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