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2日以口头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梁焕燕女士主持会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梁焕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满日止。梁焕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