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9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独董办法》”)、《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