171,296.50 |
(1)应付利息:无
(2)应付股利:无
(3)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海国投集团及海国投财务资助款 | 1,442,586,217.63 | 1,870,159,048.15 |
往来款 | 413,023,247.91 | 456,197,781.61 |
保证金、押金 | 3,441,580.00 | 4,548,422.10 |
其他 | 4,898,060.16 | 5,266,044.64 |
合计 | 1,863,949,105.70 | 2,336,171,296.50 |
②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842,056,574.10 | 未结算 |
莒县金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30,699,951.21 | 未结算 |
合计 | 972,756,525.31 | —— |
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65,660,683.99 | 321,629,203.08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87,988,664.44 | 371,295,569.29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337,522.37 | 22,980,099.87 |
合计 | 774,986,870.80 | 715,904,872.24 |
30、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及附加 | 178,880,199.21 | 308,776,012.36 |
合计 | 178,880,199.21 | 308,776,012.36 |
31、长期借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49,135,962.50 | |
保证、质押、抵押借款 | 739,543,907.74 | 784,475,553.4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65,660,683.99 | 321,629,203.08 |
合计 | 523,019,186.25 | 462,846,350.34 |
32、租赁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3,147,540.23 | 64,029,231.4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337,522.37 | 22,980,099.87 |
合计 | 31,810,017.86 | 41,049,131.57 |
33、长期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77,202,105.33 | 226,832,070.58 |
合计 | 377,202,105.33 | 226,832,070.58 |
(1)长期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款 | 156,343,531.43 | 172,907,272.51 |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款 | 34,948,127.32 | |
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款 | 29,384,432.30 | 32,948,749.65 |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款 | 194,382,632.95 | 318,038,929.56 |
湖北省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款 | 39,284,560.83 | |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款 | 385,080,173.0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87,988,664.44 | 371,295,569.29 |
合计 | 377,202,105.33 | 226,832,070.58 |
34、预计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7,941,045.18 | 8,394,612.80 | 预计支付的未决诉讼相关费用 |
合计 | 7,941,045.18 | 8,394,612.80 | —— |
35、递延收益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5,085,972.18 | 1,008,000.00 | 13,454,447.85 | 52,639,524.33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65,085,972.18 | 1,008,000.00 | 13,454,447.85 | 52,639,524.33 | — |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 收益相关 |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扩建、改造款 | 28,814,997.40 | 411,642.82 | 28,403,354.58 | 与资产相关 | |||
沈阳市产业发展基金补助款 | 1,653,165.57 | 131,888.14 | 1,521,277.43 | 与资产相关 | |||
沈阳市财政局2017年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145,945.97 | 143,243.24 | 1,002,702.73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 | 798,793.42 | 174,606.74 | 624,186.68 | 与资产相关 | |||
可再生能源电解制氢—低温低压合成氨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 | 1,008,000.00 | 1,008,000.00 | 2,01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及投资补助款 | 3,426,428.76 | 761,428.56 | 2,665,000.20 | 与资产相关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建设款 | 6,924,705.00 | 164,874.00 | 6,759,831.00 | 与资产相关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设施补助资金 | 1,199,292.84 | 232,121.22 | 967,171.62 | 与资产相关 |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10,874,643.15 | 57,857.10 | 10,816,786.05 | 与资产相关 | |||
川财教34号2017年科技项目 | 247,500.00 | 15,000.00 | 23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 | 412,499.93 | 25,000.02 | 387,499.91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省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 | 519,750.00 | 31,500.00 | 488,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项目 | 1,559,250.00 | 94,500.00 | 1,464,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5万吨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专项补助 | 4,356,000.00 | 264,000.00 | 4,09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行动与创新驱动资金项目 | 2,062,500.07 | 124,999.98 | 1,937,500.09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 82,500.07 | 4,999.98 | 77,500.0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65,085,972.18 | 1,008,000.00 | 2,637,661.80 | 10,816,786.05 | 52,639,524.33 |
注:其他变动为报告期,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三聚绿源所致。
36、股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49,720,302.00 | 2,349,720,302.00 |
37、资本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034,669,202.83 | 3,714,795.31 | 1,030,954,407.52 | |
合计 | 1,034,669,202.83 | 3,714,795.31 | 1,030,954,407.52 |
注:本期减少为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所致。
38、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892,772.81 | 33,040,291.99 | 33,040,291.99 | 57,933,064.80 | |||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892,772.81 | 33,040,291.99 | 33,040,291.99 | 57,933,064.8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4,892,772.81 | 33,040,291.99 | 33,040,291.99 | 57,933,064.80 |
39、专项储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780,142.09 | 3,830,386.46 | 4,038,043.12 | 2,572,485.43 |
合计 | 2,780,142.09 | 3,830,386.46 | 4,038,043.12 | 2,572,485.43 |
注:根据财资【2022】13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以上年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用超额累退的方式对专项储备进行计提,计提的专项储备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
40、盈余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77,568,783.10 | 477,568,783.10 | ||
合计 | 477,568,783.10 | 477,568,783.10 |
41、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本期 | 上年 |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 3,455,358,493.09 | 4,085,495,415.54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3,455,358,493.09 | 4,085,495,415.54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53,397.16 | -595,095,532.5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1,731,389.91 | |
应付永续债利息 | 23,310,000.00 | |
年末未分配利润 | 3,453,405,095.93 | 3,455,358,493.09 |
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17,150,997.94 | 1,786,846,927.99 | 3,802,887,892.74 | 3,415,611,983.26 |
其他业务 | 6,870,344.93 | 5,626,795.70 | 7,521,298.83 | 4,885,172.49 |
合计 | 1,924,021,342.87 | 1,792,473,723.69 | 3,810,409,191.57 | 3,420,497,155.75 |
43、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72,300.56 | 2,012,143.64 |
教育费附加 | 267,443.99 | 975,472.44 |
地方教育附加 | 178,295.98 | 653,946.54 |
房产税 | 2,478,843.26 | 4,849,097.35 |
土地使用税 | 1,918,134.60 | 3,930,951.47 |
车船使用税 | 49,641.34 | 73,512.08 |
印花税 | 877,792.14 | 1,899,991.00 |
其他 | 325,032.18 | 1,086,006.99 |
合计 | 6,667,484.05 | 15,481,121.51 |
44、销售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120,348.43 | 26,574,247.0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广告宣传费 | 112,561.63 | 165,551.85 |
运输费 | 6,597,044.14 | 7,233,390.89 |
差旅费 | 1,000,283.46 | 2,128,824.89 |
业务费 | 1,357,069.90 | 5,304,851.23 |
办公费 | 11,773.19 | 59,828.59 |
折旧费 | 367,533.58 | 812,466.43 |
通讯费 | 14,687.77 | 30,955.86 |
车辆费 | 88,079.33 | 323,738.88 |
交通费 | 1,172.97 | 47,518.80 |
会议费 | 17,645.61 | 7,200.00 |
邮寄费 | 50,297.03 | 56,316.48 |
投标费 | 349,355.50 | 1,128,464.62 |
网络交易费 | 716,892.01 | 335,588.03 |
技术服务费 | 2,768,249.30 | 14,424,909.53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3,388.29 | 2,373.67 |
仓储费 | 941,695.31 | 2,053,021.56 |
其他 | 1,674,256.82 | 2,435,996.67 |
合计 | 36,192,334.27 | 63,125,245.01 |
45、管理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6,513,130.97 | 110,812,345.06 |
折旧费 | 31,875,198.89 | 90,394,917.86 |
资产摊销 | 8,995,985.03 | 15,064,833.51 |
业务招待费 | 1,034,961.57 | 1,415,700.31 |
租赁费 | 7,563,113.06 | 16,518,989.16 |
差旅费 | 1,027,300.78 | 898,907.84 |
交通运输费 | 1,166,887.51 | 2,125,376.43 |
咨询顾问费 | 3,228,563.60 | 9,548,194.79 |
办公费 | 1,036,924.00 | 2,189,562.84 |
保险费 | 243,766.97 | 800,690.58 |
水电费 | 1,046,118.84 | 2,528,287.34 |
通讯费 | 413,059.03 | 637,376.56 |
会议费 | 49,498.52 | 28,474.42 |
董事会会费 | 593,018.87 | 1,015,754.70 |
技术服务费 | 866,370.03 | 1,495,639.66 |
绿化费 | 69,364.87 | 93,692.02 |
劳务费 | 897,708.16 | 1,261,884.0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通勤费 | 403,880.00 | 778,401.00 |
诉讼费 | 544,564.34 | 2,467,607.63 |
中介服务费 | 9,151,402.54 | 19,746,018.02 |
维修费 | 194,190.58 | 2,937,856.79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550,015.23 | |
其他 | 3,584,243.86 | 4,529,249.00 |
合计 | 130,499,252.02 | 288,839,774.77 |
46、研发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916,975.36 | 46,771,346.71 |
折旧及摊销费 | 23,259,373.76 | 30,720,592.88 |
材料费 | 6,563,600.84 | 12,777,765.99 |
通讯费 | 20,065.94 | 64,579.58 |
办公及差旅费 | 115,763.39 | 216,082.68 |
检测费 | 2,641.51 | 126,519.52 |
水电费 | 1,483,066.60 | 3,047,486.85 |
技术服务费 | 1,254,419.15 | 2,790,937.90 |
专利费 | 642,567.11 | 1,038,079.78 |
租赁费 | 262,362.86 | 909,443.67 |
劳务费 | 130,800.00 | 897,318.44 |
其他 | 690,651.65 | 507,947.48 |
合计 | 60,342,288.17 | 99,868,101.48 |
47、财务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50,019,385.11 | 287,850,961.87 |
减:利息收入 | 11,803,045.74 | 24,783,248.80 |
加: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27,309,044.55 | 13,810,097.94 |
手续费 | 374,204.32 | 13,399,310.37 |
合计 | 111,281,499.14 | 262,656,925.50 |
48、其他收益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及投资补助款 | 761,428.56 | 1,522,857.12 |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扩建、改造款 | 411,642.82 | 823,285.64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大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奖励购车款 | 312,000.00 | |
年产15万吨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专项补助 | 264,000.00 | 528,000.00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 | 250,000.00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设施补助资金 | 232,121.22 | 464,242.44 |
商务局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资金补助 | 202,000.00 | |
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 | 174,606.74 | 349,213.49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建设款 | 164,874.00 | 329,748.00 |
沈阳市财政局2017年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43,243.24 | 286,486.48 |
沈阳市产业发展基金补助款 | 131,888.14 | 263,776.27 |
四川行动与创新驱动资金项目 | 124,999.98 | 249,999.96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17,690.82 | 135,528.16 |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2,415.90 | 274,247.50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 | 600.00 |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 | 2,000,000.00 | |
稳岗补贴 | 632,655.88 | |
纾困专项资金贷款贴息 | 201,586.26 | |
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资助经费 | 200,000.00 | |
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项目 | 189,000.00 |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专利资助金 | 182,000.00 |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115,714.20 | |
其他 | 326,877.10 | 622,546.76 |
合计 | 3,620,388.52 | 9,370,888.16 |
49、投资收益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081,936.90 | -76,068,331.6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38,388,546.31 | |
债务重组收益 | 4,044,292.06 | 5,402,533.90 |
合计 | 264,514,775.27 | -70,665,797.73 |
50、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3,353,208.55 | -176,982,865.4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0,840,245.55 | -54,537,895.23 |
合计 | -97,487,037.00 | -231,520,760.72 |
51、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4,548.83 | -43,798,038.27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67,375.35 | -51,796,809.13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750,000.00 | |
合计 | -2,826.52 | -97,344,847.40 |
52、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1,933,962.26 | 12,763,811.49 | 1,933,962.26 |
合计 | 1,933,962.26 | 12,763,811.49 | 1,933,962.26 |
53、营业外收入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72.71 | 72.71 | |
违约赔偿收入 | 10,038,535.36 | 222,954.03 | 10,038,535.36 |
其他 | 25,101.77 | 751,340.18 | 25,101.77 |
合计 | 10,063,709.84 | 974,294.21 | 10,063,709.84 |
54、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罚款支出 | 397,258.23 | 1,937,678.04 | 397,258.23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8,150.89 | 7,423.70 | 8,150.89 |
其他 | 627,157.73 | ||
合计 | 405,409.12 | 2,572,259.47 | 405,409.12 |
5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872,064.36 | 15,439,027.3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776,738.06 | -39,649,578.06 |
合计 | 13,648,802.42 | -24,210,550.75 |
5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六、38。
5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9,786,686.11 | 详见六、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货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币资金 | ||
固定资产 | 1,593,190,825.79 | 抵押、售后回租、涉诉 |
无形资产 | 23,647,410.67 | 抵押、涉诉 |
合计 | 1,666,624,922.57 |
58、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09,451,782.94 | ||
其中:美元 | 15,119,585.12 | 7.2258 | 109,251,098.16 |
港币 | 61,234.88 | 0.9220 | 56,458.56 |
新加坡元 | 26,987.43 | 5.3442 | 144,226.22 |
应收账款 | 332,066,704.83 | ||
其中:美元 | 45,955,701.08 | 7.2258 | 332,066,704.83 |
其他应收款 | 16,935,703.91 | ||
其中:美元 | 2,303,682.27 | 7.2258 | 16,645,947.33 |
港币 | 22,860.00 | 0.9220 | 21,076.92 |
新加坡元 | 50,275.00 | 5.3442 | 268,679.66 |
应付账款 | 112,910,827.22 | ||
其中:美元 | 15,626,065.93 | 7.2258 | 112,910,827.22 |
其他应付款 | 15,600,340.02 | ||
其中:美元 | 2,158,977.56 | 7.2258 | 15,600,340.02 |
租赁负债 | 1,931,894.08 | ||
其中:美元 | 267,360.58 | 7.2258 | 1,931,894.08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SJ ENVIRONMENTAL CORP | 美国休斯敦 | 美国休斯敦 | 美元 | 以经营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所使用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港币 | 以经营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所使用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新加坡元 | 以经营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所使用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
59、套期:
无60、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种类 | 本期发生额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可再生能源电解制氢—低温低压合成氨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 | 1,008,000.00 | 递延收益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17,690.82 | 其他收益 | 117,690.82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 | 250,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0 |
大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奖励购车款 | 312,000.00 | 其他收益 | 312,000.00 |
商务局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资金补助 | 202,000.00 | 其他收益 | 202,000.00 |
其他 | 98,620.00 | 其他收益 | 98,620.00 |
合计 | 1,988,310.82 | 980,310.82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无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3、处置子公司:
(1)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8,409,200.00 | 100.0 | 挂牌转让 | 2023年4月24日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3,001,342.18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806,616,700.00 | 100.00 | 挂牌转让 | 2023年6月1日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181,499,219.44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24,083.34 | 80.0235 | 挂牌转让 | 2023年6月13日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1,147,705.75 |
(续)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无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省吴江市 | 江苏省吴江市 | 石油化工催化剂销售、高新材料项目的研究开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合并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催化剂及催化新材料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SJ ENVIRONMENTAL CORP | 美国休斯敦 | 美国休斯敦 | 委托生产加工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商品、设备租赁及服务业务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河北黄骅市 | 黄骅市吕桥镇工业区 | 石油、化工产品采购销售 | 8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苯乙烯、新戊二醇生产销售 | 6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 肥料制造;电力、热力、燃气的生产和供应 | 52.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清洁LNG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技术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 |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建省福州市 | 化肥、煤化工相关技术研发及成果转让 | 66.67% | 投资设立 |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海南省陵水县 | 海南省陵水县 | 生物质资源高质化利用可研开发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能源领域技术服务、装备及材料销售、投资和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等 | 51.22%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省鹤壁市 | 河南省鹤壁市 | 生物质燃料生产、销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江油市 | 四川省江油市 | 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销售 | 55.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省日照市 | 山东省日照市 | 生物燃料生产、销售 | 84. 62%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 | 生物燃料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沈阳聚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 | 辽宁省沈阳市 | 化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 | 辽宁省大连市 | 辽宁省大连市 |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内蒙古聚禾化工有限公司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煤炭、焦炭、蜡、润滑油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SANJ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LAYSIA) SDN. BHD | 马来西亚吉隆坡 | 马来西亚吉隆坡 | 棕榈油、废油、废动植物油的采购、回收、加工、仓储、进出口贸易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一般贸易、咨询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注:本公司持有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9%股权。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 比例(%) | 本年归属于少数 股东的损益 | 本年向少数股东 分派的股利 |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40.00% | -16,884,770.50 | 2,536,116.63 |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00% | 891,701.44 | 28,487,115.95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8.78% | -1,002,937.11 | 150,612,023.21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33.33% | -381,586.88 | 8,060,985.63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5.00% | -27,038,854.35 | -151,982,290.73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15.38% | 4,773,451.61 | 57,284,744.35 |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年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122,784,199.37 | 144,270,713.69 | 267,054,913.06 | 258,049,621.29 | 2,665,000.20 | 260,714,621.49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50,701,988.34 | 25,975,145.69 | 476,677,134.03 | 334,241,554.28 | 334,241,554.28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18,434,373.94 | 90,839,262.61 | 309,273,636.55 | 515,901.40 | 515,901.40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0,443,265.37 | 3,746,564.67 | 24,189,830.04 | 7,454.97 | 7,454.97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429,744.28 | 502,372,487.15 | 524,802,231.43 | 847,752,399.27 | 16,621,045.27 | 864,373,444.54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562,882,706.86 | 1,315,697,679.29 | 1,878,580,386.15 | 1,111,487,472.91 | 394,642,431.16 | 1,506,129,904.07 |
(续)
子公司名称 | 年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157,984,755.09 | 171,329,436.21 | 329,314,191.30 | 277,132,587.05 | 3,426,428.76 | 280,559,015.81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78,857,927.33 | 26,696,846.18 | 505,554,773.51 | 367,577,700.94 | 0.00 | 367,577,700.94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24,248,878.17 | 87,654,555.01 | 311,903,433.18 | 1,089,656.39 | 0.00 | 1,089,656.39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1,420,954.62 | 4,018,153.41 | 25,439,108.03 | 111,857.82 | 0.00 | 111,857.82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114,821.69 | 531,385,732.11 | 553,500,553.80 | 817,084,472.81 | 15,730,394.49 | 832,814,867.30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517,399,606.64 | 1,366,344,271.73 | 1,883,743,878.37 | 1,291,079,229.36 | 251,114,719.42 | 1,542,193,948.78 |
子公司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296,117,375.05 | -42,211,926.25 | -42,211,926.25 | 20,006,518.04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7,141,907.76 | 4,458,507.18 | 4,458,507.18 | 1,855,909.50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151,577.86 | -2,056,041.64 | -2,056,041.64 | -2,451,323.69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141,509.43 | -1,144,875.14 | -1,144,875.14 | -361,431.48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0,180,429.58 | -60,180,429.58 | -7,614,095.96 |
子公司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358,598,806.75 | 31,045,718.53 | 31,045,718.53 | 56,300,981.12 |
(续)
子公司名称 | 上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586,474,683.23 | 8,456,405.31 | 8,456,405.31 | 23,518,093.70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64,705,212.58 | -4,733,355.98 | -4,733,355.98 | -13,127,723.73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79,245.26 | -452,261.00 | -452,261.00 | -2,485,820.73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566,643.02 | -1,051,654.31 | -1,051,654.31 | 55,722.30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5,672.02 | -59,083,156.16 | -59,083,156.16 | -1,041,835.46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170,768,603.50 | -40,656,213.19 | -40,656,213.19 | -136,878,446.23 |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无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 | 开曼群岛 | 油气设施制造 | 32.38 | 权益法 |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年初余额/上年发生额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689,554,000.00 | 1,621,558,000.00 | 2,280,180.15 |
非流动资产 | 1,484,997,000.00 | 1,557,904,000.00 | 907,500,584.84 |
资产合计 | 3,174,551,000.00 | 3,179,462,000.00 | 909,780,764.99 |
流动负债 | 1,011,292,000.00 | 1,089,954,000.00 | 627,257,964.28 |
非流动负债 | 333,881,000.00 | 342,261,000.00 | |
负债合计 | 1,345,173,000.00 | 1,432,215,000.00 | 627,257,964.28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829,378,000.00 | 1,747,247,000.00 | 282,522,800.7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92,352,596.40 | 565,758,578.60 | 56,504,560.1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年初余额/上年发生额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73,499,890.00 | 53,601,063.49 | 964,911.21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65,852,486.40 | 619,359,642.09 | 57,469,471.36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823,527,000.00 | 1,750,927,000.00 | |
净利润 | 68,844,000.00 | -208,234,000.00 | -2,534,062.16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287,000.00 | 27,450,000.00 | |
综合收益总额 | 82,131,000.00 | -180,784,000.00 | -2,534,062.1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新加坡元等外币有关,除本公司的子公司SJ ENVIRONMENTAL CORP、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PTE. LTD.有部分业务以美元、港币、新加坡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3年6月30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港币、新加坡元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09,251,098.16 | 163,437,033.35 |
港币 | 56,458.56 | 399,854.97 |
新加坡元 | 144,226.22 | 530,045.58 |
合计 | 109,451,782.94 | 164,366,933.90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332,066,704.83 | 43,972,798.0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港币 | 238,573,338.27 | |
合计 | 332,066,704.83 | 282,546,136.33 |
预付款项 | ||
其中:美元 | 28,790,486.49 | 3,265,100.66 |
港币 | 50,710.00 | 82,606,237.80 |
新加坡元 | 10,721.59 | 18,366.78 |
合计 | 28,851,918.08 | 85,889,705.24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16,645,947.33 | 14,865,227.20 |
港币 | 21,076.92 | 42,136,883.29 |
新加坡元 | 268,679.66 | 260,580.35 |
合计 | 16,935,703.91 | 57,262,690.84 |
存货 | ||
其中:美元 | 102,280,792.40 | 94,873,507.17 |
港币 | 693,316,851.59 | 742,393,904.98 |
新加坡元 | 157,772,199.10 | |
合计 | 953,369,843.09 | 837,267,412.15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中:美元 | ||
港币 | 665,852,486.40 | 629,902,371.49 |
合计 | 665,852,486.40 | 629,902,371.49 |
固定资产 | ||
其中:美元 | 156,199.32 | 142,012.51 |
港币 | 63,047.96 | 61,085.41 |
新加坡元 | 146,960.16 | 126,668.74 |
合计 | 366,207.44 | 329,766.66 |
累计折旧 | ||
其中:美元 | 30,597.51 | 28,066.01 |
港币 | 58,979.49 | 56,813.25 |
新加坡元 | 28,121.61 | 3,518.60 |
合计 | 117,698.61 | 88,397.86 |
使用权资产 | ||
其中:美元 | 1,877,288.71 | |
合计 | 1,877,288.71 | |
应付账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美元 | 112,910,827.22 | 5,753,408.77 |
港币 | 336,439,727.05 | |
合计 | 112,910,827.22 | 342,193,135.82 |
合同负债 | ||
其中:美元 | 247,323,722.41 | |
港币 | 220,247,256.27 | |
合计 | 247,323,722.41 | 220,247,256.27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15,600,340.02 | |
港币 | 369,510,556.38 | |
新加坡元 | 2,101,421.76 | |
合计 | 15,600,340.02 | 371,611,978.14 |
应交税费 | ||
其中:美元 | 903,225.00 | 102,862.96 |
合计 | 903,225.00 | 102,862.96 |
租赁负债 | ||
其中:美元 | 1,931,894.08 | |
合计 | 1,931,894.08 |
2、信用风险
2023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的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无。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 海淀区 | 节能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等 | 8,000万元 | 29.48 | 29.48 |
注: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成立于2021年09月13日,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腾,主营业务为节能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海新致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48%。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新致100%股份,为海新致控股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海新致、海国投100%股份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合作经营方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刘雷先生担任其董事 |
唐山曹妃甸海国京泰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张鹏程先生担任其董事 |
七台河隆鹏甲醇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七台河三聚隆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七台河市隆鹏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导致本公司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过多,在此仅披露与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法人或自然人。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无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76,106.18 | 665,486.73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566,037.74 |
(2)关联受托管理/委托管理情况:无
(3)关联承包情况:无
(4)关联租赁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出租方:无
②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年确认的租赁费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6,037,522.35 | 3,835,994.88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0,298,812.29 |
(5)关联担保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担保方:无
②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01月12日 | 2023年01月11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01月27日 | 2023年01月26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2022年02月23日 | 2023年02月22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9,000,000.00 | 2023年02月28日 | 2024年08月27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9年12月23日 | 2023年06月05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73,000.00 | 2020年10月23日 | 2023年10月22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0年10月27日 | 2023年03月27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2021年08月27日 | 2025年02月27日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099,735.62 | 2021年09月22日 | 2025年03月22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099,735.62 | 2021年11月04日 | 2025年05月04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2021年12月08日 | 2025年06月08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099,735.62 | 2022年01月12日 | 2025年07月12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200,000.00 | 2022年04月26日 | 2025年10月26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2022年08月22日 | 2026年02月22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2023年01月16日 | 2026年07月16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2023年01月17日 | 2026年07月17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0 | 2022年05月31日 | 2024年05月01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2年03月04日 | 2024年03月04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年05月24日 | 2027年05月25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泰融汇科技有限公司 | 514,262,532.98 | 2021年12月29日 | 2024年12月29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泰融汇科技有限公司 | 85,857,661.36 | 2022年01月28日 | 2025年01月28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泰融汇科技有限公司 | 93,735,315.59 | 2022年03月29日 | 2025年03月29日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泰融汇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海新致以其持有的3亿股三聚环保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 106,134,557.58 | 2022年03月29日 | 2025年03月29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22年11月03日 | 2023年11月03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年03月30日 | 2026年03月30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年04月26日 | 2026年04月26日 | 否 |
(6)关联方资金拆借
①关联资金拆入: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310,000.00 | 2023年01月03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年01月11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年01月18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01月20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3年01月28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年02月01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年02月21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23年02月24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6,000,000.00 | 2023年03月03日 | 2024年03月01日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60,000.00 | 2023年03月03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年03月24日 | 2023年03月26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03月27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03月31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03月31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8,470,000.00 | 2023年04月03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年04月21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20,000.00 | 2023年04月28日 | 2024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年05月04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720,000.00 | 2023年05月09日 | 2023年08月08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23年05月25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6,600,000.00 | 2023年06月05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5,600,000.00 | 2023年06月05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3年06月15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800,000.00 | 2023年06月20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23年06月21日 | 2024年05月14日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年06月28日 | 2024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3,000,000.00 | 2023年06月29日 | 2024年05月14日 |
②关联资金拆出:无
(7)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专利技术 | 1,933,962.26 |
(8)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利息 | 26,541,644.04 | 53,526,546.24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利息 | 23,192,225.44 | 62,272,536.44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担保费 | 8,503,664.51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7,882,540.40 | 1,747,792.04 | 7,882,540.40 | 1,747,792.04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292,325.84 | 3,919,006.56 | 15,292,325.84 | 3,919,006.56 |
七台河隆鹏甲醇有限责任公司 | 866,619.57 | 433,309.79 | 11,525,937.26 | 9,720,233.64 |
七台河三聚隆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6,308,920.00 | 5,984,176.00 | ||
七台河市隆鹏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978,199.99 | 978,199.99 | ||
合计 | 24,041,485.81 | 6,100,108.39 | 41,987,923.49 | 22,349,408.23 |
预付款项: |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83,127.06 | |||
合计 | 183,127.06 | |||
其他应收款: |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90,756.80 | 1,090,756.80 |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73,446.00 | |||
七台河隆鹏甲醇有限责任公司 | 10,006,133.30 | |||
合计 | 1,110,756.80 | 12,690,336.10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51,327.45 | 827,433.63 |
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08,962.26 | |
合计 | 451,327.45 | 1,736,395.89 |
其他应付款: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895,581,463.37 | 869,039,819.33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51,299,361.07 | 1,005,413,835.63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225,705.40 |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82,657,253.99 | 82,657,253.99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035,439.41 | |
合计 | 1,532,573,517.84 | 1,961,336,614.35 |
7、其他:无
十二、股份支付
无。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的涉案金额为3,576.46万元。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无
2、 利润分配情况:无
3、销售退回:无。
4、资产负债表日后划分为持有待售情况:无。
5、其他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1)2023年04月11日,公司与黑龙江红兴隆农垦聚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红兴隆”)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补充合同》。2023年04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并获悉黑龙江红兴隆已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2023年07月24日,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北大荒”)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备案)。三聚北大荒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不再持有三聚北大荒股权,三聚北大荒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详见《关于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2)公司于2023年0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屋租赁签署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原合同即将到期,经与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域”)协商,现就房屋租赁事项拟与海新域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原合同的租赁期限到期后变更为现租赁期限,现租赁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租赁金额共计人民币1,127,115.36元。具体详见《关于公司房屋租赁签署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3)公司于2023年0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现办公场所房屋即将到期,现拟与出租方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科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海星科技租赁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以下简称“园区/大厦”)的主楼1层部分、2层整层的房屋作为办公场地,建筑面积5,550.22平方米,租赁期(含免租期)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2026年06月30日止,共计3年。其中,免租期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2023年08月04日止,共计35天,免租期内承租人无需缴纳租金。租赁金额共计人民币35,332,700.52元。具体详见《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4)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新增冻结货币资金为人民币728.22万元,解除冻结货币资金为人民币38.59万元。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无。
十六、补充资料
1、 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933,962.26 | 主要为公司转让专利技术确认的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20,388.52 | 主要为本期收到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款以及通过递延收益结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款。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424,222.59 | 主要为收取的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收入。 |
债务重组损益 | 4,044,292.06 | 主要为债务豁免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658,300.72 | 主要为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8,388,546.31 | 主要为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南京三聚、控股子公司三聚绿源及参股公司三聚裕进确认的投资收益。 |
小计 | 267,069,712.46 | |
所得税影响额 | 144,017.2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59,147.79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合计 | 265,966,547.38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3 | -0.0008 | -0.0008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4 | -0.1140 | -0.1140 |
公司名称: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日期:2023年10月18日 | 日期:2023年10月18日 | 日期:2023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