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鸿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82万元(含税)。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3年11月20日14:30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