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6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7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的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1月1日