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8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