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3年10月3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2023年10月31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股东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周劲松 | 172,325,527.00 | 38.20 |
李冰玉 | 36,210,240.00 | 8.03 |
刘特元 | 19,746,931.00 | 4.38 |
蔡元华 | 19,533,900.00 | 4.33 |
杨忠明 | 9,000,498.00 | 2.00 |
马培元 | 8,827,863.00 | 1.9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058,755.00 | 1.7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37,450.00 | 1.7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品质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54,301.00 | 1.6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14,461.00 | 1.47 |
二、2023年10月31日前十名无限售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无限售股东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李冰玉 | 36,210,240.00 | 12.46 |
周劲松 | 31,106,592.00 | 10.70 |
蔡元华 | 19,533,900.00 | 6.72 |
杨忠明 | 9,000,498.00 | 3.10 |
马培元 | 8,827,863.00 | 3.0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058,755.00 | 2.7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37,450.00 | 2.7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品质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54,301.00 | 2.5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14,461.00 | 2.28 |
程金华 | 6,474,000.00 | 2.23 |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