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3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刘声向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8号)。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定于2023年11月20日(周一)下午14:30在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29号)。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