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1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孙庆法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孙庆法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2日
附件:孙庆法先生简历孙庆法,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53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管理专科学历。曾任山东鲁南玻璃总厂销售经理、济南三威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等职务;2002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济南力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2年11月至今,任山东金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7年11月至今,任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7月至今,任山东力诺玻璃制品营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23年10月任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8月至今,任山东力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0月至今任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
孙庆法先生为济南市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日用玻璃协会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2016年8月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聘任为“全国玻璃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8)副主任委员”,2016年10月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评为“十二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2017年4月被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授予“济南市劳动模范”称号,2018年4月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2018年10月荣获中国日用玻璃协会“中国日用玻璃行业功勋企业家”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庆法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员工持股平台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27%的份额,鸿道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15,177,000股;在民生证券力诺特玻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12.30%的份额,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799,830股。
孙庆法先生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在控股股东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以上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