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星空投资杭州星路必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金基本概述
2016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星空”)与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设立杭州星路必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者“合伙企业”),基金目标认缴金额为3亿元,首期到位1.11亿元,其中东方星空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认缴4,000万元,占基金首期出资额的36.04%。截至2016年10月,基金已完成首期共1.11亿元资金募集,实际到位资金1.11亿元,且基金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备案编码:SM5211)。2017年4月,因部分有限合伙人退伙,根据《杭州星路必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的约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基金总规模变更为0.91亿元,东方星空出资金额不变。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 2016-064《浙报传媒关于东方星空投资杭州星路必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
二、基金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方通知,由于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已到期,鉴于仍有部分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序清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在现有基础上再次延长两年,延长后的经营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九年,合伙协议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
三、对公司的影响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延长事项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判断和投资项目情况等综合考量,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本次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事项符合合伙协议中相关延期规定,有利于继续推进投资项目运营与管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文件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