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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特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3

证券代码:832110 证券简称:雷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2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雷建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58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49,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雷建文先生、卓颖钊女士、雷建强先生、吴忠仁先生、何振超先生、王华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由公司股东雷建文推荐,现提名袁自强先生、孙敏先生、苏桦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梁焕燕女士、张莉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雷建文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7,958,00099.72%当选
1.02选举卓颖钊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7,958,00099.72%当选
1.03选举雷建强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7,958,00099.72%当选
1.04选举吴忠仁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7,958,00199.72%当选
1.05选举何振超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7,958,00099.72%当选
1.06选举王华荣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7,958,00099.72%当选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袁自强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27,958,00099.72%当选
2.02选举孙敏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27,958,00099.72%当选
2.03选举苏桦飚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27,958,00199.72%当选

4.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梁焕燕女士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7,958,00099.72%当选
3.02选举张莉钦先生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7,958,00199.72%当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9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反对股数79,8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及《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8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9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反对股数79,8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9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反对股数79,8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8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08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9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反对股数79,8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08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08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9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反对股数79,8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09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9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反对股数79,8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09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370,00082.24%79,87617.76%00%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议案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是否当选
序号名称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选举雷建文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70,00082.24%当选
1.02选举卓颖钊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70,00082.24%当选
1.03选举雷建强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70,00082.24%当选
1.04选举吴忠仁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70,00182.25%当选
1.05选举何振超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70,00082.24%当选
1.06选举王华荣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70,00082.24%当选
2.01选举袁自强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370,00082.24%当选
2.02选举孙敏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370,00082.24%当选
2.03选举苏桦飚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370,00182.25%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詹雅婧、黎子衍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结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姓名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雷建文董事任职2023年11月2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卓颖钊董事任职2023年11月2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雷建强董事任职2023年11月2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吴忠仁董事任职2023年11月2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何振超董事任职2023年11月2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王华荣董事任职2023年11月2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袁自强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11月2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孙敏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11月2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苏桦飚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11月2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梁焕燕监事任职2023年11月2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张莉钦监事任职2023年11月2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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