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1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